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C: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开放期开放赎回、转换转出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集中开放期开放赎回、转换转出 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券 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 丰利A类 基金主代码 161230 集中开放期安排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7月19日至 2018年8月20日15: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 8月20日15:00以后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 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生 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国投瑞 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及基金管理人发 布的《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 9月17日15:00进入集中开放期。在集中开放期内,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仅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场外转换转出 (仅限本公司直销渠道的跨TA转换业务),同时,基 金管理人将开通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及跨系统转托 管功能(仅开通场内转托管至场外,不开通场外转托 管至场内),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或 场外转换转出(仅限本公司直销渠道的跨TA转换业务) 、场内赎回或场内转托管至场外。自2018年8月 21日起,A类基金份额将停止场内交易至终止上市, 不再复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国投瑞 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赎回日 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17日15:00 转换转出日 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17日15:00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161230 161231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否 否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跨系统转托 管 是(仅开通场内转托管至 场外,不开通场外转托管 至场内) 否 注:(1)集中开放期不开通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也不开通两类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2)除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了跨TA转换业务外,在其他销售渠道,本基金未开通 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的跨TA转换 业务另见下文“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第(5)条说明。 2 集中开放期的赎回、转换转出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及《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规定,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15:00为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集中开放期,开放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以及A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集 中开放期内,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 请,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场外转换转出(仅 限本公司直销渠道的跨TA转换业务),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开通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及 跨系统转托管功能(仅开通场内转托管至场外,不开通场外转托管至场内),A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或场外转换转出(仅限本公司直销渠道的跨TA转换业务)、场内 赎回或场内转托管至场外。自2018年8月21日起,A类基金份额将停止场内交易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 投资人在集中开放期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 回、转换转出以及A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2018年9月17日15:00起暂停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转换转出以及A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18年9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对 投资者未赎回或未转出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具体以基金 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持有人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 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业务并经转型后基金恢复赎回等 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制定相应的 细则并于届时公告。 3 集中开放期的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赎回A类、或C类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申请不 得少于500份。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基金份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 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在集中开放期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免收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 资人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施申购和赎回费用的优惠。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 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 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 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 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集中开放期 A 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交易所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集中开放期内,仅可办理由场内转托管至场外,不开通场外转托管至场内);C类基金 份额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通过场内买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丰利A类,基金代码:16123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于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15:00前(包括该日)期间办 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5.2 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 (2)代销券商:华泰证券等。 (3)其他发售机构:好买基金销售、蚂蚁(杭州)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同花顺 基金销售、陆金所基金销售、盈米财富、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等。 注:因业务安排原因,本次业务仅在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开通,民生银行柜台开通时间 另行公告。 6 集中开放期内的投资比例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6.1集中开放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集中开放期内,为应对赎回等情况,本基金不再受《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6.2集中开放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集中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日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开放期即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15:00的期间办 理赎回、转换转出以及A类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8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相关事项的议案》。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ubssdic.com)查阅《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国投瑞 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 基金的相关事宜。 (3)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渠道(仅包括直销柜台,不包括网上交易)开通跨TA转换业 务(注: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且仅接受场外份额的基金转换 转出申请。本公司直销柜台跨TA转换业务只接受转出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转换申请。当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的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转换业务规则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 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在调整生效前2日内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