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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润泽债券A(004893)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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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润 元 大 润泽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售 公 告 
 
 
 
 
 
 
 
基 金管 理人: 华润 元大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发 售日 期: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 要提 示 1 、 华 润 元 大 润 泽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关 于准予华润元 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1017 号 ) 的注册, 及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2018 年3 月 6 日 《关于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2018】512 号)的批复,进行募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注册 并 不 代 表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 推 荐 或 者 保 证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合 同 等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 自 主 判 断 基 金 的 投 资 价 值 , 自 主 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 本基金管理人为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 托管人为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使 用 全 称 或 其 简称“ 兴业银行 ” ), 登记机 构为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 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 其他销售机构 。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 直销中心 和 网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 其 他 销 售 机构 包括 珠 海 华 润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销售 机构。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他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销 售 本基 金 或 变 更 上 述 销 售 机 构 , 并 及 时 公 告 。 除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外 , 任 何 与 基 金 份 额 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 售基金份额。 5、 基金募集期: 本基 金 自2018 年5 月22 日起至2018 年5 月31 日止通过销 售 机 构 公 开 发 售 , 具 体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见 各 销 售 机 构 的 相 关 业 务 公 告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电话咨询。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 公 司 也 可 根 据 基 金 销 售 情 况 在 募 集 期 限 内 适 当 延 长 或 缩 短 基 金 发 售 时 间 , 并 及 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以下称“投资人”或“投资者” ) 。 7、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基金募集期内 本公司直销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中心和 其 他 销 售 机 构 的 销售 网 点 同 时 为 投 资 人 办 理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的 手 续 。 投 资人 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 、 投 资 人 需 开 立 “ 基 金 账 户 ” 和 “ 交 易 账 户 ” 才 能 办 理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手 续 。 投 资 人 可 在 不 同 销 售 机 构 开 户 , 但 每 个 投 资 人 只 允 许 开 立 一 个 基 金 账 户 。 投 资 人 不 得 非 法 利 用 他 人 账 户 或 资 金 进 行 认 购 , 也 不 得 违 规 融 资 或 帮 助 他 人 违 规 进 行 认 购 。 若 投 资 人 在 不 同 的 销 售 机 构 处 重 复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导 致 认 购 失 败 的 , 本 公 司 和 其他销售机 构 不 承 担 认 购 失 败 责 任 。 如 果 投 资 人 在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的 销 售 机 构 以 外 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则需要在该 销售 网点办理增开 “交易账户” , 然后再 认 购 本 基 金 。 个 人 投 资 者 必 须 本 人 亲 自 办 理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 投 资 人 在 办 理 完 开 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 10 元 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如果销 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人民币, 以销 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投 资人 在募 集期 内可以 多 次认 购基 金份额, 认购 一经 受理 不得撤销。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 金 管 理人 可以 采取 比例确 认 等方 式对 该投 资人的 认 购申 请进 行限制。 基金 管理 人接 受 某 笔或 者某 些认 购申请 有 可能 导致 投资 者变相 规 避前 述 50% 比例 要求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有权 拒绝 该等 全部或 者 部分 认购 申请 。投资 人 认购 的基 金份额数 以基 金合 同生 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 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和/或其他销售 机构的销售网点) 对 认购 申请的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 而 仅 代 表 销 售 网 点 确 实 接 收到 了 认 购 申 请 。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应 以 登 记 机 构 的 确 认 登 记 为 准 。 投 资 人 可 以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到 原 认 购 网 点 打 印 认 购 成 交 确 认 凭 证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本 公 司 将 向 首 次 开 户 并 认 购 本基金的投资人寄送基金开户确认书, 并在 基金 合同生效所在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 作 日 内 向 所 有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人 寄 送 基 金 对 账 单 。 投 资 人 在 原 认 购 网 点 打 印 的 认 购 成 交 确 认 凭 证 与 本 公 司 寄 送 的 基 金 开 户 确 认 书 和 对 账 单 的 记 载 不 一 致 的 , 应 以 本 公 司 的 凭 证 为 准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三 个 月 内 未 收 到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送 的 基 金 开 户 确 认 书 和 对 账 单 的 投 资 人 应 主 动 联 系 本 公 司 , 否 则 , 视 为 投 资 人 已 经 收 到 基 金 开户确认书和对账单。 11 、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的 有 关 事 项 和 规 定 予 以 说 明 。 投 资 人欲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中 国证券 报》的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2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cryuantafund.com) 。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 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 、 其 他 销 售 机构的 销售 网 点 以 及 开 户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该 销售 机 构咨询。 14 、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1000-89 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5 、 由 于 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系 统 及 业 务 安 排 等 原 因 , 工 作 日 的 具 体 业 务 办 理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6 、 本 公 司 可 综 合 各 种 情 况 对 募 集 安 排 做 适 当 调 整 , 本 公 司 拥 有 本 基 金 份额 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一 、本 次募集 基本 情况 1、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人民币1.00 元。 6、基金代码及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华润元大润泽债券 A/C 基金代码: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 A:004893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 C:004894 7、发售对象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和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 资 人。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基 金 的 募 集 期 为 自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之 日 起 不 超 过 3 个月。本基 金募集期自 2018 年 5 月 22 日起 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募集 期间面向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 资 人 同 时发售 。 基 金 管 理 人 根 据 认 购 的 情 况 可 适 当 延 长 发 行 时 间 , 但 最 长 不 超 过 法 定 募 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 束发行。 本 基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达 到 基 金 合 同 的 备 案 条 件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基 金 募 集结 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国 证 监 会 提 交 验 资 报 告 ,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 自 中 国 证 监 会 书 面 确 认 之 日 起 , 基 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 募 集 期 届 满 , 未 满 足 基金备案 条件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以 其 固 有 财 产 承 担 因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基金投资人已缴 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9、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 投 资 人 的 有 效 认 购 款 项 只 能 存 入 专 门 账 户 , 在 基金 募 集 行 为 结 束 前 , 任 何 人 不 得 动 用 。 有 效 认 购 款 项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10、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份。 (2) 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 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须支 付认购费用, 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如下: 认 购金 额(含 认购 费) A 类基 金份额 认购 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0% 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收取固定费用 每笔交易1,000 元 基 金 认 购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 主 要 用 于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登 记 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包 括 认 购 申 请 确 认 总 金 额 折 算 的 基 金 份 额 加 上 认 购 申 请 确 认 总 金 额 在募 集期 产生 的利息 折 算的 基金 份额 ,利息 折 算份 额不 收认购手 续费 。计 算公 式为: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认购总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 固 定 金 额 认 购 费 用 的 认 购 , 净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总 金 额 - 固 定 认 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两 位 以 后 的 部 分 四 舍 五 入 ,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假定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 100,000 元,且该认 购申请被全 额确认, 假定募集期间 的认购利息为 10.00 元, 认购费率为 0.6%, 则 可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6%)=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0 +10.00/1.00 =99,413.58 份 即投资者选择投资100,000 元本金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且申请被全额确认, 假定募集期间的认购利 息为10.00 元,可得到 99,413.58 份A 类基金份额。 例如:假定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 100,000 元,且该认 购申请被全 额确认,假定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为 10.00 元,认购费用为 0,则可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100,000 元


认购份额=100,000/1.00 +10.00/1.00=100,010 份


即投资者选择投资100,000 元本金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且申请被全额确认, 假定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为 10.00 元,可得到 100,010 份C 类基金份额。 二 、募 集方式 及相 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 投资者 公开发售。 2、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 10 元 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笔 10 元人民币。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人民 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4、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 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6、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采 取 比 例 确 认 等 方 式 对 该 投 资 人 的 认 购 申 请 进 行 限 制 。 基 金 管 理 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拒 绝 该 等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认 购 申 请 。 投 资 人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数 以 基 金 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 售 机 构 对 申 购 、 赎 回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代 表 该 申 请 一 定 成 功 , 而 仅 代 表 销售 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 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 于 申 请 的 确 认 情 况 , 投 资 者 应 及 时 查 询 。 因 投 资 人 怠 于 履 行 该 项 查 询 等各 项 义 务 , 致 使 其 相 关 权 益 受 损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不 承 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8、本基金的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 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 三 、个 人 投资 者 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 一) 直销机 构 1 、直 销中心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每日的 9:00-17:00 (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客户风险等级评级问卷 ;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2)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非居民提供并 签字确认) ;3) 有效 身份证件 的复印件正反面; 4 ) 同 名 的 银 行 卡/ 存 折 的 复 印 件 ( 银 行 卡 复 印 件 需 要 正 反 面 签 字 , 反 面 签 名 栏需有签字) ; 个人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 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 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 件一致; 5)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客户适用) 》一份; 6)填妥的《传真委托 服务协议》两份(如需开通) ; 7)填妥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 ; 8)以上表格复印有效,但需客户本人亲笔签名。 (3) 外国人及港、 澳、 台同胞在我司直销 中心开户购买基金产品须满足以下 条件: 1)填写相关业务申请、办理表格(华润元大基金 提供) ; 2)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 在中国大陆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并能根据本须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承诺; 4)提供本人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银行账户。 未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证 的 外 国 人 及 港 、 澳 、 台 同 胞 第 一 次 办 理 业 务 时 , 请 提 供以 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上述条件: ①合法有效的中国大陆地区居住证、暂住证 要求:自证件生效之日起至今已满一年。 ②单位证明 要求:由投资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其在中国大陆地区连续居住 已满一年,并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 ③个人往来大陆签注情况表 要求: 由大陆出入境管理局 (处) 出具, 反映投资人往来大陆签注全部情况, 并 加 盖 出 入 境 管 理 局 ( 处 ) 公 章 , 且 能 证 明 其 在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连 续 居 住 满一 年; (①、②、③项材料三选一,提供其中 1 项即可。 ) ④个人承诺函 ⑤护照及港、澳、台往来大陆地区通行证的复印件 (④、⑤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已经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士,凭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其护照办理业 务。 华润元大基金公司保留根据具体业务申请要求其他材料或调整上述材料要 求的权利 。 (4)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个人投资者开户后, 在办理认购手续前, 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 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1010187200006102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 资 者 应 在 “ 汇 款 人 ” 栏 中 填 写 其 在 华 润 元 大 基 金 直销中心 开 户 时 登 记的 名称; ② 投 资 者 汇 款 时 , 可 提 示 银 行 柜 台 人 员 务 必 准 确 完 整 地 传 递 汇 款 信 息 , 包括 在用途栏内注明 “用于认购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基金 ” ; ③ 为 了 确 保 投 资 者 资 金 及 时 准 确 的 入 账 , 建 议 投 资 者 将 加 盖 银 行 业 务 受 理章 的汇款单据传真至 华润元大基金 直销中心。传真号码: (0755)82789493 。 2 、网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台 办 理 开 户 和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业 务 。 (1)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并 通 过 “ 华 润 元 大 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交易平台” 进 行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 具 体 交 易 细 则 请 参 阅 本 公 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2)认购费率及 金额限制: 募 集 期 投 资 人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本 基 金 ,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的 认 购 费 率 按 每 笔 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须支付认购费用,费率按认购金 额递减。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认 购金 额(含 认购 费) A 类基 金份额 认购 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0%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收取固定费用 每笔交易1,000 元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认购金额限额请参阅本 公司网站 。 ( 二) 其他销 售银 行 其他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 三) 各销售 券商 以 下 开 户 和 认 购 程 序 原 则 上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券 商 。 此 程 序 仅 供 投 资 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募集期内, 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 (9:30-11:30, 13:00-15:00)。 2、 开立资金账户 (已 在该 销售 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 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上海A 股股东代码 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4、提出认购申请: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和 基 金 账 户 并 存 入 足 额 认 购 资 金 后 , 可 申 请 认购 本基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 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 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委托等 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 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 四) 各独立 基金 销售机 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 一) 直销中 心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每日的 9:00-17:00 (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 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机构客户风险等级评级问卷 ; (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非居民机构提供并盖章确认) ; (3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需 正 副 本 ) ; 事 业 法 人 、 社 会 团 体 或 其 他 组 织 请 提 供 民 政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复印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 (4)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 (5)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5) ; (6)加盖公章的 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 (7)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加盖公章的 指定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 (9) 预留印鉴卡一式 三份, 加盖开户机构预留印鉴、 经办人签字或签章、 落 款处加盖开户机构单位公章 ; (10 )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的 银 行 《 开 户 许 可 证 》 或 《 开 立 银 行 账 户 申 请 表 》 复印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件 (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并加盖公 章 ; 机 构 投 资 者 并 需 提 供 有 效 的 账 户 凭 证 , 以 证 明 所 提 交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与 其 开 立 该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时 登 记 的 证 件 一 致 ; 如 基 金 账 户 名 称 与 银 行 账 户 名 称 不 一 致 , 须提供不一致的说明书 ; (11) 填妥的 《开放式 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客户适用) 》 一 份并加盖单 位公章; (12 ) 填 妥 的 《 传 真 委 托 服 务 协 议 》 两 份 并 加 盖 公 章 ( 不 到 直 销 柜 台 现 场办 理业务需签此协议); (13 ) 填 妥 的 《 投 资 者 风 险 匹 配 告 知 书 及 投 资 者 确 认 函 》 并 加 盖 公章及 经办 人签章 ; (14 ) 机 构 资 质 证 明 ,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批 复 、 特 定 客 户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证 书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 经 营 证 券 期 货 业 务 许 可 证 、 证 监 会 、 人 民 银 行 和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批 准 托 管 人 资 格 的 批 复 等 ( 专 业 投 资 者 需提供) ; (15)专业投资知识测试等评估标准(专业投资者需提供) 。 注: “指定银行账户 ” 是指: 在本直销中心 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 户 作 为 投 资 者 赎 回 、 分 红 等 资 金 结 算 汇 入 账 户 。 此 账 户 可 为 投 资 者 在 任 一 商 业 银 行的存款账户。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机构投资者开户后, 在办理认购手续前, 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 入本公司指定的 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1010187200006102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 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 资 者 汇 款 时 , 可 提 示 银 行 柜 台 人 员 务 必 准 确 完 整 地 传 递 汇 款 信 息 , 包括 在用途栏注明 “认购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基金” ; ③ 为 了 确 保 投 资 者 资 金 及 时 准 确 的 入 账 , 建 议 投 资 者 将 加 盖 银 行 业 务 受 理章 的汇款单据传真至 本公司 直销中心。传真号码: (0755)82789493。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 二) 其他销 售银 行 其他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 三) 各销售 券商 以 下 开 户 和 认 购 程 序 原 则 上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销售 券 商 。 此 程 序 仅 供 投 资 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募集期内, 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 (9:30-11:30, 13:00-15:00) 。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 资 金 账 户 开 户 申 请 表 ( 加 盖 机 构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 已 开 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 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上海A 股股东代码 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 (2)开户申请表(加盖 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5)销售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4)销售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 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 规定或要求,以销售 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 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 各 独立基 金销 售机 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 、清 算与交 割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 金 募 集 行 为 结 束 前 , 任 何 人 不 得 动 用 。 有 效 认 购 款 项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 算 为 基 金 份 额 归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 有 , 其 中 利 息 转 份 额 以 登 记 机 构 的 记 录 为 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 、退 款 1、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 认购。 2、 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 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 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募集失败的处 理 基 金 募 集 期 届 满 , 未 达 到 基 金 的 备 案 条 件 , 或 基 金 募 集 期 内 发 生 不 可 抗 力使 本基金 基 金 合 同 不 能 生 效 , 则 基 金 募 集 失 败 。 如 果 基 金 募 集 失 败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 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七 、基 金的验 资与 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 募集期届满后, 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 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的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和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所 产 生 利 息 扣 除 认 购 费 用 后 一 并 划 入 本 基 金 存 款 账 户 。 由 登 记 机 构 出 具 认 购 户 数 证 明 , 本 基 金 存 款 账 户 开 户 行 出 具 基 金 存 款 证 明 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 金 募 集 达 到 基 金 备 案 条 件 的 , 自 基 金 管 理 人 办 理 完 毕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并 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 八 、基 金合同 生效 前的费 用处 理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发 生 的 与 基 金 募 集 活 动 有 关 的 费 用 , 包 括 会 计 师 费 、 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或中 介机 构 ( 一) 基金管 理人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邹新 成立日期:2013 年1 月17 日 电话:0755-88399008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林婷婷 ( 二) 基金托 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成立时间:1988 年8 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21 )62677777-212035 联系人:周频 ( 三) 基金销 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 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邹新 成立时间:2013 年1 月17 日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李洋逸冰 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个人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直销 交易平台办 理 开户 和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等业 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 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 上交易网址: www.cryuantafund.com 。 2、其他销售机构 (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公司电话:400-880-0338 客服电话:400-880-0338 官方网站:www.crbank.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公司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 官方网站:www.newone.com.cn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公司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官方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郭晶晶 公司电话:0512-62938521 客服电话:95330 官方网站:www.dwzq.com.cn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公司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官方网站:www.csc108.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公司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公司电话:0531 -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www.zxwt.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公司电话:021-38565547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客服电话:95562 官方网站:www.xyzq.com.cn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公司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官方网站:www.zts.com.cn (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公司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官方网站:www.zszq.com.cn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室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1301 室-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公司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官方网站:www.citicsf.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 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公司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 、4008895523 官方网站:www.swhysc.com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公司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官方网站:www.hysec.com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常艳琴 公司电话:021-20691869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官方网站:www.erichfund.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电话:021-54509998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官方网站:www.1234567.com.cn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HALO 广场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官方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1 幢11 层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街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公司电话:010-65807865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官方网站:www.cifcofund.com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 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公司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官方网站:www.ehowbuy.com (1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联系人:李晓芳 公司电话:010-59601366-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官方网站:www.myfund.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宁 公司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官方网站:www.5ifund.com 、www.10jqka.com.cn (2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公司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官方网站:www.noah-fund.com (22)上海汇付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C5 栋2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臧静 公司电话:021-54647888 客服电话:400-920-3882 官方网站:www.hotjijin.com (2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孟召社 公司电话:021-20324091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官方网站:www.dtfunds.com (2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 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公司电话:010-56200948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官方网站:www.qianjing.com (2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10 号楼14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公司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官方网站:www.leadfund.com.cn (2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5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公司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官方网站:www.lufunds.com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27 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公司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16-1188 官方网站:8.jrj.com.cn (2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公司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官方网站:www.hcjijin.com (2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 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公司电话:0755-8946050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官方网站:www.ifastps.com.cn (3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公司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官方网站:www.yingmi.cn (3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公司电话:0755-66892301 客服电话:400-9500-888 官方网站:www.jfzinv.com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 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公司电话:021-65370077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官方网站:www.jiyufund.com.cn (3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赵耶 公司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官方网站:www.snjijin.com (34)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公司电话: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官方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www.haojiyoujijin.com (3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 8 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嘉琦 公司电话:0755-8288015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官方网站:www.foreseakeynes.com (3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1 幢 2 楼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公司电话:010-8806663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官方网站:www.amcfortune.com (3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 (中 心商务区) 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李明然 公司电话:010-59013842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官方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38)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公司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699-7719 官方网站:www.xiquefund.com (39)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209(TG 第123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1606-1607 法定代表人:谭智勇 联系人:杨雪研 公司电话:022-23297867 客服电话:022-23297867 官方网站:www.phoenix-capital.com.cn (40)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13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7 号1 号楼证通股份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联系人:范泽杰 公司电话:021-20530186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官方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4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 工作区A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联系人:徐英 公司电话:010-59336539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官方网站:www.jnlc.com (42)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 A 栋2 单元 5 层17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 CCDI 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挺 联系人:黄笛 公司电话:0851-85407888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官方网站:www.gwcaifu.com (4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 公司电话:010-83991719 客服电话:400-660-9839 官方网站:www.grzq.com (4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7 幢23 层1 号-4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7 幢23 层1 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淼 公司电话:027-83863772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官方网站:www.buyfunds.cn (45)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19 层A2107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A2106/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公司电话:010-68091380 客服电话:400-8557333 官方网站:www.jhjfund.com (4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公司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官方网站:www.essence.com.cn (4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7、8、17、18 、19、38-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公司电话: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官方网站:www.gf.com.cn (4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3 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1 号楼冠捷大厦3 层 3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公司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官方网站:www.jianfortune.com (4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 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贾一夫 公司电话:010-6521558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官方网站:www.harvestwm.cn (5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公司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官方网站:www.danjuanapp.com (5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戴巧燕 公司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官方网站:www.ebscn.com (5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SK 大厦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2 联系人:杨涵宇 公司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官方网站:www.cicc.com.cn (5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公司电话:010-8565062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官方网站:licaike.hexun.com (5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A 座15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公司电话:95118 客服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官方网站:fund.jd.com


(5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SOHO 嘉盛中心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公司电话:010-59313555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官方网站:www.chtwm.com (5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3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公司电话:0592-3122673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官方网站:www.xds.com.cn (5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联系人:陈益萍 公司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电话:95156-5 官方网站:www.tonghuafund.com (5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公司电话:010-88312877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官方网站:www.yilucaifu.com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销 售 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 ,并及时公告。 ( 四) 登记机 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邹新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4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黄晓芳 ( 五)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陆奇 、安冬 ( 六) 审计基 金财 产的 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755-33538399 传真:0755-82668726 联系人:许湘照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湘照 、吴迪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