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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集丰债券A(002711)

广发集丰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6月)查看PDF公告

 
 
 
 
 
 
 
 
广 发 集丰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更 新 的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基金管 理人: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一八年六 月 



2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于2016 年4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71 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注 册, 但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投资 于证券 市场 ,基金 净值 会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 因素产 生波 动,投 资者 在投资 本 基金 前,需 充分 了解 本基金 的产品 特性 ,并 承担基 金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包 括: 因政 治、经 济、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系 统性 风险 ,个别 证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 可投 资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其发行 人是 非上市 中小 微企业 ,发 行方式 为面 向特定 对象的 私募发 行。 当基 金所投 资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之债务 人出 现违 约,或 在交易 过程 中发 生交收 违约, 或由 于中 小企业 私募债 券信 用质 量降低 导致价 格下 降等 ,可能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较传统 企业债 的 信 用风 险及流 动性风 险更 大, 从而增 加了本 基金 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 为债 券型基 金, 属证券 投资 基金中 的较 低风险 品种 ,风险 与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市 场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股 票型基 金。 本基 金需承 担债券 市场 的系 统性风 险,以 及因 个别 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C 类,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 (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5 月 1 日,有关财务 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12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3 第一 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 8 月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15.763%、15.763 %、9.458%和 7.881 %的股权。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 董事长, 博士, 高级经济师。 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 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 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 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 总经理助理,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 4 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 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烽 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 董事, 硕士, 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 副总 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 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 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 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 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 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5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海尔施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 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 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硕士 (MBA )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 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 处副科长,广东发展 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 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 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 书。 吴晓辉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金 分工会主席 。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工程师。 刘敏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 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 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 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6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 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 委员。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发聚富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兼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 理、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 产品总监, 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 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 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业 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 7 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经理 张芊女士 ,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双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中国银河 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主管,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6 年12 月8 日 ) 、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2 月 6 日) 、 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12 月29 日至2018 年1 月 6 日)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固 定收益管理总部总经理、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12 月14 日起任 职)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3 年7 月12 日起任职)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12 月25 日起任职) 、 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3 月 1 日起任职) 、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起任职) 、广 发集 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11 月 1 日起任职) 、 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7 年1 月 20 日起任职) 、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 月20 日起任职) 。 代宇女士,金融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3 年6 月5 日至2015 年7 月23 日) 、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 年12 月13 日至 2018 年1 月11 日) 、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5 月14 日至 2018 年1 月12 日) 、 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5 年4 月15 日至2018 年3 月14 日)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8 月5 日起任职 )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2 年3 月13 日起任职) 、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自 2013 年8 月21 日起任职) 、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自 2015 年 2 月17 日起任职) 、 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15 年5 月 14 日起 任职) 、广发 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5 月27 日起任职) 、广发安瑞 8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7 月26 日起任职) 、 广发安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8 月 19 日起任职) 、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11 月9 日起任职) 、 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 年11 月28 日起任职)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1 月6 日起任职)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2 月8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7 年2 月13 日起任职 ) 、 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3 月 31 日起任职) 、广发 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6 月27 日起任职) 、 广发量化稳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8 月4 日起任职) 、 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3 月26 日起任职) 。 5、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 权益 投资一 部总 经 理李 巍先 生和研 究发展 部总 经理 孙迪先 生等成 员组 成, 朱平先 生担任 投委 会主 席。基 金管理 人固 定收 益投委 会由副 总经 理张 芊女士 、债券 投资 部总 经理谢 军先生 、现 金投 资部总 经理温 秀娟 女士 、债券 投资部 副总 经理 代宇女 士和固 定收 益研 究部副 总经理 韩晟 先生 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委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9 第 二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 金托 管人基 本情 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成立时间:2004 年9 月17 日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联系人:田


青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 2017 年6 月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216,920.67 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7,283.62 亿元, 增幅 3.47%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720.9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 ;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增长 3.81%至1,390.09 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 年,本集团先后 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100 余项重要奖 项。荣获《欧洲货币》 “2016 中国最佳银行 ”, 《环球金融》 “2016 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 ”、 “2016 亚太区最佳流 动性管 理银行 ”, 《机 构投资 者》 “ 人民 币国 际化服 务钻石 奖 ” , 《 亚洲银 行家》 “中 国最 佳 大型零 售银行 奖 ” 及中 国银行 业协会 “年 度最 具社会 责任金 融机 构奖 ”。本 集团在 英国 《银 行家》2016 年“世界银 行 1000 强排名 ”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 《 财 富》2016 年世界500 强排名第 2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 养老金 托管处、 清算处、 核算 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 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 220 余人。 自 10 2007 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纪伟,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总经理 ,曾 先后在 中国 建设银 行南 通分行 、总 行计划 财务 部、信 贷经营 部任职 ,并 在总 行公司 业务部 、投 资托 管业务 部、授 信审 批部 担任领 导职务 。其 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 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曾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行 北京市 分行 国际部 、营 业部并 担任副 行长, 长期 从事 信贷业 务和集 团客 户业 务等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服 务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郑绍平 ,资 产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银 行总行 投资 部、委 托代 理部、 战略客 户部, 长期 从事 客户服 务、信 贷业 务管 理等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服 务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黄秀莲 ,资 产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银 行总行 会计 部,长 期从 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曾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行 总行国 际业 务部, 长期 从事海 外机构 及海外 业务 管理 、境内 外汇业 务管 理、 国外金 融机构 客户 营销 拓展等 工作, 具有 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 基 金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作为国 内首 批开办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业务 的商 业银行 ,中 国建设 银行 一直秉 持 “ 以客户 为中心 ” 的经 营理 念, 不断加 强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制 ,严格 履行 托管 人的各 项职责 ,切 实维 护资产 持有人 的合 法权 益,为 资产委 托人 提供 高质量 的托管 服务 。经 过多年 稳步发 展, 中国 建设银 行托管 资产 规模 不断扩 大,托 管业 务品 种不断 增加, 已形 成包 括证券 投资基 金、 社保 基金、 保险 资金 、基 本 养老 个 人账 户、(R)QFII 、(R)QDII 、企 业年 金 等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务 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7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 行已托管 75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 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连续 11 年获得 《全球托管人》 、 《财资》 、 《环球金融》 “ 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 “最佳托管专家 ——QFII”等奖项, 并在 2016 11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托管银行 ”。


12 第 三部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 基 金份 额发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本公司 通过 在广州 、北 京、上 海设 立的分 公司 及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为投资 者办 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11 层1101 单元 (电梯楼层12 层1201 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 可以 通过本 公司 网上交 易系 统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等 业务 ,具体 交易 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 销售机构或销售机构 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1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选 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 注 册登 记机构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李尔华 电话:020-89898970 传真:020-89899175 三、 律 师事 务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层、10层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020 -37181333 传真:020 -37181388 经办律师:王晓华 联系人:刘智、杨琳 四、 会 计师 事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曾顺福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 -61418888 传真:021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洪锐明、江丽雅


14 第 四部分


基 金的 名称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分


基金 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部 分


基金 的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和 保持 资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 通过灵 活的 资产配 置, 力求实 现基 金资产 的持续稳健增值。


第 七部分


基 金的 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主要 为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金 融工具 ,包 括国债 、央 行票据 、金 融债、 地方政 府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短期 融资 券、 超级短 期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资产支 持证 券、 次级债 券、可 转债 、分 离交易 可转债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债 券回 购、 银行存 款(包 括协 议存 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大额可转让存单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国 内依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包括 中小板 、创 业板 及其他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市 的股票)、 权证 、 国债期 货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但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为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类 资产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股 票、 权证等 权益 类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不超 过 20% ,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国 债期 货合约 需缴 纳的交 易保证 金后 ,应 当保持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5 第 八部 分 基 金的投 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 将 密 切关注 股票 、债券 市场 的运行 状况 与风险 收益 特征, 通过 自上而 下的 定性分 析和定 量分析 ,综 合分 析宏观 经济形 势、 国家 政策、 市场流 动性 和估 值水平 等因素 ,判 断金 融市场 运行趋 势和 不同 资产类 别在经 济周 期的 不同阶 段的相 对投 资价 值,对 各大类 资产 的风 险收益 特征进 行评 估, 从而确 定固定 收益 类资 产和权 益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并依据 各因 素的 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国内 外宏 观经济 态势 、利率 走势 、收益 率曲 线变化 趋势 和信用 风险 变化等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利率 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 对 GDP、CPI、 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 的相关 因素进 行深 入的 研究, 分析宏 观经 济运 行的可 能情景 ,并 在此 基础上 判断包 括财 政政 策、货 币政策 在内 的宏 观经济 政策取 向, 对市 场利率 水平和 收益 率曲 线未来 的变化 趋势 做出 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 置主 要包括 资产 类别选 择、 各类资 产的 适当组 合以 及对资 产组 合的管 理。 本基金 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自上而下” 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银 行间市 场和交 易所市 场, 银行 存款、 信用债 、政 府债 券等资 产类别 之间 进行 类属配 置,进 而确 定具 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将重 点投资 于企 业债、 公司 债、金 融债 、地方 政府 债、短 期融 资券、 中期 票据、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信用债 市场 整体的 信用 利差水 平和 信用债 发行 主体自 身信 用状况 的变 化都会 对信 用债个 券的利 差水平 产生 重要 影响, 因此, 一方 面, 本基金 将从经 济周 期、 国家政 策、行 业景 气度 和债券 市场的 供求 状况 等多个 方面对 收益 率曲 线的判 断以及 对信 用债 整体信 用利差 研究 的基 础上, 确定信 用债 总体 的投资 比例。 考量 信用 利差的 整体变 化趋 势; 另一方 面,本 基金 还将 以内部 信用评 级为 主、 外部信 用评级 为辅 ,即 采用内 外结合 的信 用研 究和评 级制度 ,研 究债 16 券发行 主体企 业的 基本 面,以 确定企 业主 体债 的实际 信用状 况。 本基 金的信 用债投 资策 略主 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信用债券精选和信用债调整等四个方面。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 兼具 权益类 证券 与固定 收益 类证券 的特 性,本 基金 一方面 将对 发债主 体的 信用基 本面进 行深入 挖掘 以明 确该可 转债的 债底 保护 ,防范 信用风 险, 另一 方面, 还会进 一步 分析 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 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 从行业 基本面 、公 司的 行业地 位、竞 争优 势、 财务稳 健性、 盈利 能力 、治理 结构等 方面 进行 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业 私募 债的投 资综 合考虑 安全 性、收 益性 和流动 性等 方面特 征进 行全方 位的研 究和比 较, 对个 券发行 主体的 性 质 、行 业、经 营情况 、以 及债 券的增 信措施 等进 行全 面分析 ,选择 具有 优势 的品种 进行投 资, 并通 过久期 控制和 调整 、适 度分散 投资来 管理 组合 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 住房抵押贷款 支持证券 (MBS)等 证券品 种。本 基金 将重 点对市 场利率 、发 行条 款、支 持资产 的构 成及 质量、 提前偿 还率 、风 险补偿 收益和 市场 流动 性等影 响资产 支持 证券 价值的 因素进 行分 析, 并辅助 采用蒙 特卡 洛方 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率 衍生 品的一 种, 有助于 管理 债券组 合的 久期、 流动 性和风 险水 平。管 理人将 按照相 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结 合对 宏观 经济形 势和政 策趋 势的 判断、 对债券 市场 进行 定性和 定量分 析。 构建 量化分 析体系 ,对 国债 期货和 现货基 差、 国债 期货的 流动性 、波 动水 平、套 期保值 的有 效性 等指标 进行跟 踪监 控, 在最大 限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全 的基础 上, 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保持 资产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本基金 将适 度参与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资 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 金 通过 选择基 本面 良好、 流动 性高、 风险 低、具 有中 长期上 涨潜 力的股 票进 行分散 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17 投资方 法上 重视投 资价 值与成 长潜 力的平 衡, 一方面 利用 价值投 资标 准筛选 低价 股票, 避免市 场波动 时的 风险 和股票 价格高 企的 风险 ;另一 方面, 利用 成长 性投资 可分享 高成 长收 益的机会。 (四)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助 性投 资工具 ,本 基金可 以主 动投资 于权 证,其 投资 原则为 有利 于加强 基金风 险控制 ,有 利于 基金资 产增值 。本 基金 将对权 证标的 证券 的基 本面进 行研究 ,综 合考 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 供求关系、交易制度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 第 九部 分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 全价 指数是 中央 国债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编 制的 综合反 映银 行间债 券市 场、上 海证券 交易所 债券 市场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市场和 柜台债 券市 场的 跨市场 债券指 数。 该指 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情况。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 中债总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公开发布, 具有较强的权威 性和市场影响力; 2、 在中债指数体系中, 中债总全价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与本基金较为 贴近。因此,中债总全价指数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如果中 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停止 计算 编制该 指数 或更改 指数 名称, 经与 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 后法 律法规 发生 变化, 或者 有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绩 比较 基准推 出,基 金管理 人可 以根 据具体 情况, 依据 维护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原 则,经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致 且在 报中 国证监 会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较 基准并 及时 公告 ,而无 需召 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 第 十部 分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基 金, 其长期 平均 风险和 预期 收益率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混合 型基 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18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广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3 月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663,761.80 6.30 其中:股票 13,663,761.80 6.30 2 固定收益投资 196,458,912.84 90.58 其中:债券 196,458,912.84 90.5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金合计 1,545,594.45 0.71 7 其他资产 5,210,899.76 2.40 8 合计 216,879,168.85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19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547,566.80 4.9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015,668.00 0.4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00,527.00 0.9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663,761.80 6.37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2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276 恒瑞医药 39,700 3,454,297.00 1.61 2 600196 复星医药 62,800 2,793,972.00 1.30 3 603288 海天味业 39,655 2,250,817.80 1.05 4 601888 中国国旅 39,700 2,100,527.00 0.98 5 002415 海康威视 49,600 2,048,480.00 0.96 6 600900 长江电力 63,400 1,015,668.00 0.47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273,827.00 17.8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273,827.00 17.85 4 企业债券 34,141,000.00 15.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636,000.00 46.93 6 中期票据 20,110,000.00 9.38 7 可转债 3,298,085.84 1.5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6,458,912.84 91.62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21 例(%) 1 108601 国开1703 382,700 38,273,827.00 17.85 2 011769024 17 潞安SCP006 200,000 20,136,000.00 9.39 3 011762036 17 三安SCP004 200,000 20,134,000.00 9.39 4 041759014 17 义乌国资 CP001 200,000 20,132,000.00 9.39 5 011763024 17 大同煤矿 SCP008 200,000 20,118,000.00 9.38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 、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 、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在本 报告 期内 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案 22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 他资 产构成 (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3,555.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177,344.6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10,899.76


23 第十 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本基金 管理 人依照 恪尽 职守、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1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广发集丰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0.20% 0.06% -2.76% 0.23% 2.56% -0.17% 2017 年 5.50% 0.15% -4.26% 0.09% 9.76% 0.06% 基金合同 生效至今 5.29% 0.14% -6.90% 0.12% 12.19% 0.02% 广发集丰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0.30% 0.05% -2.76% 0.23% 2.46% -0.18% 2017 年 5.20% 0.15% -4.26% 0.09% 9.46% 0.06% 基金合同 生效至今 4.88% 0.14% -6.90% 0.12% 11.78% 0.0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 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 较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1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1) 广发集丰债券A: (2) 广发集丰债券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 25 金合同有关规定。


26 第 十三 部分


基金 的费用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休息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7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休息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 在通常情况下,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5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每 日计 算,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末,按 月支 付,由 基金 托管人 根据 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 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 基金 管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日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费 用自 动扣 划后, 基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发 现数 据不 符,及 时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解决。 销售 服务 费主要 用于支 付销 售机 构佣金 、以及 基金 管理 人的基 金行销 广告 费、 促销活 动费、 基金 份额 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28 四 、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后,可 根据 基金发 展情 况,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29 第 十四 部分对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据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办 法》、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法 》及 其它 有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结合本 基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的投 资管 理活 动,对 原广发 集丰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 在“ 第五 部分 相关 服务机 构” 部分, 更新 了直销 机构 、律师 事务 所、会 计师 事务所 的信息。 3.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的基金业绩。 5. 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 容进行了更新。 6.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在 “第一部分 绪言” 、 “第二部分 释义” 、 “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 “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第十五 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第十六部分 风 险揭 示”、“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六月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