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诺德双 翼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LOF )终止上市的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 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诺德双翼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的有关规定,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 (以下简称“本 基金” )基金管理 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本基金
终止上市交易,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8]327 号)
同意。现将 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 息
基金名称: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场内简称:诺德双翼
基金代码:1657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终止上市日:2018 年 7 月 26 日
二、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 相关信息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 并终止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会决议自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
已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通 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 ) 、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了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双翼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三、 基金终止上市 后续事项说 明
1 、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 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
持有人提出的申购、 赎回 、 转托管等业务 申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停止收
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2 、自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 产清
算小组。 基金管理 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
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 审计,聘请律师事务 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 )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5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 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 按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6 、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本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
单元保证金等, 由基 金管理人先行垫付,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
进行调整后收回的资金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7 、清算过程中 的有关重大事项 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 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nuodefund.com ) 或拨打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9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