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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004921)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夏 鼎瑞 三个 月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开 放日 常 申购 、赎回 、转 换 业 务的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12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鼎瑞 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华夏鼎瑞 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492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 》 、 《 华夏 鼎瑞 三个 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 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 合同 》 、 《 华夏 鼎瑞 三个 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申购起 始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各基金 份额 类别 的简称 华夏鼎瑞 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A 华夏鼎瑞 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C 
各基金 份额 类别 的交 易代 码 004921 004922 
该 份额类别基金是否开放 申
购、赎 回 、 转换 业务 
是 是 
2 日常 申 购、赎回 、 转换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 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 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本
次开放期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 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 持有的
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 、赎回、转换 等业 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 期的每
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 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 等业务 时除外。 
若 出 现 新 的 证 券/ 期 货 交 易 市 场 、 证 券/ 期 货 交 易 所 交 易 时 间 变 更 或 其 他 特 殊 
 2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 (含申购费) 。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 对于A 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申购费由申购
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 以下 0.8% 
50万元 以上 (含50万 元)-200万 元以 下 0.6% 
200万 元以 上( 含200 万元 )-500万元 以 下 0.4% 
500万 元以 上( 含500 万元 ) 每笔1,000.00 元 
(2)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 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 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本次开放期(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期间 )对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
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 5 万
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5 万元,
本基金有权部分 或全部 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 业务时应遵照 本基金基 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 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3 4 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 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 构(网点)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不 足 10.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 在投资者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时份额持有 7 天以内的, 收取 1.5% 的赎 回费; 持有 7 天以上(含 7 天) ,30 天以内的,收取 0.1% 的赎回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30 天 以上(含 30 天)的,赎回费为 0。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 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 结束之 日次日(含当日)起, 至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 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月 度对应日指 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 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 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 取当月最后 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 份额持有人 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 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 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 日起该基金 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红 利再投资除外)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 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 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 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 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 4 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 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 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 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 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 置及规 则进行调整,并 提前公告。 5 日 常转 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 业务时, 基金转换费用 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将按照 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 登的《 华夏财 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转换、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 执行。 投资 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金额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规 定,单笔转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 金销 售机构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 北京 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 深圳 分 公司 、南京分公司、杭 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 ,设在北 京、上海、 广州 的投资理财中心 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本基金的 申购、 赎回 、 转换 业务。 (1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 )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16层(100033) 电话:010-88066318 传真:010-88066222 (3 )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 座 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 (4 )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科 学 院 南 路9 号 ( 新 科 祥 园 小 区 大 门 口 一 层 ) (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 )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16层(100033) 电话:010-88066442 传真:010-88066214 (6 )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16层(100033) 电话 :010-88066552 传真:010-88066480 (7 )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8 )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 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9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101A 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0 )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 址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南 京 西 路1515 号 静 安 嘉 里 中 心 办 公 楼 一 座2608 单元 (200040) 电话:021-50735010


6 传真:021-50735011 (11 )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 花街道益田路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 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2 )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 区(210005 )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3 )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4 )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 (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 、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 、020-38461077 (15 )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栋1单元14 层1406-1407 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6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传真:010-88066214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的 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 7 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 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 的披 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封闭期 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 8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 日常 申购、赎回 、转换 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登 录本公司 网站查询 《华夏鼎瑞三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华夏 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了解本基金 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 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在每个封闭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 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 ,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 闭期,至下 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 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