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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海外一年债(USD)(004650)

长信海外一年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海外收益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3 月 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58
号)准予注册,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6 日 0:00 起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
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7 月 5 日,即在 2018 年 7 月 5 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
(http://www.cxfund.com.cn/)等方式获取
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
单位公章或相关经授权的业务专用
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
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
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
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
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上投票。 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
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三)授权方
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
2018 年 7 月 6 日 0:00 起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
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
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表决票或相关文件表面注明:“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二)网络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参与大会投票,自 2018 年 7 月 6 日 0:00 起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17:00 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
准),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网站设立投票专区,通过投票专区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使用开户证件
号码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以核实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
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
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
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
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需
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
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
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
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
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受托人。基金
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建议增加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仅接受机构投资者以纸面授权的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cxfund.com.cn/)下载等
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在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上
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加盖
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
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
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 
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
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
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3、对基金管理人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6 日 0:00 起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17:00 时。 将填妥的纸面授权委托书通过
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六、计票
(一)本次表决票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
止日期第二天即 2018 年 8 月 2 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网络
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1、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表决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
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
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
“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
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
或未能在投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
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
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
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
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2、网络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网络投票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 日 17 :00(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仅支持单次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结果无法修改,请持有人谨慎投票。
七、决议生效条件
(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二)《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经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重新授权
如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本次
大会审议的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含三分之一)以上,方可召开。 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
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专线:4007005566
联系人:周思萌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网址:http://www.cxfund.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cx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沈璐
联系电话:021-61875571
(三)公证机构: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德路 1211 号宝华大厦 11 层
邮编:200060
联系人:黄彦
联系电话:021-52562233-351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姜亚萍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
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方可举行,经出席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才能做出有效决议。
(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x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
疑问,可致电 4007005566 (免长话费)咨询。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 7 月 2 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