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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富源债券(519230)

海富通富源债券: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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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58号《关于准予海富通富源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海 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于 2017年 3月 17日正式生效。截至 2018年 1月 4日,本基金已经 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8年 3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年 3月 19日,并于 2018年 3月 20日进入清盘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8年 2月 2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 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富源债券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 基金主代码 5192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7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年3月 19日)基金份额总额 2,345,928.19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要投资对象,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 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组合投 资策略、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投 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低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58号《关于准予海富通富源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简称为海富通富源债券(基金代码:519230)。《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3月 17日正式生效,共募集 338,875,516.91份基金份 额。截至 2018年 3月 19日,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8年 3月 19日,清算期间为 2018年 3月 20日至 2018年 4月 17日。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 3月 19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3月19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0,176.48 存出保证金 1,850.47 债券投资 2,136,393.40 证券清算款 515,079.48 应收利息 26,097.50 资产总计 2,729,597.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3月19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10,791.1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22.16 应付托管费 320.59 其他负债 182,000.00 负债合计 294,233.91 所有者权益: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5 实收基金 2,345,928.19 未分配利润 89,435.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35,363.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29,597.33 注:报告截止日 2018年 3月 1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81元, 基金份额总额 2,345,928.19份。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3月1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一、收入 65,991.42 利息收入 41,638.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19.28








债券利息收入 41,019.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532.9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532.93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5,780.23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05.32 减:二、费用 78,548.68 管理人报酬 5,373.08 托管费 1,535.17 交易费用 2.15 利息支出 263.2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63.28 其他费用 71,37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12,557.26 减:所得税费用 -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57.26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 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1925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18年3月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 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1,850.47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 初第2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本基金已于2018年4月3日收回存出 保证金 1,850.47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型金融资产市值为 2,136,393.40元,为非 停牌债券资产。该资产已于2018年3月20日卖出,变现净收入(含债券利息 收入)755.28元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26,097.50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 款利息为531.16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47.62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 7.04元。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21日收回上述利息。应收债券利息金额为 25,511.68元,已于卖出债券时收回。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515,079.48元,已于2018年 3月20 日划入托管账户。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110,791.16元,该款项分别于 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1日支付。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7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1,122.16元,该款项已于 2018年4月10日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320.59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 10日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182,000.00元,其中包括: 5.2.4.1应付债券账户维护费12,000.00元,收到付费通知后,已于 2018年3月21日和2018年3月28日分别支付4,500.00元,共支付 9,000.00元。债券账户于2018年3月全部完成销户,故剩余4月的 3,000.00元账户维护费已于2018年3月28日冲销。 5.2.4.2应付审计费50,000.00元,待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发票后支 付。 5.2.4.3应付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已于2018年3月23日支付 30,000.00元,剩余90,000.00元待收到报社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18年3月20日至 2018年4月17日(清算期截止 日)止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1,736.60 2、债券变现损益(注2) 419.60 清算收入小计 2,156.20 二、清算费用 1、银行手续费 39.00 2、债券账户维护费(注3) -3,000.00 3、交易费用(注4) 2.17 清算费用小计 -2,958.83 二、清算净收益 5,115.03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8 注:(1)利息收入金额 1,736.60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17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 金利息,以及债券利息。债券利息已于卖出债券时收回,银行存款利息由基金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已于2018年4月17日划入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在清 算完成、托管账户销户时归还基金管理人。 (2)债券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变现金额扣除清算期间债券 利息后,与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相减的差额。 (3)债券账户于2018年3月均已销户,系冲销之前预提的账户维护费。 (4)交易费用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变现所产生的交易费用。 5.4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 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后产生的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承担。 5.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项目 金额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年3月19日基金净资产 2,435,363.42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115.03 加:清算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值影响(注) -10,360.68 二、2018年4月17日基金剩余资产净值 2,430,117.77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19日,最后运作日交易申请的确认 日为2018年3月20日。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4月1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430,117.77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4月18日)至本次清算款划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9 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 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 3月 1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