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B: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万家中证 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份额折算 与 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 告 根据 万家 中证 创 业成 长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 万家 创业成长 ” 或 “本 基 金” )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 万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 基金 管 理人 ” ) 对 本 基金 进 行份 额 折算 与 变更 登记, 将 本基 金 各类 基金 份额 转换 成 万家 新 机遇 价 值驱 动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 以下 简 称“ 万家 新 机遇 价 值驱 动 ”)A 类基 金份 额 。 现将 份额 折 算与 变 更登 记 的相 关 事项 提示 如下 : 一 、基 金 份额 净 值折 算 和变 更 登记 1 、 份额 折算 基准 日 :2018 年 8 月 14 日 2 、折算对象: 基金 份 额折 算基 准 日万 家中 证创 业成 长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 全部 份 额, 包括 万 家创 业 成长 份 额 (161910 ) 、 万家 创业 成 长 A 份额 (150090 ) , 万家 创 业成 长 B 份额 (150091 )。 3 、基 金份 额 净值 折 算 (1 )将万家 创业 成长 A 份额 与 万家 创 业成 长 B 份额 折算 成万家 创业 成长 份额 的 场内 份 额 在份 额折 算基 准 日日 终 , 以 万 家创 业 成长 份 额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 为 基准 , 按照 万 家创 业 成长 A 份额 与 万 家创 业 成长 B 份额 各 自的 基 金份 额净值折算成 万家 创业 成 长份 额 的场 内份 额。 万家创业成长 A 份额 (或 万家 创业 成 长 B 份额 )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持有 的 折算 后 万家 创 业成2 长份额 的 场内 份 额取 整 计算 ( 最小 单 位为 1 份) , 取整 后 的余 额 计入 基金 财产 。 份额 折算 计算 公 式: 万家 创业 成长 A 份额 (或 万家 创业 成 长 B 份额 ) 的 折算 比 例= 份 额折 算基 准日 万 家创 业 成长 A 份额 (或 万家 创业 成 长 B 份额 ) 的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份额 折算 基 准日 万 家创 业成 长份 额 的基 金 份额 净 值 万家 创业 成长 A 份额 (或 万家 创业 成 长 B 份额 ) 持 有人 折 算后 新 增 万家 创 业成 长份 额 的场 内 份额 数=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持有 的折 算前 万家 创业 成长 A 份额 (或 万家 创业 成 长 B 份额 ) 的 份额 数 × 万家 创业 成长 A 份额 (或 万家 创 业成 长 B 份额 )的 折算 比例 (2 )将万家 创业 成长 份额 的场 内 份额 、场 外份 额的 份 额净 值调 整为 1.0000 元(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持有 的份 额数 量 相应 增 减) 份额 折算 计算 公 式: 万家 创业 成长 份 额 的场 内份 额 (或 场 外份 额 ) 的折 算比 例 =份 额 折算 基准 日 万家 创业 成 长份 额 的场 内 份额 ( 或场 外 份额 ) 基金 份 额净 值/1.0000 折算后 万 家创 业 成长 份 额 的场 内份 额 (或 场 外份 额 ) 的份 额数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持有 的 折算 前 万家 创 业成 长份 额 的场 内份 额 (或 场外 份 额) 的 份额 数 × 万家 创业 成 长份 额 的场 内 份额 ( 或场 外 份额 ) 的折 算比例 基金 份额 折算 比 例保 留 至小 数 点后 第 8 位, 小数 点 第 8 位 以后 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万家 创业 成长 份额 的 场外 份 额经 折 算后 的 份额 数 采用3 四舍 五入 的方 式 保留 到 小数 点 后两 位 , 万家 创业 成 长份 额 的场 内 份额 经折 算后 的份 额 数保 留 至整 数 位, 由 此产 生的 误差 计 入基 金 财产 。 除保 留位 数因 素 影响 外 , 基金 份额 的 折算 对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的 权 益无 实质 性影 响 。 4 、基 金份 额 变更 登 记 份额 折算 基准 日 次一 工 作日 , 万家 创 业成 长 份额 的 场内 份 额、 场 外份 额变 更登 记 为万 家 新机 遇 价值 驱 动 A 类基 金份 额 , 原 场外 份 额结 转后 的基 金份 额 数, 保留 到 小数 点后2 位 , 小 数点 后第3 位 四舍 五 入, 原场 内份 额结 转 而来 的 基金 份 额数 保 留至 整数 位, 由此 产 生的 计 算误 差归 入基 金资 产 。 基金 变更 登记 成 功后 , 万家 新 机遇 价 值驱 动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的登 记 机构 仍 为中 国 证券 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 公司 。 二 、关 于 基金 合 同等 法 律文 件 的修 订 与生效 根据 《 关于 万 家中 证 创业 成长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 金转 型 及基 金 合同 修改 有关 事 项的 议 案》 、 《万 家 中证 创 业成 长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大 会表 决 结果 暨 决议 生效 的公 告 》 以 及相 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经与 基金 托 管人 中国 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协商 一致 , 基金 管理 人已 将《 万家 中证 创业 成长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万 家中 证 创业 成 长指 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分 别修 订为 《万 家 新机 遇 价值 驱 动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 《万 家新 机遇 价 值驱 动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托管 协 议》 , 并4 据此 编制 《万 家新 机 遇价 值驱 动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自份 额折 算基 准 日的 次 一工 作 日,即 2018 年 8 月 15 日起 , 《 万 家新 机遇 价值 驱 动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同 》 、 《 万家 新机 遇价 值驱 动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正式 生效 , 同日 万家 中证 创业 成长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正 式更 名为 万家 新机 遇价 值驱 动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 原 《万 家中 证 创业 成 长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 、 《 万家 中 证创 业 成长 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 议》 将 自同 一 日起 失 效。 三 、增 设 基金 份 额类 别 在转 换后 的基 金 份额 基 础之 上 , 基金 管理 人 自 《万 家新 机 遇价 值 驱动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 生效 之日 起 增加 C 类基 金份额。 根据 《 万家 新 机遇 价 值驱 动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 同》 约定 , 在投 资者 申 购时 收 取申 购 费用 , 并不 再 从该 类 别基 金 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 费的 基 金份 额 为 A 类 基金 份额 ; 在 投资 者 申购 基 金时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 , 并 从该 类别 基金 资 产中 计 提销 售 服务 费 的基 金 份额 为 C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C 类基 金 份额 单 独设 置 基金 代码 ,分 别计 算 和公 告 基金 份 额净 值 和基 金份 额累 计 净值 。 投资 者在 申购 基 金份 额 时可 自 行选 择 基金 份额 类别 。 本基 金不 同 基金 份额 类别 之 间不 得 互相 转 换。 5 本基 金有 关基 金 份额 类 别的 具 体设 置 、 费率 水平 等 由基 金 管理 人 确定 ,并 在招 募 说明 书 中列 示 。 四 、关 于 转型 后 场内 基 金份 额 后续 安 排 自 《万 家新 机 遇价 值 驱动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 生效 的次 一工 作 日起 三 个月 内 , 持有 万家 新 机遇 价 值驱 动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场内 份 额的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可 以进 行 场内 赎回 , 或进 行场 外开 户 和跨 系 统转 托 管从 而 将场 内份 额转 换 为场 外 份额 。 待 三个 月期 限届 满后 ,关 闭 场内 赎回 、 场内 份额 的跨 系统 转 托管 业务 , 原登 记在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深圳 证 券登 记结 算系 统的 场内 基金 份额 , 将转 登记 至本 基金 管 理人 开 立的 中 国证 券 登记 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场 外 基金 账 户上 , 届时 仍 持有 场 内份 额 余额 的 投资 者 , 需 根据 基金 管理 人 届时 发 布的 相 关公 告 , 对其 持有 的 基金 份 额进 行 重新 确认 与登 记, 此过 程即 为 “ 确权 ” , 确权 完 成后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方 可在 场外 对相 关 基金 份 额进 行 赎回 及 其他 业务 办理 。 五、 风险 提示 本基 金由 股票 型 基金 转 型为 混 合型 基 金, 且 转型 后 不再 分 级、 不 在交 易所 上市 交 易。 与 原基 金 的投 资 目标 、 投资 范 围和 投 资策 略 等方 面有 较大 区别 , 风险 收 益特 征 也将 发 生变化。 本基 金管 理人 承 诺以 诚 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资产 ,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 低收 益。 投 资有 风 险, 敬6 请投 资者 认真 阅 读 《 万家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关于 以 通讯 方 式召 开 万家 中证 创业 成长 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的 公告 》 及 相关 公告 , 了解 本基 金 目前 的 风险 收 益特 征 变化 和 转型 安 排, 并 根据 自身 投资 目的 、 投资 期 限、 投 资经 验 、资 产状 况谨 慎 作出 投 资决 策。 特此 公告 。 万家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2018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