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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A(003814)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年11月8日证监许可【2016】255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
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
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
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
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
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
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
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
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
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
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
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5日,有关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8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法定代表
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
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
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
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
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
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
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
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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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
部、深圳管理部、内部审计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
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
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
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
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
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
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
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
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
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
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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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
从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
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
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
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
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
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
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
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
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
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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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
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
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
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
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
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及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
2000年至2004年9月就职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4年10月至今
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
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
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
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
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
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
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
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
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
理。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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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
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
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
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
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
(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
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葛鹤军先生: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就职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
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1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
8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自2014年10月
8日至2017年11月4日兼任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8日至2016年4月25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
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4月24日起兼任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银
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17日起兼任银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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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5日起兼任银华通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6年12月5日起兼任本基金及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17日起兼任
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
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1日起
兼任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
16日起兼任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6月21日起兼任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
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
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
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
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
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
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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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
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
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
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
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
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
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
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
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
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30人,平均年龄
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
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
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
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
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
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
利宝”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
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
公楼8层10室
法定代表人 崔劲 联系人 于亚楠
电话
010-85207381
传真
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文启斯、杨丽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抽样复制法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
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的成份券和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其中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
成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成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
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选择合适
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
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
惯例等因素影响跟踪标的指数效果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
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构建替代组合。由
于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
例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组合中个券权重和券种与标的指数成份券权重和券种
间将存在差异。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
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为了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标目标,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以标的指数成份券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
险、投资可行性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
况、市场流动性以及债券市场交易特性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选
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抽样复制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
前提下,本基金可以采取适当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
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各成份券构成,并综合考
虑本基金资产规模、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对其逐步买入。当遇到成份
券流动性不足、价格严重偏离合理估值、单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场交易惯
例等其他市场因素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
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个券权重和券种进行适当
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
对其成份券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成份券发行量变动,本基金将根据指数的新构成进行相应调整;
②本基金处理日常申购赎回时,资金量可能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交易相
应成份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交易规模、交易惯例和成份券的流动性等因素,
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③若成份券遇到退市、流动性不足、法规限制或组合优化需要等情况,基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人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
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④本基金将以一定仓位参与一二级市场套利交易、回购套利交易、个券套
利交易和放大交易,以期减小基金运作的有关费用对指数跟踪的影响。
(3)债券投资组合的优化
为更好地跟踪指数走势,本基金将采取适当方法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整体
优化调整,如“久期匹配”、“比例匹配”等。
1)久期匹配
“久期匹配”策略是指投资组合久期与标的指数久期基本一致,即满足:
index
Duration Duration
portfolio
?
其中, 为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 为指数组合
portfolio
Duration
index
Duration
的加权平均久期。通过久期匹配,在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的情况下,债券投资
组合和标的指数的走势基本一致。
2)比例匹配
“比例匹配”主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债券和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波动情况的
不一致。考虑各类型债券权重,力争基金组合各类型债券权重与标的指数分布
相匹配,减少类型错配的跟踪误差;考虑各个期限的债券权重,力争基金组合
各个期限段权重与标的指数分布相匹配,减少期限利差变动造成的跟踪误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以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为标的指数,原则上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
基金资产投资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券,选用以上业绩比较基准可以有效
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业绩,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点。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
或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
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
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
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
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
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
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7,737,180.00 93.27
其中:债券


47,737,180.00 93.2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1.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2,035,316.05 3.98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计 8 其他资产


409,879.94 0.80 9 合计





51,182,375.9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47,737,180.00 93.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7,737,180.00 93.48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004 18附息国 债04 400,000 40,356,000.00 79.03 2 010303 03国债⑶ 47,000 4,580,620.00 8.97 3 019563 17国债09 28,000 2,800,560.00 5.4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 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45.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20.0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08,514.2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9,879.94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2.5(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6.12.31 0.23% 0.01% -0.29% 0.29% 0.52% -0.28% 2017.1.1至 2017.12.31 -1.81% 0.16% -2.82% 0.12% 1.01% 0.04% 2018.1.1至 2018.3.31 1.70% 0.11% 1.79% 0.07% -0.09% 0.04% 2016.12.5(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8.3.31 0.09% 0.14% -1.37% 0.13% 1.46% 0.01%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2.5(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6.12.31 0.03% 0.01% -0.29% 0.29% 0.32% -0.28% 2017.1.1至 2017.12.31 -2.35% 0.16% -2.82% 0.12% 0.47% 0.04% 2018.1.1至 2018.3.31 1.64% 0.11% 1.79% 0.07% -0.15% 0.04% 2016.12.5(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0.72% 0.14% -1.37% 0.13% 0.65% 0.01%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2018.3.31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 裁费等法律费用;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 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相关账户开户和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在支付首期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 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 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 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 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标的指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数许可使用费为许可使用基点费。如指数编制机构作为使用许可方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费率的,本项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相应调整。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费时间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标的指 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为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 0.015%/年,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 2.5万元(即不足 2.5万元按照 2.5万元 收取)。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以实际天数占当季度天数的比例乘以 2.5万 元和实际累计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孰高为当季应付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5%的年费 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每年 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上一季度的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基点费。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 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另 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此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 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 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二、释义”部分,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释义。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 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并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基金投 资业绩。 8、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修改的相关内容。 9、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0、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更新了相关内容。 11、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银华上证 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2、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