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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双月理财债A(001783)

兴银双月理财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兴银 基金管 理 有限责 任 公司 
 
 
 
兴银双 月 理财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兴银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内容截止日:2018 年 3 月 28 日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重 要提 示 
兴银双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 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2015年3月31日《关于准予兴银 双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481号)注册 公开募集。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 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 中国证 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 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 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 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 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风险, 由于基金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本基金为理财债券型 基金, 是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 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款、 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的债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的中央银 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 期限在一年 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天) 的中期票据、 剩 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天) 的资产支持证券、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相关衍生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在 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在特殊市场条件下, 如证券市场的成 交量发生急剧萎缩、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 可能导 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 发生基金资产净值波 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者赎回时, 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应 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8 年3月2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 12 月31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目


录 第 一部 分


基 金管 理人 ........................................... 5 第 二部 分


基 金托 管人 ........................................... 9 第 三部 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 13 第 四部 分


基 金的 名称 .......................................... 16 第 五部 分


基 金的 类型 .......................................... 16 第 六部 分


基 金的 投资目 标 ...................................... 16 第 七部 分


基 金的 投资方 向 ...................................... 16 第 八部 分


基 金的 投资策 略 ...................................... 16 第 九部 分


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 .................................. 19 第 十部 分


基 金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 19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 投资组 合报 告 .................................. 19 第 十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 23 第 十三 部分


基金 费用与 税收 .................................... 24 第 十四 部分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 27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第 一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 概况 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设立时间:2013 年 10 月 25 日 客服电话:40000-96326 传真:021-68630069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3 亿元 联系人:林娱庭 本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289 号文批准, 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成 立。2016 年 9 月 23 日, 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 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 为 14,300 万元。增资后 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 例为 76%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24%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法定名称由 “华福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变 更为 “兴银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文奇先生, 博士研究生。 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 部副总经 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零售信贷部副总 经理。 现任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兼任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计划处专员,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人, 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 处长。 现任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董 事、总经理,兼任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冯静女士, 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 历任福建华福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经 理、 国际业务部经理、 福建华福信 息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福建华福证券有限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6 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理、 投行部负责人 。 现任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 马庆泉先生, 博士研究生。 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总裁、 副董事长、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理 事长/ 秘书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现任中 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 博士生导师, 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天治北部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 马光远先生, 博士研究生。 历任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下属企业总经理助 理、 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战略部经理、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经理和法律主管。 现任中央电视台财经评论员、 北京牧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创始合伙人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少琴女士, 博士研究生。 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系教授、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 司独立董事。 潘越女士,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硕士生导师、 副教授。 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 、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林煜先生, 硕士研究生。 历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 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华福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施世兴先生, 硕士研究生。 历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科员、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 酬与绩效管理组群组经理。 现任 兴银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职工监事 。 高宇先生, 博士研究生。 历任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 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7 陈文奇先生, 博士研究生。 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 部副总经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零售信贷部副总 经理。 现任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兼任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中国银行山东省 分行资金计划处专员,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人, 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 处长。 现任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董 事、总经理,兼任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建新先生, 本科学历。 历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保障部负责人。 现任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兼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 余富材先生, 本科学历。 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 经理, 法律事务 部法律事务组经理,稽核部群组经理,合规部合规法律事务 经理、总经理助理, 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 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兼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洪木妹女士, 硕士研究生,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 拥有 11 年证券、 基金 行业工作经验。 曾任职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和资产管理总部, 从 事宏观经济研究和投资工作, 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8 月起担任兴银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瑞益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起担 任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9 月起担任兴银 双月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文程女士,硕士研究生,拥有 7 年保险资管、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 曾任职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流 动性管理及固定收益投资工作。2017 年 8 月 加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4 月起担任兴 银货币市场基金、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兴银双月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8 公司总经理张力、 总经 理助理洪木妹、 固定收益总监陈博亮、 研究发展部总 经理吴文哲、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许蔚、 策略分析部总经理杨凡颖、 中央交易 室副总经理陈晖。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 第 二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一 、基 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 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 、发 展概况 及财 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 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 )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 “ 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 优质、 高效的金融服务。 根据 2016 年年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09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70.60 亿元, 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50 亿元。 三 、托 管业务 部的 部门设 置及 员工情 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 下设综合处、 运营管理处、 稽核 监察处、 科技支持处、 市场处、 委托资产管理处、 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 共有员 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0 四 、基 金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兴业银行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 金 214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7234.37 亿元。 五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风 险控 制制度 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 作、 严格监察, 确保业 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资产的安 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架构由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 风险 管理部、 审计部、 法律与合规部, 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 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作为本行内设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本行 内部 控制重大事项的审议; 风险管理部作为本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 实施及 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本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 督; 审计部作为本行内部审计的主管部门, 对本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进 行检查、 评价; 法律与合规部作为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在部门, 对本行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行使相关管理职责。 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 专职的稽核监 察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 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规 性原则 。内 部控制 应当 符合法 律、 行政法 规的 规定和 监管 部门的 监管要求; (2) 全面 性原则 。内 部控制 应当 贯穿本 行资 产托管 业务 的全过 程和 各个操 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3) 重要 性原则 。内 部控制 应当 在全面 控制 的基础 上突 出重点 ,针 对重要 业务与事项、 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 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1 (4) 独立 性原则 。内 部处室 和岗 位的设 置应 权责分 明、 相对独 立、 相互制 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部门; (5) 有效 性原则 。内 部控制 体系 应同 所 处的 环境相 适应 ,以合 理的 成本实 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 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任 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 反馈和纠正; (6) 审慎 性原则 。内 控与风 险管 理必须 以防 范风险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 “ 内控优先” ,“ 制度优先” ,审慎发展本行资产托管业务; (7) 责任 追究原 则。 各业务 环节 都应有 明确 的责任 人, 并按规 定对 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8) 制衡 性原则 。内 部控制 应当 在治理 结构 、机构 设置 及权责 分配 、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六 、内 部控制 制度 及措施 1、 制度建设: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 险识 别与评 估: 稽核监 察处 指导业 务处 室进行 风险 识别、 评估 ,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 对独 立的业 务操 作空间 :业 务操作 区相 对独立 ,实 施门禁 管理 和音像 监控。 5、人 员管 理:进 行定 期的业 务与 职业道 德培 训,使 员工 树立风 险防 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 制定完 备的 《应急预案》 , 并 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2 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限制、 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 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估 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 收益分配、 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 监督、核查。 基金托 管人发 现基 金管 理人有 违反《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基 金合 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 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 第 三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林娱庭 联系电话:021-20296260 传真:021-68630069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客服电话:40000-96326 2、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唐湘怡 联系电话:021-54514600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2)上海陆金所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4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4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陈洪源 联系电话:010-66592194 公司网址:www.boc.cn 客服电话:95566 3、基 金管 理人可 根据 有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选择其 他符 合要求 的机 构 销售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5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 销售 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登 记机构 名称:兴银基金 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沈阿娜 联系电话:021-20296208 传真:021-68630068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 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 、审 计基金 资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人:汪芳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 第 四部分


基金 的名 称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 分


基金 的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 六部 分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 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 力争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第 七部分


基金 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 款,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 存款和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 中期票据 、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资产支 持证券 ,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 中央银行票据, 以及中国证监会 、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及相关衍生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 八部分


基金 的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积 极 管 理 型 的 投 资 策 略 , 将 投 资 组 合 的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控 制 在 180 天以内, 在控制利率 风险、 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7 下,提高基金收益 。 (一)利率预期策略 影响利率走势的因素很多, 影响短期利率变动的因素更多, 运行方式也更为 复杂。基金管理人将重点考察以下两个因素: 1 、中央银行、财政部 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 门的政策意图。政府对 金融市 场运行的影响非常深远。 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尤其是中央银行对经济运行形势 的判断及采取的应对政策是影响市场利率走势的关键因素之一。 2 、 金融市场资金供求 状况变化趋势,对影响 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 分析与 预判,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拟。 本基金管理人将 在宏观分析与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 确定当前资金的时间价值、 通货膨胀补偿、 流动性溢价等要素, 得到当前宏观与 流动性条件下的均衡收益率曲线。 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期限利差、 曲率与 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 比, 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和概率, 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并据此 动态调整投资组合。 在分析方法上,本基金管理人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二)骑乘策略 当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较陡时,投资并持有债券一段时间, 随着时间推移, 债券剩余年限减少, 市场同样年限的债券收益率较低, 这时将债 券按市场价格出售, 投资者除了获得债券利息以外, 还可以获得资本利得。 在多 数情况下,这样的骑乘操作策略可以获得比持有到期更高的收益。 (三)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策略 银行定期存款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因此, 银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将是本 基金关注的重点之一。 具体而言, 在组合投资过程中,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成本 收益的基础上, 尽可能的扩大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 通过对这些银行广泛、 耐 心而细致的询价, 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的投资, 在 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 提高存款资产的流动性。 (四)套利策略 在久期控制的基础上,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 债券市场的各个细分市场进行深入 研究分析,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 寻找跨市场、 跨期限、 跨品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8 种的套利投资机会, 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 当然, 由于交易机制的限制, 目前挖 掘套利投资机会的投资方法主要是用风险相当, 但收益更高的品种替代收益较低 的品种,或者用收益相当,风险较低的品种替代风险较高的品种。 (五)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基于对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 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 在组合进行杠杆 操作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 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 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 锁定融资成本。 若期初资产配置有回购比例, 则在判 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 优先进行长期限回购配置; 反之, 则进行短期限逆 回购操作。 其次, 本基 金在运作期内, 根据资金头寸, 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六)短期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在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根据 信用评级 与剩余期限 进行筛选, 形成本基金的债 券库; 根据各短期信用债的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与运作期的匹配程度, 挑选适 当的短期债券进行配置 , 并持有到期。 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 本基金将仅买入 距回售日不超过397 天以内的债券,并选择 到期回售或在回售日前卖出。 (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 (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住 房抵押 贷款 等作 为基础 资产) ,仍 处于 创新试 点阶段 。产 品投 资关键 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 体政策框架下, 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 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 值评估后进行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 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八)其他金融 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 一旦 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 类金融工具的投资,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 制定 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 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 在充分考虑衍生 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9 第 九部分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 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 存取方便的特征, 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 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 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第 十部分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属于理财 债券型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风 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 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 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所载数 据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5,099,535.39 49.55 其中: 债券 5,099,535.39 49.5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 -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0 返售金 融资 产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4,991,458.53 48.50 4 其他资 产 200,650.97 1.95 5 合计 10,291,644.89 100.00


11.2 报 告期 债券回 购融 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债券 回购融 资余 额。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的 情况 。 11.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11.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 平 均剩 余期限 1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5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 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不 超 过180 天 ,按 合同 约定 若有 超过应 当 在 10 个交易 日内 调整 。 11.3.2 报 告期 末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59.56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39.11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20 天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 含)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8.67 -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1


11.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 超 过240 天情况 说明 。 11.5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099,535.39 49.8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099,535.39 49.8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5,099,535.39 49.86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11.6 报 告期 末按摊 余成 本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50201 15 国开 01 51,000 5,099,535.39 49.86


11.7 “ 影 子定价 ” 与 “ 摊余 成本法 ” 确定的 基金 资产净值 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134%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35%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028%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0.25% 的情 况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0.5% 的情 况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2 1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1.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 余成 本法”计价,即估值 对象 以买入成本列示,按 照票 面利率或 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 的溢价与折价,在剩 余存 续期内平均摊销,每 日计 提损益。 11.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 期被 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 责、 处罚的情形。 11.9.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00,650.97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00,650.97


11.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3 第十 二 部分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银双月理财 A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9 月 2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0.7992% 0.0030% 0.3520% 0.0000% 0.4472% 0.0030% 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








2、 比较 基准= 七天 通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兴银双月理财 B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9 月 2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0.8604% 0.0030% 0.3520% 0.0000% 0.5084% 0.0030% 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








2、 比较 基准= 七天 通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4 第 十三 部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 为 0.25% 。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 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 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5 算方法如下: H =E× 0.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 人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款 指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最高不超过 0.25%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对于由 A 类升级 为 B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 。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 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 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因未 履行或 未完 全履行 义务 导致的 费用 支出或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6 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及 中国 证监会 的有 关规定 不得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费 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 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 定 在至 少一种指定 媒介上公告。 五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7 第 十四 部分


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 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对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刊登的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主要 更新内容如 下: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及修改 后的 《兴 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做相应修改。 二、“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 务所概况。 六、“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内容取自本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 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 审计。 八、“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自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18 年 3 月 28 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详 见招募说明书。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28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 须与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8 年第1 号) (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 兴银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司 2018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