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惠报债券:关于《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 告 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4 日 17 :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于 2018 年 6 月 5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6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惠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 年 6 月 5 日,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按照《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于 2018 年 6 月 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回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惠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 4、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5、《关于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830 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话 400-666-0066( 免长途话费)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