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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A(003991)

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发
布了《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
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
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
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即 2018 年 8 月 20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
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下
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照附件二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
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
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
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
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17 :00 前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指定地址。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
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 2018 年 9 月 18 日)次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
计票效力。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
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
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
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
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
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
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
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
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
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会务常设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楼
网址:www.fullgoal.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终止基金合同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财产按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 、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期间基金业务办理事宜,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但特别提醒投资人注意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将进入清算程序的风险。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1 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
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附件四:《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1 日
附件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 年月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选择一种
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
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
式自制。
4、本表决票中“基金账号”,指持有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
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
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18 年月日的以通讯开会方式召
开的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
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若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
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2018 年月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
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生效,基
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本次终止基金合同方案应当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终止基金合同方案要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2、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收投资者
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清
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
人代为支付。(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
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
行分配。
3、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4、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
例限制等条款。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基金法》规定,终止基金合同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应当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在会议有效召开前提下,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
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被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相关意见,
拟定议案前综合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
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
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预留足够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召开时间
或更改其他会务安排的准备,并予以公告。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终
止基金合同的议案。
2、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关
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仍然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
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起,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同时,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避免了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686 ,4008880688 ,工作时间内可转人工坐席。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