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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人工智能股票A(005962)

宝盈人工智能股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
发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8〕719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
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
为目标。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
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
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8年 6月 20日至 2018年 7月 19日(具体办理业务
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
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
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2
8、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差,
具体最低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
理人制定和调整。
9、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 T+2 日到网点
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
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
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年 6月 13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byfunds.com)。
11、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
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2、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
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3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操作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人工智能股票)
(基金代码:宝盈人工智能股票 A :005962;宝盈人工智能股票 C :
005963)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4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张啸川
成立日期:2001年 5月 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http://www.drcbank.com/5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业务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755-23838076
传真:0755-2583870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服电话:95358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陈智勇
电话:010-665551816
传真:010-66551452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7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8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3252182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业务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9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10
网址:http://www.hysec.com
(1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0)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郑琢
电话:0755-82707869
传真:0755-23613751
客服电话: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883888、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
4008802888
网址:http://www.chinalin.com/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312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izq.com.cn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11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12
联系人:吴杰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0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3
传真: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张紫薇
电话:0755-82721122-8625
传真: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14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61101630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联系人:周君
电话:010-53570568
传真: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3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1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903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电话:010-62675657
传真:86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董亚芳
电话:0371-85518391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360-0000
网址:www.nicaifu.com
(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16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99
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99
网址:www.dtfunds.com
(40)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登云路43号金诚集团10楼
法定代表人:陈峥
联系人:周立枫
电话:0571-88337598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http://www.jincheng-fund.com/
(4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
124室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061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4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4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0755-8946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18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姜颖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acaijijin.com/
(4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19
联系人:025-66996699-884131
传真:喻明明
电话: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孙雪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9)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8559-4745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50)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张岩
电话:0571-8665592020
传真:0571-85269200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51)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1402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5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5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721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5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5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4层
A428室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13141319110
传真:010-8918-9566
联系人:徐伯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5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A座
4016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5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5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3、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8年 6月 20日至 2018年 7月 19日;如需延长,最长
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规定可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2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
整。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用
投资者在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
减,如下表所示: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交纳认购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元,认购价格为 1.00元。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元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M<300万 0.8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固定费用1000元/笔24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元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1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假设这 1万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6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0%)= 9,881.42 元
认购费用 = 10,000–9,881.42 = 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5.6)/ 1.00 = 9,887.02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
假设这 1万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6元,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
得到 9,887.02份 A 类基金份额。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元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 1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这 1万元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6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 =(10,000+5.6)/ 1.00 = 10,005.6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这 1万元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为 5.6元,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 10,005.60份 C 类基
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
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
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网点25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8: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byfunds.com)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8:30至17:00。
3、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4、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
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5、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人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投资人也可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
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宝盈基金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0755-83275807、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7、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直销个人
客户)》;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文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⑤若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开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与申请人之间
的户籍证明(如户口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监护人需在申请开
户时签字确认;
⑥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6
⑦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个人客户)》(如开通传
真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直销柜台个人客户);
⑨《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⑩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若客户无法提供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则被认定
为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司网站
(www.byfunds.com)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8、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直
销柜台机构、个人客户)》;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需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
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④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件复印件。
⑤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在交易时间内进行认购缴款;
⑥已经签订传真交易协议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传真交易单至直
销柜台网点,并致电直销柜台网点进行交易核对,后续需将交易单原件邮寄至
直销柜台网点。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本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
须提供书面材料。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认购资金的划拨
(1)直销柜台网点27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应在提出认购申
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该划款
账户须为投资者本人账户:
①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534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05
②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③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
名。
③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需认购的基金代码
或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
担。
④个人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 17:00前到账,该申请方为有效申
请;申请之日 17:0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
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28
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⑤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资金,但划款账户与投资者基金账户户名不一致的;
d.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e.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完成资金
支付。
10、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
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办理认购
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
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直
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1)直销柜台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29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8: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byfunds.com)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8:30至17:00。
3、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网点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
请表(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必须注明机构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
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行业;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交易实际受益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
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若以
产品名义来开户的机构投资者还需填写产品的类型、备案机构、成立时间、备
案时间、备案编号、存续期、规模、管理人及托管人等相关信息;
(2)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3)可证明本机构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控股
股东单位公章;
(4)本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
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6)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直销柜台机构客户)》
,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7)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9)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如开通
传真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10)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加盖机构单位30
公章;
(11)《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12)《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若客户为非消极的非金融机构
则无需提供)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13)《直销机构客户受益人信息收集表》;
(14)专业投资者的证明资料,加盖机构单位公章,若客户无法提供专业
投资者证明材料,则被认定为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作;
(15)若以产品名义开户,还需提供产品的批文、合同等材料,加盖机构
单位公章。
4、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
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
认购手续。
5、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直销柜台机构、个人客户)》,并加
盖预留印鉴和经办人签章。已经签订传真交易协议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
间内传真交易单至直销柜台网点,并致电直销柜台网点进行交易核对,后续需
将交易单原件邮寄至直销柜台网点。普通投资者需在直销柜台网点进行双录操
作。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6、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司网站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在线办理交易申请。申请后须将资金划至指定银行账户,并
提交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7、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应在提出认购申
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534243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05
(2)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3)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
姓名;
(3)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
交易账号及需认购的基金代码或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认购失
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4)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7:00前到账,该申请方为有效
申请;申请之日17:0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
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
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5)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
定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32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8、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
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
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认购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3、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
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33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联系人:张志刚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郭明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中“(八)销售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发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34
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联系人:陈静瑜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6044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罗佳
联系人:罗佳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35
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