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天颐混合: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开 通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 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 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代销机 构办理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 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提示如下: 一、 费率优惠内容 销售机构名 称 是否参加网上交易优 惠 是否开通 申赎业务 是否开通 转换业务 是否开通 定投业务 是否参加 定投优惠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是,网上交易 4 折, 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 低于 0.6%;原申购费 率等于、低于 0.6% , 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 费,则按照原费率执 行 是 是 是 否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否 是 是 是 否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本基金, 本基金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但销售机 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 100 元的,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 的金额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2. 本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00 份。目前,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赎回费 与日常赎回费率相同,申购补差费视转换时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异而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基金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可参见 本公司网站公布的费率。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布 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照 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且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 人承担。 3. 国富天颐混合 A 和国富天颐混合 C 是同一基金的两种不同份额类别, 两者之间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4. 本公司已分别于 2008 年 11 月 1 日及 2010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投 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 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 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 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2. 相关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 《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 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 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 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 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