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 信 永丰 消 费升 级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开 放 日常
申购、赎回 、转 换 、定 期 定额 投 资业 务 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8 年5 月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 消费升 级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 消费升 级
基金主代 码 004934
基金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8 年3 月22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兴业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基金注册 登记机 构
名称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圆信永 丰消费 升 级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 同》 、 《 圆信永丰 消费升 级 灵活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招募 说 明书》及 相关法 律 法规等
申购起始 日 2018 年5 月28 日
赎回起始 日 2018 年5 月28 日
转换转入 起始日 2018 年5 月28 日
转换转出 起始日 2018 年5 月28 日
定期定额 投资起 始
日
2018 年5 月28 日
2 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 理日常 申 购、赎回 、转换 、 定投的开 放日为 上 海证券交 易所
和深圳证 券交易 所 交易日( 本公司 公 告暂停申 购、赎 回 时除外) 。由于 各
基金销售 机构系 统 及业务安 排等原 因 ,开放日 的具体 交 易时间可 能有所 不
同,投资 者应参 照 各基金销 售机构 的 具体规定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 金额限制
投资者 在 基金管 理 人电子直 销或基 金 管理人指 定的其 他 销售机构 网点
申购本基 金份额 单 笔最低限 额为人 民 币 100.00 元 (含 申 购费) 。 通 过基金
管理人的 直销柜 台 申购本基 金份额 , 单个基金 交易账 户 每次申购 最低金 额
为人民币1000.00 元(含申 购费) 。
各销售机 构对上 述 最低申购 限额、 交 易级差有 其他规 定 的,以各 销售
机构的业 务规定 为 准,但不 得低于 上 述下限。 本基金 对 单个基金 份额持 有
人累计持 有的基 金 份额不设 置最高 份 额限制。
基金管理 人可在 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 况 下,调整 上述规 定 申购金额 的数
量限制。 基金管 理 人必须在 调整实 施 前依照《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 披露管 理
办法》有 关规定 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 。
3.2 申购 费率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市场推 广、销 售 、登记等 各项费 用 。本基金 具体申 购 费率如下 :
费用种 类 申购金 额 费率
M <100 万 1.50%
100 万元≤M <200 万 1.20% 申购费率 200 万元≤M <500 万 0.80%
M ≥5 0 0 万 1000 元/ 笔
注:M 为申购金 额 ,单位为 人民币 元 。
3.3 其他 与申购相关的事 项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 范 围内调整 申购费 率 或收费方 式,
并最迟应 于新的 申 购费率或 收费方 式 实施日前 依照《 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 法》的 有 关规定在 指定媒 介 上公告。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规 定及基金 合同约 定 的情形下 根据
市场情况 制定基 金 促销计划 ,定期 或 不定期地 开展基 金 促销活动 。在基 金
促销活动 期间, 按 相关监管 部门要 求 履行必要 手续后 , 基金管理 人可以 适
当调低基 金申购 费 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制
投资者 赎 回基金 份 额, 单笔 赎回不 得 少于 100.00 份; 账 户最低余 额为
100.00 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 赎回业 务 将导致 投 资者 在 销 售机构托 管的本 基
金份额余 额不足100.00 份时, 基 金管理 人有权将 投资者 该 交易账户 的剩余
基金份额 一次性 全 部赎回。
各销售机 构对上 述 交易级差 、最低 赎 回份额有 其他规 定 的,以各 销售
机构的业 务规定 为 准,但不 得低于 上 述下限。
基金管理 人可在 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 况 下,调整 上述规 定 赎回份额 的数
量限制。 基金管 理 人必须在 调整实 施 前依照《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 披露管 理
办法》有 关规定 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 。
4.2 赎回 费率 份额持 有时间(Y ) 费率
Y <7 日 1.5%
7 日≤Y <30 日 0.75%
30 日≤Y <6 个月 0.5%
6 个月 ≤Y <1 年 0.1%
1 年≤Y <2 年 0.05%
Y ≥ 2 年 0%
注:1 )Y 为基金份 额持有期 限;1 个月 为30 日,1 年为365 日。
2 ) 本基金赎 回费用 由赎回基 金份额 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人 赎回基 金 份额时收 取。对 持 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 收取不 低
于1.5% 的赎回费 , 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30 日的 投资者收 取不 低于 0.75% 的赎
回费,并 将上述 赎 回费全额 计入基 金 财产;对 持续持 有 期长于 30 日(含)
但少于 3 个月 的 投 资者 收取 不低 于 0.5% 的赎回 费,并 将 不低于赎 回费总 额
的75% 计入基金 财产 ; 对持续 持有期 长 于 3 个月 (含) 但 少于6 个月的投资
者收取不 低于0.5%的赎回费 , 并 将不低 于赎回费 总额的50%计入基金 财产;
对持续持 有期长于6 个月 (含) 的 投资 者 , 应当 将不低 于 赎回费总 额的 25%
计入基金 财产。
赎回费 未 归入基 金 财产的部 分用于 支 付登记费 和其他 必 要的手续 费。
4.3 其他 与赎回相关的事 项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 范 围内调整 赎回费 率 或收费方 式,
并最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费 方式实 施 日前依照 《证券 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 管
理办法》 的有关 规 定在指定 媒介上 公 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 费率
(1 ) 基金转 换费用 由转出基 金的赎 回 费用和转 出与转 入 基金的申 购补
差费用两 部分构 成 。具体收 取情况 视 每次转换 时两只 基 金的申购 费率差 异
情况和赎 回费率 而 定。基金 转换费 用 由投资者 承担。
(2 ) 当转出 基金申 购费率低 于转入 基 金申购费 率时, 申 购补差费 用为
按照转出 基金金 额 计算的申 购费用 差 额;当转 出基金 申 购费率高 于或等 于
转入基金 申 购费 率 时,不收 取申购 补 差费用。
(3 )具体转 换费率 如下:
(3.1 )赎回 费用
转出基金 的赎回 费 率按持有 年限递 减 ,具体各 基金的 赎 回费率以 及赎
回费计入 基金资 产 比例按照 各基金 基 金合同、 招募说 明 书及相关 业务公 告
确定。
(3.2 )申购 补差费 用
当转出基 金申购 费 低于转入 基金申 购 费时,则 按差额 收 取申购补 差费
用;当转 出基金 申 购费高于 或等于 转 入基金申 购费时 , 不收取申 购补差 费
用。
基金转换 计算公 式 如下:
转出基金 赎回费 = 转出份额 ×转出 净 值×转出 基金赎 回 费率
转出金额= 转 出份额 ×转出基 金当日 基 金份额净 值-转 出 基金赎回 费
申购补差 费(外 扣 法)=Max[转出金 额×转入 基金的 申 购费率/ (1 +
转入基金 申购费 率 )-转出 金额× 转 出基金申 购费率/ (1 +转出基金 申购
费率),0]
转换费用 =转出 基 金赎回费 +申购 补 差费
转入份额 =(转 出 金额-申 购补差 费 )/ 转入基金 当日基 金份额净 值
注:申购 补差费 中 的转入基 金申购 费 率按基金 合同和 招 募说明书 中的费率标准 执行, 不 适用申购 费率优 惠 。
如果转入 基金申 购 费适用固 定费用 的, 则转入基 金申购 费= 转入基金 固
定申购费 。如果 转 出基金申 购费适 用 固定费用 的, 则转出 基金申购 费= 转出
基金固定 申购费 。 转入份额 按照四 舍 五入的方 法保留 小 数点后两 位, 由此产
生的误差 归入基 金 财产。
5.2 其他 与转换相关的事 项
(1 ) 基金转 换是指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按 照基金合 同、 招 募 说明书和 基金
管理人公 告规定 的 条件,申 请将其 持 有的基金 管理人 管 理的某一 基金的 基
金份额转 为基金 管 理人管理 的其他 基 金基金份 额的行 为 。
(2 ) 基金转 换只能 在同一销 售机构 进 行。 转换 的两只 基 金必须都 是由
同一销售 机构销 售 的同一基 金管理 人 管理的 、 在同一 注 册登记机 构处注 册
登记的 基 金。
(3 ) 投资 者办理 基 金转换业 务时 , 转出 方的基金 必须处 于 可赎回状 态,
转入方 的 基金必 须 处于可申 购状态 。 同一基金 不同类 别 基金份额 间不开 放
相互转换 业务。
(4 ) 基金转 换价格 以申请受 理当日 各 转出、 转 入基金 的 基金份额 净值
为基础进 行计算 。
(5 ) 基金 转换以 份 额为单位 进行申 请 , 遵循 “先进 先出 ” 的原则 , 即
份额注册 日期在 前 的先转换 出,份 额 注册日期 在后的 后 转换出。 基金转 换
申请转出 的基金 份 额必须是 可用份 额 。 投资者 可以发 起 多次基金 转换业 务,
基金转换 费用按 每 笔申请单 独计算 。
(6 ) 注册登 记机构 以收到有 效转换 申 请的当天 作为转 换 申请日 (T 日) 。
正常情况 下, 投 资 者转换基 金成功 的 , 注册登 记机构 将 在 T +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 业务 申请进行 有效性 确 认, 办 理转出 基金的 权益扣除 以及转
入基金的 权益登 记 ,投资者 可自 T+2 日起向销 售机构 查 询基金转 换的成 交情况,并 有权转 换 或赎回转 入部分 的 基金份额 。
(7 ) 投资者 可将其 全部或者 部分基 金 份额转换 成其他 基 金, 单笔 转换
申请不受 转入基 金 最低申购 限额限 制 。
(8 ) 投资者 申请基 金转换须 满足各 基 金基金合 同及招 募 说明书关 于基
金最低持 有份额 的 规定,如 果某笔 转 换申请导 致投资 者 在单个交 易账户 的
基金份额 余额少 于 转出基金 最低保 留 余额 限制 ,基金 管 理人有权 将投资 者
在该个交 易账户 的 该基金剩 余份额 一 次性全部 赎回。
(9 ) 投资者 提出的 基金转换 申请, 在当 日交易时 间结束 前 可以撤销, 交
易时间结 束后不 得 撤销。
(10)单个开放 日 基金净赎 回份额 及 净转出申 请份额 之 和超过上 一开
放日该基 金总份 额 的 10% 时, 为 巨额赎 回。 发生 巨额赎 回 时, 基金 转出与 基
金赎回具 有相同 的 优先级, 基金管 理 人可根据 基金资 产 组合情况 ,决定 全
额转出或 部分转 出 ,并且对 于基金 转 出和基金 赎回, 将 采取相同 的比例 确
认(另行 公告除 外 )。在转 出申请 得 到部分确 认的情 况 下,未确 认的转 出
申请将不 予以顺 延 。
(11)基金转换 后 ,转入基 金份额 的 持有时间 将重新 计 算,即转 入的
基金份额 的持有 期 将自转入 的基金 份 额被确认 日起重 新 开始计算 。
出现下列 情况之 一 时,本公 司可以 暂 停基金转 换业务 :
(1 )因不可 抗力导 致基金无 法正常 运 作。
(2 )发生基 金合同 规定的暂 停基金 资 产估值情 况。
(3 ) 证券交 易场所 在交易时 间非正 常 停市, 导 致本公 司 无法计算 当日
基金资产 净值。
(4 ) 因市场 剧烈波 动或其他 原因而 出 现连续巨 额赎回 , 本公司认 为有
必要暂停 接受该 基 金转出申 请。
(5 )法律法 规、基 金合同规 定或中 国 证监会认 定的其 他 情形。
发生上述 情形之 一 的, 本 公司将 按 《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 法》
规定在中 国证监 会 指定媒体 上公告 。 重新恢复 基金转 换 业务的, 本公司 按
《证券投 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规定在中 国证监 会 指定媒体 上公告 。
6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6.1 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 立基金 账 户后即可 到销售 机 构的经营 网点申 请 办理上述 基金
的基金定 期定额 投 资(以下 简称“ 定 投”)业 务,具 体 安排请遵 循销售 机
构的相关 规定。
6.2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 业务的 申 请受理时 间与基 金 日常申购 业务受 理 时间相同 。
6.3 申购金额
基金定投 业务申 购 的单笔最 低金额 以 销售机构 相关规 定 为准。
(1 )投资者 应和销 售机构约 定扣款 日 期;
(2 ) 销售 机构将 按 照投资者 申请时 约 定的每期 扣款日 、 申 购金额扣 款,
如遇非基 金开放 日 则以销售 机构的 相 关规定为 准,并 将 投资者申 购的实 际
扣款日期 视为基 金 申购申请 日(T 日) ;
(3 ) 投 资 者需 指 定 销 售 机 构 认 可 的 资 金 账 户 作 为 每 期 固 定 扣 款 账 户 ;
(4 )基金定 投申购 与普通申 购一样 , 需遵循 “金 额申购 ” 原则, 并
按申购申 请日 基 金 份额净值 为基础 进 行计算 ;
(5 )基金定 投申购 费率同普 通申购 费 率。
6.4 扣款与交易确认
上述基 金 的基金 注 册登记机 构按照 基 金申购日 (T 日) 的 基金份额 净值
为基准计 算申购 份 额,申购 份额将在 T+1 日确认, 投资者 可自 T+2 日起查
询申购成 交情况 。 6.5 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 变更每 期 申购金额 、扣款 日 期、扣款 方式或 终 止定投业 务,
请遵循销 售机构 的 相关规定 。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 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直销 中 心
上海直销 中心办 公 地址: 上 海市浦 东 新区世纪 大道 1528 号陆家嘴 基金
大厦19 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 中心办 公 地址:厦 门市思 明 区展鸿路 82 号金融 中心大厦 21
楼2102 室
电话:0592-3016513
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 、电子直销
(1 )名称: 圆信永 丰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电子直 销
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607-0088 ;021-60366818
(2 ) 名称: 圆信永 丰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电子直 销系统 之 微信交易 端口
圆信永丰 基金微 信 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 :400-607-0088 ;021-60366818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复兴门 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55 号
法定代表 人:易 会 满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2 、兴业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 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住所:上海 市 民生路 1199 弄证大 五道口广场1 号楼 20-22 楼
法定代表人 : 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 、蚂蚁(杭 州)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 市 余杭区仓 前街文 一 西路 1218 号1 栋 202 室
住所: 杭州市 余杭区 仓前街文 一西路 1218 号 1 栋202 室
法定代表 人:陈 柏 青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4 、上海天天 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徐汇区龙 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 人:其 实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5 、中信建投 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安 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东城区朝 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常 青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95587
4008-888-108
6 、海通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广东路 689 号海通 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广东路 689 号海通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 人:周 杰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7 、中国银河 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金 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 业大厦C 座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 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 人:陈 共 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8 、上海陆金 所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浦东 新区 陆家嘴 环 路 1333 号 14 楼09 单元
办公住址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家嘴 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 人:胡 雪 勤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9 、华福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 省 福州市鼓 楼区温 泉 街道五四路 157 号7-10 层
法定代表 人:黄 金 琳
客服电话 :4008896326
网址:http://www.hfzq.com.cn/
10 、好买 基金销 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虹口区欧 阳路 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 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 人:杨 文 斌
联系人: 陆敏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11 、恒泰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 古 呼和浩特 赛罕区 敕 勒川大街 东方君座D 座
办公地址 :内蒙 古 呼和浩特 赛罕区 敕 勒川大街 东方君座D 座
法定代表 人:庞介民
联系人: 熊丽
客服电话 :4001966188
公司网址 : www.cnht.com.cn
12 、申万 宏源证 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徐汇区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徐汇区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 人:李 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13 、申万 宏源西 部 证券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 乌 鲁木齐市 高新区 (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 乌 鲁木齐市 高新区 (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 人:韩 志 坚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14 、浙江 同花顺 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址:杭州 市文二 西 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 :杭州 市 余杭区五 常街道 同 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 楼
法定代表 人:凌 顺 平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15 、中信 证券( 山 东)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青岛 市 崂山区深 圳路 222 号1 号楼2001
住所:青 岛市市 南 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 翔广场东座5 层
法定代表 人:姜 晓 林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zxwt.com.cn
16 、中信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 省 深圳市福 田区中 心 三路 8 号卓越时 代 广场(二 期)
北座
住所:北 京市朝 阳 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 信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 人:张 佑 君
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7 、中信 期货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福田区中 心三路 8 号卓越时 代广场 ( 二期)北座 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住所:深 圳市福 田 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 越时 代广 场(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 人:张 皓
客服电话 :4009908826
公司网址 :www.citicsf.com
18 、泉州 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 省 泉州市丰 泽区云 鹿 路 3 号
住所:福 建省泉 州 市丰泽区 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 人:傅 子 能
客服电话 :4008896312
公司网址 : www.qzccbank.com
19 、平安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福田中心 区金田 路 4036 号荣超 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 人:詹 露 阳
客服电话 :4000-188-28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20 、一路 财富( 北 京)信息 科技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阜 成门外 大 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法定代表 人:吴 雪 秀 客服电话 :400001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21 、上海 挖财基 金 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 区杨高南路 799 号5 层 01、02、
03 室
法定代表 人:胡 燕 亮
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2 、浙商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住所:杭 州市杭 大 路 1 号
法定代表 人:吴 承 根
办公地址 : 浙江 省 杭州市西 湖区杭 大 路 1 号黄龙世纪 广 场 A 座 6 、7 楼
电话: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23 、上海 基煜基 金 销售有限 公司
住所:上 海市崇 明 县长兴镇 路潘园 公 路 1800 号 2 号楼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 发展区 )
法定代表 人:王 翔
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4 、北京 创金启 富 投资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民 丰胡同 31 号5 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白 纸坊东街2 号经济日报社 综合 楼 A 座 712
室
法定代表 人:梁 蓉 电话:400-6262-1818
公司网址 :www.5irich.com
25 、广发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 市 天河北路 183 号大 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 : 广 州市 天河北路 183 号大 都会广场5 、7 、10、18 、19、35、
36 、38 、39-44 楼
法定代表 人:孙 树 明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6 、江苏 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
住所:江 苏省南 京 市秦淮区 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 人:夏 平
办公地址 :江苏 省 南京市秦 淮区中 华 路 26 号
电话:95319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27 、中泰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册地址 : 济南市 市 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 人:李玮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 亚银行金 融大厦 18 层
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28 、华泰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 市 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 人:周易
办公地址 :南京 市 建邺区江 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 场 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29 、兴业 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 市 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 : 上海 市 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 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30 、安信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福田区金 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
元
法定代表 人:王连志
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8 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 基金收益 公告的披露安 排
在开始办 理本基 金 份额申购 、赎回 之 后,基金 管理人 将 通过中国 证监
会指定的 信息披 露 媒介、基 金管理 人 网站及客 户服务 电 话、基金 份额发 售
网点等公 布本基 金 的基金份 额净值 , 敬请投资 者注意 。
9 其他需要提示 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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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公告仅 对本基 金上述业 务的有 关 事项予以 说明。 投 资者欲了 解本
基金的详 细情况 , 请仔细阅 读《 圆 信 永丰消费 升级灵 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 书 》等相关 法律文 件 ,亦可以 到本公 司 网站
(www.gtsfund.com.cn )等处查 询。
3 、 未开设销 售网点 地区的投 资者及 希 望了解本 基金其 他 有关信息 的投
资者,可 拨打本 公 司的客户 服务电 话 (400-607-0088 ) 垂询相关 事宜。
4 、 风险提 示: 本公 司承诺以 诚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运 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定 盈利, 也 不保证最 低收益 。 投资者投 资于本 基
金前应认 真阅读 本 基金的基 金合同 、 招募说明 书。敬 请 投资者注 意投资 风
险。投资 者应当 充 分了解基 金定投 业 务和零存 整取等 储 蓄方式的 区别。 定
期定额投 资是引 导 投资 者 进 行长期 投 资、平均 投资成 本 的一种简 单易行 的
投资方式 ,但是 定 投业务并 不能规 避 基金投资 所固有 的 风险,不 能保证 投
资者获得 收益, 也 不是替代 储蓄的 等 效理财方 式。
特此公告 。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2018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