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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宜投宝A(000871)

北信宜投宝: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北信瑞丰宜投宝 货币市场基金的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24 号),注册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24 日。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 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六)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 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5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大厦四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设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26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061-7297 股权结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265 号文批准,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共 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达 1.7 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60%、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获博士 学位。历任原河北省师范学院政教系助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原 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 信息统计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系统团委 书记,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京林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美国德大阿灵顿分校, 获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市审计局职员,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北京国投汇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智阳光管理公司董事长。 杜海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硕士学位。 历任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凡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固有资产管理事业部高级投资经理。 朱彦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 系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员 工,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 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薇女士,董事,中共党员,会计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 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审计员、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内审专员,现任北京正润创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赵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现任聚益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总监。曾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经理。 李方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电视台干部、北京大学法学系讲师,现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 岳彦芳女士,独立董事,硕士,51 岁,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张青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经 济管理系,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 理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杨海坤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历任山东省农业银行业务人员,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山东证券登记公司业务经理,山东证券公司投行部经理,上海甘证投资管理公 司副总经理,卡斯特公司投行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正润创业投 资公司副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蔚洁女士,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投资与项目管理部项 目助理、法律事务部法务专员,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 务主管。 侯欣竞女士,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算会计,现任北信瑞 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主管,负责基金会计工作。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获博士 学位。历任原河北省师范学院政教系助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原 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 信息统计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系统团委 书记,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彦先生,总经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 济系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 员工,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 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亚女士,督察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在司法部门、政府财政 部门工作 20 年。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李鑫先生,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从 事证券业 16 年。历任湘财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部总监、机构部总监;上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辇大吉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硕士。 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曾任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交易员, 投资经理等。 2016 年 5 月加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任基金 经理助理。 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朱彦先生,基金经理郑猛先生,基金经理辇大吉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 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 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 《销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9)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 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 责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 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 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 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 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6.5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 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 管部,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 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 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 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 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高国富,男,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 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 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裁;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 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 员。伦敦金融城中国事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会成员、国 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 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 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8 年3 月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2791.87 亿元,比去年末减少0.91%。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三十三只,分别 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 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 货币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华富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 (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年、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 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 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 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 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 封 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基金、国寿安保稳健回报基 金、国投瑞银新成长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国 联安鑫禧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 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 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富安达长盈保本基金、中信建投稳溢保本基金、 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国泰添益混 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银尊享半年定开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放基 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 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鹏华兴锐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保鑫 保本混合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 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 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盛混合基金、汇安嘉汇纯 债债券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 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易方 达瑞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 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 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 金、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开债券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 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交银施 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南方和 利定开债券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 个月定 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 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 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 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民 生加银鑫顺债券型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基金、 中欧瑾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 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 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博时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 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中金价值轮动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国泰瑞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基金、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中银证券 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 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 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 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 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 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 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 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 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 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 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 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 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 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 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 督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 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 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 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 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 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 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 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客服: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史晓沫 网址:www.bxrfund.com 2、其它销售机构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电话:(010)68619312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吕佳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联系人: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 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10)65338100 传真:(010)653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薛竞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和类型 本基金名称: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性开放式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第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 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 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 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 场及其结构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 判断。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 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资便利性),结合各类资产的流 动性特征(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 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债券筛选策略 本基金将优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 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在基金投资中对个券进行选择时,首先本基金 将针对各券种的信用等级、剩余期限和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第二步,本基金 将评估其投资价值,进行再次筛选,这一步主要针对各券种的收益率与剩余期 限的结构合理性进行筛选;最后,在前两步筛选的基础上,再评估各券种的到 期收益率波动性与可投资量(流通量、日均成交量与冲击成本估算),从而综 合决定具体各个券种的投资比例。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3、现金流管理策略 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本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 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 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具 体操作中,本基金将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 比例,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 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 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等手段,从而争取在保持充分流动性 的基础上取得较高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 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 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 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 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 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 投资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 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 或风险,谨慎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 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配比。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支持:研究人员、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根据独立研究及各咨 询机构的研究方案,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方案和投资策略方案 等 决策支持。 (2)投资原则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方案,决定基金投 资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3)研究支持:研究分析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为基金经理提 供各类分析方案和投资建议;也可根据基金经理的要求进行有关的研究。 (4)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原则,根据 研究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5)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研究部、 基金经理、风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 见。 (6)组合的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 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五、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 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 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2、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 过 240 天;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对上述第(1)、(2)项投资组 合实施如下调整: 1)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4)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 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6)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 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7)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 到期后不得展期; (8)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 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 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 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9)投资于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 投资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超过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11)、(12)、(14)、(16)条外,因市场波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查。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所述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 投资禁止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 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涉及本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 合限制、禁止行为等,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则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协商一致后,可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而 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 案。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按税后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 活期存款是具备最高流动性的存款,本基金期望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使 本基金达到类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以及更高的收益,因此选择活期存款利率作 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 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 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九、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2、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 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及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正回购、买断 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 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3、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为 0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 日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 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 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 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 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 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 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含回售条款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售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 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 券的剩余期限。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160,037,320.86 58.60 其中:债券 1,160,037,320.86 58.6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8,583,117.88 40.3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888,487.45 0.04 4 其他资产 20,193,333.08 1.02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7 5 合计 1,979,702,259.27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0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 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 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9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5.0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5.0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4.6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8.59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15.6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04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103,371.41 10.1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103,371.41 10.1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09,920,814.15 45.99 6 中期票据 50,013,135.30 2.53 7 同业存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1,160,037,320.86 58.6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券 - - (2)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1800074 18津城建 SCP003 1,000,000 99,933,043.77 5.05 2 011771022 17京城建 SCP002 800,000 79,999,684.18 4.04 3 130238 13国开38 700,000 70,058,266.87 3.54 4 011800071 18晋焦煤 SCP001 700,000 70,000,088.81 3.54 5 101554053 15南山集 MTN001 500,000 50,013,135.30 2.53 6 011800052 18南山集 SCP001 500,000 50,012,135.86 2.53 7 011756049 17海国鑫泰 SCP003 500,000 50,001,258.55 2.53 8 011753064 17深圳特发 SCP002 500,000 50,000,485.07 2.53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9 9 011787006 17津城建 SCP002 500,000 50,000,089.90 2.53 10 011759089 17中化工 SCP004 500,000 50,000,048.28 2.53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44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623%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 值 0.1573%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 浮动利率债券。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0,183,260.88 4 应收申购款 10,072.2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0,193,333.08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北信瑞丰宜投宝 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年11月 20日-2014年 12月31日 0.4821% 0.0022% 0.0403% 0.0000% 0.4418% 0.0022% 2015 年1月1日 -2015年12月 31日 2.3499% 0.0046% 0.3500% 0.0000% 1.9999% 0.0046% 2016 年1月1日 -2016年12月 31日 2.1933% 0.0038% 0.3500% 0.0000% 1.8433% 0.0038% 2017 年1月1日 -2017年12月 31日 3.7795% 0.0028% 0.3500% 0.0000% 3.4295% 0.0028% 2018 年1月1日 -2018 年3月 31日 1.0168% 0.0062% 0.0863% 0.0000% 0.9305% 0.0062% 2014 年 11 月 20 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10.1802 % 0.0045% 1.1766% 0.0000% 9.0036% 0.0045% 北信瑞丰宜投宝 B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1 2014年11月 20日-2014年 12月31日 0.5087% 0.0022% 0.0403% 0.0000% 0.4684% 0.0022% 2015 年1月1日 -2015年12月 31日 2.6000% 0.0046% 0.3500% 0.0000% 2.2500% 0.0046% 2016 年1月1日 -2016年12月 31日 2.4381% 0.0038% 0.3500% 0.0000% 2.0881% 0.0038%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4.0310% 0.0027% 0.3500% 0.0000% 3.6810% 0.0027%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1.0765% 0.0062% 0.0863% 0.0000% 0.9902% 0.0062% 2014 年 11 月 20 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11.0773 % 0.0045% 1.1766% 0.0000% 9.9007% 0.0045%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2 第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6%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 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 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 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4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5 第八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相关信息。 二、 更新了“绪言”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释义”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五、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六、 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相关信息。 七、 更新了“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信息。 八、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九、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十、 更新了“基金资产估值”相关信息。 十一、 更新了“基金的信息披露”相关信息。 十二、 更新了“风险揭示”相关信息。 十三、 更新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