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至盛:关于《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信诚至盛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终止的公 告 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 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 金托管人” ) 。 鉴于市场环境的 变化,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 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并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进 入清算期 。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 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信诚至 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信 诚至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 备查文件 : 1 、 《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2 、 《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3 、 《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基金最 后运作日) 止期 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4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 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 5 、 《关于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2018】1837 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话 400-666-0066( 免长途话费)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