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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B(150280)

新能B: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7月)查看PDF公告

 






鹏 华 中 证 新能 源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新的招 募说明 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7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768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5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 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 并承 担基 金 投资 中出 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 括但 不限 于: 市 场风 险、 管 理风 险、 操 作风 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为指数基金的风险、作为上市基金的风 险和作为分级基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 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鹏华新能源 A 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 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鹏华新能源 B 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5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 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3、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 )82021233








传真:(0755 )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 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中 国证 监 会第 六、 七 届发 审委 委 员, 现任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总裁 、党 总 支书 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 )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 )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 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 )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 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 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CAAM SGR )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 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 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 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 出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 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 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 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 、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 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 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 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 国证 监会 办公 厅 新闻 处干 部 、秘 书处 副 处级 秘书 、发 行监 管 部副 处长 、 人事 教育 部 副处 长、 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1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 ( 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 数据分析师;2011 年 3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 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 研究等工作。2015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9 月担任鹏华 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6 月至 2018 年 05 月担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7 月担任鹏华高铁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担任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担任鹏华新能源分级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4 月担任鹏华互联网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4 月担任鹏华创 业板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5 月担任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基金基金基金经理。张 羽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5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6 月至 2018 年 05 月担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7 月担任鹏华高铁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担任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4 月担任鹏华互联网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4 月担任鹏华创业板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5 月担任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基金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05 月至 2016 年 12 月














焦文龙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 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 银行 成立 于1987 年4月8日, 是我 国第 一家 完全 由企 业 法人 持股 的 股份 制商 业银 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 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 月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 ),10 月5日行使H股超 额配 售, 共发 行了24.2 亿H 股。截至2018 年3月31 日,本集 团总资产62,522.38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1%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79% 。


2002 年8 月, 招 商银 行成 立基 金托 管 部;2005 年8月, 经报 中国 证监 会同 意, 更名 为资 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 职能 处室 ,现 有员 工81人。2002 年11 月 ,经 中国 人民 银行 和 中国 证监 会 批准 获得 证券 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4月,正式办理基 金托 管业 务。 招 商银 行作 为托 管业 务 资质 最全 的 商业 银行 , 拥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 管、 受托 投资管理托管 、合 格境 外 机构 投资 者托 管(QFII )、 合格 境内 机构 投 资者 托管 (QDII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 银行 确立 “因 势而 变 、先 您所 想” 的托 管 理念 和“ 财富 所托 、 信守 承诺 ”的 托管 核心 价值 ,独 创 “6S托管 银行 ”品 牌 体系 ,以 “ 保护 您的 业 务、 保护 您的 财富 ” 为历 史使 命, 不断 创新 托 管系 统、 服务 和产 品 :在 业内 率 先推 出“ 网 上托 管银 行系 统” 、 托管 业务 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 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 基 金、 第一 只红 利ETF 基金 、 第一 只“1+N ”基 金专 户理 财、 第 一家 大小 非 解禁 资产 、第 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 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 国内 唯一 获奖 项国 内托 管 银行 ;“ 托 管通 ”获 得国 内《 银 行家 》2016 中 国金 融创 新“ 十佳 金 融 产品 创 新奖 ”;7 月荣 膺2016 年 中国 资产 管理 【 金贝 奖】 “ 最佳 资产 托 管银 行” ; 2017 年6月再 度 荣膺 《财 资 》“ 中国 最 佳托 管银 行奖 ”, “ 全功 能网 上 托管 银行2.0 ”荣获 《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 行 家 》 “ 中 国 年 度 托 管 银 行 奖 ” ,2018 年1 月 获 得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7 年度 优秀 资产 托管 机 构” 奖项 , 同月 招商 银行 “托 管 大数 据平 台 风险 管理 系统 ”荣 获2016-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 第五 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 伦敦 大学 工商 管 理硕 士、 吉林 大学 经 济管 理专 业 硕士 ,高 级 经济 师。 招商 局集 团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兼任 招 商局 国际 有限 公司 董 事会 主席 、 招商 局能 源 运输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 事长 、中 国国 际海 运集 装 箱( 集团 )股 份有 限 公司 董事 长 、招 商局 华 建公 路投 资有 限公 司 董事 长和 招商 局资 本投 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长 。曾 任中 国 远洋 运输 ( 集团 )总 公司 总裁 助 理、 总经 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 比亚 大学 公共 管理 硕 士学 位, 高级 经济 师 。曾 于2003 年7 月至2013 年5月历 任上 海银 行副 行长 、中 国 建设 银行 上海 市分 行 副行 长、 深 圳市 分行 行 长、 中国 建设 银行 零 售业 务总 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 先生 ,本 行副 行长 ,货 币银 行学 硕士 , 高级 经济 师。1991年至1995 年, 在中 国科 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 年6月至2001 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 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 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 年10 月至2006 年3 月, 历任 北京 分行 行长 助 理、 副行 长 ;2006 年3 月至2008 年6 月, 任北 京 分行 党委 书记 、副 行长 ( 主持 工 作) ;2008 年6月至2012 年6 月, 任 北京 分行 行 长、 党委 书 记;2012 年6 月至 2013 年11 月, 任 招商 银行 总行 行长 助 理兼 北京 分行 行长 、 党委 书记 ;2013 年11 月至2014 年 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 年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 年11 月起兼任本行董 事会秘书。


姜然 女士 ,招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大 学 本科 毕业 ,具 有基 金 托管 人高 级管理人 员任 职资 格。 先 后供 职于 中国 农业 银 行黑 龙江 省 分行 ,华 商 银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 深圳 市分 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 部经 理、 高级 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等 职 。是 国内 首 家推 出的 网 上托 管银 行的 主要 设 计、 开发 者之一,具有20 余年 银行 信贷 及托 管 专业 从业 经 验。 在托 管 产品 创新 、服 务流 程 优化 、市 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 年3 月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64 只开放式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 托管 业务 严格 遵守 国 家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行 业监 管制 度, 自觉 形 成守 法经 营、 规范 运作 的经 营思 想 和经 营理 念; 形成 科 学合 理的 决 策机 制、 执 行机 制和 监督 机制 , 防范 和化 解经 营风 险, 确 保托 管业 务的 稳健 运 行和 托管 资 产的 安全 完 整; 建立 有利 于查 错 防弊 、堵 塞漏 洞、 消除 隐 患, 保证 业务 稳健 运 行的 风险 控 制制 度, 确 保托 管业 务信 息真 实 、准 确、 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 风险 防范 是招 商银 行 资产 托管 部 设立 稽核 监察 室, 负 责部 门内 部 风险 预防 和控 制;


三级 风险 防范 是招 商银 行 资产 托管 部在 设置 专 业岗 位时 ,遵 循内 控 制衡 原则 ,监 督制 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 全体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 控制的核心。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 产之 间、 托管 资 产和 自有 资产 之间 相 互分 离。 内 部控 制的 检 查、 评价 部门 独立 于 内部 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 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 经营 战略 、 经营 方针 、经 营理 念 等内 部环 境 的变 化和 国 家法 律、 法规 、政 策 制度 等外 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 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资 金清 算、 岗位 管 理、 档案 管理 和信 息 管理 等方 面 制定 一系 列 规章 制度 ,保 证资 产 托管 业务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 人双 岗、 大额 资 金专 人跟 踪、 凭证 管 理等 一系 列 完整 的操 作 规程 ,有 效地 控制 业 务运 作过 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 措施 ,采 用 加密 、直 连方 式传 输 数据 ,数 据 执行 异地 实 时备 份, 所有 的业 务 信息 须经 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 计资 料保 管 。客 户资 料不 得泄 露 ,有 关人 员 如需 调用 , 须经 总经 理室 成员 审 批, 并做 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 值班 并设 置门 禁管 理、 电脑 密 码设 置及 权 限管 理、 业 务网 和办 公网 、托 管 业务 网与 全行 业务 网双 分 离制 度, 与外 部业 务 机构 实行 防 火墙 保护 , 对信 息技 术系 统采 取 两地 三中 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 、加 强人 力 资源 管理 及 建立 人才 梯 级队 伍及 人才 储备 机 制, 有效 的 进行 人力 资 源管 理。








(五)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等有 关法 律法 规 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 、 托管 协议 的 约定 ,对 基 金投 资范 围、 投资 比 例、 投资 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 基金 投资 运作 所提 供 的基 金清 算和 核算 服 务环 节中 ,基 金托 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人发 送的 投资 指令 、 基金 管理 人对 各基 金 费用 的提 取 与支 付情 况 进行 检查 监督 ,对 违 反法 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如 发现 基金 管 理人 依据 交易 程序 已 经生 效的 投资 指令 违 反法 律、 行政 法规 和其 他有 关规 定 ,或 者违 反基 金合 同 约定 ,及 时 以书 面形 式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 整改 ,整 改的 时限 应符 合 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 允许 的调 整 期限 。基 金 管理 人收 到通 知后 应 及时 核对 确认 并以 书面 形 式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出 回函 并改 正 。基 金管 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通 知 的违 规事 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 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电话:(0755 )82021233 传真:(0755 )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502 室 电话:(010 )88082426 传真:(010 )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大厦 801B 电话:(021 )68876878 传真:(021 )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 座 3305 室 电话:(027 )85557881 传真:(027 )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电话:(020 )38927993 传真:(020 )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银行销售机构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娇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华侨国际大厦 2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丁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赵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14F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1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 18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全国)/021 -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2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 16-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2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 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4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胡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 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 ,名 义 层 11-A,8-B4 ,9- 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 号楼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T3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 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websiteIII/html/index.html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1)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1 幢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B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陈铭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0571)56768888 网址:www.5ifund.com 18)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729S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 B301-305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网址:www.qiangungun.com 1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1)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 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 的场内发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联系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负责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 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 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资 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金 的 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运 作方 式及 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 的 投资 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 在 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七、 基金 的 投资 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 产净 值的 5 %, 其中 现 金不 包括 结算 备付 金 、存 出保 证 金、 应收 申 购款 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 相应调整。 八、 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 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 力争鹏华新能源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 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 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 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 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 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 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 金所 构建 的股 票投 资 组合 将根 据 标的 指数 成份 股及 其 权重 的变 动 而进 行相 应调 整, 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 保证鹏华新能源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 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 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 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 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 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 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本基 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 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将 根 据风 险管 理 的原 则, 以套 期保 值 为目 的, 主 要选 择流 动性 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 产对 投资 组合 的 影响 及投 资 组合 仓位 调 整的 交易 成本 ,达 到 稳定 投资 组 合资 产净 值 的目 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 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 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 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 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九、 基金 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新能源指数从可再生能源生产,能源应用、存储及交互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上 市公司中选取代表性的 80 只股票,反映新能源产业在A 股的整体走势,为投资者提供新的 投资标的。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需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 基金 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 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鹏华新能源 A 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 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鹏华新能源 B 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一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4 月 18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3 月 31 日。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5,045,281.23


93.57





其中:股票


45,045,281.23


93.5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 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其中: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3,051,419.19


6.34


8


其他资产


44,059.16


0.09


9


合计


48,140,759.58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1 )报 告期 末 指数 投资 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7,938,829.77


79.79


D


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 3,371,226.11


7.09


应业


E


建筑业


820,585.00


1.7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098,495.10


4.4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816,145.25


1.72


合计


45,045,281.23


94.73


(2 )报 告期 末 积极 投资 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注:无。


(3 )报 告期 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港股 通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注:无。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1 )指 数投 资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703


三安光电


107,260


2,502,375.80


5.26


2


002594


比亚迪


39,800


2,240,740.00


4.71


3


601012


隆基股份


61,200


2,097,324.00


4.41


4


002466


天齐锂业


30,140


1,775,246.00


3.73


5


002460


赣锋锂业


22,400


1,733,312.00


3.65


6


002202


金风科技


89,140


1,615,216.80


3.40


7


300124


汇川技术


43,800


1,548,768.00


3.26


8


600089


特变电工


162,888


1,436,672.16


3.02


9


601985


中国核电


203,800


1,369,536.00


2.88


10


600406


国电南瑞


73,710


1,239,065.10


2.61


(2 )积 极投 资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无。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注:无。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注:无。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明 细


注:无。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无。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注:无。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注:无。


(2 )本 基金 投 资股 指期 货的 投资 政策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 期货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 的原 则, 以 套期 保值 为 目的 ,主 要选 择流 动 性好 、交 易活 跃的 股指 期 货合 约。 本基 金力 争 利用 股指 期 货的 杠杆 作 用, 降低 申购 赎回 时 现金 资产 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本 期国 债 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 )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 )本 期国 债 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


赣锋锂业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 之一 的发 行主 体江 西 赣锋 锂业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下 简称 “赣 锋锂业”)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 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 】第 111 号),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 】第 115 号)。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1)中小板监管函【2017 】第 111 号


2016 年 10 月 25 日,赣锋锂业披露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62,577 万元至 68,835 万元。2017 年2 月 28 日,赣锋锂业披露业绩快报,预计 2016 年度净利润为 45,626 万元。2017 年 4 月 12 日, 赣锋锂业披露 2016 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46,437 万元 。赣 锋锂 业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与 业绩 预告 中 披露 的净 利润 存在 较 大差 异, 且 未在 规定 期 限内 对业 绩预 告作 出 修正 。赣 锋锂业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 第 2.5 条、第 2.7 条和第 11.3.3 条的规定。赣锋锂业董事长兼总裁李良彬、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满英违 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和 第 3.1.5 条的规定,对赣锋锂业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2)中小板监管函【2017 】第 115 号


赣锋锂业属于“深圳 100 指数”公 司,但未按规定在披露 2016 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社 会责任报告,直至 2017 年 7 月 4 日才对外披露《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且社会责任 报告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和 第 2.1 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第二条 第七款第一项的规定。


对上 述股 票的 投资 决策 程 序的 说明 :本 基金 为 指数 基金 ,为 更好 地 跟踪 标的 指数 ,控 制跟踪误差, 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 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 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 的其 它证 券本 期没 有 发行 主体 被监 管部 门 立案 调查 的、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3,209.5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26.45


5


应收申购款


30,123.1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059.16


(4)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注:无。


(5)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注:无。


(6)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 十名 股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注:无。


(7)报 告期 末积 极投 资前 五名 股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注:无。


(8)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 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 金 的业 绩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诚实 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基金 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人 在做 出投 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净值增 长率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5 年 05 月 29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36.57% 3.60% -21.78% 3.39% - 14.79% 0.2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6.56% 1.99% -18.60% 1.98% 2.04% 0.0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48% 1.03% 7.82% 1.01% -2.34% 0.02%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4.75% 1.49% -3.87% 1.52% -0.88% -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46.82% 2.16% -34.01% 2.08% - 12.81% 0.08% 十三 、基 金 的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的上市费和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 ×0.2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计提。标的指 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当季不足50,000 元 的,按 50,000 元计算),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10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标的指数供应商。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率和计算方式时,基 金管理人需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 基金 成立 一个 月 内由 基金 托 管人 从基 金 财产 中划 付, 如基 金 财产 余额 不 足支 付该 开 户费 用, 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 户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 有关的费用 1、场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 金的 场外 申购 费率 随 投资 者申 购 金额 的增 加而 减少 。 投资 者 可以 多次 申购 本基 金, 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 购金 额M (元 ) 申 购费 率 M <100 万 1.20 % 100 万≤M <500 万 0.60 % M ≥500 万 每笔100 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减少。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1 年为 365 日): 持 有期 限Y 赎 回费 率 Y <7 日 1.50 % 7 日≤Y <1 年


0.50 % 1 年≤Y <2 年


0.25 % Y ≥2 年


0.0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定。 2、场内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自 2015 年9 月 21 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费率如下表。投资者 可以多 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基金场内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元) 申购费率 M<500 万 0 M≥500 万


按笔收取,每笔 100 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减少。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Y 赎回费率 Y <7 日 1.50 % Y ≥7 日


0.5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 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 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 、对 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本基 金管 理人 根据 《中 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 法》 、《 公开 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 办法 》及 其它 有关 法律 法 规的 规定 ,结 合本 基 金管 理人 对 本基 金实 施 的投 资管 理活 动, 对 本基 金管 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因基金合同变更,对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和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3、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10、在“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