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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铭忆3个月定开债券(005384)

银河铭忆3个月定开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8月)查看PDF公告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 银河铭忆3 个月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 更新 摘要 ) 【重要提 示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关于 准予 银河铭 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062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 银河铭忆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 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流 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 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的特定 风险 、未知价风险及 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 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 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 50% , 本基金不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法律法规 或监 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为准。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3 第 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 基 金管 理人概 况 基金 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 代表人: 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14 日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 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 。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 年至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工作, 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 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 年 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4 工作, 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 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 年加入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 中共党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厦门大学 会计学博士,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 持有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 证书。18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 年7 月至 2014 年1 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 年1 月至 2015 年1 月, 担任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上 海机电 (集团) 公司科 长、 处长、 总会计师 , 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 , 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副总会计师等职 。 现任上海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曾任职于湖南人造 板厂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广电总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深圳市 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8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 首 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 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 2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 中国银河 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 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管理 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 年 2 月被 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 员、 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 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 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5 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 王福 山先生 , 中共党员 ,大 学本科 学 历,高级 工程 师。2002 年 6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届、 第三届、 第 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北京大学教师, 国家地震局副司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 门总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 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 律师 。2015 年11 月被选举 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 国家经济 委员会外事局干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 日本野村证券 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 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 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 心主任。 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 中国人民 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 银监会外聘专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独 立董事 。 历任 中国人 民银行 国家外汇 管理局 办公室 副主任、主 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 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 经 理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组 成 员,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 基金管理部总监、 基金经理、 金融工程 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 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 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 委书记、 总经理、 公司 纪检委员; 亚洲证券 ( 银河证券党委派任) 总 裁、 党委书 记; 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6 事。 监事赵斌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 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 银河证券 有限公司。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 中共党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厦门大 学会计学博士,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 持有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 格证书。 18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1999 年7 月至 2014 年1 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 年1 月至 2015 年1 月, 担任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 年12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 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 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 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 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总 裁办公 室秘书处 副处长 、处长 、 (党委 办公室 )副主 任,中国银 河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总 裁办公室 (党委 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 工作) ,期间任北 京证券业 协会秘 书长( 兼),中 国银河 金融控 股有限责 任公司 战略发 展部执行总 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 证书, 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 财务、 资产 评估等工作。 2007 年加入 银河基 金 ,先后任 监察部 监察稽 核(内审)、财 务部总 监 、综合管理 部总监。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铭先生, 硕士研究生,6 年金融行业相关从业经历。 曾任职于上海汽车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从事固定 收益交易、研究与投资相关工作,2016 年7 月加入我公司固定收益部,自 2016 年12 月起担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4 月起任银河鑫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尚灵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7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 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6 月起任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12 月起担任银河 铭忆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起担 任银河 庭芳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6 月起担任银 河景行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 范永武先生,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 南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 股 票投资部 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 二节 基金 托管人 ( 一) 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成立时间:1996 年9月2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6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37号 2、主要人员情况 杭州银行资产托管部有从业人员33名。其中设总经理1人,负责全面组织和 协调资产托管部的相关工作。设总经理助理1人,分管托管运营工作。资产托管 部根据岗位职责分成3个团队:市场营销团队、风控监督团队和运营团队。从事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8 资金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业务的执业人员31 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杭州银行自2014 年3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核准, 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证监许可[2014]337 号) 。 目前, 杭 州银行已全面开展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资管产品、 证券公司资管产品、 信托计划、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期货公司资管产品、 私募投资基金等各类资产托 管业务。 截至2018年5月, 资产托管业务余额10813.75 亿元, 客户数量接近300家, 托 管资产种类丰富, 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 计划、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管理计 划、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 股权投资基金等。 杭州银行已 托管了易方达裕如混合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A 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B 基金、 博时裕利纯债基金、 浙商惠丰债券型基金、 浙商惠享债券型基金、 海富通瑞丰债 券型基金等17只公募基金。目前正在与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洽谈公募基金托管合 作。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杭州银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了从董事会、 经营层到操作 层, 覆盖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资产托管部 也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1、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 离制度 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 系统运维、 估值核算、 资金清算、 投资监督和内部稽 核监控等重要岗位、 人员严格分开, 估值核算、 资金清算、 投资监督等能接触到 基金交易数据的岗位人员进行物理分离。 2、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体系 制定了《杭州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将授权管理贯穿 于资产托管业务的始终,各岗位业务人员均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责。 3、建立完备的备份机制 资产托管的业务数据及其他重要数据每日进行安全备份,定期将数据完整、 真实、 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 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 保存期限至少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9 20 年。资产托管部关键岗位人员也采用双人备份制度。 4、 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措施 制定了《杭州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并针对托管 业务备份、 信息系统及资金清算等业务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 对于各类突发事 件、紧急事件或故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 制定了《杭州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密管理办法》 ,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 的门禁系统, 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资产托管部办公区域, 能接触到基金交易数 据的岗位人员进行物理分离, 并采用电话录音、 监控录像、 信息加密传递技术等 手 段来实现风险控制。 6、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 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控岗, 直接对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负责, 独立对各岗位、 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督反馈,以确保资产托管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限制、 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 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估 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 收益分配、 申购赎回 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0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 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 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 赵冉、郑夫桦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 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 (010)56086900 传真: (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108 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 (020)37602205 传真: (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三层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1 电话: (0451)82812867 传真: (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 号3 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 电话: (025)84671299 传真: (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大厦6F (邮编:518046) 电话: (0755)82707511 传真: (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基 金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律 师事务 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 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2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徐莘 四 、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16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毛 鞍 宁 经 办 会 计 师 : 蒋 燕 华 、 石 静 筠 电 话 :(021)22288888 第 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铭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 银河铭忆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类型 :债券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或自每 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包括该日) 起 3 个月的期间。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3 个月的期间, 如果封闭期到期 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 封闭期相应顺延。 首 个封闭期结束之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包括该日) 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包 括该日) 起3 个月的期间, 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 非工作日的, 封闭期相应 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 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 赎回等业务。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3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基金 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第 五节 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 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 回报。 ( 二 ) 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以及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 投资于股票、 权证, 也不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 )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 开始 前 1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 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 的期间 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 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三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将结合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配置上将采取久期偏离、 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 积极投 资策略.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4 (1 )久期偏离策略


久期偏离是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 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增加组合久期, 以 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 减小组合久期, 以规 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 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主动地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 提高债 券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包括: 经济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 库存 周期、 企业盈利水平、 居民收入等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指标, 银行信贷、 货币供应和公开市场操作等反映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指标, 以及居民消费物 价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反映通货膨胀变化情况的重要指标等。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分析判断, 形成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变 化的预期, 相应地选择子弹型、 哑铃型或梯形的短- 中- 长期债券品种 的组合期限 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债券市场微 观因素包括: 收益率曲线、 历史期限结构、 新 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


(3 )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 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 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 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 种的投资比例, 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获取不同债券 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债券资产久期、 期限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 本 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 据, 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 流动性、 信用利差水平、 息票率、 税赋政策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 券品种进行投资。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5 (1 )利 率品种 :本基 金主要考 虑绝对 收益水 平和利率 变动趋 势,配 置目标 以获取资本利得为主,在信用环境出现恶化及投资组合必须保持相当的流动性 时,作为次要防御目标。


(2 )信 用债券 :在风 险可控前 提下, 本基金 将主要配 置信用 类债券 ,以获 取较高的息票收益和骑乘收益。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类债券需经国内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估。 为了防范和控制 基 金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将依据公司建立的内部信用评价模型对外部评级结果进 行检验和修正, 并基于公司对宏观和行业研究的优势, 深入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 发展前景、 竞争状况、 市场地位、 财务状况、 管理水平、 债务水平、 抵押物质量、 担保情况、 增信方式等因素, 评价债券发行人在预期投资期内的信用风险, 进一 步识别外部评级高估的信用债潜在风险,发掘外部评级低估的信用债投资机会, 做出可否投资、以何种收益率投资和投资量的决策; 本基金亦会考虑信用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差变动水平, 对投资组合内的个 券做出短 期获利 了结和 继续持有 的决策 。 如 果债券获 得主管 机构的 豁免评级, 本基金根据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分析, 决定是否将该债券纳入基金的投资范 围。


3、动态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 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 采取 多种灵活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主要包括:


(1 )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 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 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 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 债券的收 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 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 获得资本利得收 益。


(2 )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通过正回购融资并买入债 券的操作, 套取债券全价变动和融资 成本之间的利差。 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 就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 利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 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 谨慎地实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6 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 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 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开放期内的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在遵守基金 合同中有关投资限制 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调整配置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 构等方式, 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 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 尽量减小基金 净值的波动。 ( 四 ) 投资限 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 开 始 前 1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 上述比例限制 ; (2 )在 开放期 内, 本 基金持有 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 券投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4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 (5 )本 基金进 入全国 银行间同 业市场 进行债 券回购的 资金余 额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在 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 )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7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 (8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在封闭期内 , 本 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 在 开放期 内 ,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12) 开放期内, 本基 金 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封闭期不受此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 )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 、 (10) 、 (12) 、 (13) 项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 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 合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使基 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8 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并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 销 的 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但须 提前公告。 ( 五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 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的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涵盖主要交 易市场( 银行间 市场、 交易所市 场等) 、不同 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 等)和期限 (长期、 中期、 短期等 ) ,能够 很好地 反映中 国债券市 场总体 价格水 平和变动趋 势。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19 该指数合理、 透明、 公开, 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 可以较好的体现本基金 的投资特征与目标客户群的风险收益偏好。 为此, 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 收益率 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 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发生 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 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六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七) 基金管 理人 代表基 金行 使相关 权利 的处 理 原则 及方法 1、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代表 基金独 立行使相 关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雇 员、授 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八)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截 止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0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559,267,000.00 73.30 其中:债券


4,559,267,000.00 73.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4,366,941.56 7.95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104,075,309.74 17.75 8 其他资产


62,167,125.56 1.00 9 合计





6,219,876,376.86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1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 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1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0,325,000.00 6.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0,325,000.00 6.3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168,942,000.00 67.71 9 其他 - - 10 合计 4,559,267,000.00 74.05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894361 18 上海 农商行 CD025 10,000,000 989,300,000.00 16.07 2 111709453 17 浦发 银行 5,000,000 488,550,000.00 7.94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2 CD453 3 111714344 17 江苏 银行 CD344 5,000,000 488,500,000.00 7.93 4 111894082 18 富邦 华一银 行CD014 4,000,000 398,360,000.00 6.47 5 111783807 17 重庆 银行 CD133 4,000,000 382,120,000.00 6.21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 )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3 2 )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 3 )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 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 )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 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3 )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167,125.5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2,167,125.56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4 4 )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2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 期初 基金 份额 总额 10,010,003,000.00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 减: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 3,940,000,000.00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6,070,003,000.00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 年12 月20 日。 第 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有关业绩数据经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5 托管人复核。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7-12-20 至 2017-12-31 0.16% 0.01% 0.01% 0.02% 0.15% -0.01% 2018-1-1 至 2018-3-31 1.27% 0.02% 1.13% 0.04% 0.14%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3% 0.02% 1.15% 0.04% 0.28%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第 七节 基金 的费用 ( 一 )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6 ( 二 )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 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并参照行业惯例 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 三 )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7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铭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更新 招募说明 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 法规及 《银河铭忆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进行更 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 “重要提示” 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8 年8 月 3 日前公告。 2 、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资料更新了的相关信息。


4 、 “五、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 对原有销售机构进 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 、 “十、 基金的投资” 之 “ (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更新为截止日为 2018 年3 月 31 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 经审计。 “ (九) 基金的业 绩” 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8 年3 月31 日的基金业绩 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但相关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 、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 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铭 忆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2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