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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A(003252)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大成 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期) 基 金管理 人:大成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 金托管 人: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二 〇一 八 年 五月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 重 要 提 示 大成添 益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 经中国 证监 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证 监许可 【2016 】1191 号 文 核准募 集 ,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 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核 准 , 并 不表 明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是货 币市 场基 金 , 属于预 期风 险收 益水 平较 低的品 种 。 投 资者 购买 货 币市场 基金 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 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 金 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资 产净 值会 因证 券市 场波动 等因 素产 生波动 。 投资 人在 投资 本 基金前 ,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 基 金合 同, 全面 认识 本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性 , 并根 据自 身的投 资目的 、 投资 期限 、 投 资 经验 、 资 产状 况 等判断 基金 是否 和投 资人 的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 应 , 充分考 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 理 性判 断 市场, 对申 购基 金的 意愿 、 时机、 数量 等投 资行 为做 出独立 、 谨 慎决 策, 获得 基 金投资 收益 , 亦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 包 括: 因政 治、 经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 影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的 非系 统 性风险 、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生 的操 作或 技术 风险 、 本 基金 的特 有风 险等 。 本基金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交 易 , 对 于 选择通 过二 级市 场交 易的 投资人 而言 , 其投 资收 益 为买卖 价差 收益 , 交易 费 用和二 级市 场流 动 性因素 都会在 一定程 度上 影响投 资人的 投资收 益。 本基金 设有三 类基金 份额 ,分别是 A 类份额 、B 类份 额和 E 类 份额。 A 类和 B 类 为场 外 基金份 额,E 类 为场 内基 金份额 。 三 类基 金份额 单独 设置 基金 代码 , 并分别 公布 基金 份额 的每 万份或 每百 份基 金已 实现 收益和 七日 年 化收益 率。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更 新的招 募说 明书 。 基金过 往业 绩并 不 预 示其 未来表 现。 本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为 2018 年 3 月 29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 基金净 值表 现截止 日 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 报告 中所 列财 务 数据 已 经审 计。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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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 、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设立日 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 本: 贰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公司 股东 为中 泰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持 股比例 50% ) 、中 国银 河投 资管理 有 限公司 (持 股比 例 25% ) 、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持股比 例 25% ) 三家 公司 。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 剑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董事会 : 刘卓先 生, 董事 长, 工学 学 士。 曾 任职 于共 青团 哈尔 滨市委 、 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 2007 年 6 月 , 任 哈尔 滨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 2008 年 8 月, 任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会秘 书;2012 年 4 月,任 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副董 事 长; 2012 年 11 月 至今 , 任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主 席 。 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 任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靳天鹏 先生 , 副 董事 长, 国际法 学硕 士。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 任 职于 共青团 河 南省委 ;1993 年 3 月至 12 月, 任职 于深 圳市 国际 经济与 法律 咨询 公司 ;1994 年 1 月至 6 月, 任 职于 深圳 市蛇 口律 师事务 所;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 任 职于 蛇口 招商港 务股 份 有限公 司 ;1997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 先后 任光 大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南 方总 部研究 部研 究 员, 南方 总部 机构 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 光 大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债 券业 务部 总经 理助理 , 资产 管 理总部投资 部副总 经理( 主持工作) , 法律合 规部副 总经理, 零售交易 业务总 部副总经 理; 2014 年 10 月, 任大 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公 司董 事 ; 2015 年 1 月 起任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副董事 长。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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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登攀先 生, 董事、 总经 理,耶鲁 大学 经济学 博士 。具注册 金融 分析师(CFA) 、金融 风 险管理 师 (FRM ) 资格, 国家 “ 千人 计划” 专家。 曾任毕 马威 (KPMG ) 法 律诉讼 部资 深咨 询师、 金融 部资 深咨 询师 , 以及 SLCG 证 券诉 讼和 咨询公 司合 伙人 ;2009 年至 2012 年 , 任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规划委 专家 顾问 委员 ,机 构部创 新处 负责 人;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0 月, 任 中信 并购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执委 会委 员。2014 年 11 月 26 日起 任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2015 年 3 月 起兼 任 大成国 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周 雄 先 生 , 董 事 , 金 融 学 博 士 ,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EMBA ) , 上 海市 黄浦 区 政协委 员。1987 年 8 月至 1993 年 4 月, 任 厦门 大学 财经系 教师 ; 1993 年 4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 华夏 证券 有限 公司 厦门分 公司 经理 ;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 任人 民日 报社 事业 发展局 企业 管理 处副 处长 ;1999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 职于 中泰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历任 副总裁 、总 裁, 现为 中泰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 孙学林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研究生 。 具注 册会 计师 、 注册资 产评 估师 资格 。 现 任中国 银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委 员、 总裁 助理 , 兼 任投 资 二部总 经理 兼行 政负 责人 、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副主 任。2012 年 6 月起 , 兼任 镇江 银河 创业 投资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 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 黄隽女 士 , 独 立董 事, 经 济学博 士 。 现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 博 士 生导师 , 中 国人民 大学 艺术 品金 融研 究所副 所长 。 叶林先 生, 独立 董事 ,法 学博士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法学 院教 授、 民商 法教 研室主 任 , 博士研 究生 导师 、国 家社 会 科学 重点 基地 中国 民商 事法律 科学 研究 中心 兼职 教授。 吉敏女 士 , 独 立董 事, 金 融学博 士 , 现 任东 北财 经 大学讲 师 , 教 研室 主任 , 东北财 经大 学金融 学国 家级 教学 团队 成员 , 东 北财 经大 学开 发 金融研 究中 心助 理研 究员 , 主 要从 事金 融 业产业 组织 结构 、 银 行业 竞 争方面 的研 究。 参与 两项 国 家自然 科学 基金 、 三 项国 家 社科基 金、 三项教 育部 人文 社会 科学 一般项 目 、 多 项省 级创 新 团队项 目 , 并 负责 撰写 项 目总结 报告 , 在 国内财 经类 期刊 发表 多篇 学术论 文。 金李先 生, 独立 董事 ,博 士。现 任英 国牛 津大 学商 学院终 身教 职正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 和北京大学 光华管 理学院 讲席教授( 博 士生 导师) , 金融系联 合系主任 ,院长 助理,北 京大 学国家 金融 研究 中心 主任 。 曾 在美 国哈 佛大 学商 学 院任教 十多 年 , 并 兼任 哈 佛大学 费正 清东 亚研究 中心 执行 理事 。 监事会 : 许国平 先生 , 监 事会 主席 , 中国 人民 大学 国民 经济 学博士 。1987 年至 2004 年 先后任 中 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 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 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 处处长;2005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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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 6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中 央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建行股 权管 理部 主任 ; 200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中国 银河 金融 控 股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副 总经理 、 党 委委 员; 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中 国银 河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总裁 、党委 书记 ;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 北京 银河 吉星 创业 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 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 国银 河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书记 ; 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 任银 河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至 2017 年 11 月 )及 法定代 表人 ; 2018 年 3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任监 事会 主席。 蒋卫强 先生 ,职 工监 事, 经济学 硕士 。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 杭州 益 和电脑 公 司开发 部软 件工 程师 。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 任杭州 新利 电子 技术 有限 公司电 子商 务 部高级 程序 员。1999 年 8 月加入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信息 技术 部系 统开发 员、 金 融工程 部高 级工 程师 、 监 察稽核 部总 监助 理 、 信息 技术部 副总 监 、 风 险管理 部副总 监 、 风 险 管理部 总监 ,现 任信 息技 术部总 监。 吴萍女 士 , 职 工监 事, 文 学学士 , 中国 注册 会计师 协会非 执业 会员 。 曾任职 于中国 农业 银行深 圳分 行、 日本 三和 银行深 圳分 行、 普华 永道 会计师 事务 所深 圳分 所。2010 年 6 月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任计 划财 务部 高级 会计 师、 总 监助 理, 现 任计 划财 务部副 总监 。 2016 年 10 月起 兼任 大 成 国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肖剑先 生 , 副 总经 理, 哈 佛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 。 曾 任深圳 市南 山区 委 (政 府 ) 办 公室 副 主任 , 深 圳市 广聚 能源 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广 聚投资 控股 公司 执行 董事 、 总 经理 , 深 圳 市人民 政府 国有 资产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副处 长、 处 长 。2014 年 11 月 加入 大成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2015 年 1 月起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温智敏 先生 ,副 总经 理, 哈佛大 学法 学博 士。 曾任 职于美 国 Hunton & Williams 国际律 师事务 所纽 约州 执业 律师 。 中 银国 际投 行业 务副 总 裁, 香港 三山 投资 公司 董 事总经 理 , 标 准 银行亚 洲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兼 中国 投行 业务 主管 。2015 年 4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任首 席战 略官 , 2015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2016 年 10 月 起兼 任大 成 国际资 产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周立新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大学本 科学 历 。 曾 任新疆 精河县 党委 办公 室机 要员 、 新 疆精 河 县团委 副书 记 、 新 疆精 河 县人民 政府 体改 委副 主任 、 新 疆精 河县 八家 户农 场 党委书 记 、 新 疆 博尔塔 拉蒙 古自 治州 团委 副书记 及少 工委 主任 、江 苏省铁 路发 展股 份有 限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 江苏 省 铁路 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控 股企 业及 江苏 省铁 路实业 集团 有限 公司 控股 企业负 责人 、 中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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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华闻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燃气战 略管 理部 项目 经理 。2005 年 1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历任 客户 服务 中心总 监助理 、 市场 部副 总经理 、 上 海分 公司 副总 经理 、 客户服 务部 总监 兼上海 分公 司总 经理 、公 司助理 总经 理,2015 年 8 月起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谭晓冈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哈佛大 学公 共行 政管 理硕 士。 曾任 财政 部世 界银行 司科长 , 世 界银行 中国 执基 办技 术顾 问, 财政 部办 公厅 处长 , 全国社 保基 金理 事会 办公 厅处长 、 海外 投 资部副 主任 。2016 年 7 月 加入大 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2017 年 2 月起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姚余栋 先生 , 副总 经理 , 英国剑 桥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 任职 于原 国家 经贸委 企业司 、 美 国花旗 银行 伦敦 分行 。 曾 任世界 银行 咨询 顾问 , 国 际货币 基金 组织 国际 资本 市场部 和非 洲部 经济学 家 , 原 黑龙 江省 招 商局副 局长 , 黑龙 江省 商 务厅副 厅长 , 中国 人民 银 行货币 政策 二司 副巡视 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货币政 策司 副司 长, 中国 人民银 行金 融研 究所 所长 。2016 年 9 月 加入大 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首席 经济 学家 ,2017 年 2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陈翔凯 先生 ,副 总经 理, 香港中 文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曾 任职 于广 发证 券海 南分公 司 , 平安 保 险集 团公 司 。 曾 任 华安财 产保 险有 限公 司高 级投资 经理 , 国投 瑞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招商 证 券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2016 年 11 月 加入 大 成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017 年 2 月起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赵冰女 士 , 督 察长 , 清 华 大学工 商管 理硕 士 。 曾供 职于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资格 管理部 、 专 业联络 部 、 基 金公 司会 员 部, 曾任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分析师 委员 会委 员 、 基 金 销售专 业委 员会 委员 。 曾 参与 基金 业协 会 筹备组 的筹 备工 作 。 曾 先 后任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投 教与 媒体 公关部 负责 人、 理财 及服 务机构 部负 责人 。2017 年 7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2017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督察 长。 2、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朱哲先 生, 中国 社会 科学 院工商 管理 硕士 ,中 国人 民大学 经济 学学 士。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 任中 国银 行金 融市场 总部 助理 投资 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5 月 任嘉 实基 金交易 部交 易员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银 华基金 固定 收益 部基 金经 理。2015 年 8 月加入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任 固定 收益 总部 基 金经理 , 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起 担任 大成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 大 成景明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和大 成现 金宝 场内实 时申 赎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9 月 6 日起 任大 成景华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和大 成信 用增 利一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10 月 12 日 起任 大成添 益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 2018 年 3 月 14 日 起担 任大 成景 安 短融债 券型 证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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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具 备基金 从业 资格 。国 籍: 中国 。 (2) 历任 基金 经理 历任基 金经 理姓 名 管理本 基金 时间 杨雅洁 2016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 3、公 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由 5 名 成员 组成 ,设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1 名, 其他委 员 4 名。 名单 如下 : 陈翔凯 , 公司 副总 经理 ,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 王 立, 基金 经理 , 固定收 益总 部总监 , 固定 收益 投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 谢 民, 交 易管理 部副 总监 , 固定收 益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陈会荣 , 基金 经 理, 固定 收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 方孝 成 , 基 金 经理 , 固 定收益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亲属 关系。 一、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 中 国银 行 ”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玖 佰肆拾 叁亿 捌仟 柒佰 柒拾 玖万壹 仟贰 佰肆 拾壹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二) 基金 托管 部门 及主 要人员 情况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现有 员工 110 余人 ,大 部分 员工 具有 丰富的 银行、 证券 、 基 金、 信托 从业经 验, 且具 有海 外工 作、 学 习或 培训 经历 ,60 %以上 的员 工具有 硕士 以上 学位 或高 级职称。 为给 客户 提供 专业 化的托 管服 务, 中 国银 行已 在境内、 外分行 开展 托管 业务 。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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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拥 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一对多、 一对一)、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 类 机构 、 券 商资 产管 理计 划 、 信 托计 划、 企业 年金 、 银 行理财 产品 、 股权 基金 、 私募基 金、 资金托 管等 门类 齐全 、 产 品丰富 的托 管业务 体系 。 在国 内 , 中国 银行 首家 开 展绩效 评估 、 风险分析 等 增值 服务 , 为 各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 管 增值 服务 , 是 国内 领先 的大型 中资 托管银 行。 (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中国银 行已 托管 660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其 中境 内基 金 623 只,QDII 基金 37 只, 覆 盖了股 票型 、 债 券型 、 混 合型、 货币 型、 指数 型、FOF 等多种 类型的 基金 ,满 足了 不同 客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 财需 求,基 金托 管规 模位 居同 业前列 。 (四) 托管 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部 风 险 管 理 与 控 制 工 作 是 中 国 银 行 全 面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的 组 成 部 分, 秉 承中 国银 行风 险控 制理念 , 坚 持 “ 规范 运作 、 稳健 经营 ” 的 原则 。 中 国银行 托管 业务部 风险 控制 工作 贯穿 业务各 环节 , 通 过风 险识 别与评 估、 风险 控制 措施 设定及 制度 建设、 内外 部检 查及 审计 等措施 强化 托管 业务 全员 、全面 、全 程的 风险 管控 。 2007 年起 , 中 国银 行连 续 聘请外 部会 计会 计师 事务 所开展 托管 业务 内部 控制 审阅工 作。先后获得基 于 “SAS70 ”、“AAF01/06 ” “ISAE3402 ”和 “SSAE16 ” 等国际主 流 内 控 审 阅 准 则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阅 报 告 。2017 年 , 中 国 银 行 继 续 获 得 了 基 于 “ISAE3402 ”和“SSAE16 ”双 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 行托管业务内控制 度 完善, 内控 措施 严密 ,能 够有效 保证 托管 资产 的安 全。 (五) 托管 人对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序 根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 基 金托 管人 发现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 令违反 法律 、 行 政法 规和 其他有 关规 定, 或 者违 反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应当 拒绝 执行 , 及 时通知 基金 管理 人, 并及 时向国 务院 证券监 督管 理机 构报 告 。 基金托 管人 如发 现基 金管 理人依 据交 易程 序已 经生 效的投 资指 令违反 法律 、 行 政法规 和 其他有 关规 定, 或者违 反 基金合 同约 定的,应 当及 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并及 时向 国务 院证 券监督 管理 机构 报告 。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联 系人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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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直 销机 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乐园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号 码:400-888-5558 (免固 话长 途 费) 大成基 金深 圳投 资理 财中 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肖 成卫 、关 志玲 、白小 雪 电话:0755-22223523/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二、场 外代 销机 构 1、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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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3、北 京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南 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南 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金山 联系人 :董 汇 联系电 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4、渤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东区 海河东 路 218 号 法人代 表 : 李伏 安 客服电 话:95541 联系人 :王 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网址:http://www.cbhb.com.cn 5、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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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6、平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 表人 :曹 实凡 客服电 话:95511 转 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7、国 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厦 办公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 厦 4 楼 法定代 表人 :徐 丽峰 联系人 :周 欣玲 电话:0791-86281305 、13803512671 传真:0791-86281305 网址:www.gsstock.com 8、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 :张 燕 联系电 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9、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刘 洋 联系电 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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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0、诺 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 美广 场 B 座 12 楼


联系人 :徐 诚 联系电 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11 、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街 道梨 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大 厦 8 楼 801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12、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 表: 其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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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联系电 话 :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14、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西 湖区 文二西 路 1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翠柏 路 7 号电 子商 务产业 园 2 号楼


法人代 表: 凌顺 平 联系人 :林 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服电 话 :4008-773-772 网站地 址 :www.5ifund.com 15、北 京钱 景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中关 村金 融大 厦(丹 棱 soho)1008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魏 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 话:400-893-6885


16、上 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 明县 长兴镇路潘 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 泰和经济 发展区 )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联系人 :安 彬 客服电 话: (021 )6537 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7、上 海凯 石财 富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南 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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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客服电 话:4000178000 联系人 :葛 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8、上 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联系人 :宁 博宇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19、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 :黄 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20、奕 丰金 融服 务 ( 深圳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叶 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1、深 圳市 金斧 子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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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 路 16 号东 方 科技大 厦 1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路 科兴 科学 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 表人 :赖 任军 联系人 :张 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 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22、北 京蛋 卷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客服电 话:4000618518 联系人 : 袁 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 人可 根据有 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选 择 其他符 合 要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 金,并 及时 公告 。 三.场 内代 销机 构 场内代 销机 构是 指由 中国 证监会 核准 的具 有开 放式 基金代 销资 格 , 经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和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认可 的 、 可 通过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系统 办理 开放式 基金 的 认购、 申 购 、赎 回和 转托 管等业 务的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会员 。名 单详 见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网 站 。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1、名 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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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联系人 : 黄 慕平 2、名 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明 联系人 :崔巍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07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冯艾 联系人 :冯艾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中国( 上海) 自由 贸易 试验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路202 号企 业天 地2号 楼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电话:021-23238189


联系人 :俞 伟敏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张 振波 、俞伟 敏


(四) 基金的名称 大成添 益交 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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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五) 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六)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严格控 制投 资组 合风 险 , 保持良 好的 组合 流动 性 , 力争实 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投 资回 报。 (八)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 1、现 金; 2、期 限在 1 年 以内 (含 1 年) 的银 行存 款、 债券 回购、 中央 银行 票据 、同 业存单 ; 3、剩余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的债券、 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 资工具 、资产支 持证券 ; 4、中 国证 监会 、人 民银 行 认可的 其它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货币 市场 工具 。


法 律规 或监 管机 构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其他货 币市 场工 具的 ,在 不改变 基金 投资 目标、 投资 策略, 不改 变 基金风 险收 益特 征的 条件 下, 本 基金 可参 与其 他货 币市场 工具 的投资 ,不 需召 开持 有人 大会。 具体 比例 限制 按照 相关法 律法 规和 监管 规定 执行 。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 1、利 率趋 势评 估策 略 通过对 宏观 经济 、 宏观 政 策、 市场 资金 面供 求等 因 素的综 合分 析 , 对 资金 利 率变动 趋势 进行评 估, 最大 限度 地优 化存款 期限 、回 购和 债券 品种组 合。 2、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在 评估 各品 种在流 动性 、 收益 率稳 定 性基础 上 , 结 合预 先制 定 的组合 平均 期限范 围确 定类 属资 产配 置。 3、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配 置 策略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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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基金根 据对 未来 短期 利率 走势的 研判 ,结 合基 金资 产流动 性的 要求 动态 调整 组合久 期 。 当预期 短期 利率 上升 时 , 降低组 合久 期 , 以 规避 资 本损失 或获 得较 高的 再投 资收益 ; 在预 期 短期利 率下 降时 ,提 高组 合久期 ,以 获得 资本 利得 或锁定 较高 的利 率水 平。 4、银 行存 款投 资策 略 银行存 款是 本基 金的 主要 投资对 象 。 在 确保 安全 性 和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 通 过 不同商 业银 行和不 同存 款期 限的 选择 , 挖 掘出 利率 报价 较高 的 多家银 行进 行银 行存 款的 投资 , 在 获取 较 高投资 收益 的同 时尽 量分 散投资 风险 , 提 高存 款资 产 的流动 性。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 、 宏观 政策、 市场资 金面 等因 素的 综合 分析, 对资 金利 率变 动趋 势进行 评估 ,最 大限 度地 优化存 款 期 限 。 5、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在日常 的投 资管 理过 程中 , 本 基金 将会 紧密 关注 申 购与赎 回资 金变 化情 况 、 季节性 资金 流动等 影响 货币 市场 基金 流动性 管理 的因 素 , 建 立 组合流 动性 监控 管理 指标 , 实 现对 基金 资 产流动 性的 实时 管理。 (十) 投资 限制 1、本 基金 不得 投资 于以 下 金融工 具: (1) 股票 、权 证; (2) 可转 换债 券、 可交 换 债券; (3) 以定 期存 款利 率为 基 准利率 的浮 动利 率债 券 , 已进入 最后 一个 利率 调整 期的除 外;


(4) 信用 等级 在 AA+ 以 下的债 券与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资 工具 ; (5)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人 民银行 禁止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后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规 定的 限制 ,但 需提 前公告 。 2、组 合限 制 (1)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不得 超 过 120 天,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不得 超过 240 天;除 基金 管理 人以 其固 有资金 投资 的以 外, 当本 基金 前 10 名 份额 持有 人的 持有份 额合 计 超过基 金总 份额 的 50% 时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期 限不 得超 过 60 天 , 平均剩 余存 续 期不得 超 过 120 天 ,投 资 组合中 现金 、国 债、 中央 银行票 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 易日内 到期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不 得低 于 30% ; 除 基金 管理人 以其 固 有资金 投资 的以 外, 当 本基 金前 10 名 份额 持有 人的 持 有份额 合计 超过 基金 总份 额的 20% 时,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不得 超 过 90 天, 平 均剩余 存续 期不 得超 过 180 天, 投资 组 合中现 金 、 国 债、 中央 银 行票据 、 政策 性金 融债 券 以及 5 个交 易日 内 到 期的 其他金 融工 具占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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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低 于 20% ; (2)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3)本基金 与由基 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 持有一 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得 超过该证 券的 10% ; (4)本基金 持有同 一机构 发行的债券 、非金 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 具及其 作为原 始权益人 的资产 支持 证券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超 过 10% , 国债、 中央 银行 票据、 政 策性 金 融债券 除外 ; (5) 本基 金主 动投 资于 流 动性受 限资 产的 市值 合计 不得超 过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基金 规模 变动等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致 使基 金不 符合 前款 所规定 比例 限 制的, 基金 管理 人不 得主 动新增 流动 性受 限资 产的 投资; (6) 本基 金投 资于 主体 信 用评级 低 于 AAA 的机 构 发行的 金融 工具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比例合计不 得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 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超 过 2% 。 前 述金 融工 具包 括债券 、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 融资工 具 、 银 行存 款 、 同 业存单 、 相关 机 构作为 原始 权益 人的 资产 支持证 券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品 种 。 货 币市 场基 金拟投 资于 主 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 的商 业银行的 银行存 款与同业 存单的, 应当经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 审议 批准, 相关 交易 应当 事先 征得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作为 重大 事项 履行 信息 披露程 序; (7) 本基 金投 资于 有固 定 期限银 行存 款的 比例 ,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但 投 资于有 存款 期限 ,根 据协 议可提 前支 取的 银行 存款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8)本基金 投资于 具有基 金托管人资 格的同 一商业 银行的银行 存款、 同业存 单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超过 20% , 投 资于 不具 有基 金托管 人资 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的 银行 存 款、同 业存 单占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超 过 5% 。 (9)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 部货币市场 基金投 资同一 商业银行的 银行存 款及其 发行的同 业存单 与债 券, 不得 超 过 该商业 银行 最近 一个 季度 末净资 产的 10% ; (10) 本基 金将 保持 足够 比例的 流动 性资 产 并 符合 下述比 例限 制 : 1) 现 金 (不 包括 结算 备付 金、 存出 保证 金、 应收 申 购款等 ) 、 国债 、 中央 银行 票据 、 政 策性金 融债 券占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低 于 5% ; 2)现金、国 债、中 央银行 票据、政策 性金融 债券以 及五个交易 日内到 期的其 他金融工 具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不 得低 于 10% ; 3) 到 期日 在 10 个 交易 日 以上的 逆回 购 、 银 行定 期 存款等 流动 性受 限资 产投 资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超 过 30% ;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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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4) 除发 生巨 额赎 回、 连续 3 个交 易日 累计 赎 回 20% 以上或 者连 续 5 个 交易 日 累计赎 回 30% 以 上的 情形 外,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占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不得 超 过 20% 。 (11 )本 基金 投资 资产 支 持证券 的比 例限 制: 1)本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资 产 支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中国证 监 会规定 的特 殊品 种除 外; 2)本基金持 有的同 一(指 同一信用级 别)资 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 ,不得 超过该 资产支持 证券规 模 的 10% ; 3)本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10%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证 券, 不得超 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合 计规 模 的 10% ; 4)本基金投 资的资 产支持 证券须具有 评级资 质的资 信评级机构 进行持 续信用 评级。本 基金投 资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低 于国 内信 用评 级机 构评定 的 AAA 级 或相 当 于 AAA 级。 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 如 果其信 用等 级下 降 、 不 再 符合投 资标 准 , 本 基金 应 在评级 报告 发布 之日 起 3 个 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12) 基金 资产 总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40% ; (13)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 业 市场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 不 得展期 ; (14 ) 本 基金 与私 募类 证券 资管产 品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主 体为 交易 对手 开展逆 回 购交易 的 , 可 接受 质押 品 的资质 要求 应当 与本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投资 范围 保持 一致 (质 押品 的 剩余期 限不 受投 资范 围约 定的限 制) ; (15)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对上 述比 例、 限制 另有 规定的 ,从 其规 定。 除上述 第 (5 ) 项 、 第 (10 ) 项 第 1 ) 条、 第 (11 ) 项 第 4 ) 条 、 第 (14 ) 项 外 , 因市场 波动 、 基 金规 模变 动等 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 投资组 合不 符合 上述 约定 的比例 ,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调 整, 以达 到标 准, 但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特殊 情形除 外。 法 律法规 另有 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 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符合 基金合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上 述期间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 基 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适 用 于本基 金 , 基 金管 理人 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以 调整 后的 规定为 准。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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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十一)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人民 币活期 存款 基准 利率 (税 后)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具有低 风险 、 高流 动性的 特征 。 根 据基 金的 投资标 的、 投资 目 标及流 动性 特征 ,本 基金 选取同 期银 行活 期存 款利 率作为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 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 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 代表性更 强、 更科 学客观的 或者更 能为市场普 遍接受 的业绩 比较基准 适用于本 基金时 ,本基金 管理 人可依 据维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 经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 ,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 根 据实 际 情况对 业绩 比较 基准 进行 相应调 整并 及时 公告 , 并 在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中 列示 。 (十二)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为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十三)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股份 有限 公司根 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和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 保 证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添益交易型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 务 数据 已 经审 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902,293,291.73 20.43 其中: 债券 902,293,291.73 20.43








资产 支持 证券 - 0.00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96,626,414.94 13.5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 产 - 0.00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97,367,805.42 65.61 4 其他各 项资 产 19,969,745.33 0.45 5 合计 4,416,257,257.42 100.00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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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报 告期 债券 回购 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5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13,999,709.00 2.6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0.00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3 、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 20% 。 4 、 基金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4.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6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 120 天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在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 过120 天 ” , 本报 告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 标情况 。 4.2 报 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23.73 2.65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 0.00 0.00 2 30 天( 含) —60 天 15.86 0.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 0.00 0.00 3 60 天( 含) —90 天 60.90 0.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 0.00 0.00 4 90 天( 含) —120 天 1.16 0.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 0.00 0.00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0.64 0.00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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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 0.00 0.00 合计 102.29 2.65 4.3 报 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未超 过 240 天。 5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4,998,848.09 0.12 2 央行票 据 - 0.00 3 金融债 券 229,939,036.92 5.3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29,939,036.92 5.35 4 企业债 券 - 0.0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3,508,015.87 0.78 6 中期票 据 - 0.00 7 同业存 单 633,847,390.85 14.75 8 其他 - 0.00 9 合计 902,293,291.73 20.99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 债券 - 0.00 5 .1 报告 期末 按摊 余成 本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名 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1709506 17 浦 发银 行 CD506 3,500,000 346,225,000.83 8.06 2 111710470 17 兴 业银 行 CD470 1,900,000 188,115,142.14 4.38 3 150201 15 国开 01 1,800,000 180,010,101.06 4.19 4 111717272 17 光 大银 行 CD272 1,000,000 99,507,247.88 2.32 5 170204 17 国开 04 300,000 29,942,501.40 0.70 6 011751091 17 国电 SCP006 225,000 22,501,097.01 0.52 7 170203 17 国开 03 200,000 19,986,434.46 0.47 8 011752060 17 中 电投 SCP017BC 50,000 5,004,454.85 0.12 9 170009 17 附 息国 债 09 50,000 4,998,848.09 0.12 10 011794001 17 光明 SCP003 30,000 3,002,145.14 0.07 6 、“ 影子 定价 ” 与 “ 摊 余成 本法 ” 确定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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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 值 在 0.25( 含)-0.5% 间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073%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674% 报 告 期 内 每 个 交 易 日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的 简 单 平 均 值 0.0161% 报告期 内负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均 未达 到负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达 到 0.25% 情 况。 报告期 内正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 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均 未达到 正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达到 0.5% 情 况。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本基 金估 值采 用摊 余 成本法 估值,即 估值 对象 以 买入成 本列 示 , 按 票面 利 率或协 议利 率 并考虑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存续 期内 按照实 际利 率法 每日 计提 损益。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未 出现 本期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告 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9,969,745.33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9,969,745.33 (4)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十四) 基金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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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本报 告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收益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大成添 益交 易型 货 币 A 阶段 净值收益 率 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 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6.09.29-2016.12.31 0.6708% 0.0015% 0.0899% 0.0000% 0.5809% 0.0015% 2017.01.01-2017.12.31 3.8003% 0.0008% 0.3500% 0.0000% 3.4503% 0.0008% 2016.09.29-2017.12.31 4.4966% 0.0016% 0.4399% 0.0000% 4.0567% 0.0016% 大成添 益交 易型 货 币 B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6.09.29-2016.12.31 0.7321% 0.0014% 0.0899% 0.0000% 0.6422% 0.0014% 2017.01.01-2017.12.31 4.0499% 0.0008% 0.3500% 0.0000% 3.6999% 0.0008% 2016.09.29-2017.12.31 4.8117% 0.0016% 0.4399% 0.0000% 4.3718% 0.0016% 交易货 币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6.09.29-2016.12.31 0.6962% 0.0035% 0.0899% 0.0000% 0.6063% 0.0035% 2017.01.01-2017.12.31 3.8008% 0.0008% 0.3500% 0.0000% 3.4508% 0.0008% 2016.09.29-2017.12.31 4.5234% 0.0021% 0.4399% 0.0000% 4.0835% 0.0021% 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 金累计 净值 收益 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变 动的 比较: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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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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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注: 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基金 管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六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建仓期 结束 时, 本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十五)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上 市费 及年 费; 9、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10、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行账 户维 护费 用; 11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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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25%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 H =E × 年管 理费 率÷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按 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0.08%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管 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 年托 管费 率÷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 于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性 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 基 金 的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年 销 售 服 务 费 为 0.25% ,B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年 销 售 服 务 费 为 0.01% ,E 类基 金份 额的 年 销售服 务费 率 为 0.25% 。 销售服 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具体 如下 : H =E ×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销 售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登 记机 构, 由登 记机 构代 付给 销 售机构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日 或不 可 抗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支付 日期 顺延 至最 近可 支付日 支付 。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4 -11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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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 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按 照基 金 发展情 况 , 并 根据 法律 法 规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 基 金托 管费 率、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除基 金管 理 费、基 金托 管费 外,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调 低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率等其 他费 率 ,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于 新的费 率实 施日 前在 指定 媒介上 公告 。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 分的 说明 本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依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 资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 《公 开 募集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流动性 风险 管理 规定》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对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 布的 《 大成 添益 交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第 2 期) 》 进行了 更新 ,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主 要更 新的内 容如 下: 1.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 分。 2.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 3.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部分 。 4. 根据 最新 数据 , 更 新了 “ 九、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更 新了 “ ( 十四 ) 基 金投 资组 合报告 ” 部分。 5.根 据最 新数 据, 增加 了 “ 十、 基金 业绩 ” 部分 。 6.根 据最 新公 告, 更新 了 “ 二十 三、 其他 应披 露的 事 项 ” 。 7.根 据最 新情 况, 更新 了 “ 二十 四、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 部分的 说明 ” 。 大成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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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八年 五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