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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岁岁金定开债A(004203)

上投岁岁金定开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5月)查看PDF公告

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注册文 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可[2016]2932 号 
注册日 期:[2016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 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重要提 示 : 
1.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 购(或 申购 )基 金时 应当 认真阅 读招 募说 明书 ; 
2.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3.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 勉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益 。 
4.本摘 要根 据基 金合 同和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编写 , 并 经中国 证监 会注 册。 基金 合同是 约定 基金
当事人 之间 权利 、 义 务的 法律文 件 。 基 金投资 人自 依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和 本基 金合 同的 当事人 ,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的 行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基金 合同的 承认 和
接受, 并按 照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 理办法 》 、 基 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 基 金投 资 人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权利 和义 务 ,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5.本基 金可 以参 与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券 的投 资。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发 行人 为中 小微、 非上市 企业 ,
存在着 公司 治理 结构 相对 薄弱 、 企 业经 营风险 高 、 信息披 露透 明度 不足 等特 点。 投资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将 存在 违约 风险 和流动 性不 足的 风险 , 这将 在一定 程度 上增 加基 金的 信用风 险和 流
动性风 险。 
6. 本招 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 截止日 为 2018 年 4 月 9 日 , 基金 投资 组合 及基 金业 绩的数 据截 止
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二〇一 八年 五月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本 信息 如下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 2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 25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兵 
总经理 :章 硕麟 
成立日 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 册资 本: 贰亿 伍仟 万元人 民币 
股东名 称、 股权 结构 及持 股比例 :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4]56 号文 批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成立 的合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基 金管 理人 完成 了股 东之间 的股 权 变更事项 。公 司注册 资本 保持不变 ,股 东及出 资比 例分别由 上海 国际信 托有 限公司 67%和 摩根资 产管 理( 英国 )有 限公 司 33 %变 更为 目前 的 51% 和 49% 。 2006 年 6 月 6 日, 基 金管 理人的 名称 由 “ 上投 摩根 富 林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变 更为 “ 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该更 名申 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 得中 国证 监会 的 批准, 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 国家 工 商总局 完成 所有 变更 相关 手续。 2009 年 3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的 注册 资本 金由 一亿 五千万 元人 民币 增加 到二 亿五千 万 元人民 币, 公司 股东 的出 资比例 不变 。 该 变更 事项 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 在国 家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变 更相 关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无任 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董事长 :陈 兵 博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大 连分行 资金 财务 部总 经理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总 行资 金财务 部 总经理 助理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行 总行 个人 银行 总部 管理会 计部 、 财富管 理部 总经理 , 上海 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董事 会秘 书, 上海 国际 信托有 限公 司党 委副 书记 、总经 理 。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党委 书记 、总 经理 ;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大学本 科学 位。 曾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 、 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 投资管 理业 务行政 总裁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主 席、资 产管 理营 运委 员会 成员及 投资 委员 会成 员。 董事:Jed Laskowitz 政治学 士学 位和 法学 博士 学位。 曾任资 产管 理多 资产 解决 方案联 席总 监、 资产 管理 亚太区 行政 总裁 。 现任摩 根资 产及 财富 管理 智能解 决方 案行 政总 裁 、 摩 根资产 及财 富管 理营 运及 投资委 员 会成员 、资 产管 理营 运委 员会成 员、 财富 管理 营运 委员会 成员 。 董事: Michael I. Falcon 金融学 学士 学位 。 曾任摩 根资 产退 休业 务总 监。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亚 太区 行政总 裁 、 资 产管 理营 运委 员会成 员 、 集 团亚 太管 理团 队成员 、 集团资 产管 理亚 太区 营运 委员会 主席 。 董事: 潘卫 东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海 市金 融服务 办公 室金融机 构处 处长( 挂职) 、上海国 际集 团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党 委书记 。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副行 长、 上海 国际信 托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董事: 陈海 宁 研究生 学历 、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金 融部总 经理 助理 、 公 投总 部贸易 融资 部总 经理 、 武 汉分行 副行 长、武 汉分 行党 委书 记、 行长。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总 行资产 负债 管理 部总 经理 。 董事: 丁蔚 硕士研 究生 。 曾 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行 上海 分行 个人 银行业 务部 副总 经理 , 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个 人银 行总 部银 行卡 部总经 理, 个人 银行 总部 副总经 理兼 银行 卡部 总经 理。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电 子银行 部( 移动 金融 部) 总经理 。 董事: 章硕 麟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富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副总经 理( 现名摩 根大 通证券) 、摩根 富林明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独立董 事: 俞樵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清 华大 学公 共管 理学 院经济 与金 融学 教授 及公 共金融 与治 理中 心主 任 。 曾 经在加 里 伯利大 学经 济系 、新 加坡 国立大 学经 济系 、复 旦大 学金融 系等 单位 任教 。 独立董 事: 刘红 忠 国际金 融系 经济 学博 士 现任复 旦大 学经 济学 院教 授,复 旦大 学金 融研 究中 心副主 任。 独立董 事: 戴立 宁 获台湾 大学 法学 硕士 及美 国哈佛 大学 法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台 湾财 政部 常务 次长 ,东吴 大学 法学 院副 教授 。 现任北 京大 学法 学院 及光 华管理 学院 兼职 教授 。 独立董 事: 李存 修 获美国 加州 大学 柏克 利校 区企管 博士( 主修 财务) 、企 管硕士 、经 济硕 士等 学位 。 现任台 湾大 学财 务金 融学 系专任 特聘 教授 。 2. 监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监事会 主席 :赵 峥嵘 硕士学 位, 高级 经济 师。 历任工 商银 行温 州分 行副 行长 、 浦 发银 行温 州分 行副 行长 、 行 长及 杭州 分行 行长 等职务 。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监事 长、 党委 副书 记。 监事: 张军 曾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交易 部总 监、 基金 经理 、 投 资组 合管理 部总 监、 投资 绩效评估 总监 、国 际投 资部 总监、 组合 基金 投资 部总 监。 现 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投资 董事 , 管理 上投 摩根亚 太优 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上投摩 根全 球天 然资 源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上投 摩根全 球多 元配 置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 监事: 万隽 宸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高级 法务 经理 , 上 投摩 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风险官 , 尚 腾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现任尚 腾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3. 总经理 基本 情况 : 章硕麟 先生 ,总 经理 。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富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副总经 理( 现名摩 根大 通证券) 、摩根 富林明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 4.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杨红女 士,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同济 大学 ,获 技术 经济与 管理 博士 曾任招 商银 行上 海分 行稽 核监督 部业 务副 经理 、 营 业部副 经理 兼工 会主 席、 零售银 行部 副总经 理 、 消 费信贷 中心 总经理 ; 曾任 上海浦 东发 展银行 上海 分行 个人 信贷 部总经 理 、 个 人 银行发 展管 理部 总经 理、 零售业 务管 理部 总经 理。 杜猛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南京 大学 ,获 经济 学硕士 学位 。 历任天 同证 券、 中原 证券 、 国信 证券 、 中 银国 际研 究员;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行 业专家 、基 金经 理助 理、 基金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 国 内权益 投资 一部 总监 兼资 深基金 经理 。 孙芳女 士,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华东 师范 大学 ,获 世界经 济学 硕士 学位 。 历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研 究员 ;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行 业专 家 、 基金 经理 助理 、 研 究 部副总 监、 基金 经理 、总 经理助 理/ 国 内权 益投 资二 部总监 兼资 深基 金经 理。 郭鹏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上海 财经 大学 ,获 企业管 理硕 士学 位。 历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市场 经理 、 市 场部 副总监 , 产品 及客户 营销 部总监 、 市 场部总 监兼 互联 网金 融部 总监、 总经 理助 理。 张军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同济 大学 ,获 管理 工程硕 士学 位。 历任中国 建设 银行上 海市 分行办公 室秘 书、公 司业 务部业务 科科 长,徐 汇支 行副行长 、 个人金 融 部 副总 经理 ,并 曾担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一职 。 邹树波 先生 ,督 察长 。 获管理 学学 士学 位。 曾任天 健会 计师 事务 所高 级项目 经理 , 上 海证 监局 主任科 员,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副 总监 、监 察稽核 部总 监。 5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刘阳女 士自 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 申银 万 国证券 研究 所担 任分 析师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在 广发 证 券研发 中心 担任 高级 分析 师, 2013 年 6 月起 加入 上 投摩根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历 任投 资经 理助理 兼研 究员 、投 资经 理;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 上投摩 根纯 债丰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自 2015 年 12 月 起担 任上 投摩 根双 债 增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4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 投摩根 纯债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自 2016 年 12 月起 同时担 任上 投摩 根强 化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及上 投 摩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 4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投 摩根 岁 岁金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 11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 投 摩根丰 瑞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8 年 1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投 摩根 岁岁 益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6 .基 金管 理 人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 杜猛, 副总经 理兼 投资 总 监; 孙 芳, 副 总经理 兼投 资副总 监; 朱 晓龙, 研究 总监; 孟 晨 波,总 经理助 理兼货 币市 场投资 部总监 ;赵峰 ,债 券投资 部总监 ;张军 ,投 资董事 ;黄栋 , 量化投 资部 总监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三、基 金管 理人 的职 责 1、 依 法募集 资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 他机构 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 的发售 、 申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 办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对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资产 分别管 理、 分别 记账 ,进 行证券 投资 ; 4、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定 基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 向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收 益; 5、 进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 基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6、 编制中 期和 年度 基金 报告 ; 7、 计算并 公告 基金 财产 净值 ,确定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价格 ; 8、 办理与 基金 资产 管理 业务 活动有 关的 信息 披露 事项 ; 9、 按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10 、 保存基 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 动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 其他相 关资 料; 11 、 以 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代 表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 讼 权利 或者 实施 其他 法律 行 为 ; 12 、 法律法 规和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或 《基 金合 同》 约定 的其他 职责 。 四、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1、 基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 按 照招 募说 明 书列明 的投 资目 标 、 策 略 及限制 全权 处理本 基金 的投 资 。 2、 基 金管理人 不从事 违反《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 券法》 (以 下简称 : 《证 券法》 )及其 他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行为 , 并 建立 健全内 部控 制制 度, 采取 有效措 施, 防止 违反 《证 券法》 及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行为 的发 生。 3、 基金管 理人 不从 事下 列违 反 《基 金法》 的行 为, 并 建立健 全内 部控 制制 度, 采取有 效措 施,防 止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禁止行 为的 发生 : (1) 违反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利 益, 将 基金 资产 用于向 第 三人抵 押、 担保、 资 金拆借 或者 贷款 ,按 照国 家有关 规定 进行 融资 担保 的除外 ; (2) 从事有 可能 使基 金承 担无 限责任 的投 资; (3) 从事证 券承 销行 为; (4) 违反证 券交 易业 务规 则, 操纵和 扰乱 市场 价格 ; (5) 违反法 律法 规而 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 (6) 法律、 法规 及监 管机 关规 定禁止 从事 的其 它行 为。 4、 基金管 理人 将加 强人 员管 理, 强 化职 业操 守, 督 促 和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规 及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 勤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行 为: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基 金 托管协 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它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合法 利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材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泄 漏在 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 金 投资内 容、 基金 投资 计划 等信息 ; (8) 违反 证券 交易 场所 业 务规则 ,扰 乱市 场秩 序; (9)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中 故 意含有 虚假 、误 导、 欺诈 成分; (10) 其它 法律 法规 以及 中国证 监会 禁止 的行 为。 5、 基金经 理承 诺 (1)依 照有关 法律法 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 着谨 慎的原则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大 利益 ;








(2 )不利 用职务 之便 为自己、 代理 人、代 表人 、受雇人 或任 何其它 第三 人谋 取不当 利益 ;








(3 )不泄 漏在任 职期 间知悉的 有关 证券、 基金 的商业秘 密、 尚未依 法 公 开的 基金投 资内 容、 基金 投资 计划等 信息 ;





(4) 不以 任何 形式 为 其它组 织或 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五、内 部控 制制 度 1、内 部控 制的 原则 : 基金管 理人 内部 控制 遵循 以下原 则: (1)健 全性原 则。内 部控 制应当包 括基 金管理 人的 各项业务 、各 个部门 或机 构和各 级 人员, 并涵 盖到 决策 、执 行、监 督、 反馈 等各 个环 节。 (2)有 效性原 则。通 过科 学的内控 手段 和方法 ,建 立合理的 内控 程序, 维护 内控制 度 的有效 执行 。 (3)独 立性原 则。基 金管 理人各机 构、 部门和 岗位 职责应当 保持 相对独 立, 基金管 理 人基金 资产 、自 有资 产、 其他资 产的 运作 应当 分离 。 (4) 相互 制约 原则 。基 金 管理人 内部 部门 和岗 位的 设置应 当权 责分 明、 相互 制衡。 (5)成 本效益 原则。 基金 管理人运 用科 学化的 经营 管理方法 降低 运作成 本, 提高经 济 效益, 以合 理的 控制 成本 达到最 佳的 内部 控制 效果 。 2、制 订内 部控 制制 度应 当 遵循以 下原 则: (1)合 法合规 性原则 。基 金管理人 内控 制度应 当符 合国家法 律、 法规、 规章 和各项 规定。 (2)全 面性原 则。内 部控 制制度应 当涵 盖基金 管理 人经营管 理的 各个环 节, 不 得留 有 制度上 的空 白或 漏洞 。 (3) 审慎 性原 则。 制定 内 部控制 制度 应当 以审 慎经 营、防 范和 化解 风险 为出 发点。 (4)适 时性原 则。内 部控 制制度的 制定 应当随 着有 关法律法 规的 调整和 基金 管理人 经 营战略 、经 营方 针、 经营 理念等 内外 部环 境的 变化 进行及 时的 修改 或完 善。 3、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合 规控制 声明 书: (1)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上 关于内 部控 制的 披露 真实 、准确 ; (2)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根 据 市场的 变化 和基 金管 理人 的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 合规 控制。 4、风 险管 理体 系: (1)董 事会下 设风险 控制 委员会, 主要 负责基 金管 理人风险 管理 战略和 控制 政策、 协 调突发 重大 风险 等事 项。 (2)董 事会下 设督察 长, 负责对基 金管 理人各 业务 环节合法 合规 运作的 监督 检查和 基 金管理 人内 部稽 核监 控工 作,并 可向 基金 管理 人董 事会和 中国 证监 会直 接报 告。 (3)经 营管理 层下设 风险 评估联席 会议 ,进行 各部 门管理程 序的 风险确 认, 评估成 员 包括经 营管 理层 、 督察 长 、稽 核 、风 险管 理、 基金 投资 、基 金运 作等 各部 门 主管 。风 险评估 联席 会议 对各 类风 险予以 事先 充分 的评 估和 防范, 并进 行及 时控 制和 采取应 急 措施。 (4)监 察稽核 部负责 基金 管理人各 部门 的风险 控制 检查,定 期不 定期对 业务 部门内 部 控制制 度执 行情 况和 遵循 国家法 律法 规及 其他 规定 的执行 情况 进行 检查 , 并 适时提 出 修改建 议。 (5)风 险管理 部负责 投资 限制指标 体系 的设定 和更 新,对于 违反 指标体 系的 投资进 行 监查和 风险 控制 的评 估。 (6)风 险管理 部负责 协助 各部门修 正、 修订内 部控 制作业制 度, 并对各 部门 的日常 作 业 , 依风 险管 理的 考评 ,定 期 或不 定期 对各 项风 险指 标 进行 控管 ,并 提出 内控 建 议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风险 管理 架构 图


二 、基金托管人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 区深南 东路5047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深南 东路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成立日 期: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 :高 希泉 联系电 话:(0755) 2219 7701 1 、平 安银 行基 本情 况 风险 控制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风险评估联席会议 经营管理层 督察长 董事会 股东会 监察稽核部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是 一家总 部设 在深 圳的 全国 性股份 制商 业银 行 (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简称: 平安 银行 ,证 券代 码 000001 ) 。其 前身 是深 圳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吸收 合并 原平 安银 行并 于同 年 7 月 更名 为平 安银 行。 中国 平安 保险 (集 团) 股份有 限公 司 及其子 公司 合计 持有 平安 银行 58% 的 股份 , 为 平安 银行的 控股 股东 。 截 至 2017 年 末, 在 职 员工 32502 人, 通过 全 国 70 家 分行 、1079 家 营业 机 构为客 户提 供多 种金 融服 务。 2017 年, 平 安银 行收 入、 利润、 规模 保持 稳健 发展 。 实现 营业 收入 1057.86 亿 元 (还 原 营改增 前的 营业 收入 同比 增幅 1.67% ) 、净 利润 231.89 亿 元( 同比 增长 2.61% ) 、资产 总额 32,484.74 亿元 (较 上年 末增 长 9.99% ) 、 吸收 存款 余 额 20,004.20 亿元 ( 较上 年末 增 长 4.09%)、 发放贷 款和 垫款 总额 (含 贴现)17,042.30 亿 元( 较 上年末 增 幅 15.48%)。 平安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 事业部 , 下 设市 场拓 展处 、 创新 发展 处、 估值 核算 处、 资 金清 算处、 规划 发展 处、IT 系 统支持 处、 督察 合规 处 、 基金服 务中 心 8 个处 室, 目前部 门人 员 为 60 人。 2 、主 要人 员情 况 陈正涛, 男,中共 党员, 经济 学 硕士 、高级 经济师 、高 级理财 规划师 、国际 注册 私人银 行家, 具备《 中国证 券业执 业证 书》 。长 期从事 商业 银行工 作,具 有本外 币资金 清算 ,银行 经营管 理及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经营 管理经 验 。 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 武汉 金融 高 等专科 学校 任 教;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 在招 商银 行武 汉分 行任客 户经 理;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 行武 汉分 行武 昌支 行任计 划信 贷部 经理 、行 长助理 ;1999 年 3 月-2000 年 1 月在 招 行武汉 分行 青山 支行 任行 长助理 ; 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 在招 行武 汉分 行 公司银 行部 任 副总经 理; 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招行 武汉 分 行解放 公园 支行 任行 长; 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 招行 武汉 分 行机构 业务 部任 总经 理 ;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 在招行 武汉 分 行硚口 支行 任行 长;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 在招 行武汉 分行 同业 银行 部任 总经理 ; 自 2008 年 2 月 加盟 平安 银行 先后 任公司 业务 部总 经理 助理 、 产品 及交 易银 行部 副总 经理, 一直 负责 公司银 行产 品开 发与 管理 , 全 面掌 握银 行产品 包括 托管业 务产 品的 运作 、 营 销和管 理 , 尤 其 是对商 业银 行有 关的 各项 监管政 策比 较熟 悉。 2011 年 12 月 任平 安银 行资 产托 管部副 总经 理; 2013 年 5 月起 任平 安 银 行 资产托 管事 业部 副总 裁 ( 主持工 作) ;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 平安 银 行资产 托管 事业 部总 裁。 3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 得中 国证监 会、 银监 会核 准开 办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业务 。 截至2017 年12月 末, 平安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 管净 值规模 合计6.13 万亿, 托管 证券投 资基金共109 只, 具体 包括 华 富价值 增长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华 富量 子生命 力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信可 转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招 商保 证金 快线货 币市 场基金 、 平安 大 华日增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新华鑫 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东吴 中证 可转换 债 券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财 富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 红塔 红土 盛世 普益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新华 活期 添利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优选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新华增 盈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鹏华 安盈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 平 安大 华新 鑫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新 华万 银多 元策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中 海进 取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吴移 动互联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智 慧中国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通用 鑫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嘉合磐 石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鑫享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 发聚 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鹏华 弘安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裕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德 邦增 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中海 顺鑫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新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东方红 睿轩 沪港 深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浙 商汇金 转型 升级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广发 安泽回 报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博时裕 景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平 安 大华惠 盈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长城 久源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华 安盈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嘉 实稳盛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信 先 锐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华 润 元大现 金通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平安 大华 鼎信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华 鼎泰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南方 荣欢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信富 平纯 债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中 海合 嘉增 强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鹏华丰 安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富兰 克林 国海新 活力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南 方颐 元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鹏华 弘惠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鹏华 兴安 定期 开放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西部 利得 天添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 鹏 华弘腾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博 时安祺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安 信活 期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广发 鑫源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惠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广发 安悦 回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惠融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广发 沪港 深新 起点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安 大华 量化 成长 多策 略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博 时丰 达纯债6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英大睿 鑫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西部 利得 新动 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天弘安 盈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大 华惠 利纯 债 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鑫盛18 个月 定期 开放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盛盛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鹏 华丰 盈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平安 大华 惠隆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新常态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华 金管 家货 币市 场基 金、 平 安大 华鑫 利定 期开 放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博 时泰 安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鑫 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国联 安睿 智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泰柏 瑞享利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汇 平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安新 安平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量化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中证沪 港深 高股 息精 选指 数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前海 开源聚 财宝 货币 市场基 金、 招商 招弘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招 商稳阳 定期 开放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盛 盛瑞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前 海开源 沪港 深隆 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平安 大华惠 益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金鹰添 荣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西 部 利得汇 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鹏华 丰玉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华 安睿 安定 期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西 部利 得久 安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汇 安18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岁 岁金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转型 创新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天弘 天盈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南 方和 元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盛 盛通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添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 惠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金 丰沃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兴 银消费 新趋 势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南 方高 元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易 方达 瑞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中金 丰颐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中金 丰鸿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平 安大华 惠泽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南 方 智 造未 来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万 家安弘 纯债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嘉 实稳悦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平 安大 华量化 先锋 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沪深300 指 数量 化增 强证 券 投资基 金。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 金销 售机 构: 1. 直销 机构 :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同 上) 2. 代销 机构 : (1)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客 户服 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 表人 : 陈 四清 网址:www.boc.cn (3)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 东省 深圳 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广 东省 深圳 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法人代 表: 李建 红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 高 国富 联系人 :虞 谷云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平安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客户服 务统 一咨 询电 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6)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7)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 疆乌 鲁木 齐市 高新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 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邮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 服务 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李 巍 (8)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久事 商务 大厦 7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久事 商务 大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俊杰 电话:(021 53686888 传真:(021) 53686100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9)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 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0)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 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2)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 明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14)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 :谢 高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 www.xyzq.com.cn (15)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6) 国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李 航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7)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 户服 务热 线:010-95558 (18)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和 办公 地址 :山 东省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222 号1号楼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19)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20)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www.95579.com (21) 平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福田 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詹 露阳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 话: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联系人 :石 静武 (22)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网站:www.dfzq.com.cn (23)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秦皇岛 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公司网 站:www.noah-fund.com (24) 上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 单 丙烨 联系电 话:021-20691832 传真:021 —20691861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公司网 站:www.erichfund.com (25)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 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yfund.com (26) 上海华 夏财 富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东大 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3 号 通泰 大 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一梅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7-5666 传真:010-88066552 (27) 上海万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建工 大 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8) 嘉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8 号 上海 国金 中心 办公楼 二 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客服电 话: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29)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大 厦 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30)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1) 蚂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余杭区 仓前 街道 文一 西 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西 湖区 万塘 路 18 号黄 龙时 代广 场 B 座 6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站:www.fund123.cn (32)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3)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站:www.5ifund.com (34)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35)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 2208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站:www.yilucaifu.com (36)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 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客服电 话:400-921-7755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7) 上海陆 金所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胡 学勤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8) 北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周 斌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39) 北京虹 点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裙 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裙 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郑 毓栋 客服电 话:400-618-0707 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40) 珠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1)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马 勇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42) 北京新 浪仓 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西扩)N-1、 N-2 地块 新浪总 部科 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西扩)N-1、 N-2 地块 新浪总 部科 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 表人 :李 昭琛 客服电 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43) 北京肯 特瑞 财富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亦 庄经 济开发 区科 创十 一 街 18 号 院京东 集团 总部 法定代 表人 :江 卉 客服电 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44) 中证金 牛( 北京 )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丰 台区 东管 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甲 1 号 环球 财讯中 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钱 昊旻 客服电 话:4008-909-998 网站:www.jnlc.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基 金登 记机 构: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同 上) 三、律 师事 务所 与经 办律 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负责人 :廖 海 联系电 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 师: 廖海 、刘 佳 四、审 计基 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黄 浦区湖 滨 路 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 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沈 兆杰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沈兆杰 四 、基金概况 基金名 称: 上投 摩根 岁岁 金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类 型: 契约 型、 定期 开放式 五、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 回和转换 1、基 金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申购费 用 = (申 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 (1 +申 购费 率) , 或申 购费 用= 固定 申 购费金 额 净申购 金额 =


申 购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份 额 = 净申 购金 额/ T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 A 类 基金 份额 : 申购金 额区 间 费率 人民 币 100 万以 下 0.6% 人民 币 100 万以 上( 含) ,300 万 以下 0.3% 人民 币 300 万以 上( 含) ,500 万 以下 0.1% 人民 币 500 万以 上( 含) 每笔人 民 币 1,000 元 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 购 费。 2、基 金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本基金 的赎 回金 额为 赎回 总额扣 减赎 回费 用。 其中 ,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数×T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 赎回 费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用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 基金 份 额将对 开放 期内 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7 日的 投资 者收 取 1.5%的赎 回费, 并将 上述 赎回 费全 额计入 基金 财产 ; 对 在同 一开放 期内 申购 后又 赎回 且持续 持有 期大 于等 于 7 日 的份 额, 收 取 0.9% 的 赎回 费, 其他 情况 的赎回 费率 为 0% 。 3、基 金的 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开 放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 办本 基金与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之间的 转换 业务 , 基 金转 换可以 收取 一定 的转 换费 , 相关 规则 由基 金管理 人届 时根 据相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制定并 公告 , 并提 前告 知基 金托管 人与 相 关机构 。 六 、基金的投资 一、投 资目 标 在 积极 主动 的定 量分 析及 定性研 究基 础上 , 且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原 则下 , 通 过参与 以债 券为主 的各 类 资 产的 投资 运作, 力争 获取 超越 基准 的稳健 回报 。 二、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 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具 体包括 国债 、 央 行票 据、 金融债 、 企 业债、 公司 债、 证 券公 司 短期公 司债 、 地 方政 府债 、 次级 债、 短 期融 资券、 中期票 据、 中小企业私 募债 、 可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资产 支持证 券、 债券 回购 、 同 业存单 、 银 行存 款等 ,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股 票 、 权 证, 也不 参 与新股 申购 或增 发, 可转 换债券 仅投 资可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的纯 债部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但在每次 开 放期前 一个 月 、 开放 期及 开放期 结束 后一 个月 的期 间内 , 基 金投 资不受 上述 比例限 制 ; 开 放 期内现 金及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不 低 于 5% , 其中现 金不 包 括结算 备付 金 、 存出 保证 金、 应收 申购 款等 ; 如 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资 范围 , 其投资 比例 遵循届 时有 效 的 法律法 规和 相关 规定 。 三、投 资策 略 1 、债 券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对 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信用 风险 、 税 赋水平 、 市场 流动性 、 市 场风险 等因 素进行 分析 , 研 究同 期限 的国债 、 金 融债 、 企 业债、 交易所 和银 行间 市场 投资 品种的 利差 和 变化趋 势 , 评 估不同 债券 板块之 间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 确 定债 券类 属配置 策略 , 并 根据 市场 变 化及时 进行 调整 。 2 、久 期管 理策 略 本基金 将基 于对 市场 利率 的变化 趋势 的预 判, 相应 的调整 债券 组合 的久 期。 本基金 通过 对影响 债券 投资 的宏 观经 济变量 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等 因素的 综合 分析 , 预测 未来 的市场 利率 的 变动趋 势 , 判 断债券 市场 对上述 因素 及其 变化 的反 应, 并据 此积 极调整 债券 组合的 久期 。 在 预期利 率下 降时 , 增 加组 合久期 , 以较 多地获 得债 券 价格 上升 带来 的收 益, 在预期 利率 上 升 时,减 小组 合久 期, 以规 避债券 价格 下降 的风 险。 3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本基金资 产组 合中的 长、 中、短期 债券 主要根 据收 益率曲线 形状 的变化 进行 合理配置 。 本基金 在确 定固 定收 益资 产组合 平均 久期 的基 础上 , 将结 合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的预测 , 适 时采 用跟踪 收益率 曲线的 骑乘 策略或 者基于 收益率 曲线 变化的 子弹、 杠铃及 梯形 策略构 造组合 , 并进行 动态 调整 。 4 、信 用策 略 本基金 将深 入挖 掘信 用债 的投资 价值 , 在 承担 适度 风险的 前提 下追 求较 高收 益。 本 基金将利用 内部 信用 评级 体系 对债券 发行 人及 其发 行的 债券进 行信 用评 估 , 并 结合 外部评 级机 构 的信用 评级 , 分析违 约风 险以及 合理 信用 利差 水平 , 判 断债 券的 投资价 值 , 谨慎选 择债 券发 行人基 本面 良好 、债 券条 款优惠 的信 用债 进行 投资 。 5 、回 购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回购 利率 和现券 收益 率以 及其 他投 资品种 收益 率的 比较 , 通过 回购融 入 短期资 金滚 动操 作, 投资 于收益 率高 于回 购成 本的 债券以 及其 他获 利机 会, 从而获 得杠 杆放 大收益 , 并 根据 市场 利率 水平以 及对 利率 期限 结构 的预期 等, 对回 购放 大的 杠杆比 例适 时进 行调整 。 6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基金投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基金 管理 人将根 据审 慎原则, 制定 严格的 投资 决策流程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处置预 案 , 其中 , 投 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制 制度 需经 董事会 批准 ,以 防范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 募债 的投资主要从自上而 下判 断景气周期和自下而 上精 选标的两 个角度 出发 , 通 过自 上而 下的宏 观环 境分 析、 市场 指标分 析结 合自 下而 上的 基本面 分析 和估 值分析 ,精选 个券构 建组 合。为 了提高 对私募 债券 的投资 效率, 严格控 制投 资的信 用风险 , 在个券 甄 选 方面 ,本 基金 将通过 信用 调查 方案 对债 券发行 主体 的信 用状 况进 行分析 。 7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组合 投资风 险的 前提 下投 资于 资产支 持证 券 。 本 基金 综合 考虑市 场 利率、 发行 条款 、 支 持资 产的构 成及 质量 等因 素, 主要从 资产 池信 用状 况、 违约相 关性 、 历 史违约 记录 和损 失比 例、 证券的 信用 增强 方式 、 利 差补偿 程度 等方 面对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风险 与收益 状况 进行 评估 ,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情况 下, 确定资 产合 理配 置比 例, 在保证 资产 安 全 性的前 提条 件下 ,以 期获 得长期 稳定 收益 。 8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券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投资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债 券 , 将 主要 从自 上而 下判断 景气 周期 和自 下而 上精选 标 的两个 角度 出发 , 结 合信 用分析 和信 用评 估进 行, 同时通 过有 纪律 的风 险监 控实现 对投 资组 合风险 的有 效管 理。 判断 景气和 精选 标的 主要 通过 固定收 益团 队协 作研 究实 现, 通 过自 上而 下的宏 观环 境分 析、 市场 指标分 析结 合自 下而 上的 基本面 分析 和投 资价 值分 析, 两 者前 后呼 应, 相 辅相 成, 为资 产配 置作决 策依 据, 并在 此基 础上构 建投 资组 合, 定期 回顾并 调整 投资 组合。 四、投 资限 制 1 、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基 金的 债券 投资 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 但在 每次 开放 期前 一个 月、 开 放 期及开 放期 结束 后一 个月 的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 上述比 例限 制; (2) 开 放期 内保 持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 其中现 金不 包括 结算 备付 金、存 出保 证金 、应 收申 购款等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本基金 管 理人管 理的 全部 基金 持有 一家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不 超过该 证券 的 10% ; (4)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6 ) 本基 金持有 的同 一( 指 同一 信用级 别) 资 产支持证 券的 比例, 不得 超过该资 产支 持 证券规 模 的 10% ; (7)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全部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证 券,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 10% ; (8)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 级别评 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 金持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 其 市值 不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本基 金持有 一家 企业 发行 的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不得 超过 该债券 的 10% ; (10) 本基 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券 的剩 余期 限, 不得超 过自 投资 之日 起至 本次封 闭期 结束之 日的 时间 长度 ; (11 )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40% ,在 全国 银行 间同 业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不 展期 ; (12 ) 在 封闭 期内 , 本 基 金总资 产不 得超 过基 金净 资产的 200% ; 在开 放期 内, 本基 金 总资产 不得 超过 基金 净资 产的 140% ; (13) 开放 期内, 本基 金主 动投资 于流 动性 受限 资产 的市值 合计 不得 超过 该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5% ; 封闭 期内 不受 此限制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证 券停 牌、 基 金规 模变 动等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因 素致 使基 金不符 合前 款所规 定比 例限 制的 ,基 金管理 人不 得主 动新 增流 动性受 限资 产的 投资 ; (14 ) 本 基金 与私 募类 证券 资管产 品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主 体为 交易 对手 开展逆 回 购交易 的, 可接 受质 押品 的资质 要求 应当 与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投 资范 围保 持一 致; (15)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证 券发 行人合 并、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基 金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例 的, 除上 述 (2) 、 (8) 、 (13 ) 、 (14) 项所 述情 况外,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调 整, 但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的 特殊 情形 除外 。法 律法规 或监 管 机构另 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期 间,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投资 策 略 应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 检查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开 始。 如果法 律法 规对 上述 投资 比例限 制进 行变 更的 , 以 变更后 的规 定为 准。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取消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于 本基 金 ,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 则 本基金 投资 不 再 受相关 限制 ,但 须提 前公 告,不 需要 经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审 议。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 他重大 关联 交 易的 , 应 当符 合基金 的投 资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遵循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优先 原则 , 防 范利 益 冲突 , 建 立健 全内部 审批 机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 场公平 合理 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易 必须 事 先 得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按法 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重大关 联交 易应 提交 基金 管理人 董事 会审 议, 并 经过 三分 之二 以上 的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 理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 对关联 交易 事项 进行审 查。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 消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可 不受上 述规定的 限制 。 五、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总指 数 收 益率 中债总 指数 隶属 于中 债总 指数族 下的 综合 系列 , 该 指数成 份券 由记 账式 国债 、 央行 票据 和政策 性银 行债 组成 , 是 一个反 映境 内利 率类 债券 整体价 格走 势情 况的 分类 指数, 也是 中债 指数应 用最 广泛 指数 之一 。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每 封闭运 作满 一年 开放 一次 , 主要 投资 于各 类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追求 基金 资产的 稳定 增值 , 因 此, 上述 业绩 比 较基准 与本 基金 定期 开放 的运作 方式 相匹 配,符 合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是 衡量 本基 金投 资业绩 的理 想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上 述比 较基 准指 数停止 编制 或更 改名 称,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 场普 遍接 受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 出, 或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 合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基 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理 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 并履 行适 当程 序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比 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而无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六、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本基金 风险 收益 特征 会定 期评估 并在 公司 网站 发布 ,请投 资者 关注 。 七、基 金管 理人 代表 基金 行使相 关权 利的 处理 原则 及方法 1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 金独立 行使 相关权利 ,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 利益; 2 、有 利于 基金 财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 、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 、雇员、 授权 代理人 或任 何存在利 害关 系的第 三方 牟取任 何 不当利 益。 八、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 产组合 情况 序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号 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63,543,517.00 76.79 其中: 债券 163,543,517.00 76.7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4,000,000.00 15.9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268,932.72 5.2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155,707.79 1.95 8 合计 212,968,157.51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 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997,699.70 5.1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997,699.70 5.18 4 企业债 券 12,813,817.30 6.0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10,650,000.00 52.09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29,082,000.00 13.69 9 其他 - - 10 合计 163,543,517.00 77.00 5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 公允价 值 (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011762056 17 鲁 钢铁 SCP002 200,000 20,130,000.00 9.48 2 108601 国开 1703 110,010 10,997,699.70 5.18 3 041758019 17 新 希望 CP001 100,000 10,086,000.00 4.75 4 011761044 17 渝 能源 SCP001 100,000 10,072,000.00 4.74 5 011758064 17 华强 SCP002 100,000 10,067,000.00 4.7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没 有出 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11.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股 票中 没有 在基 金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股 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4,346.6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141,361.14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55,707.79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无 流通 受限 情况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投资 组合报 告中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数可 能存 在尾 差。 七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1、上 投摩 根岁 岁金 定期 开 放债券 A 类: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 ③ ②-④ 基金成 立日 —2017/12/31 1.96% 0.02% -2.82% 0.09% 4.78% -0.07% 2018/01/01 —2018/03/31 1.28% 0.02% 1.21% 0.07% 0.07% -0.05% 2、上 投摩 根岁 岁金 定期 开 放债券 C 类: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 ③ ②-④ 基金成 立日 —2017/12/31 1.70% 0.02% -2.82% 0.09% 4.52% -0.07% 2018/01/01 —2018/03/31 1.19% 0.02% 1.21% 0.07% -0.02% -0.05% 八 、费用的概况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仲裁 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的 账户 开户 费用 、 账户维 护费 用;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年费 率 为 0.6% 。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6%÷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 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 公休 日或不 可抗 力等致 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 支 付日 期顺 延 至最近 可支 付日 支付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 H =E× 0.1%÷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 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日 或不可 抗力 等致 使无 法按 时支付 的, 支付 日期 顺延 至最近 可支 付日 支付。 3 、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 C 类基 金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 为 0.35% 。 C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 费按前 一 日 C 类基 金份 额 资产净 值 的 0.35%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35%÷ 当年 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 提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划 款指令 ,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 次性支 付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或 不可抗 力等 致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 支 付日期 顺延 至 最 近可支 付日 支付 。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支付 销售机 构佣 金、 以及 基金 管理人 的基 金行 销广 告费 、 促销 活动 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销售服 务费 不包 括基 金募 集期间 的上 述费 用。 上述“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 中第 4-10 项 费用, 根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费 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并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 况调 整基金 管 理费率 、基 金托 管费 率、 销售服 务费 率等 相关 费率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前 按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 的 规定 在指 定媒介 上公 告。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九 、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 说明 上投摩 根岁 岁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 成立 ,至 2018 年 4 月 9 日 运作 满 一 年。 现依 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基 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结合 基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资 经营 活动 , 对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公告的 《 上 投摩 根岁 岁金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进行内 容补 充 和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1、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9 日 , 基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 业绩 的数据 截止日 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 2、 在 “ 二 、释 义 ” 中 ,新 增了 “ 《流动 性风 险管 理规 定》 ” 及“ 流 动性 受限 资产 ” 的释 义。 3、 在 “ 三 、 基 金管 理人 ” 的“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 中, 对基 金 管理人 的注 册地 址和 法定 代表人 的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4、 在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的 “ 主 要人员 情况 ” 中, 对董 事长 、 董事、 独立 董事、 监事 、 基金 经 理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的相 关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5、 在 “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中, 对基金 托管 人的 信息 进行 了更新 。 6、 在 “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 中 ,对代 销机 构的 信息 进行 了更新 。 7、 在 “ 七、基金 份额的申购 、赎回 和转换 ” 的 “ 申 购和赎回的 数量限制 ” 、“ 申购和赎回 的价 格、 费 用及 其用 途 ” 、 “ 拒绝 或暂停 申购 的情 形 ” 、 “ 暂 停 赎回或 延缓 支付 赎回 款项 的情形 ” 、 “ 巨额 赎回 的情 形及 处理 方 式 ” 中 更新 了相 关信 息。 8、 在 “ 八 、基 金的 投资 ” 的“ 投 资范围 ” 及“ 投资 限制 ” 中更 新了相 关内 容。 9、 在 “ 八 、 基 金的 投资 ” 的“ 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 中, 根 据本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更 新了最 近 一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 10 、 在 “ 九、 基金 的业 绩 ” 中, 根 据基金 的实 际运 作情 况, 对本基 金成 立以 来的 业绩 进行了 说 明。 11 、 在 “ 十 一、 基金 资产 的估 值 ” 的“ 暂 停估 值的 情形 ” 中对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12 、 在 “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的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度报告和 基金季 度报 告 ” 及“ 临 时报 告与公 告 ” 中对 相关 信息 进 行了更 新。 13 、 在 “ 十 八、 基金 合同 的内 容 摘要 ” 中,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 修改对 相关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14 、 在 “ 十 九、 基金 托管 协议 的 内容摘 要 ” 中, 根据 基金 托 管协议 的修 改对 相关 内容 进行了 更 新。 15 、 在“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露 事 项 ” 中 ,列 示了 本披 露期 间 内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