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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荣家保本混合(002480)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东 方荣 家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清 算报 告


基金 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基金 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清算 报告出具 日:2018 年 4 月19 日


清算 报告公告 日:2018 年 6 月8 日 一、重要 提示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由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 金管理人,由中 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 金托管人。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 会 ” ) 《 关 于 准 予 东 方 荣 家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注 册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6]300 号) 注册募集, 根据 《关于东方荣家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 认的函》 (机构部函[2016]621 号) ,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3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 ,保本周期 为 24 个月,本 基 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3 月 29 日止,担保人 由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担 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的 相关规定, 以及 《东方荣家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约定, 本基金 不再满足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 本基金将于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终止并依法对 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 为此, 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3 月14 日、2018 年 3 月19 日 和 2018 年 3 月 26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orient-fund.com )就本基金 基金合同终 止及进行基金财 产清算的事 宜进 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 详见 《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荣家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东方荣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和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根据上述公告 , 本基金自 2018 年4 月10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 情况 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运用保本策略 ,通过动 态调整股票 与债券等 资产的 组合,在有效 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 保本周期 内本金 安全的前提下,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 CPPI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 动态 分配基金资产 在权益类 资产和固定 收益类资 产上的 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 混合型基 金,其预期 收益及预 期风险 水平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 金,但低 于股票 型基金、非保 本混合型 基金,属于 低风险水 平的投 资品种。 三、 财务 会计报告 资产 负债表(经 审计)


会计主体: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8 年4 月9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 作日 2018 年 4 月 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6,579,768.0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6,839.4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6,656,607.43 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 作日 2018 年 4 月 9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8,919,791.1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应付托管费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9,501.53 应交税费 45,947.7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04,500.00 负债合计 39,139,740.38 所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5,756,960.23 未分配利润 1,759,906.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16,867.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656,607.43 注:至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4 月 9 日,基金份 额净值 1.0683 元,基金份额总额 25,756,960.23 份。 四、 清算报表附 注 1、 基金基本情 况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6 年2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 准予东方荣家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 批 复》 (证监许可[2016]300 号) 和 《关于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 (机构部函[2016]621 号) 的核准, 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6 年 3 月7 日至2016 年3 月25 日公开募集设立。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首次 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419,867,562.82 元人民币,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验字[2016]第 01300005 号 ”验资报告验证。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3 月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19,947,991.98 份基金单 位,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80,429.16 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东 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 、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权 证、资产支 持证券、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根据 《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于2018 年3 月14 日发布的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方荣家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 清算的公告》, 本基 金保本周期 为 24 个月,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日为 2018 年3 月 29 日。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自 2018 年 3 月29 日(含)至 2018 年 4 月9 日(含)为本基金的到期 操作期间, 共计 6 个工作日,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 在该期间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 基金份额;未能在该期间赎回 或转换转出 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 清算原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的相关 规定, 以及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 3、 清算 起始日


根据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18 年4 月10 日。 4、 清算报表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 及 《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 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 本清 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列示。 五、 清算情况 自2018 年4 月10 日至2018 年 4 月19 日止清算期间,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按 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第二十 二 部分 “基金合 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的规定, 清 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 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但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清算期间的 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银行汇划费用等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资产处置情 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76,839.43 元, 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 并将于清算款划出日 划入托管账户。 基 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 负债清偿情 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69,501.53 元,该款项将于 2018 年4 月 19 日后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45,947.74 元, 该款项已于 2018 年4 月10 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04,500.00 元, 为预提信息披露 费及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其中, 预提审计费 60,000.00 元将于 2018 年 4 月 19日后支付; 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40,000.00 元 将于2018 年4 月19 日 后支付; 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500.00 元将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 后支付。 4、 保本到期日 赎回情况 根据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于2018 年3 月14 日发布的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方荣家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 (含) 至 2018 年 4 月9 日 (含) 为本基金 的到期操作期间, 共计 6 个工作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2018 年 4 月 10 日, 确认赎回及转出份额14,384,105.45 份, 应 付赎回及转出款15,366,539.90 元。应付赎回及转出款已于 2018 年 4 月12 日完成支付。 5、 清算期间的 清算损益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 一、清 算收益 ① 4,440.12 1、存款利息收入 4,440.12 减:二 、清算费用 ② 3,925.00 1、银行划款手续费 620.00 2、债券账户维护费 3,300.00 3、交易手续费 5.00 三、清算 期间 净收益 ①- ② 515.12 注: 利息收入系自 2018 年4 月10 日至 2018 年 4 月19 日清算期间 计提的 银行存 款利息。 6、 资产处置及 负债清偿后 的剩余资产分 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 一、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4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27,516,867.0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15.12 减:赎回转出款 15,366,539.90 二、2018 年 4 月19 日 基金净 资产 12,150,842.27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8 年4月1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2,150,842.27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4月10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 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 将在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垫付款 , 用以垫 付应收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7、 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的告 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目 录


1、 备查文件目 录


(1)《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审计报告》 ;


(2)《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


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 在支付工 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 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 )查阅。


3、 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 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 年 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