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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路B(150274)

带路B: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 华 中 证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可 能 发 生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的 风 险 提 示 公 告
根 据 《 鹏 华 中 证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合 同 ” )
中 关 于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的 相 关 规 定 , 当 鹏 华 中 证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跌 至 0 . 2 5 0 元 时 ,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分 级 份 额 ( 场 内 简 称 : 带 路 分 级 ,
基 础 份 额 ) 、 鹏 华 带 路 A 份 额 ( 场 内 简 称 : 带 路 A ) 、 鹏 华 带 路 B 份 额 ( 场 内 简 称 : 带 路 B )
将 进 行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
由 于 近 期 A 股 市 场 波 动 较 大 , 截 至 2 0 1 8 年 6 月 2 7 日 , 带 路 B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接
近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条 件 , 因 此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敬 请 投 资 者 密 切 关 注 带 路 B 近 期
的 参 考 净 值 波 动 情 况 , 并 警 惕 可 能 出 现 的 风 险 。
针 对 不 定 期 折 算 所 带 来 的 风 险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特 别 提 示 如 下 :
一 、 由 于 带 路 A 、 带 路 B 折 算 前 可 能 存 在 折 溢 价 交 易 情 形 ,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后 , 带 路 A 、 带
路 B 的 折 溢 价 率 可 能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 特 提 请 参 与 二 级 市 场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注 意 高 溢 价 所 带 来 的
风 险 。
二 、 带 路 B 表 现 为 高 风 险 、 高 收 益 的 特 征 ,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后 其 杠 杆 将 恢 复 至 初 始 杠 杆 水 平 。
三 、 由 于 触 发 折 算 阀 值 当 日 , 带 路 B 的 参 考 净 值 可 能 已 低 于 阀 值 , 而 折 算 基 准 日 在 触 发 阀 值
日 后 才 能 确 定 , 此 折 算 基 准 日 带 路 B 的 净 值 可 能 与 折 算 阀 值 0 . 2 5 0 元 有 一 定 差 异 。
四 、 带 路 A 表 现 为 低 风 险 、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 特 征 , 但 在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后 带 路 A 持 有 人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将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 由 持 有 单 一 的 较 低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带 路 A 变 为 同 时 持 有 较 低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带 路 A 与 较 高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带 路 分 级 的 情 况 , 因 此 带 路 A 持 有 人 预 期 收 益 实
现 的 不 确 定 性 将 会 增 加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其 他 重 要 提 示 :
一 、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 场 内 份 额 数 将 取 整 计 算 ( 最 小 单 位 为 1 份 ) , 舍 去
部 分 计 入 基 金 资 产 , 持 有 极 小 数 量 带 路 分 级 、 带 路 A 、 带 路 B 的 持 有 人 存 在 折 算 后 份 额 因 为
不 足 1 份 而 被 强 制 归 入 基 金 资 产 的 风 险 。
二 、 为 保 证 折 算 期 间 本 基 金 的 平 稳 运 作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相 关 业 务 规 定 暂 停 带 路 A 份 额 与 带 路 B 份 额 的 上 市 交 易 和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分 级 份 额 的 申 购 及 赎 回 等 相 关 业 务 。 届 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会 对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公 告 , 敬 请 投
资 者 予 以 关 注 。
投 资 者 若 希 望 了 解 基 金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业 务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及 《 鹏 华 中 证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 更 新 ) ( 以 下 简 称 “ 招 募 说 明 书 ” ) 或 者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 4 0 0 - 6 7 8 8 - 9 9 9 ( 免 长 途 话 费 ) 。三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 投 资 有 风 险 , 选 择 须 谨 慎 。 敬 请 投 资 者 于
投 资 前 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和 招 募 说 明 书 等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
特 此 公 告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 0 1 8 年 6 月 2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