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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ETF联接(257060)

商品ETF联接: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页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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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3页共30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257060 交易代码 257060( 前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2,437,744.0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1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 1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表所列的基金主代码 510170 为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 码为 510171。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大宗 商品股票 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 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 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 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的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 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4页共30页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努力实现与标的 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 的指数。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 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 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 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 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 得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 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央 票、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 流动性和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 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 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 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 将进行充分的论证,充分了解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和各种风 险,以审慎的态度参与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褚怡之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8992807 010-66594896 信息披露 负责人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cpicfunds.co 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66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594942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5页共30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pic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01,943.82 本期利润 -16,262,751.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98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6,249,036.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558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 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 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4.24% 1.34% -5.37% 1.32% 1.13% 0.02% 过去三个月 -9.49% 1.15% -10.00% 1.19% 0.51% -0.04% 过去六个月 -14.40% 1.27% -14.34% 1.35% -0.06% -0.08% 过去一年 -1.73% 1.24% -1.59% 1.30% -0.14% -0.06% 过去三年 -30.57% 1.79% -29.84% 1.81% -0.73% -0.02% 自基金合同生 -44.18% 1.65% -40.92% 1.67% -3.26% -0.02%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6页共30页 效起至今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7页共30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 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 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 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 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 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黄欣 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上 证大宗商品股 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医药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双力中 小板综指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国联安 添鑫灵活配置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0-12- 01 - 16 年(自 2002 年起)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 融专业硕士。2003 年 10 月起加 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 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 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 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2010 年 4 月起担任国联 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0 年 11 月起兼任上证大 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12 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 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 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起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8页共30页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上证大宗 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 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 ),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 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 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多变,金融去杠杆继续进行中,中美之间的贸易战不断升级且 超出市场预期。股市先扬后抑,整体呈现下跌状态,大盘蓝筹股表现相对较好。从整个上半年来看, 沪深 300 指数下跌 12.9%,上证商品指数下跌 15.1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9页共30页 从上证商品指数的各个板块表现来看,上半年化工等行业表现较好,煤炭等行业表现较差。本 基金保持较高的仓位,主要资产投资于商品 ETF 中,以跟踪上证商品指数,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 理范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5582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40%,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34% 。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为 0.09% ,年化跟踪误差为 2.19%,分别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 0.35% ,以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0%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 年,美国经济呈现出较强的复苏态势,但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给全球的宏观经济带 来较大的不确定性。经过上半年的回调,整个 A 股的估值水平已经下降,释放了较大的风险。随 着经济复苏,本基金管理人预计下半年周期类、成长类股票会有较好的表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 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 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 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 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研究部、 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 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 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 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0页共30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托管人”)在对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5,869,495.15 7,059,614.7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0,221.00 18,83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523,760.85 116,553,004.24 其中:股票投资 411,431.20 - 基金投资 90,112,329.65 116,553,004.2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1页共30页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195.18 1,586.2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4,965.36 31,782.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6,449,637.54 123,664,821.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7,121.39 190,707.0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20.18 3,539.62 应付托管费 503.32 589.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974.56 7,358.1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8,981.14 260,691.78 负债合计 200,600.59 462,886.5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72,437,744.09 188,925,183.81 未分配利润 -76,188,707.14 -65,723,248.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249,036.95 123,201,935.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449,637.54 123,664,821.98 注: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0.5582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2,437,744.09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2页共30页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6,092,772.87 3,712,665.57 1.利息收入 24,570.56 28,300.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4,570.56 28,300.2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67,631.10 -2,357,372.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0,689.93 -16,069.24 基金投资收益 -2,318,495.52 -2,341,785.77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554.35 482.9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760,807.19 6,033,391.3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094.86 8,346.05 减:二、费用 169,978.14 168,283.26 1.管理人报酬 19,889.35 22,717.91 2.托管费 3,314.79 3,786.3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6,782.27 10,279.0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29,991.73 131,499.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262,751.01 3,544,382.3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262,751.01 3,544,382.3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88,925,183.81 -65,723,248.35 123,201,935.46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3页共30页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6,262,751.01 -16,262,751.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16,487,439.72 5,797,292.22 -10,690,147.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283,907.92 -4,319,621.67 7,964,286.25 2.基金赎回款 -28,771,347.64 10,116,913.89 -18,654,433.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2,437,744.09 -76,188,707.14 96,249,036.9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33,892,976.16 -104,559,946.51 129,333,029.6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544,382.31 3,544,382.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10,228,583.93 4,357,695.39 -5,870,888.5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393,346.90 -5,459,443.25 6,933,903.65 2.基金赎回款 -22,621,930.83 9,817,138.64 -12,804,792.1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3,664,392.23 -96,657,868.81 127,006,523.4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孟朝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4页共30页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0] 1394 号文) 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294,202,349.6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称“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 资对象,其中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 (首次发行或增 发等,包括创业板新股) 、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的公告》,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3 位 (0.001 元)提高至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4 位(0.0001 元)。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6.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2018 年度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5页共30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6.4.6 税项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 字 [2008] 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财税 [2008] 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 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 纳增值税。 2018 年 1 月 1 日 (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 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 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6页共30页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7 日期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月 8 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 (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所在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h)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所在地适用的费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原控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1%股 权转让给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本基金管理人已正式完成上海市 工商局变更登记,变更其控股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新增关联 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其他关联方无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截止至 2018 年 5 月 3 日)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起)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目标 ETF)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7页共30页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回购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产生应支付给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889.35 22,717.9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7,833.23 160,942.96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 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6%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0.6%÷ 当年天数(其中 E 为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8页共30页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14.79 3,786.31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0.1%÷ 当年天数(其中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69,495.15 24,447.30 6,987,279.78 28,252.20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 2、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0 元。(2017 年 6 月 30 日:人民币 7,911.34 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19页共30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 51,551,676.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79.64%。 6.4.10.7.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项目 本期费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 (元) - -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 (元) - -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 售服务费(元) - -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 理费(元) 310,051.26 359,786.99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 管费(元) 51,675.23 59,964.52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付管理费、托管费为应付目标 ETF 的估算费用。 6.4.9 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和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75 9 洲际油 气 2018- 03-27 重大事 项 3.94 - - 400.00 1,560.00 1,576.00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0页共30页 证券款余额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 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 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11,431.20 0.43 其中:股票 411,431.20 0.43 2 基金投资 90,112,329.65 93.4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5,869,495.15 6.09 8 其他各项资产 56,381.54 0.06 9 合计 96,449,637.54 100.00 7.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1页共30页 净值比例(%) 1 上证大宗商 品股票交易 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 基金 股票型 契约型开 放式 (ETF) 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90,112,329.65 93.62 7.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8,244.00 0.01 B 采矿业 209,319.00 0.22 C 制造业 188,393.20 0.2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5,475.00 0.01 合计 411,431.20 0.43 7.3.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2页共30页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309 万华化学 600 27,252.00 0.03 2 600028 中国石化 3,800 24,662.00 0.03 3 601857 中国石油 2,900 22,359.00 0.02 4 601088 中国神华 1,100 21,934.00 0.02 5 601899 紫金矿业 5,900 21,299.00 0.02 6 601225 陕西煤业 2,500 20,550.00 0.02 7 603799 华友钴业 200 19,494.00 0.02 8 600516 方大炭素 700 17,066.00 0.02 9 600111 北方稀土 1,400 15,932.00 0.02 10 600547 山东黄金 500 11,960.00 0.0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 度报告正文。 7.5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买入股票交易。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1899 紫金矿业 565,060.00 0.46 2 600028 中国石化 548,693.00 0.45 3 601857 中国石油 497,943.00 0.40 4 601088 中国神华 497,538.97 0.40 5 601225 陕西煤业 446,989.40 0.36 6 600516 方大炭素 398,486.00 0.32 7 600111 北方稀土 382,930.00 0.31 8 603799 华友钴业 379,453.00 0.31 9 600547 山东黄金 289,039.00 0.23 10 603993 洛阳钼业 267,695.00 0.22 11 600362 江西铜业 256,423.70 0.21 12 600219 南山铝业 247,077.00 0.20 13 600489 中金黄金 208,431.00 0.17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3页共30页 14 601168 西部矿业 189,506.00 0.15 15 600392 盛和资源 187,536.00 0.15 16 601699 潞安环能 178,008.00 0.14 17 600673 东阳光科 173,145.00 0.14 18 600256 广汇能源 155,694.00 0.13 19 600160 巨化股份 152,218.00 0.12 20 600490 鹏欣资源 144,319.00 0.12 7.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8,100,438.07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4页共30页 7.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7.12.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7.13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7.13.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的标的指 数是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本基金以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 资对象,其中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 ;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可少量投 资于新股(首 次发行或增发等,包括创业板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工具。本基金作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成份股实物形式从 一级市场 申购 ETF 份额来构建 ETF 投资组合。不足一级市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的部分 可以 从二级市场买入 ETF 份额或者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等。每 个交易日进行 ETF 份额二级市场现金买卖的交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日目标 ETF 一个最小 申购 赎回单位的净值。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 存款利 率(税后)。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ETF 的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 券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 括目标 ETF 风险、标的指数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 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本基金的表现与目标 ETF 的表现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7.13.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 持有份额 (份) 公允价值 (元) 占资金资 产净值比 是否属于基金 管理人及管理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5页共30页 例(%) 人关联方所管 理的基金 1 510170 上证大宗 商品股票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ETF) 51,551,67 6.00 90,112,32 9.65 79.64% 是 7.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4.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万华化学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所持 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万华化学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万华化学(600309)的发行主体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发布公告称,根据 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9.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 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 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7.14.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本基金投资的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所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的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 库之外的股票。 7.14.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221.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95.18 5 应收申购款 44,965.36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6页共30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381.54 7.14.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4.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4,317 39,943.88 2,099,766.68 1.22% 170,337,977.41 98.7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4.52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均为 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12 月 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94,202,349.6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7页共30页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8,925,183.8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283,907.9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8,771,347.6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2,437,744.09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 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8 年 4 月 27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变更公告》,于业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庹启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 表人。 2、2018 年 4 月 27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变更公告》 ,于业明先生、杨一君先生、Jiachen Fu 女士和 Eugen Loeffler 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 司总经理孟朝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贝多广先生、岳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胡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庹启斌先生、汪卫杰先生不再担任 本公司董事;程静萍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2018 年 3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刘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孟朝霞女士代行督察长职务。 4、2018 年 4 月 28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满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8页共30页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此,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对相关制度 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执行方案,逐条落实,彻底排查了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并就整改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备注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8,100,438.07 100.00% 7,544.22 100.00% - 注:1、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 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29页共30页 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 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 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 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 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 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 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 - - - - -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30页共30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上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 年5 月4 日发布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8]557 号),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51%股权转让给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宜,已按规定办理完毕。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和安联集团。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