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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利(003626)

平安鑫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 平 安 大 华 鑫利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 更 新) 摘要 2018 年第 1 期 (由平 安大华鑫利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转 型 而 来 ) 基 金管 理人: 平安 大华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平安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二 零一 八 年六 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1 期) 2 重 要提 示 平安大华 鑫 利 定期 开 放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 简称 “ 本基 金 ”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2016 年9 月20 日 证 监 许 可[2016]2136 号文 注册 。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于 2016 年12 月7日正式生效 。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规定,本基金的第二次开放期自2017 年12 月14 日起至2017 年12月20日止, 因在第二次开放期最后一日终触发本基金的转型条件, 根据基金合同及 《关于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为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及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的规 定,本基 金自2018 年1 月19日起 正式转 型为“ 平安大华 鑫利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故本招募 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定期开放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 人出现违约, 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 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 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此外, 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 度的影响,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 考虑 投资者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并对认购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 明书 (2018年第1期) 所载 内容截 止 日期为2018 年6 月6日 , 其中投 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2018 年6 月29 日 对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2018年第1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 第一 部分 基 金管理 人 一 、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0 】 1917 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 0755-22623179 2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 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 、 客服电话: 400-800-4800 (免长途话费) 二、 基 金管理 人主 要人员 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5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 先生,董事长, 博士, 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 曾任中华全国 总工会 国际部干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 安人寿总 公司人 事行政 部/培训 部总经 理、平 安保险集 团品牌 宣传部 总经理、平 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 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 年生。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国)养 老金咨询分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Swiss Re (美 国 ) 精算 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精算 师、 中 国平 安 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 生 , 董事, 硕 士,1948 年 生, 新加 坡。曾任 香港 罗兵咸 会 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 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DBS 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平安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副总经理 ;平安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副董 事长/ 副总经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 现 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肖宇鹏先 生, 董事, 学 士,1970 年 生。 曾任 职于中国 证监 会系统 、 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 士, 董事, 学 士,1983 年 生。 曾于 平安数据 科技 (深圳 ) 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 现任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 女士 ,董事 , 硕士,1961 年生 ,加 拿大籍。 曾任 职于澳 新 银行、 渣打银行 、汇丰 银行并 担任高级 管理职 务。2011 年加入 大华银 行集 团,任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 华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 “数码通电讯集团有 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 生, 董事, 学 士,1964 年 生, 新加 坡。现任 大华 资产管 理 有限公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6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 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历任新加坡政 府投资公司 “特别投资部门” 首席投资员,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 国 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 生, 独立董 事 ,博士,1965 年 生。 曾任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 华南液 化气船务公司远洋三副、 二副、 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任总公司办公室法 律 室 主 任 、 总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助 理 、 高 级 法 律 顾 问 、 兼 任 中 国 平 安 保 险( 集团) 总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 总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 广东海信现代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 士, 独立董 事 ,学士,1965 年 生。 曾任安徽 商业 高等专 科 学校教 师、 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 会计专业 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 学 院 经 济 学 院 副院长。 刘雪生先 生, 独立董 事 ,硕士,1963 年 生。 曾任深圳 蛇口 中华会 计 师事务 所审计员、 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 财务经理、 子公司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 秘书长助理; 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副秘书长。 潘汉腾先 生, 独立董 事 ,学士,1949 年 生。 曾任新加 坡赫 乐财务 有 限公司 助理经理、 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 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 现任彩日 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速美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 生, 监事长, 硕士,1967 年生。 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 平安银行 (原深圳发展银行) 营业 部柜员、 副主任、 支行会计部副主任、 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 总行零售银行部 综合室经理、 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 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广东南粤银 行总行稽 核监察 部副总 经理(主 持工作 ) 、总 行人力资 源部总 经理、 惠州分行筹 建办主任、 分行行长、 总行稽核部总经理; 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 ,监 事,硕 士 ,1975 年生 , 新 加坡 。曾任职 于淡 马锡控 股 和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7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 ,监 事,硕 士 ,1979 年生 。曾 任广 东溢达集 团研 发总监 助 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 ,监 事,硕 士 ,1985 年生 。曾 任德 勤华永会 计师 事务所 高 级审计 员、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岗。 (3 )公司高管 罗春风 先生,博士, 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 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 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 公司人事 行政部/培训 部总经理 、平安 保险集 团品牌宣 传部总 经理、 平安人寿北 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 生, 学士,1970 年生。 曾任 职于中 国证监会 系统 、 平安 大 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 ,博 士,高 级 经济 师,1969 年 生。 曾任中国 华润 总公司 进 出口副 科长、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 究员、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 加坡国 立 大学,拥 有学 士和荣 誉 学位, 新加坡籍 。曾任 新加坡 国防部职 员,大 华银 行 集团助理 经理、 电子渠 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 ,1976 年生 ,毕业于 谢菲 尔德大 学 ,金融硕 士学 位。曾 任 上海赛 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 新加坡华侨银行产 品经理、 渣打银行产品主管、 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总行审计部 副总经理、 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 现任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 生, 督察长 , 学士,1969 年生 。曾 任深圳发 展银 行龙岗 支 行行长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8 助理, 龙华支行副行长、 龙岗支行副行长、 布吉支行行长、 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 总经理、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 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 批部高 级审批师、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WANG AO 先 生,CAIA 、FRM,CFA ,澳大 利亚 莫 纳什大 学商学(金 融学 、经济 学)学士, 曾任职原深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政策管理室。2012 年9 月加入平 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担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员。 现任平安大华鼎信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7/21 至 今 ) 、 平 安 大 华 鑫 享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9/5 至 今 ) 、 平 安 大 华 惠 金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11/2 至今) 、 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2/7 至今) 、 平安 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3/10 至今) 、 平安大华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7/12/1 至今)、 平 安 大 华 鼎 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8-3-16 至今) 、 平 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6-04 至今) 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副总经理林婉文女士, 衍生品投资中心投 资执行总经理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基金经理神爱前先生。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 加坡国 立 大学,拥 有学 士和荣 誉 学位, 新加坡籍 。曾任 新加坡 国防部职 员,大 华银行 集团助理 经理、 电子渠 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 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 花旗集团投 资银行高级副总裁、 瑞士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 德意志银行战略科技部量 化服务负责人。2014 年10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衍生品投资中 心投资执行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 沪深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 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9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神爱前先生, 厦门大学财政学硕士,7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第一创业证券 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民生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部高级 研究员,2014 年 12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现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 金管理 人职 责 1、 依法 募集 资 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 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 基金合 同 》生 效之日起 ,以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 足够的 具有专 业资格的 人员进 行基金 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 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监 察与稽 核、财 务管理及 人事管 理等制 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 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 据《基 金法》 、 《基金 合同 》 及其他 有关规定 外,不 得 利用 基金财 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 适当合 理的措 施使计算 基金份 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 注销价 格的方 法符合 《 基金合 同 》等 法律文件 的规定 ,按有 关规定计 算并公 告基金 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 《基金合同 》 及其 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0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 金法》 、 《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 《基金合同》 的 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 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 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 管理人 在募集 期间未能 达到基 金的备 案条件, 《基金 合同》 不能生 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决议;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1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27、 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 金管理 人的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 “ 《证 券法》 ” ) 的行为, 并承 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以下 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建 立健全 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 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 露因职 务便利 获取的未 公开信 息、利 用该信息 从事或 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 管理人 承诺加 强人员管 理,强 化职业 操守,督 促和约 束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 , 不 从 事 以 下 活 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 接 进 行 其 它 股 票 投 资 ;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2 (10 )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务规 则,利 用对敲 、倒仓等 手段操 纵市场 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7 )法 律法规 或监管 部门取消 上述限 制,如 适用于本 基金, 则本基 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承 销 的 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 照市场 公平合 理价格执 行。相 关交易 必须事先 得到基 金托管 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规 和基金合 同的规 定,本 着敬业、 诚信和 谨慎的 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协 助、接 受委托 或以其 他 任何形 式为其 他组织或 个人进 行证券 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3 3、 不违 反现行 有效的 法律、法 规、规 章、基 金合同和 中国证 监会的 有关规 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 基 金管理 人的 内部风 险控 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 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 面性原 则:内 部控制必 须覆盖 公司的 所有部门 和岗位 ,渗透 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 慎性原 则:内 部控制的 核心是 有效防 范各种风 险,公 司组织 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 独立性原则: 公司 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 效性原 则:各 种内部管 理制度 具有高 度的权威 性,应 是所有 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 时性原 则:内 部控制应 具有前 瞻性, 并且必须 随着公 司经营 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 本效益 原 则: 公司运用 科学化 的经营 管理方法 降低运 作成本 ,提高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4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 )防 火墙原 则:公 司基金资 产、自 有资产 、其他资 产的运 作应当 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 执行、 清算、 评估等部门和岗位,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 投资管理 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 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个层面是业 务操作手册, 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 是对业务各个细节、 流程 进行的描述和约束。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 结合 业务的发展、 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 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 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授权要适当,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 时 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 作业务 流程, 形成科学 、有效 的研究 方法;建 立投资 产品备 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 究与投资 的业务 交流制 度,保持 畅通的 交流渠 道;建立 研究报 告质量 评价体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5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 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应建立交 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集中交易室应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 录应完善, 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 不同客户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公司通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 完整、 及时地记载每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确保档 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 了完善 的信息 披露制度 ,保证 公开披 露的信息 真实、 准确、 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 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 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经董事会聘任, 报中国证监会 相关派出机构认可 。 根据公 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督察长可以 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期 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6 性和权威性。 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 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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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7 第 二部分


基 金 托管 人 一 、基 金托管 人情 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 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深圳 证券交易 所简称 :平安 银 行,证 券代码000001 ) 。其前 身是深 圳发展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 中国平 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及 其子公 司合计 持有平安 银行58% 的股 份,为平安 银行的控 股股 东。截 至2017年末, 在职 员工32502 人,通 过全 国70 家 分行、1079 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 2017 年, 平安银行 收入、 利润、 规模保持稳健发展。 实现营业收入 1057.86 亿元 ( 还原营改增前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1.67%) 、 净利润231.89 亿元 (同比增 长2.61% ) 、资产总额 32,484.7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9.99%) 、吸收存款余额 20,004.20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 4.09%)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含贴现) 17,042.30 亿元(较上年末增幅 15.48%)。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 下设市场拓展处、 创新发展处、 估值核算 处、 资金清算处、 规划发展处、IT 系统支持处、 督察合规处 、 基金服务中心 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 为60 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8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高级理财规划师、 国际注 册私人银 行家, 具备《 中国证券 业执业 证书》 。长期从 事商业 银行工 作,具有本 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 1993 年3 月至1993 年 7 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 年8 月至1999 年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 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 年 3 月-20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 分行青山支 行任行长助理;2000 年2 月至2001 年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 理;2001 年8 月至 2003 年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 年3 月至2005 年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005 年5 月至2007 年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 年7 月至2008 年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 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 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 全面掌握 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理, 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 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 年 12 月任平安银 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 (主持工作) ;2015 年3 月 5 日起任平安 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7年12 月末,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6.13万亿, 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09只, 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保 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财富宝 货币市场基金、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活 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增盈回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进取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 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19 投资基金(LOF ) 、嘉 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中海顺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轩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 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鼎信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荣 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富兰克林 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活期宝货 币市场基金、 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融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金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 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 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 发鑫盛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隆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 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泰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0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 指 数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稳阳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瑞灵活配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转型 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 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添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丰沃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 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高 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 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 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 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沪深300 指数量化增强 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风 险控 制制度 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 行业监管要求,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 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 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1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 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 核 、 审 核 、 检 查 制 度 ,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料 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 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监控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 告 , 报 送 中 国 证 监 会 。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 进行 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2 第三 部分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二 、登 记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3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 审 计基金 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2323 8888 传真电话: (021 )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张宁 联系人:张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4 第 四部分 、 基金 的名 称 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 分、 基金 的类 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部分 、 基金 的运 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方式运作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5 第七 部分 基 金的投 资 一 、投 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 力求在有效分散风 险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 、投 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 括中小 板、创 业板及其 他中国 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的 股票) ,衍生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 国 债期货等) , 债券 (包 括国债、 金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分离交易 可转债、 央行票据、 中 期票据、 短 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地方 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 府支持债 券等中 国证监 会允许投 资的债 券) , 资产支持 证券, 债券回 购,银行存 款(包括 协议存 款、定 期存款及 其他银 行存款 ) 、同业 存单、 货币市 场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期 内股票 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例 范围 为 0%-100% ;债 券资产 占 基金资 产的比例 范围 为 0%-100% ;开 放期 内或按 照 《基金合 同》 的约定 , 本基金转型 为开放式基金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 投资于 权证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开 放期内或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交易,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6 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 、投 资策略 (一)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本 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1、 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 对股票、 债券 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 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采 用多因 素分析 框架,从 宏观经 济环境 、政策因 素 、市 场利率 水平、 市场投资价值、 资金供求因素、 证券市场运行内在动量等方面, 采取定量与定性 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投资机会与风险进行综合研判。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 资本成本、 增长能 力以及 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 济 情 况 进 行 资 产 配 置 。 本基金主要采取 “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 基于对上市公司成长性和估值水 平的综合考量,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精选股票进行投资。


首先, 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 从技术能力、 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面对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1)在技 术能力 方面, 选择研发 团队技 术实力 强、技术 的发展 与应用 前景广 阔并且在技术上具有一定护城河的公司。


2)在市 场前景 方面, 需要考量 的因素 包括市 场的广度 、深度 、政策 扶持的 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 进而开拓市场、 创造利润增 长的能力。


3)在公 司治理 结构方 面,将从 上市公 司的管 理层评价 、战略 定位和 管理制 度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 公司治理能力的优劣对公司战略、 创新能力、 盈利能力 乃至估值水平 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次, 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 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本 基金主要从行业景气度、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1)行业景气度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7 本基金通过一系列定量指标对行业景气度进行研判。 这些指标包括行业销售 收入增长率、 行业毛利率和净利率、 原始材料和成品价格指数以及库存率等。 通 过与历史和市场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并结合定性分析的结果来评判行业的景气度 水平。 2)盈利能力 本基金通过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 主要参考的指标包 括 变 现能 力、 净资 产 收益 率 (ROE ) , 毛利 率, 净 利率 ,EBITDA/ 主 营 业 务收 入 等。 3)成长能力 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 主要参考的指 标包括用户数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 EPS 增长率等。 4)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 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 市值收入比、市盈率 (P/E ) 、 市 净率 (P/B ) 、市 盈 增 长 比 率 (PEG ) 、 自 由 现 金 流贴现(FCFF ,FCFE )和企业价值/EBITDA 等。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 策略方 面,本 基金在综 合研究 的基础 上实施积 极主动 的组合 管理, 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 在宏观环 境分析方面, 结合对宏观经济、 市场利率、 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根据交 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 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 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 结合经济 趋势、 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重点 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 风险水平合理、 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 相对较高的债券品 种。 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策略、 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 债券投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 根据权证对应 公司基本 面研究 成果确 定权证的 合理估 值,发 现市场对 股票权 证的非 理性定价; 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 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 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8 益特征的目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投资原则为有 利于基金资产 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 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 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 政策及法 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 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 确定投资时机。 基金管理人将结 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 确定参与股指期货 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运用股指 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 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 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衍生品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 负责 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 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 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 本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投资于国 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 组 合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 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 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 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谨慎进行投资, 以调整债券组合 的久期, 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具体而言,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 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展期策略、 保证金管理 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 益, 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 以及国债期货与债 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 确 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 并明确相关岗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29 位职责。 此外, 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并授权特定的管 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符 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 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 严格控制风险, 对 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 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 并充分考虑单 只中 小企业私 募债券 对基金 资产流动 性造成 的影响 ,通过信 用研究 和流动 性管理后, 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制定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 、风险 控制制 度和信用 风险、 流动性 风险处置 预案, 以防范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 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 并利 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 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 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 本基金转型为 开放式基金后, 将灵活运用多 种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充分挖掘市场投资机会, 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为有效实施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允许的范围内, 采取相对灵活的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环境、 政策因素、 资金供求因素、 证券市场基本面等角度进 行综合分析, 判断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 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 债券、 现金等大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 并根据宏 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采用成长 与价 值动态 均 衡投资(GVDBI ) 策略 :在看多 后市 的前提 下 ,主要 从成长股票中构建基金组合, 追求获得更多超额收益; 反之, 看空后市则主要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0 价值股票中构建基金组合, 追求投资正回报; 调整行情中, 根据市场多空双方力 量强弱和持续时间,采用灵活权重调整策略,平衡基金组 合 的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 。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 策略方 面,本 基金在综 合研究 的基础 上实施积 极主动 的组合 管理, 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 在宏观环 境分析方面, 结合对宏观经济、 市场利率、 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根据交 易所市 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 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 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 结合经济 趋势、 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重点 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 风险水平合理、 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 种。 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策略、 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 债券投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 根据权证对应 公司基本 面研究 成果确 定权证 的 合理估 值,发 现市场对 股票权 证的非 理性定价; 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 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 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 益特征的目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 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 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 政策及法 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 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 确定投资时机。 基金管理人将结 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 确定参与股指期货 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运用股指 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 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 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1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 投资前将建立衍生品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 负责 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 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 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 本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投资于国 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 组 合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 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 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谨慎进行投资, 以调整债券组合 的久期, 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具体而言,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 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展期策略、 保证金管理 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 益, 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 以及国债期货与债 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 确 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 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 并明确相关岗 位职责。 此外, 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并授权特定的管 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符 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 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 严格控制风险, 对 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 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 并充分考虑单只中 小企业私 募债券 对基金 资产流动 性造成 的影响 ,通过信 用研究 和流动 性管理后, 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制定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 、风险 控制制 度和信用 风险、 流动性 风险处置 预案, 以防范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2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 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 并利 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 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 、投 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 基金的 投资组 合比例为 :封闭 期内股 票资产占 基金资 产的比 例范围 为 0%-100% ; 债券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 ; 开放期内 或按照 《基 金合同》 的约定, 本基 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 (2 )在 封闭期 内,每 个交易日 日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和 国债期 货合约 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开放期内或转换为开 放式基金后,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 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6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得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 (7 )本 基金在 任何交 易日买入 权证的 总金额 ,不得超 过上一 交易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 (8 )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3 (9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0 )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1 ) 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2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 )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 )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在 全 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5 )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 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6 )如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 金在任 何交易 日日终, 持有的 买入股 指期货合 约价值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 2)本基 金在封 闭期内 ,任何交 易日日 终,持 有的买入 国债期 货和股 指期货 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开放期内或转换为 开放式基金后,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其中, 有价证 券指股票、 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 3)本基 金在任 何交易 日日终, 持有的 卖出股 指期货合 约价值 不得超 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 格式与时限向交易 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 应 的 证 券 资 产 情 况 等 ; 4)本基 金所持 有的股 票市值和 买入、 卖出股 指期货合 约价值 ,合计 (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 金在任 何交易 日内交易 (不包 括平仓 )的股指 期货合 约的成 交金额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4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7 )如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 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4)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 (18 )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 不得超过本 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9 )本基金在封闭期 内,基金总资产不得超 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开放 期或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 的 140% ; (20 )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1 )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 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 定 的 其 他 投 资 限 制 。 除上述第 (2) 、 (12)、( 20) 、 (21) 项所规定 的情形外 , 因证 券、期 货市场 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 会规定 的特殊 情形除外 。法律 法规或 监管部门 另有规 定时,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六 个 月 内 使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 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期间,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 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5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 规 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 于 下 列 投 资 或 者 活 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 照市场 公平合 理价格执 行。相 关交易 必须事先 得到基 金托管 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 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五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70% 。





业绩比较基准 选择理由: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流动性高,是目前市 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 数 具 广 泛 市 场 代 表 性 , 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基于本基金的特征, 使用上 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6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 本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六 、风 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 产品。 七 、基 金管理 人代 表基金 行使 相关权 利的 处理原 则及 方法 1、有利于基金 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代表 基金独 立行使相 关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雇 员、授 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八 、投 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7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38,954.39 99.82 8 其他资 产


614.79 0.18 9 合计





339,569.18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1.2.1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1.2.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港股通 股票 。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8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1.9.1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1.9.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股指 期货投 资情 况。 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1.10.1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国债 期货投 资。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1.10.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1.10.3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国债 期货投 资。 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没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1.11.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其 他资 产构成 1.11.3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547.6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7.1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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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39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1.11.4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1.11.5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1.11.6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0 第 八部分 基 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 金转 型前: 平安 大华鑫 利定 期开放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一、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2016 年 12 月 7 日) 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12.7-2016.12.31 0.23% 0.01% -1.83% 0.31% 2.06% -0.30% 2017.1.1-2017.6.30 1.48% 0.03% 3.25% 0.18% -1.77% -0.15% 2017.7.1-2017.12.31 4.40% 0.69% 3.06% 0.21% 1.34% 0.48% 2018.1.1-2018.1.18 0.13% 0.01% 1.81% 0.14% -1.68% -0.1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至2018 年1 月18 日 6.31% 0.46% 6.36% 0.21% -0.05% -0.25%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至2018 年1 月18 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1 注: 平安 大华 鑫利 定期 开 放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 成立 , 根据 《平 安大 华鑫 利定 期开 放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及《平 安大华 鑫利定 期开 放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及相 关公告 的规定 , 本基金 的第 二次 开放 期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 起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止 ,因 在 第二次 开放 期最后 一日 日终 触发 本基 金的转 型条 件, 本基 金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 正式 转型为 “ 平 安大 华鑫利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 因此 上述 报 告期的 结束 日 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 转 型后 :平安 大华 鑫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一、 自基金 转型 以来 (2018 年 1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1.19-2018.3.31 0.39% 0.01% -1.30% 0.38% 1.69% -0.37%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2 二、 自基金转型 以来至2018 年3 月31 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 平安大 华鑫 利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由平安 大华鑫 利定期 开放 灵活配 置型证 券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来 并 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正 式转 型,基 金转 型日 至披 露时 点未满 一年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3 第 九部分 基 金的费 用与 税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 费 、 诉讼费和仲裁费 ;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4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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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5 第 十部分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 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 罚。 (三)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6日 发布的公告: 1、2017年12月7日, 关于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 2 、2017 年12 月21 日, 关于平安大华鑫利定 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转型为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 性公告 ; 3 、2017 年12 月25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 金 持有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 4 、2017 年12 月30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 资 基金缴 纳增值税的公告 ; 5 、2018 年1 月19 日, 平 安 大 华 鑫 利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4季度报告 ; 6、2018年1月19日, 关于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转型为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 7、2018年1月19日, 关于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8、2018年1月20日,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2期)以及摘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6 9、2018年3月24日, 关于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 金合同的公告 ; 10 、2018 年3 月26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 分 开放式 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 11 、2018 年3 月29 日,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 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 12、2018年4月20日, 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季 度报告 ; 13 、2018 年5 月29 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为销售 机构公告 ; ( 四 ) 《 招 募 说 明 书 》 与 本 次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内 容 若 有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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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7 第 十 一 部分 对招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2018 年1 月 20 日公布的《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2 期》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8、


根据最新资 料,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1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1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 根据最新资料, 更新了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7、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 说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