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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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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 人: 浙 商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清算报告 出具日 :2018 年5 月 22 日
清算报告 公告日 :2018 年8 月 11 日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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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 8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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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 示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2 年 9 月 18 日证监许 可[2012]1233 号文
核准募集,自 2015 年 5 月 4 日起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管理人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
法》、《 浙 商 聚 潮 策 略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等 有 关 规 定 , 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连
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 决。 截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65.2 万元,基金资
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 日低于 5000 万元。 基 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
向证监会 报 备 , 提 议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发布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浙 商聚 潮策 略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公 告 》, 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表决通过 了《 关于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 》,本基金自 2018 年2 月23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毕马威会 计 师 事 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和 上海通力律
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 毕马
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
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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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金 概 况
基金名 称 浙商聚 潮策 略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浙商聚 潮策 略配 置混 合
基金代 码 680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 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5 月4 日
基金管 理人 浙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登 记机 构 浙商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
二 、 基 金 运 作 情 况
本 基 金 为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2012 年 9 月 13 日证监许可
[2012]1233 号文核准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02,837,922.71 份 (含募集期间利息
结转的份额)。自 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期间,本 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
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
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数 量 连
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截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65.2 万元,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向证监会报备,提议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终止 浙商 聚 潮策略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的 基金 合同 ,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发 布《 浙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以 通 讯方式 召开 浙商 聚潮 策 略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
止浙商 聚潮 策略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同有 关事 项的 议案 》 ,本基 金自 2018
年2 月23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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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 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2 月22 日
单位:人 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2 月 22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10,110.56
结算备付 金
0
存出保证 金
8,211.83
交易性金 融资产
0
应收证券 清算款
0
应收利息
1,598.57
资产总计
719,920.96
负 债:
应付管理 人报酬
199.66
应付托管 费
83.15
应付交易 费用
0
其他负债
163,275.10
负债合计
163,557.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70,414.75
未分配利 润
85,948.3
所有者权 益合计
556,363.05
负债和所 有者权 益总计
719,920.96
注:本 基金 的清 算报 表是 在非持 续经 营的 前提 下参 考《企 业会 计准 则》 及《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 引》 的有 关规 定编 制的。 自本 基金 最后 运作 日起, 资产 负债 按清 算价 格计价 。由 于报 告性 质
所致, 本清 算报 表并 无比 较期间 的相 关数 据列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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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 算情况
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 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对
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 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
包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
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代为支付。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 年 5 月 22 日 ),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或者完成变现,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8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聚潮策略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 告 》,为了提
高清算效率,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剩 余 财 产 , 基 金 管 理 人 以 自 有 资 金 对 该 部 分
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8,211.83 元,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划
付至托管账户。
2 、 本 基 金 最 后 运 作 日 应 收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1,598.57 元,其 中 应 收 结 算 保 证 金 利 息
54.68 元已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划付至托管 账户,应收申购款利息 27.84 元已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划付至 托 管账户,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已由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 、 本 基 金 最 后 运 作 日 持 有 的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719,920.96 元 , 该 金 额 为 本 基金最后
运作日 所有资产 金额之和。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99.66 元,该款项 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83.15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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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基 金最 后 运作 日其 他 负债 为人 民 币 163,275.10 元, 包括应付赎 回 款、 应
付赎回费、 信息披露费、预提审计费 、预提 2018 年1 季度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等。
a)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960.18 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
付赎回费 14.92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支付 。
b)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 (2017 年度)为人民币 100,000 元,该
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8 日支付 。
c)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审计费为预提的 2017 年审计费,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支付。
d) 本基金 2018 年 1 季度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预提 9,300 元,实际支付 7,500 元,
该款项已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以 及 2018 年 5 月 10 日支付。 预提与实
际支付的差额部分计入 清算期间损益 。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 民币元
自 2018 年2 月 23 日
至 2018 年5 月22 日 止清 算
期间
项目
一、清 算收 益
1、利 息收 入( 注 1 )
1,463.78
2、股 票变 现损 益( 注 2 )
0
3、其 他收 入( 注 3 )
10.01
清算收 入小 计
1,473.79
二、清 算费 用
清算费 用小 计( 注 4 )
-1,745.00
三、清 算净 收益
3,218.79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清算期间的 银行存款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结
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直销申购款利息 。
2、股 票变 现损 益为 本 次清算 期间 卖出 股票 金 额与其 最后 运作 日估 值 金额的 差额。
3、其他收入 指赎回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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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 包括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清
算期间的 银行汇划手续费 (55 元)、一季度账户维护费 预提与实际支付的差额部分 。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 后运 作 日 2018 年2 月 22 日基 金净 资产
556,363.05
减:2018 年2 月23 日确 认的申 购赎 回净 权益
9,662.89
加:清 算期 间净 收益
3,218.79
二、2018 年5 月22 日基 金净资 产
549,918.95
截 至 本 次 清 算 期 结 束 日 2018 年 5 月 22 日 , 本 基 金 剩 余 财 产 为 人 民 币
549,918.95 元。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备 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2018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