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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衡优A(005489)

中金衡优: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7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衡优
基金主代码 0054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6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中金衡优 A 中金衡优 C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05489 00549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办理时间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本公告发出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
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
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6、本基金可以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数额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200 万 1.00%
200 万≤M<500 万 0.60%
M≥500 万 500 元/笔
0.0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等各项费用。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
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
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0 份时,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类别的不同及该部分基金
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期限(T)
A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T<7 日 1.50% 1.50%
7 日≤T<30 日 0.75% 0.50%
30 日≤T<90 日 0.50%
90 日≤T<180 日 0.50%
T≥180 日 0.00%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1、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
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少于 90 日的
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日少于
180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
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
4、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本 基金与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801,C 类 000802)、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882 ,B 类 000883)、中金消 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3)、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015,C 类 003579)、中金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016,C 类 003578)、 中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代码:003582)、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811,C 类 003812 )、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385)、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004587,C 类 004588)、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4712,C 类 004713)、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4714,C 类 004715 )、中金金泽量化精选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5005,C 类 005006)、中金价值轮动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5282,C 类 005283)、中金丰硕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396)、中金金序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A 类 005355,C 类 005356)和中金金序量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5405,C 类 005406)之间的转换。本基金管理人今 后新发行的其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届时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刊登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执行。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涉及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 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将按照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 媒介刊登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 的公告》执行,其他未尽规则详见《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 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的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限于开通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6.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6.3 重要提示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仔细 阅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中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 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等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上述业务规则和协议 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张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公司网站:http://www.ciccfund.com 2、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上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7.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cn/ 电话:95566 (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www.wacaijijin.com 电话:021-50810673 (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电话:95532 (4)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sb.com.cn 电话:95352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cc.com 电话:010- 65051166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电话:95551 (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电话:95511 (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gws.com 电话:400-6666-888(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电话:400-618-0707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cjijin.com 电话:400-619-9059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lufunds.com 电话:400-821-9031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ehowbuy.com 电话:400-700-9665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1234567.com.cn 电话:95021 (1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网站: www.jiyu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基金销售机 构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7.3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为准。2、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 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 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介等及时公布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 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运作的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1166 咨询。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 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申购或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