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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景兴混合A(005039)

鹏扬景兴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 年 3 月 27 日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重 要 提 示 】 1 、本基金根 据 2017 年 6 月 16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鹏扬景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939 号)进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 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 人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 等 等。 4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 当出现不利行情时, 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股指期 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6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 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 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国债期 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7 、基金 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8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基金 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11、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27 日,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 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3 一、基 金 管 理 人 ( 一 ) 基金管 理 人 概况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 120 号 3 层 302 室 邮政编码:100045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5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518 亿元人 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雯婷 联系电话:010-68105888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姜山先生: 董事长,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上海华石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鹏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师、 美国 Sara Lee 公司 内部审计师、 瑞银投资银行董事、 高盛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美 国德州太平洋集团董事及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部董事总经理。 杨爱斌先生: 董事, 复旦 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 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范勇宏先生: 董事, 经济 学博士。 现任宏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先 后在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等 单位工作。从事金融工作近 30 年,具有比较 丰富的金融工作经历。 董建瑾女士: 独立董事,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北京观韬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 历任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科员、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国际 能源交易中心首席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4 邱峻女士: 独立董事, 美国波士顿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信达金誉 (上海) 投资 管理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美国纽约分所高级审计师、 高级经理、 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经理、蓝山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鹤菲女士: 独立董事, 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哲学博 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 际学院金融学教授。 历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 美联储芝加 哥银行访问经济学家、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访问学者、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管理部访问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研究院金融系副教授、副系主任。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徽先生: 监事, 江苏大学经济学学士。 现任中钰资本管理 (北京) 股 份有限公司合伙 人、 首席风控官。 历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会计、 爱韩华电子 (无锡) 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南方分所审计经理、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无锡东林 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王 徽先生现担任北京注 册会计师协会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及北京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吉瑞女士: 监事 (职工 监事) , 对外 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学士。 现任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审计部审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风险咨询部助理经理及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曹铮女士: 监事 (职工 监事) , 北京 大学经济学学士。 现任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 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历任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文员、 北京科舵整合 创意咨询有限公司 人事助理、 索尼爱立信 (中国) 有限 公司人事专员、 微软亚洲研究院人事经理、 北京鹏扬投 资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 杨爱斌先生: 总经理, 复 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 员、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生: 副总经理,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 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李操纲先生: 副总经 理, 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 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 心总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阳光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宋震先生: 督察长, 北京大学数学学院理学学士, 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双学士, 北 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硕士,曾任 Schlumberger Ltd 工程师、 龙翌创富顾问有限公 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主任科员 。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5 卢安平先生: 首席投资官,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西 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16 年证券投资 经验,曾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资产配置处长、风险 管理处长,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有限公司 委托与绩效评估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鹏扬 景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任职)。 罗成先生: 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北京大学计算数学系硕士。 历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规划研究部主任科员、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投资经理。 鹏扬景泰 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3 月16 日起任职) 。 焦翠女士: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 学硕士, 曾任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2016 年8 月加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 债券交易员、 固定收益部投资组合经理。 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 16 日起任 职)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1 )股票投 资决策委员会 卢安平先生: 首席投资官,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西 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16 年证券投资 经验,曾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资产配置处长、风险 管理处长, 中国平安集团公司委托与绩效评估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 资部总经理。 杨爱斌先生: 总经理, 复 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 员、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罗成先生: 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 北京大学计算数学系硕士。 历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规划研究部主任科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投资经理。 (2 )固定收 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王华先生: 固定收益总监、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理学学士, CFA 、 FRM ,曾任银 河期货 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期货 有限公司自营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北 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生品策略部总经理。 杨爱斌先生: 总经理, 复 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 员、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生: 副总经理,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 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陈钟闻先生: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 双学士学位,5 年证券 投 资 经验。曾任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投资经理。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6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 金 托 管 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8 月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 亿元 人民币 联系人:徐峥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一 ) 基金份 额 销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鹏扬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吴瑞 传真:010-68105966 (2 )鹏扬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 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大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代理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7 网址:www.cicc.com (2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周嘉谊 电话:0755-83271192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 )上海陆 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 )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 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 )天津万 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 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8 传真:021-38909659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6 )济安财 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 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7 )北京肯 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010-89188345 客户服务电话:95118(个 人业务);400 088 8816(企业业 务)


网址:http://fund.jd.com (8 )深圳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 卓大厦 A 座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址:8.jrj.com.cn (9 )通华财 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107 号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0)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 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 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010-65980380-8011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1)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 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2)一路 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 注册地址: 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1 幢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1 幢 A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电话:(010)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3)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 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 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传真:021-62565787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0 网址:www.cib.com.cn (14)北京 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15810005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15)凤凰 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14 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 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6)上海 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 厦 B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联系人: 仲 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7)北京 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 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 、N-2 地 块新 浪总部科 研楼 5 层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 5 层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电话:010-62675369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1 网址:www.xincai.com (18)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 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 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王叔胤 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0)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 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叔胤 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1)奕丰 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2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22)珠海 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23)众升 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9988


网址: http://www.zscffund.com/ (24)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电子邮件:jinxia@cgws.com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5)上海 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5 层01 、02 、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5 层01 、02 、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3 联系人: 孙琦 电话:021-50810687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6)嘉实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 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37)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 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 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招商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 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6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9)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 中国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蚂 蚁 Z 空间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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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4 联系人:傅强 电话:13811165370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网址: http://www.antfortune.com/ (30 )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21 层及 第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 中 心 A 栋第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 www.china-invs.cn


( 二 ) 登记机 构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 联系人:韩欢 传真: 010-68105932 ( 三 ) 出具法 律 意 见书的 律 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 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 51150298 传真: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 四 ) 会计师 事 务 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 )58153000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5 传真电话:(010 )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艳 、贺耀 联系人:贺耀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 运 作 方 式 和 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 地 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 司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 短期融资券、 公 开 发 行 的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可转债、 可交换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 衍生 品 (包括权 证、 股指期 货、 国债期 货等) 、 货 币市场工 具 (含同业存单) 、 资产支 持证券、 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50%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 的 投 资 策 略 (一)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 在把握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基础 上, 动态评估不同资产类 别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 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 追求稳 健增长。 1 、 当宏观基本面向好、GDP 稳步增长且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上涨时, 本基金将 增加股票 投资比例,分享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 2 、 当宏观基本面一般、GDP 增长缓慢且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 本基金将采取相对 稳健的做法,减少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债券或现金类资产比例,避免投资组合的损失;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6 3 、在预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存在下跌风险时,本基金将减少股票和债券 的持有比 例,除现金资产外,增加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等现金类资产的比例。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深刻理解, 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 析宏观经济、 资本市场、 政策导向等各方面因素, 建立基金管理人对各大类资产收益的绝对 或相对预期,决定各大类资产配置权重。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成长投资的理念,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优选行业中的绩优股票。 本 基金将选择在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成长性良好和估值合理的股票。具体策略如下: 1 、行业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把握中长期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 产业环境、 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的分析, 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对不同行 业的潜在影响, 判断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 本基金从经济周期因素、 行业政策 因素和行业基本面 (包括行业生命周期、 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 行业内竞争态势、 行业 收入及利润增长情况等)三个方面评估行业的成长性。 2 、个股精选策略 公司的成长性最终体现为利润的增长。 因此, 本 基金将预期主营业务 收入增长率和预期 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企业成长性考察的主指标, 并结合税后利润增长率、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 标,筛选出盈利能力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3 、事件投资策略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对资本市场有冲击效应的事件也发生的越来越频繁, 投资者 面临的实践性投资机会也层出不穷。 对相关行业有影响力的事件通常有利率政策、 行业政策、 汇率政策、 突发事件等; 对股票价格变动有影响力的事件通常有增发、 收购兼并、 资产注入、 整体上市、 发行可转债、 上市公司业绩公告等; 对债券市场有影响力的事件通常有货币政策 、 利率政策、 重要经济数据发布等 。 通常这些事件都会短暂打破市场均衡价格, 本基金通过对 历史数据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把握事件投资机会。 (三)债券投资策略 1 、买入持有策略 以简单、 低交易成本为原则, 挑选符合投资需求的标的债券, 持有到期后再转而投资新 的标的债券。 2 、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 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增加组合久期, 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 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 、收益率曲线配置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7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 根据对收益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 确定采用子弹型策略、 哑铃型 策略和梯形策略, 在 长期、 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 以从长、 中、 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 变化中获利。 4 、板块轮换策略 根据国债、 金融债、 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 增持相对低估的 板块,减持相对高估的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5 、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 券,随着所持有债券的剩余期限下降,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将下降,从而获得资本利得。 6 、个券选择策略 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相对位置和形状, 对比不同信用等级、 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 的到期收益率等方法, 结合票息、 税收、 可否回购、 嵌入期权等其他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从而发现市场中个券的价值相对低估状况。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投资策略 综合分析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 利用 BS 公式 或 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债/ 可交换债对应股票的分析 与研究, 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 成长性好、 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对 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 (OAS ) 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 资价值, 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8 、融资杠杆策略 通过分析回购品种之间的利差及其变动, 结合对年末效应和长假效应的灵活使用, 进行 中长期回购品种的比例配置, 同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的 机会。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1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的投资方面, 本基金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 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1 ) 避险保值: 利用股指期货, 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 (2 )有效管理: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 成本低等特点,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 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2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 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并积极采用流 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通过对国债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 结合国债期货 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充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8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 以达到降低 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3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 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 合理定价的基础上, 把 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将重点对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 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 并辅助采用 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 策。 九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7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 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 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 变更名称时, 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 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 末 基 金资产 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40,679,236.18 43.37 其中:股票


240,679,236.18 43.3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98,019,770.00 53.70 其中:债券


278,031,770.00 50.10 资产支持证券 19,988,000.00 3.60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9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6,811,508.19 1.23 8 其他资产


9,463,676.66 1.71 9 合计





554,974,191.03





100.00


(二)报告期 末 按 行业分 类 的 股票投 资 组 合 1 、 报告 期 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境 内 股票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2,360,000.00 2.25 C 制造业 125,632,020.10 22.82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6,402.87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78,009,568.21 14.17 K 房地产业 24,651,245.00 4.4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0,679,236.18 43.72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8 年3 月31 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 、 报告 期 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港 股 通投资 股 票 投资组 合





注:本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 三) 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42,000 28,867,020.00 5.24 2 000002 万科 A 740,500 24,651,245.00 4.48 3 600196 复星医药 553,100 24,607,419.00 4.47 4 600036 招商银行 784,969 22,834,748.21 4.15 5 600566 济川药业 400,000 18,392,000.00 3.34 6 601398 工商银行 2,920,000 17,782,800.00 3.23 7 600741 华域汽车 675,000 16,355,250.00 2.97 8 600612 老凤祥 335,624 13,730,377.84 2.49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0 9 600583 海油工程 2,000,000 12,360,000.00 2.25 10 002372 伟星新材 581,862 11,875,803.42 2.16


(四 ) 报告期 末 按 债券品 种 分 类的债 券 投 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8,899,997.20 21.6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8,899,997.20 21.60 4 企业债券 107,394,000.00 19.5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50,742,000.00 9.2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995,772.80 0.1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78,031,770.00 50.50





(五) 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8005 国开 1701 460,000 45,917,200.00 8.34 2 101800134 18 首创 MTN001 300,000 30,234,000.00 5.49 3 108601 国开 1703 295,000 29,491,150.00 5.36 4 018006 国开 1702 236,790 23,129,647.20 4.20 5 101455009 14 浦发集 MTN001 200,000 20,508,000.00 3.73


(六 ) 报告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 名资产 支 持 证券投 资 明 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46129 花呗 27A1 200,000 19,988,000.00 3.6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五名贵 金 属 投资明 细


注: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注: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 期 末 本基金 投 资 的股指 期 货 交易情 况 说 明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1 1 、 报告 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股 指 期货持 仓 和 损益明 细





注: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 、 本 基金投 资 股 指期货 的 投 资政策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十) 报告 期 末 本基金 投 资 的国债 期 货 交易情 况 说 明 1 、 本期 国 债期 货 投 资政策





根据风 险管理原则,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 行套期保值操作。 制定国债期货套期保值策略时,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运 行趋势的研究, 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并根据基金现券资产利率 风险敞口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基金管理人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 流 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 规避利率风险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 风险的目的。 2 、 报告 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国 债 期货持 仓 和 损益明 细





注:本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 本期 国债 期 货 投资评 价 本基金在一季度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进行了国债期货投资。 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 场运行趋势的研究, 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 并与现券资产进行匹配, 较好地对冲了利率 风险、 流动性风险对基金的影响, 降低了基金净值的波动。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 货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的。


( 十 一) 投 资 组 合报告 附 注 1 、 基金 投 资前 十 名 证券的 发 行 主体被 监 管 部门立 案 调 查或编 制 日 前一年 内 受 到公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投资决 策 程 序说 明: 中国平安(601318.SH)为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 年1 月 25 日深圳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处以人民币 20 万 元的行政处罚。 招商银行(600036.SH)为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 年4 月 11 日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 2016 年 招商银行以 “投资资产管理计 划―发放信托贷款”为通道, 向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款, 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情况,处以人民币 420.3428 万元的行 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中国平安、招商银行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中国平安、 招商银行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 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 基金 投 资前 十 名 股票中 投 资 于超出 基 金 合同规 定 备 选股票 库 之 外的投 资 决 策程序 说 明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2 3 、 其他 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1,186.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749,459.58 5 应收申购款 123,030.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63,676.66 4 、 报 告期末 持 有 的处于 转 股 期的可 转 换 债券明 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 报告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的 其 他 文字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 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 差。 十二、 基 金 的 业绩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向 投 资 者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 截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 的 投 资 业 绩 及 同 期 基 准 的 比 较 如 下 表 所 示 : 鹏扬景 兴 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 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 长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4.59% 0.58% 0.62% 0.24% 3.97% 0.34%








鹏扬景 兴 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 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 长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4.28% 0.58% 0.62% 0.24% 3.66% 0.34%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3


十 三 、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 3 、 销 售 服 务 费 ; 4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5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 诉 讼 费 和 仲 裁 费 ; 6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7 、 基 金 的 证 券 、 期 货 交 易 费 用 ; 8 、 基 金 的 银 行 汇 划 费 用 ; 9 、 账 户 开 户 费 用 、 账 户 维 护 费 用 ; 10、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70%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 ×0.70%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自 动 在 次 月 初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假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10%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 ×0.10%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自 动 在 次 月 初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3 、 销 售 服 务 费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年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为 0.40% , 本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将 专 门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4 本 基 金 C 类 基 金 份 额 销 售 服 务 费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E ×0.40%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C 类 基 金 份 额 应 计 提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E 为 前 一 日 C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自 动 于 次 月 初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至 登 记 机 构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销 售 服 务 费 由 登 记 机 构 代 收 并 按 照 相 关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给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销 售 服 务 费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持 续 销 售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等 各 项 费 用 。 上 述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 中 第 4 -10 项 费 用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 列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处 理 与 基 金 运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发 生 的 费 用 ;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 (四)基金税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 行 。 基 金 财 产 投 资 的 相 关 税 收 , 由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者 其 他 扣 缴 义 务 人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税 收 征 收 的 规 定 代 扣 代 缴 。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1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1.00% , 且随 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元) 申购费率 M <100 万 1.00% 100 万≤M <500 万 0.5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5 (3 ) 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 投资人一天内有多笔申购 A 类基金 份额的,须按每次申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Y <7 日 1.5% 1.5% 7 日≤Y <30 日 0.75% 0.5% 30 日≤Y <180 日 0.50% 0% Y ≥180 日 0% 对于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 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 少于90日的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 日但少于18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 计入基金财产。 对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 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 鹏扬景兴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结合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实 施 的 投 资 管 理 活 动 , 对2017年8 月18 日 刊 登 的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更 新 , 主 要 更 新 的 内 容 如 下 : 1 、 在 “ 重 要 提 示 ” 部 分 加 入 了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截 止 日 期 、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数 据 截 止 日 期 等 相 关 内 容 ; 2 、 在 “ 第 一 部分


绪言 ” 部 分 , 新 增 了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的 法 规 依 据 《 公 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3 、 在 “第二部分


释义 ” 部 分 , 新 增 了 《流 动性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释义内容; 4 、 在 “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 更 新 了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相 关 信 息 ; 5 、 在 “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托 管 人 ” 部 分 , 更 新 了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相 关 信 息 ; 6 、 在 “ 第 五 部 分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 增 加 了 新 的 销 售 机 构 及 其 相 关 信 息 , 相 关 事 项 均 已 公 告 , 并 更 新 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部 分 信 息 ;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6 7 、 在 “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募 集 ” 部 分 , 更 新 了 部 分 内 容 , 新增了 基 金 募 集 期 等 内容 ; 8 、 在 “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的 生 效 ” 部 分 , 更 新 了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等 部 分 内 容; 9 、 在 “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 部 分 , 增 加 了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开 通 等 部 分 内 容 , 补 充 了 《 流动 性管理规定 》 要求的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数 额 限制 、 拒 绝 或 暂 停 申 购 的 情 形 及 处 理 、 暂 停 赎 回 或 延 缓 支 付 赎 回 款 项 的 情 形 及 处 理 、 巨 额 赎 回 的 情 形 及 处 理 方 式 相 关 部 分 内容; 10、 在 “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增 加 了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部 分 内 容 , 补充 了 《 流 动 性 管 理 规 定 》 要 求 的 投 资 范 围 、 投 资限制 相 关 部 分 内容 ; 11、 新 增 了 “ 第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业 绩 ” 相 关 内 容 ; 12、 在 “ 第 十 二 部分


基 金 资 产 的 估 值 ” 部 分 , 修 改 了 部 分 内 容 ; 13、 在 “ 第 十 六 部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 部 分 , 修 改 了 部 分 内 容 ; 14、 在 “ 第 十 七 部分


风 险 揭 示 ” 部 分 , 修 改 了 部 分 内 容 ; 15、 在 “ 第 十 九 部分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 摘 要 ” 部 分 , 依 据 《 流动性管 理规定 》 修 改 了 部 分 内 容 ; 16、 在 “ 第 二 十 部分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的 内 容 摘 要 ” 部 分 , 依 据 《 流动 性管理规定 》 修 改 了 部 分 内 容 ; 17、 新 增 了 “ 第 二 十 三 部 分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这 一 部 分 , 列 示 了 本 基 金 招 募说 明 书 更 新 期 间 , 本 基 金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有 关 公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