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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健康生活(000591)

中银健康生活: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4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80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
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的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5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5 月 20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
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
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
司副总经理。
王超(WANGChao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
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SONGFuni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
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产品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
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
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
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
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
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
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
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
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
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
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
等职。
赵欣舸(ZHAO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
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
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
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
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
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
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赵蓓青(ZHAOBeiqing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
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X.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arton-SACExecutive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
(IveySchoolofBusiness,Western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
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
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
委员。
陈军(CHEN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
学硕士。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WANG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硕士。现任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辜岚(GuLan)女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VP),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资
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员、债券研究员。2008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宏观策略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中银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至 11 月任中银
研究精选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中银宏观策略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中银健康生
活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1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邬炜(WUWei)先生,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张琦(ZHANGQi)先生,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发余
(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20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 )成立于 1987 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
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
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 年 8 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 年 12 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
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
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 年 4 月 27 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
上市。2009 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三
十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
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 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性全面认可。
2、发展概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7 年末,中信银行已托管 144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 8.06 万亿元人民币。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www.boc.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方爽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1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1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铁军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名称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有利于引领和提升居民健康生活水平的上市公司,把握经济增长过程中居民健康需求升
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它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本基金将不低于 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健康生活相关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九、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在具备足够多本基金所定义的投资标的时,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剩余资产将
配置于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上。除主要的股票投资策略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债券投资策略以及衍生工具
投资策略,进一步为基金组合规避风险、增强收益。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
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
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
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图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资料来源:中银基金
2、股票投资策略
人类的需求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延长生命长度,提升健康水平;二是拓展生命宽度,提高生活品质。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养老、医疗、教育、环境等各种社会问题的困扰,居民对于身心健康和生活
品质的要求逐步提高,由此导致相关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增加,并推动提供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上市公司的稳
健快速成长。
(1)健康生活主题类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含健康身心和品质生活这两大方向,健康身心是与居民衣食住行和丰富精神生活相关
的产业和行业,主要包括生活消费、商业贸易、养老医疗、地产金融、文化教育、信息传媒、旅游航空、
节能环保等。品质生活则关注居民需求升级过程中,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较高成长性的新兴产业和
行业,主要包括现代农业、食品安全、智慧城市、平安生活、清洁能源、园林装饰、绿色建筑、现代物流、
高端装备制造、高端汽车零配件、信息消费、信息安全、新材料、精细化工等。此外,也包括为上述行业
和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相关上市公司。
未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健康生活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也会发生变化。本基金将通过对相关产
业和行业的跟踪研究,适时调整健康生活主题所覆盖的投资范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与居民健康生活密切相关,将综合考虑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需求升级引致的行业景气
程度、行业的生命周期、行业定价能力等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产业、行业间的动态配置。
1)基于全球视野下的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景气程度的分析和判断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借鉴居民需求升级的国际经验,以对国内外行业升级的轨迹分析作为脉络,再结
合对国内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居民收入变化、居民支出变化等经济因素的分析,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
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最具发展潜力以及处于高景气中的行业。
2)基于行业生命周期的分析和判断
由于与居民生活需求升级相关行业的外延在不断发展变化,各行业发展成熟度不尽相同,本基金将重点投
资处于成长期的相关行业。对于阶段性国家重点扶持和经济转型中产生的行业成长机会也予以重点关注。
3)基于行业定位和定价能力的分析和判断
本基金将通过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各个相关行业的定位与定价能力,重点关注那些可顺利将上游成
本转化、产品提价能力强,保持较高毛利率的行业。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出受惠于健康生活发展的优质
上市公司。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包括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
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等;资源优势,
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
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
素;
b、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
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c、公司治理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清晰、合理、可执行的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
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
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 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债券投资策略
依据资产配置结果,本基金将在部分阶段以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出发点配置债券资产。首先根据宏观经济
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
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综合因素
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
行投资。
(1)久期管理
债券久期是债券组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收益、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衡量利率变化对债券组合资产
价值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为债券组合的久期。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
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股票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
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组合久期既定的情况下,债券投资组合的期限配置是债券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期限不同,债
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下面的几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期、中期、短期
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结合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
采用不同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置。
(3)确定类属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按照市场的划分,可以将债券分为银行间债券与交
易所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划分,又可以将债券分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
基金考察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是以其收益为基础,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相关类
属的基本面分析。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
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
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
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
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
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
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
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
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
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0%。
沪深 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
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
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者更
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
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在符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合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选取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成分股以外的
其他股票进行投资。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
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0,653,982.70 67.65 
其中:股票 50,653,982.70 67.65 
2 固定收益投资 184,416.00 0.25 
其中:债券 184,416.00 0.2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879,886.07 31.89 
7 其他各项资产 153,205.68 0.20 
8 合计 74,871,490.45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389,264.00
1.98
C 制造业 20,796,470.50 29.5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416,480.00 2.0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74,302.00 8.92 
J 金融业 17,099,312.20 24.3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0,456.00 1.0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47,698.00 4.19 
S 综合 - - 
合计 50,653,982.70 72.05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681,000 4,147,290.00 5.90 
2 600036 招商银行 124,400 3,618,796.00 5.15 
3 601288 农业银行 917,900 3,588,989.00 5.10 
4 300059 东方财富 209,000 3,538,370.00 5.03 
5 601009 南京银行 333,000 2,720,610.00 3.87 
6 601939 建设银行 326,200 2,528,050.00 3.60 
7 300558 贝达药业 34,200 2,277,720.00 3.24 
8 300364 中文在线 170,100 2,218,104.00 3.15 
9 603986 兆易创新 11,000 2,164,800.00 3.08 
10 600019 宝钢股份 252,410 2,150,533.20 3.06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84,416.00 0.2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4,416.00 0.26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1,700 184,416.00 0.26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
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
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
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7,248.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25.46 
5 应收申购款 52,132.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3,205.68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184,416.00 0.26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5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
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4 年 5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90% 1.16% 52.03% 0.99% -38.13% 0.17%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2.68% 2.68% 6.61% 1.99% 46.07% 0.69%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8.75% 1.50% -9.08% 1.12% -9.67% 0.3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83% 0.89% 16.36% 0.51% -5.53% 0.38%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7.41% 1.22% -2.35% 0.94% -5.06% 0.2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45.00% 1.72% 67.45% 1.27% -22.45% 0.45%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进行垫付,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M<200 万元 1.2%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
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30 天≤Y <1 年 0.50% 
1 年≤Y<2 年 0.25% 
Y≥2 年 0 
注:上表中,1 年按 365 天计算,2 年按 730 天计算,以此类推。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
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
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和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二)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六)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及《基金合同》,披露了基金最近
一期的投资组合情况;
(七)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八)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九)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十)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参照基金管理人 2018 年 3 月 24 日发
布的《关于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
款进行更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