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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基新收益A(001216)

易基新收益: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6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 八年六月


1 重要提 示 本基金根据2015 年4 月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 会 《关于 准予易方达新收 益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578 号) 和 2015 年4 月 9 日 《关于 易 方达 新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时间 安排的确认函》 (机构 部函[2015]908 号) ,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 金合 同于 2015 年4 月17 日正式生效。 本 摘 要 根 据基 金 合 同和 基金 招 募 说 明书 编 写 ,并 经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 基金 合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之 间 权利 、 义务 的 法 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 自 依 基 金合 同 取得 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和本 基 金合 同 的 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即 表 明其 对 基 金 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 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 有权利、 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 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 募说 明书》 的内容真实 、 准确、 完整。 本 基金经中国 证监 会 注册, 但 中 国 证 监会 对 本基 金 募集 的 注册,并 不 表明 其 对本 基 金 的 投资 价 值、 市 场前 景 和 收 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 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财 产, 但 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 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 资 者 在 投资 本 基金 前 ,请 认 真 阅 读本 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 书 和 基金 合 同等 信 息披 露 文 件 ,全 面 认 识 本 基金 产 品的 风 险收 益 特 征 和产 品 特性 , 充分 考 虑 自 身的 风 险承 受 能力 , 理 性 判断 市场, 自 主判 断 基金 的 投资 价 值 , 对认 购 (或 申 购) 基 金 的 意愿 、 时机 、 数量 等 投 资 行为 作 出 独 立 决策 , 承担 基 金投 资 中 出 现的 各 类风 险 。投 资 本 基 金可 能 遇到 的 风险 包 括 : 证券 市 场 整 体 环境 引 发的 系 统性 风 险 ; 个别 证 券特 有 的非 系 统 性 风险 ; 流动 性 风险 ; 基 金 投资 过 程 中 产 生的 操 作风 险 ;因 交 收 违 约和 投 资债 券 引发 的 信 用 风险 ; 基金 投 资回 报 可 能 低于 业 绩 比 较 基准 的 风险 ; 本基 金 的 投 资范 围 包括 股 指期 货 等 金 融衍 生 品 、 证 券公 司 短 期 公司 债券 、 中 小企 业 私募 债 等品 种 , 可 能给 本 基金 带 来额 外 风 险 等。 本 基金 的 具体 运 作 特 点详 见 基 金 合 同和 招 募说 明 书的 约 定 。 本基 金 的一 般 风险 及 特 有 风险 详 见 本 招 募说 明 书 的 “风 险揭示 ”部分。 本 基 金 为 混合 型 基 金, 理论 上 其 预期 风 险 收 益水 平低 于 股 票 型基 金 , 高于 债券 型 基 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 金 管 理 人提 醒 投 资者 基金 投 资 的 “买 者 自 负” 原则 , 在 投 资者 作 出 投资 决策 后 ,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 ,本 基金以 1 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 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存 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 初始面值的风 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与债 券, 基金 投资人有可能获 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人 在 进行 投 资 决 策前 , 请仔 细 阅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 2 同》 。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预 示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绩 并不 构 成 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本招募说 明书 已 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 复 核。 除 非 另有 说明 , 本 招 募说 明 书 所载 内容 截 止 日 为 2018 年4 月 17 日,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净值 表现截 止日为 2017 年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一 、基金 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 基 金管 理人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 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文号 :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证监基 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 围: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 基金 销售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2、股 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 商管 理博 士, 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证 券部 研究 咨询 室总经 理 助理;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国 债部 副总 经理( 主持 工 作) 、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中国 平安保 险 股份有 限公 司投 资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主 持工作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理事 会投 资部 资产配 置 处处长 、投 资部 副主任 、 境外投 资部 主 任、 投资 部主 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 现 任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济 学博 士 , 副 董事 长 、 总 裁 。 曾 任广 发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投资 理财部 副 经理 、 基 金经 理 , 基 金投 资理财 部副 总经 理 、 基 金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督 察员 、 监 察部 总经 理、 市 场部 总经 理、 总裁 助理、 公司 副总 裁、 常务 副总裁 。 现 任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 总裁 ;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易方 达 国际控 股有 限公 司董 事。


4 秦力先 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 曾 任广 发证 券投 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 资 金营 运部 总经 理 、 规 划管 理部 总经 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司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 经理, 广东 金融 高新 区股 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 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陈志辉 先生 , 管理 学硕 士 , 董 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税 务总监 、 安永 会计 师事 务 所广州 分所 高级审 计员 。现 任盈 峰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资财 中心总 经理 。 王海先 生, 经济 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 硕 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行 法律顾 问 室科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 贷管 理部 业务 主办 、 资产风 险管 理部 经理 助理 兼法律 室副 主任 、 资 产风 险管理 部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商 银行 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 商银 行 广 东省分 行公 司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总 经理 ;工商 银行 韶关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戚思胤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董事。 曾任 广东 省高 速公 路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 证券 部投资 者 关系管 理业 务员 、 投资 者 关系管 理主 管 、 信 息披 露 主管 、 证 券事 务代 表 ; 广 东省广 晟资 产经 营有限 公司 资本 运营部 高 级主管 、团 委副 书记、 副 部长; (香港 )广 晟投 资发 展有限 公司 董 事、 常 务副 总经 理等 职务 。 现任广 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资 本运 营部 部长 、 佛山 电器 照 明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中 金岭 南有 色金 属股 份有限 公司 监事 、 佛 山市 国星光 电股 份 有 限公司 董事 、广 东南 粤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朱征夫 先生 ,法学 博士 , 独立董 事。 曾任广 东经 济 贸易律 师事 务所金 融房 地 产部主 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 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 工 商行 政管 理 博士 , 独 立董 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 美 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 部经 理;美 国 加州大 学讲 师; 美国南 加 州大学 助理 教授 ;香港 科 技大学 副教 授;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管理 学博 士 (会计 学) , 独立 董事 。曾 任邵阳 市财 会学 校教师 ;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会 主席 。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 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 事 长; 广州 立根 小额 再贷 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州 中 盈 ( 三明 )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5 司党委 书记 及董 事长; 万 联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 长;广 州金 控资 本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广金期 货有 限公 司董 事; 立根融 资租 赁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 事;广 州股 权投 资行 业协 会法人 代表 。 廖智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广 东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市场 部总 经理 、 互 联 网金融 部总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 先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方 证券 交易中 心业 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东 证券 公司 发行 上 市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业 务 部总经 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 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副 总裁。 曾任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成 都营 业部 研发部 副 经理 、 交 易部 经理 、 研发 部经理 、 证券 总部 研究 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 华东 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 场部 总 经理助 理 、 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成 都分 公 司总经 理 、 上 海分 公司 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 市 场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 生, 高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副 总裁。 曾任 君安证 券有 限 公司营 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现金 管理部 总 经理、 固定 收益 总部总 经 理、总 裁助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 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裁 ; 易 方达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易方 达 资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 人民 币 合格境 外投 资者 (RQFII ) 业务负 责人 、 证券 交易 负 责人员 (RO) 、 就 证券 提供 意见负 责人 员 (RO ) 、 提供 资产 管理 负责 人员 (RO ) 、 固 定收 益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 中债 资 信评估 有限 责 任公司 独立 董事 。 吴欣荣 先生 , 工学 硕士 , 副总裁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 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总经 理 、 基 金投 资部 总 经理 、 公 募基 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权 益投 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裁 助理 、 权益投 资总 监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易 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 经 济学 博士 , 督察长 。 曾任 广东 省经 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长。 范岳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首席 产品 官。曾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圳 分行 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记 结算 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际 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北 京中 心 助理主 任、 6 上市部 副总 监、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基金 管理 部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关秀霞 女士 , 财务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首 席国 际 业务官 。 曾任 中国 银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 审计师 ;美 国道富 银行 波 士顿及 亚洲 总部大 中华 地 区高级 副总 裁、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区 行长 、 亚洲 区 ( 除日 本外 ) 副 总裁、 机构 服务 主管 、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 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高级 管理 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EMBA ) , 首席养 老金 业务官 。曾 任 招商银 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 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2、基 金经 理 林森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曾 任道 富 银行风 险管 理部 风险 管理 经理 、 外 汇 利率交 易部 利 率 交易 员, 太平洋 资产 管理 公司 基金 管理部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投资 经理 、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瑞 通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易方 达裕 祥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易 方 达 新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达 瑞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裕景添 利 6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易 方 达高等 级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易 方达 安 心回馈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自2015 年 11 月 28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新益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3 月 15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瑞程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1 月 26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 通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 3 月 7 日 起任 职) 、 易 方 达瑞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自 2017 年 3 月 7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裕 祥 回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7 年7 月28 日 起任 职) 、易方 达新 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 起任 职) 、 易 方达瑞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裕景添 利 6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8 年2 月10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高 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8 年 3 月 24 日 起任 职) 。 张雅君 女士 ,经 济学 硕士 。曾任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项 目经 理,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债券 交易 员,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债券 交易员 、 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 易方达 裕祥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助理 、易 方达 裕丰 回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7 易方达 裕祥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2016 年 6 月 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易 方达 增强 回报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4 年 7 月19 日起 任职) 、 易 方达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5 年 1 月 10 日起任 职) 、 易方达 中 债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5 年7 月8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富惠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 8 月 24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9 月 27 日 起任 职) 、 易方达 裕丰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自2017 年7 月28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恒 益 定期开 放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7 年 10 月25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 裕惠 回报定 期开 放 式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 安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助理、 易方 达投 资级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易方 达 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助 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张清 华先 生, 管理 期间 为 2015 年 4 月17 日至 2018 年 2 月 1 日。 3、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骏 先 生、 王晓 晨女 士 、 张 清华 先生 、 袁 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集中 交易 室债 券交 易员、 债 券 交易主 管、 固定 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 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投 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中债 新综 合债券 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保 本一号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恒益 定期开 放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恒 安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兼 易方 达 资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基金 经理 、 就 证券提 供意 见负 责人 员 (RO ) 、 提供 资产管 理负 责人 员 (RO ) ,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委 员 。


8 张清华 先生 , 物理 学硕 士 。 曾 任晨 星资 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易 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利 灵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新 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新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 瑞景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易方 达瑞 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瑞通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瑞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程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易方达 安心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裕丰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裕 祥回 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裕鑫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丰 和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 易 方达 安盈 回报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瑞 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易 方达 瑞和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袁方女 士 , 工 学硕 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产 评估 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 定收 益 总 监, 泰 康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 行总 监,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固 定收 益总部 总 经理助 理、 固定 收益机 构 投资部 总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胡剑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债 券研 究员 、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纯 债 1 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永旭添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纯债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裕 景添 利 6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研 究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稳健 收益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信 用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裕 惠回 报定 期开放 式混 合 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瑞 财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高等级 信用 债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丰惠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瑞 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兴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瑞祥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 9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瑞祺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4、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基金 托管人 名称: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 号A 座 成立时 间:2007 年3 月6 日


法定代 表人 :李 国华 注册资 本:810.31 亿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监 会银 监复 〔2006 〕484 号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证监 许可 〔2009 〕673 号 电话:010 -68858126 联系人 :王 瑛 三、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 (1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10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 世纪 大 道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华西证 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炯洋 联系人 :谢 国梅 联系电 话:010-5272327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4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 国 浩律 师( 广州)事 务所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 大厦38 层 负责人 :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11 经办律 师: 黄贞 、陈 桂华 联系人 :黄贞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本基金 的法 定验 资机 构为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 东方 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电话: (010 )58153000 传真: (010 )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昌 华、 熊姝英 联系人 :许 建辉 本基金 的年 度财务 报表 及 其他规 定事 项的审 计机 构 为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 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竞 、 周祎 联系人 :周 祎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新收 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基金 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六、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本基金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稳健 增值。


12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 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创 业板 、 中 小板 以及 其他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债券 (包 括国 债、央 行 票据、 地方 政府 债、金 融 债、企 业债 、 公司债 、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次级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 可 转 换 债券、 可交 换债 券、资 产 支持证 券等) 、债 券回 购、 银行存 款、 权证 、股指 期 货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本基 金可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为混 合型基 金, 股 票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 为 0%-95% ,扣除 股指 期货 合约需 缴 纳的交 易保 证金 后,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 府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5% ,现 金 不包括 结算 备付 金 、 存 出 保证金 、 应收 申购 款等 , 权证 、 股 指期 货及 其他 金 融工具 的投 资比 例依照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的规 定执 行。 八、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定量 与定 性相 结合的 宏观 及市 场分 析, 确定组 合中 股票 、 债 券等 资产类 别 的 配置比 例。 在资产 配置 中 , 本 基金 主 要考虑 : (1 ) 宏 观经 济走 势, 主要 通过 对GDP 增 速 、 工 业增 加 值、 物 价水 平、 市场 利率 水 平等宏 观经 济指 标的 分析 , 判断 实体 经济 在经 济周 期中所 处的 阶 段; (2 ) 市 场估 值与 流动 性, 紧密 跟踪 国内 外市 场 整体估 值变 化 , 货 币供 应 量增速 变化 及其 对市场 整体 资金 供求 的可 能影响 ; (3 ) 政 策因 素, 密 切关注 国家 宏观 经济 与产 业经济 层面 相 关政策 的政 策导 向及 其变 化对市 场和 相关 产业 的影 响。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1 ) 行业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分 析以 下因 素, 对 各行 业的 投资 价值 进行综 合评 估, 从而 确定 并动态 调 整 行业配 置比 例。 1)行 业 景 气度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家相 关产业 政策 、 规 划动 态, 并 结合行 业数 据持 续跟 踪、 上下游 产 业链深 入进 行调 研等 方法 , 根据 相关 行业 盈利 水平 的横向 与纵 向比 较, 适时 对各行 业景 气 度 周期与 行业 未来 盈利 趋势 进行研 判, 重点 投资 于景 气度较 高且 具有 可持 续性 的行业 。 2)行 业竞 争格 局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密切 跟踪 行业进 入者 的数 量、 行业 内 各公司 的竞 争策 略及 各公 司产品 或 服务的 市场 份额 来判 断公 司所处 行业 竞争 格局 的变 化, 重 点投 资于 行业 竞争 格 局良好 的 行 业 。


13 (2 ) 个股 投资 策略 1)公 司基 本面 分析 在行业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将 重点 投资 于满 足基 金管理 人以 下分 析标 准的 公司: 公 司 经营稳 健, 盈利 能力 较强 或具有 较好 的盈 利预 期; 财务状 况运 行良 好, 资产 负债结 构相 对 合 理, 财务 风险 较小 ; 公司 治理结 构合 理 、 管 理团 队 相对稳 定 、 管 理规 范 、 具 有清晰 的长 期愿 景与企 业文 化、 信息 透明 。 2)估 值水 平分 析 本基金 将根 据上 市公 司的 行业特 性及 公司 本身 的特 点, 选 择合 适的 股票 估值 方法。 可 供 选择的 估值 方法 包括 市盈 率法 (P/E) 、 市 净率 法 (P/B ) 、 市盈 率- 长期 成长 法 (PEG ) 、 企 业 价值/ 销售 收入(EV/SALES) 、 企业 价值/息 税折 旧摊 销 前利润法(EV/EBITDA ) 、 自 由现金 流贴 现模型 (FCFF ,FCFE ) 或 股利贴 现模 型(DDM ) 等。 通过估 值水 平分析 ,基 金 管理人 力争 发 掘出价 值被 低估 或估 值合 理的股 票。 3)股 票组 合的 构建 与调 整 本基金 在行 业分析 、公 司 基本面 分析 及估值 水平 分 析的基 础上 ,进行 股票 组 合的构 建。 当行业 、 公 司的 基本 面、 股 票的估 值水 平出 现较 大变 化时, 本基 金将 对股 票组 合适时 进行 动 态调整 。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 在 债券 投资 方面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类 属配 置与 券种选 择两 个层 次进 行投 资管理 。 在类属 配置 层次 , 本基 金 结合对 宏观 经济 、 市场 利 率、 供求 变化 等因 素 的 综 合分析 , 根据 交 易所市 场与 银行 间市 场类 属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 行优化 配置 和 调整, 确定 类属 资产 的最 优权重 。 在券种 选择 上, 本基 金以 长期利 率趋 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变化 趋势 、 货 币 政策及 不 同债券 品种 的收 益率 水平 、流动 性和 信用 风险 等因 素,实 施积 极主 动的 债券 投资管 理。 随着国 内债 券市 场的 深入 发展和 结构 性变 迁, 更多 债 券新品 种和 交易 形式 将增 加债券 投 资盈利 模式 , 本 基金 将密 切跟踪 市场 动态 变化 , 选 择合适 的介 入机 会, 谋求 高于市 场平 均 水 平的投 资回 报。 (2 )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 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内 部的 信 用 分析方 法对 可选 的证 券公 司短期 公司 债券 品种 进行 筛选, 确 定 投资决 策。 此外 , 本 基金 将 对拟投 资或 已投 资的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进 行流 动性分 析和 监 测, 尽 量选 择流 动性 相对 较好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并 适当控 制债 券投 资组 合整 体的久 期, 保 证 本基金 的流 动性 。 (3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在控 制信 用风 险的 基础上 , 对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进行 投资 , 主 要采 取分 散 化投资 策 略 , 控制 个债 持有 比例 。 同时 , 紧 密跟 踪研 究发 债 企业的 基本 面情 况变 化 , 并据此 调整 投资 14 组合, 控制 投资 风险 。 (4 )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本公司 投资 资产 支持 证券 将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 而 上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 自 上 而下投 资 策略指 本公 司在 平均 久期 配置策 略与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基 础上 , 运 用数 量化 或 定性分 析方 法 对资产 支持 证券 的利率 风 险、提 前偿 付风 险、流 动 性风险 溢价 、税 收溢价 等 因素进 行分 析, 对收益 率走 势及 其收 益和 风险进 行判 断。 自下 而上 投 资策略 指本 公司 运用 数量 化或定 性分 析 方法对 资产 池信 用风 险进 行分析 和度 量, 选择 风险 与收益 相匹 配的 更优 品种 进行配 置。 4、衍 生产 品投 资策 略 (1 ) 本 基金 可以 参与 股指 期货交 易 , 但 必须 根据 风险 管理的 原则 ,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的 。 本基金 将根 据对 现货 和期 货市场 的分 析, 采取 多头 或 空头套 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 套期保 值操 作 。 具体投 资策 略包 括 :1 ) 对 冲投资 组合 的系 统性 风险 ;2 ) 有 效管 理现 金流 量 、 降低建 仓或 调 仓过程 中的 冲击 成本 等。 (2 ) 权证 投资 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权证 的投 资原 则为 有 利于基 金资 产增 值、 控制 下 跌风险 、 实现保 值和 锁定 收益 。 (3 )本 基金 将关 注其 他金 融衍生 产品 的推出 情况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 允 许基金 投 资前述 衍生 工具 , 本 基金 将按届 时有 效的 法律 法规 和监管 机构 的规 定, 制定 与本基 金投 资 目 标相适 应的 投资 策略 和估 值政策 , 在 充分 评估 衍生 产品的 风险 和收 益的 基础 上, 谨 慎地 进 行 投资。 5、 未来 ,随 着市 场的 发展 和基金 管理 运作的 需要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改 变 投资目 标 的前提 下, 遵循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相 应调 整或 更新 投资策 略,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更新 中公 告 。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一年期 人民 币定 期存 款利 率(税 后)+2%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理 论上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债 券 型 基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 十一、基 金的投 资组合报 告(未 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15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中国 邮政 储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复 核 了本报 告 的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8 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3 月31 日。 1、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88,455,814.22 16.62 其中: 股票 188,455,814.22 16.6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921,388,752.23 81.24 其中: 债券 921,388,752.23 81.2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合计 1,613,955.39 0.14 7 其他资 产 22,645,089.13 2.00 8 合计 1,134,103,610.97 100.00 2、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9,751,545.00 0.89 C 制造业 149,447,268.13 13.61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6,402.87 0.0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8,276,551.36 0.7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287,050.96 0.66 J 金融业 6,145,671.00 0.56 K 房地产 业 3,317,091.00 0.30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16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4,204,233.90 0.38 S 综合 - - 合计 188,455,814.22 17.17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0651 格力电 器 707,100 33,162,990.00 3.02 2 601012 隆基股 份 938,900 32,176,103.00 2.93 3 002008 大族激 光 407,800 22,306,660.00 2.03 4 002456 欧菲科 技 959,375 19,436,937.50 1.77 5 600745 闻泰科 技 567,500 16,003,500.00 1.46 6 601088 中国神 华 467,700 9,751,545.00 0.89 7 002376 新北洋 545,612 9,319,052.96 0.85 8 601318 中国平 安 94,100 6,145,671.00 0.56 9 600009 上海机 场 117,000 5,714,280.00 0.52 10 300450 先导智 能 60,300 4,620,186.00 0.42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9,274,000.00 5.4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9,274,000.00 5.40 4 企业债 券 442,194,925.30 40.2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0,150,000.00 7.30 6 中期票 据 311,620,000.00 28.3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8,149,826.93 2.56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21,388,752.23 83.94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01453008 14 鲁 能源MTN001 700,000 71,610,000.00 6.52 2 101556054 15 鞍钢 MTN002 600,000 59,934,000.00 5.46 3 160208 16 国开 08 600,000 59,274,000.00 5.40 4 1480208 14 赣 四通 500,000 41,535,000.00 3.78 5 101570005 15 赣 长运MTN001 400,000 40,304,000.00 3.67 6、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17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本 期没 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2 )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 )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2,865.1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211,583.97 5 应收申 购款 400,640.0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645,089.13 (4 )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十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4 月1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18 1、易 方达 新收 益混 合 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比 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4) (1) -(3) (2)-(4)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9.20% 0.23% 2.81% 0.01% 6.39% 0.22%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38% 0.09% 3.56% 0.01% -1.18% 0.0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08% 0.21% 3.55% 0.01% 8.53% 0.20%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25.30% 0.18% 9.91% 0.01% 15.39% 0.17% 2、易 方达 新收 益混 合 C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比 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1)-(3) (2)-(4)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8.00% 0.25% 2.81% 0.01% 5.19% 0.24%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41% 0.09% 3.56% 0.01% -1.15% 0.0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11.84% 0.21% 3.55% 0.01% 8.29% 0.20%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23.70% 0.19% 9.91% 0.01% 13.79% 0.18%


19 十三、费 用概览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E ×0.6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资金划 拨 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无 误 后于 2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支 付。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 、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 期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资金划 拨 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无 误 后于 2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支 付。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 期顺延 。 3、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按前一 日 C 类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20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资金划 拨 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无 误 后于 2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支 付。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 期顺延 。 销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金 市场推 广、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 (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1 ) 申购 费率 对于A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对通过 直销 中心 申购 的 特 定投资 群体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者实施 差别 的申 购费 率。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依法 设立 的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 法制 定的企 业 年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包 括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社会保 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以 投 资基金 的住 房 公积金 、 享 受税 收优 惠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经养 老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额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情况变 更 或增减 特定 投资 群体 申购 本基 金 A 类 份额 的销 售机 构,并 按规 定予 以公 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 额 的 特定投 资群 体 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A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12% 100 万 ≤M <200 万 0.10% 200 万 ≤M <500 万 0.06%


21 M≥50 0 万 1,000 元/ 笔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A 类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A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1.2% 100 万 ≤M <200 万 1.0% 200 万 ≤M <500 万 0.6% M≥50 0 万 1,000 元/ 笔 本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购 费用 。 (2 ) 申购 费的 收取 方式 和 用途 在申购 费按 金额 分档 的情 况下, 如果 投资 者多 次申 购, 申 购费 适用 单笔 申购 金额所 对 应 的费率 。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用 由 申 购基 金份 额的 投资人 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赎 回费 用由 基金 赎回 人承担 。 (3 )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 1)若 投资 人选 择 A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注 : 对 于500 万 ( 含 ) 以 上适用 固定 金额 申购 费的 申购 , 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 金额- 固 定申购 费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T 日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2)若 投资 人选 择 C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T 日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本基金 分 为A 类和 C 类 两 类基金 份额 , 分 别计 算和 公 告基金 份额 净值 。 申 购涉 及 金额、 份额的 计算 结果 保留 到小 数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 后两 位以后 的部 分四 舍五 入, 由此产 生的 误 差 计入基 金财 产。 2、赎 回费 (1 ) 赎回 费率 及赎 回费 用 的收取 、用 途 1)本 基金A 类 份额 赎回 费 率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A 类份 额 赎 回费 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22 90-179 0.5% 180-364 0.1% 365-729 0.05%


730 及 以上 0%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A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A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对 持有 期 在 30 天以 上 (含) 且少 于 90 天 ( 不含 ) 的A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75%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 持有 期 在 90 天 以上 (含 )且 少 于 180 天 (不 含) 的 A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50% 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持 续持 有 期180 天 以上 (含 ) 的A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所 收取 赎回费 用总 额 的25% 计入 基金 财产 ;其 余用于 支付 市场 推广 、注 册登记 费和 其他 手续 费。 2)本 基金C 类 基金 份额 赎 回费率 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C 类基 金份 额赎 回费 率


0-6 1.5% 7-29 0.5% 30-89 0.20% 90 及 以上 0%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C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C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对 持有 期 在 30 天以 上 (含) 且少 于 90 天 ( 不含 ) 的C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25%计入 基 金财 产; 其 余用 于 支 付市场 推广 、注 册登 记费 和其他 手续 费。 (2 )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赎回费 用=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 该类 份额 赎 回费 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 费 用


赎回费 用、 赎回 金额 的单 位为人 民币 元, 计算 结果 保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3、 基金 转换 费由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承担 , 由 转出 基金 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 购补 差费 用构成 , 其中赎 回费 用按 照 各 基金 的 基金 合同 、 更 新的 招募 说 明书及 最新 的相 关公 告约 定的比 例归 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部分 用于 支付注 册登 记费 等相 关手 续费, 具体 实施 办法 和转 换费率 详见 相 关 公告。 转换 费用 以人 民币 元为单 位, 计算 结果 按照 四舍五 入方 法, 保留 小数 点后两 位。 4、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 行申 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23 5、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范围内 调整 申 购费率 、赎 回费 率和转 换 费率或 变 更收费 方式 。 上 述费 率或 收费方 式如 发生 变更 , 基 金管理 人最 迟应 于新 的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实 施日前 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体上公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以 在 不 违 背法 律 法 规 规 定及 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 情 况 下根 据 市 场 情况 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 针 对基 金投 资者定 期和 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基 金销售 费率 , 或 针对 特定 渠道、 特定 投资 群体 开展 有差别 的费 率 优 惠活动 。 (五)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针对 全部 或部 分份额 类别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 销 售 服务费 率等 相 关费率 。 十四、 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及 《 易方达 新收 益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 同》 , 结合本 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管 理活 动, 对 2017 年12 月1 日 刊登 的本 基金 更 新的 招 募说 明 书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容 如下 : 1. 在“一 、绪 言”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2. 在“二 、释 义”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3. 在“三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4. 在“四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根 据最 新资 料进 行了 更新。 5. 在 “ 五 、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份 额销 售机 构信息 和 基 金登 记机 构信息。 6. 在“八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回 ”部 分, 更新 了部 分内容 。 7. 在“九 、基 金转 换和 定期 定额投 资计 划”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8. 在 “ 十一 、 基金 的投 资 ” 部 分,更新 了 部分 内容 , 并补 充了本 基 金2018 年第 1 季度 投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 9. 在“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的 投资 业绩数 据。 10. 在“十 四、 基金 资产 的估 值”部 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11. 在“十 八、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部 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12. 在“十 九、 风险 揭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13. 在“二 十一 、基 金合 同的 内容摘 要” 部分 ,更 新了 部分内 容。 14. 在“二 十二 、基 金托 管协 议的内 容摘 要”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15. 在“二 十四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根 据相 关公 告的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24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