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智:第三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九泰 锐智定 增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第三 次受限开 放申 购、赎回业 务的 风险 提示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 人 ” )旗下九泰 锐智 定增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168101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将于2018 年 8 月 13 日第三 次受限开放 申购 、赎回业务 ,具体 业务办理方式 可参阅基金管 理人在 2018 年 8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九泰 锐 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第 三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针对本次 受限开放可能发生的 主要 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 提示如下: 一、 申购、 赎回申 请 无法全部 确认或 全部 无法确认 的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 (含第五年) 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 赎回 业务, 但可上市交易。 场外份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 赎回业务, 此开放日为 受限开放日, 受限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认的方式确保本基金份额申购 与赎回后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 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 现部分确认的 情况时,遵 循“按比例确认原则 ” ,即按 照 “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 与 “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 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 预确认比例, 按照该 比例对申购、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由于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 赎回规则 的设置, 参与本次受限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在 受限开放日结束 时, 可能 出现申购 、 赎回申请 无法全部确认或 全部无法确认 的 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出现相关 情况的风险 。 二、 跨系统 转托管 业务相关风 险 (一) 本基金 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前 五年内 (含 第五年) ,只 开放跨系统转托 管,不开放 系统内转托管。 (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涉及的账户规则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 跨系统转托管 只限于在 深圳 证券账户和 以其为基础对应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行 (即 深圳 证 券账号同中登开放式基金账号后10 位) 。 请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前 , 确 认 账 户状 态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规 定 , 如 不符 合上述规定, 则无法办理 跨系统 转托 管 业务。 (三)业务办理流程重点提示 1、场内转场外业务办理流程 (1)投资者应使用 拟转出基金份 额的深圳证 券账户为基础 通过场 外 销售机 构 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即 深圳证券账号同开放式基金账号后10 位) 。 (2)获知拟转入的 销售机构的代 码,并按照 销售机构的要求办妥 相关手续 (账户注册或注册确 认) 。 销售机构 的销售商 代码详询具体销售 机 构。 九泰直销 机构代码为:680452。 (3)投资者须按照 具体销售机构 规定的业务 流程提交业务申请表 单、有效 证件等资料,写明拟 转入的销售机 构代码(6XXXXX ) 、深圳证券账号 、基金代码 和转托管数量。 (4)投资者 T 日申请办理的跨系统转托管若为有效申报,则其申报转托管 的基金份额可在T+2 日到账, 投资者 自T+2 日 开始可以针对 该部分 基金份额进行 交易。 2、场外转场内业务办理流程 (1)获知拟转入 的 证券营业部的 深交所席位 号码, 席位号码 详询 所在证券 营业部。 (2)投资者须按照 具体销售机构 规定的业务 流程提交业务申请表 单、有效 证件等资料, 写明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 的深交所席位号码、 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 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需 为整数份。 (3)投资者 T 日申请办理的跨系统转托管若为有效申报,则其申报转托管 的基金份额可在T+2 日到账, 投资者 自T+2 日 开始可以针对 该部分 基金份额进行 交易。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按 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 则执行。 确认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的为准。 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后需 及时关注。 请投 资者通过 原销 售机构了解 上述业务办 理流程、 规则要求、 确 认时间等, 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因不符合业务规 则导致交 易失败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 行承 担。 三、 投资者适当性 相关 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 一般情况下其 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 低于股票型基金 , 属于高风险收 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投资 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 四、 本基金投资对 象的特有风 险 本基金在基金 合同生效 后前五年内 (含第五年) 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 为 主要投资方向 , 基金持有的 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 允价值 , 故本基金的基 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 所对应的净值 。 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时, 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 净值 的影响。 另外 , 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 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 跌的风险。 五、 本基金 二级市 场 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 净值波动的影响 外, 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 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 素的影响, 导致折溢价交易的情形。 特提请投资 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六、 其他 需要提示 的事项 1、本公告仅 对本次 受限开放 的主 要 风险予以 提示 。投资者 若希望 了解 本基 金受限 申购赎回 业务详情 , 可参阅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以及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相关公告,或 通过基金 管理 人网站(www.jtamc.com )或 客户 服务 热线(400-628-0606 )咨询。 2 、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 资产 ,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 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 自 行承担。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