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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丰硕C(519758)

交银丰硕C: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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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5月31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7月19日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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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5年
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丰硕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7号文)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年11月9日生效。
根据《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以
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
2018年4月17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
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为13,719,946.80元,基金份额持有
人人数157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
人已于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
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触
发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触发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
本基金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
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丰硕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5197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
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
束后转为开放式运作。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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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融合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和严谨
的信用分析,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
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和债券组合
久期、期限结构;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
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精
选投资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8年4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4月 17日   2018年4月 17日 资


产 :   负债:   银行存款 669,894.16 短期借款 -  结算备付金 169,324.5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存出保证金 19,588.32 衍生金融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29,2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 / 8 其中:股票投资 -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14,229,200.00   应付赎回款 7,200,831.59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686.42








基金投资 -  应付托管费 2,003.72 衍生金融资产 -  应付销售服务费 8,014.8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00,000.00   应付交易费用 17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7,124,381.76   应付税费 77.69   应收利息 117,751.68 应付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付利润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负债 308,700.00 其他资产 -  负债合计 7,530,489.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7,340,809.88     未分配利润 258,841.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599,651.19 资产合计: 25,130,140.44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5,130,140.44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0月9日由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2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2015年10月23日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5 / 8 至2015年11月4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验资报告”验证,并由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 【2015】2857号)予以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9日生效。本基金募集期间扣除 认购费的实收基金(本金)人民币438,442,304.66元,折合438,442,304.66份基金份额;有 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88,361.13元,折合188,361.13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438,630,665.79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封闭 期内,本基金所投企业债和公司债信用评级需在AA级(含)以上。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 权益类资产。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根据《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于2018年4月12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2018年4月17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于2018年4月18日全部进入清算 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款 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 2018年4月17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 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为13,719,946.80元,基金份额持有 人人数157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 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触发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自2018年4月1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4月18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6 / 8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 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 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但从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188,912.84元,其中179,510.75元于 2018年6月4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共计117,751.68元,其中1,242.74元、


115,792.65元,分别于2018年4月19日、24日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0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7,200,831.59元,其中人民币 7,200,831.59元已于2018年4月18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0,686.42元,该款项于2018年5月 4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003.72元,该款项于2018年5月4日支 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8,014.83元,该款项于2018年5月 4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75元,其中人民币25元已于2018年 4月25日支付,人民币150元已于2018年5月21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308,700.00元,具体为应付审计费人民币 90,000.00元、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208,000.00元、应付账户维护费人民币10,700.00元, 其中应付审计费已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支付人民币60,000.00元,2018年5月25日支付 人民币30,000.00元;应付信息披露费已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支付人民币80,000.00元, 2018年 5月18日支付人民币80,000.00元,2018年5月25日支付人民币48,000.00元;应付 账户维护费已分别于2018年4月19日支付人民币4,500.00元,2018年5月11日支付人民币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7 / 8 1,500.00元,2018年5月21日支付人民币1,500.00元。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清算期间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10,826.55 债券利息收入





7,781.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81.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5,069.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123,746.86 清算收入小计(1)





11,612.90 二、清算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 交易费用








170.22 其他费用(注2)





-3,043.95 清算费用小计(2)





-2,873.73 三、清算净收益(1)-(2)





14,486.63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2: 金额为负,是由回冲预提的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导致。 注3: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4月17日基金净资 产 17,599,651.1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4,486.63 减:2018年4月19日确认的净赎回款 3,880,975.23 二、2018年5月31日基金净资产 13,733,162.5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8年5月3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3,733,162.59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从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4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 人所有。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应收利息共计人民币11,542.84元(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 估),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划入托管账户。2018年5月31日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8 / 8 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 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 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http://www.fund001.com)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