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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现金添利(002706)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 银现金添利货币市 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
议生效 的 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现将 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 次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会议 情况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 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 年8月16日17:00结束。 参加本
次大会表决 的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代表份额共计1,601,469.01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167,136.56 份的
73.90% , 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
之一 以上(含 二分之一 ) ,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 《关于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 》 (以下简称“ 本次大会议案”), 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 议议案进行表决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 北京市方圆 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 为:1,601,469.01 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 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 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 数的 三分之二 以上( 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关于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经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的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确 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 额( 单位: 万元 ) 律 师费 4.000 公 证费 1.504 合计 5.504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 承担。


二、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生效 情况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事项自 表决 通过之 日 起生效 ” 的规 定,本 次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 议自 2018 年8 月17 日起生效, 基 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和 《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同意终止本 基金基金合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三、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事项 实施情 况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后的第三 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8 月 21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已于2018 年 5 月14 日暂停机构客户的 申购、 转 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 将于2018 年8 月21 日起, 停止办理申购赎 回、 转换转入、 转换转 出等业务, 且之后不再 恢复。 本基金将于 2018 年8 月22 日 进入清算程序。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 管理人 组织基 金财产清 算小组 并在中 国证监会 的监督 下进行 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 财产清 算小组 负责基金 财产的 保管、 清理、估 价、变 现和分 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 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请 会计师 事务 所对清算 报告进 行外部 审计,聘 请律师 事务所 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7 )对基金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 4、清算费用 按照《基 金合同》 “第 十九 部分 基金合 同的 变更、终 止与基金 财产 的清算” 的约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 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 费用( 本基金 的清算费 用将由 基金管 理人代为 支付) 、缴纳 所欠税款并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 金财产 清算报 告报中国 证监会 备案 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基 金财产清 算小 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8、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考虑到进入清算期后, 一些资产不能完成变现或收回, 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 有人对剩余财产的及时取得,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 余财产,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对以下资产进行垫付,具体如下: 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利息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单元保证金, 以及 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等, 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 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四、 备 查文 件


1、《 关于以通讯 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 》


2、《 关于以通讯 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关于以通讯 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五、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本基金自最后运作 日(2018 年 8 月 21 日)起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 转入、 转换转出 等业务 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承诺在 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后公 布,并将 遵照法 律法规 、基金合 同等规 定及时 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如有疑问,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 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 民 生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8 年 8 月 18 日 附件:公证书 公








(2018) 京 方圆内经 证字 第 24054 号

































































申 请人: 民生加银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住 所深圳市 福田区 莲 花 街道福中 三 路2005 号 民生金 融大 厦 13 楼 13A , 法 定代表 人 张 焕南 。 委 托代理 人: 张磊, 男,1986 年9 月 22 日出生, 公 民身份 号码210724198609225010 。 公 证事项 :现场监 督





申请 人民生加 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申请 人” ) 的 委托代 理人 张磊 于 2018 年 8 月 9 日 向我处 提出 申请, 对申 请 人召开 审议 《 关于 民生现 金添利货 币市场 基金 终止 基金合 同 有 关 事项 的 议案 》 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的计 票过程及 会议有 关事 项 进行现 场监督公 证。 为此, 申请 人 向我 处提交了 营业执 照、 公 证 申请书 、 法 定代 表人身 份证明书 、 授 权委托 书、 身份 证 、 基金 合 同、基 金托管协 议、会 议公告等 证明材 料。





经 审 查 确 认 : 申 请 人 是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添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以下简 称“该基 金” )的管 理人。 根据市 场环境变 化,申 请人 与 该基金 的基金托 管人兴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协商 一致, 提 议 对 该 基金实 施转型 。 根据 《 中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以 下 简称“ 基金法 ” ) 、 《公开 募集证券 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法 》和 《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添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合同 》 ” ) 的有关 规定, 申请人决 定以通 讯方式 召 开该基 金的基 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 由基 金份额持 有人或 其授权代 表就 《 关于民 生 加 银 现 金 添 利 货 币 市 场 基金 终 止 基 金 合 同 有 关 事 项 的议案》 ( 以下简 称“议案 ” ) 进行审 议和表 决。根 据《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公 证法 》 和 《公证 程序规 则》 的规 定, 我处受 理了 申请人 的上述 申 请并指 派本公证 员具体 承办。





申 请 人 经 与 有 关 部 门 协 商 , 确 定 了 召 开 本 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的 具体操作 方案。 按照该方 案, 申 请人进行 了包括 但不限 于 如下内 容的操作 过程: 1 、申 请人就 召开本 次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审议上述 议案的 事 项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 通过 中国 证监会 指定的 有 关媒体 发布 了 公告, 进行了有 关信息 的披露, 并确 定 2018 年7 月 20 日为本 次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 大会的 权益登记 日; 2 、 申 请人 就本 次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大 会 的相 关 事项通 过 中国 证 监会指 定的 有关 媒体分 别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19 日发 布了第 一次 和第二 次提示性 公告; 3 、 申 请人 通过 上述 公 告载 明 的方式 向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就审 议 上述议 案的事项 进行了 告知, 并于 公告载 明的时间 内向该 基金 的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征集了 投票表决 意见, 取得了有 关授权 。 我 处对申 请人收集、 统计 有关授权 意见、 投票表决 意见的 数 据 及结果 进行了检 查,其 结果未见 异常。 2018 年 8 月 17 日 10 时, 本公证员 与我处 工作人员 陈烨在 北 京 市 海淀 区 中关 村 南 大街 1 号友 谊 宾 馆贵 宾 楼 北 侧 民 生加 银 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小会议 室 , 出席了 本次民 生加银 现 金添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的现 场会议, 基金托管 人 兴业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授 权 代 表 谢 伟 臣 也 一 并 出 席 了 本 次 会 议 并 监 督 了 计票的 全过程。 本 公证员 与我处工 作人员 陈烨 现场 监督了 申请 人 的授权 代表 魏帅 、程璐 对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起 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 17 时止申 请人收 集的本次 会议的 通讯表决 票进行 了汇 总 并统计 , 张磊 现 场制作 了 《 民生 加银 现 金添利货 币市场 基金基 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计票结 果统计明 细》 和 《 民生加银 现金添 利货 币市场 基金 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 大 会计 票 结 果统 计》 。随 后 , 计票监 票 人员、 托 管人代 表、 公证 人员、 见 证律师 分别在 上述文 件上签 字 确认。 大会 于10 时 30 分 左右结 束。 经 现 场 统 计 , 截 止 至 上 述 权 益 登 记 日 , 该 基 金 总 份 额 共 有











2167136.56 份 ,参 与 本 次 以通 讯方 式 召 开 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的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 或 其 授权 代表 总 计 持 有该 基金 1601469.01 份 , 占 权 益登 记日 基 金 总 份额 73.90% ,达 到 召 开本 次 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大 会的法定 条件 , 符合 《基 金法 》 和 《基金 合同 》 的有 关 规 定。 在 所有表决 票中, 表示同意 意见的 表决票代 表的基 金份额 为 1601469.01 份, 占参加 本次大会 基金份 额持有人 所持表 决权的 100% ;表示 反对 意见的 表决票代 表的基 金份额为 0 份, 占参 加 本 次 大会 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 所 持表 决 权的 0% ; 表示 弃 权 意见 的 表 决票代 表的基金 份额 为 0 份, 占参 加本次 大会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 持表决 权的 0% 。 依 据上述 事实, 兹 证明, 本次以通 讯方式 召开的 民 生加银 现 金 添 利 货 币 市 场 基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对 会 议 议 案 所 列 明 的 审 议事项 进行了表 决, 表 决程序 和计 票过程 符合 《 基金 法》 和 《基 金 合同 》 的有 关规 定, 表决结 果真 实、 有效 。 并证 明与本 公证书 相 粘连的 《 民生加银 现金添 利货币市 场 基金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计 票结果 统计明细 》 和 《 民 生加银 现 金添利 货币市场 基金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计票 结果统 计》 的影印 本与在 上述现场 监督工 作中 取 得的原 本内容相 符,原 本属实。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北京 市方圆公 证处








公 证员



































二 〇 一八 年八月十 七日











北京方圆 公证处 FYGZC 方圆 公证处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