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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300(166802)

浙商300:基金份额转换结果公告查看PDF公告

浙 商沪 深3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份 额 转 换结果 公告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包括浙商沪深 300
份额、浙商稳健份额和浙商进取份额 )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
委员会《关于准予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 】1618 号) ,2018 年 6 月 9 日起至2018 年 7 月 8 日期间,本基金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 关于浙商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
关事项的议案 》 (以 下简 称“ 本次 会议 议案 ” ) ,并 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表决通过了本
次会议议案 。 
基金管理人于2018 年 7 月12 日发 布了 《浙 商沪 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公告》 , 转型后的本基 金将不再设置 基金份额
的分级。 本基金 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2018 年 8 月17 日) 进行了基金份额转换,
新的基金合同 已于 2018 年 8 月20 日生效。 基金份额 转换 完成 后本基金的基金类型由
指数分级基金变更为指数增强基金 (LOF ) , 基金 名称 由 “浙商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为“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场外简称
由 “浙 商沪 深300 指数 分级 ” 变更 为 “浙 商沪 深300 指数 增强 (LOF)”, 浙商沪深300
指数增强 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的场内简称仍然为“浙商 300”。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
公告如下: 
一、 基金 份额 转 换结 果 
1 、浙商稳健份额、浙商进取份额转换成浙商沪深300 份额 场内份额 的结果 : 
转换前基
金份额 
转换前基金份额
数量(份) 
转换比例 转换后基金份额 
转 换 后 基 金 份 额 数 量
(份) 
浙商稳健 1,228,567.00 0.925292529 
浙商沪深 300 份额
场内份额 
1,136,783.00 
浙商进取 1,228,568.00 1.074707471 1,320,351.00 2 、浙商沪深300 份额变更登记为浙商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 份额 的结果 : 
转换前基金份额 
转换前基金份额
数量(份) 
转换后基金份额 
转 换 后 基 金 份 额 数 量
(份) 
浙商沪深 300 场外份额 14,740,917.56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LOF )场外份额 
14,740,917.56 
浙商沪深 300 场内份额 3,009,888.00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LOF )场内份额 
5,467,022.00 
注: 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后,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经
登记机构确认的转换后的基金份额。 转换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
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 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
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少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1 、转型后,浙商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
属于 较高 风险 、 较高 预期 收益 的基 金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水平 高于 混合 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且不再设置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两类子份额。 
2 、本基金管理人 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开始办理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的 申购 、赎 回、 定期 定额 投资 和基金 转托 管 业务 。敬 请投 资者 认真
阅读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相关法律文件,妥善作出投资安
排。 
3 、在 基金 份额 的 转换 过程 中, 由于 基金 份额 数取 整或 截 位计 算产 生的 误差 ,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 其中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浙商稳健
份额 、 浙商 进取 份额 持有 人, 将面 临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转换 后份 额数 不足 一份 而被 计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4 、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浙商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
同》 的相关约定,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
申请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上市交易。在 浙商 沪 深 30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市交易前,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 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 浙商沪深 30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场 内份 额上 市交 易后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可通 过赎
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5 、 如有 疑问 , 请拨 打客 户服 务热 线400-067-9908 (免长 途话 费 ) 或 021-60359000
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