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臻悦纯债债券: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东 方臻 悦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清 算报 告
基金 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基金 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清算 报告出具 日:2018 年 4 月26 日
清算 报告公告 日:2018 年 6 月8 日
一、重要 提示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东方臻 悅” )由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基金管理人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 由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基金托管人 (以下简称 “基金托管人” ) 。 根据
2016 年 9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
准予东方臻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 批 复》 (证监许可[2016]2022 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根 据《关于东方臻 悦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 确认的函》
(机构部函[2017]1324 号)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5 月25 日正式生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东方臻悦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关
于终止东方臻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为此,本
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14 日、3 月15 日、3 月16 日在 《 证券时报 》和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 )就本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进行基金 财产
清算的事宜进行了 公告及 提示性公告, 详见 《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臻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东方臻
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 东 方 臻 悦 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 东方 臻悅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
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2018 年 4 月 17 日,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进行
了计票。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该决议自表决通
过之日起生效 。
根据议案及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从 2018 年 4 月 18 日起进入清算流程 ,
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
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 情况
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3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在 严 格控 制风 险并 保 持良 好流 动 性的 基础 上, 追求 基 金资 产 的 长
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根 据 宏观 经济 运行 情 况、 货币 政 策走 向、 金融 市场 运 行趋 势 和 市
场 利 率水 平 变化 特点 等进 行 分析 研究 , 优选 具有 投资 价值 的 个券 , 在 严
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基金的持续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为 债 券型 基金 ,属 证 券投 资基 金 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理论 上 其 长
期 平 均预 期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 率低 于混 合 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 ,高 于 货 币
市场基金。
三、 财务 会计报告
资产 负债表(经 审计)
会计主体: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8 年4 月1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 作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792.12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62.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6,269.98
应收利息 4.2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5,328.56
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
最后 运作日
2018 年4 月 17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90
应付托管费 4.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58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32.41
所有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101,476.87
未分配利润 3,819.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296.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328.56
注:至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东方臻悦纯 债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 1.0842 元,
基金份额总额 34,938.52 份;东方臻悦纯债债券 C 基金 份额净值 1.0132 元,基金份额总额
66,538.35 份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份额总额合计为 101,476.87 份。
四、 清算报表附 注
1、 基金基本情 况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6 年 9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东方臻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 批 复》 (证监许可[2016]2022 号)
的核准, 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至2017 年 5 月22 日公开募集设立。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02,758,775.76 元人民币,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验字[2017] 第01300018 号” 验资 报告验证。 经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 根据《 关于东方臻悦纯 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 的函》 (机
构部函[2017]1324 号) ,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5 月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2,773,910.96 份基
金单位,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5,135.20 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东 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
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
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权证、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 可
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其投资
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4 月18 日发布的 《 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东 方 臻 悦 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本基金自该日起 进入清算程序。
2、 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3、 清算 起始日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18 年4 月18 日。
4、 清算报表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 及 《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 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 本清 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列示。
五、 清算情况
自2018 年4 月18 日至2018 年 4 月26 日止 的清算期间,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 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基金合同 》 “ 第十九部分基金
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的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依据 《基金合同》 , 清算费用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但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从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清算相关的律师费、 审计费及持有人
大会的公证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 资产处置情 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交易保证金 为人民币 262.25 元, 该款项将由基金管
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
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4.21 元, 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 。
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3、 负债清偿情 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管理人报酬 为人民币14.90 元, 该款项将于2018
年4 月26 日后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托管费 为人民币 4.93 元,该款项 将 于 2018 年
4 月26 日后 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销售服务费 为人民币12.58 元, 该款项 将于2018
年4 月26 日 后支付。
4、 赎回情况
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无应付赎回款项。
自2018 年4 月18 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不 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的各项交易申请,基金剩余份额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5、 清算期间的 清算损益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4 月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一、清 算收益 ① 17.07
1、存款利息收入 17.07
减:二 、清算费用 ② -
1、银行划款手续费 -
2、债券账户维护费 -
3、交易手续费 -
三、清算 期间 净收益 ①- ② 17.07
注: 利息收入系自 2018 年4 月18 日至 2018 年 4 月26 日清算期间 计提的 银行存
款利息。
6、 资产处置及 负债清偿后 的剩余资产分 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4 月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一、 最后运作 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基金净资产
105,296.1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7.07
减:赎回转出款 -
二、2018 年 4 月26 日 基金净
资产
105,313.22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8 年4月2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05,313.22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 依 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4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
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以
垫付交易保证金、 应收利息等, 基金管理人垫付 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 本基
金管理人所有。
7、 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的告 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目 录
1、 备查文件目 录
(1)《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清算审计报告》 ;
(2)《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 。
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 在支付工
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
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 )查阅。
3、 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 年 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