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永鑫定开债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安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于安信 永 鑫 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公 告 依据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 《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 ) 的约定, 现将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637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638, 以下 简称“本 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表决结果、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安 信永鑫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持有 人大 会会议 情况 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旗下安信永鑫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 为2018 年4 月16 日 至2018 年 5 月11 日17:00 , 会议审议了 《关于安信永鑫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议案 ”) 。 经 根据《基金 合 同 》 计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其 代 理 人 所 代 表 的 12,327,402.48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 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 权益登记日为2018 年4 月13 日, 权益 登记日本基金 总份额17,156,813.19 份) 的71.85%, 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的有关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 召开条件。 参会 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及其代 理人 所代 表的 12,327,402.48 份基 金 份额表 示同意,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 份 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参加 投票表决 的基金份 额 持有 人 所持 表决权的 100%同意 通 过该议案 。同意 本次会 议议案的基 金份额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和《 安信永 鑫定期开 放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的 有关规定, 本次 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2 此次 持有人大会的计票 于2018 年5 月14 日在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 并由北京 市 长安 公证处 公证员武军、 公证员戴岳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 证。 根据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列入基金费用, 由 基 金 资 产 承 担, 但 为 了 保 护 广 大投资 者利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 二 、 安 信永鑫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持有 人大 会决议 的生 效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104 号 】 )的 规 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 有关事 项的议 案 》 ,本 次大会 决议自 该日 起生 效。基金 管理 人将自该日 起 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 安 信永鑫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转型 事项 的实施 根据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 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转型方案说明,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本基金正式实 施转型前, 将 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 选择期供 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本 基金 管理人决定, 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本基金 将预留二十 个交 易 日供投资者赎回或转出, 在此选择 期期间, 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 投资 和转换转入业务。 本基金 将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正式实施转 型, 经与基金 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已将 《 安信 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 、 《安信 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修订为 《安信 永鑫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安信 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 并据此拟定了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上述 文件 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 生效, 即自该日 起,《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失效,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3 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 ,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的相关约定,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四 、备 查文件 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2、《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3、《 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4 、北京长安公证处 出具的公证书 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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