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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货币A(005056)

东方红货币: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 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8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50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8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3,882,054.5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货币A 东方红货币B 东方红货币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056 005057 0050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942,137.48 份 899,338,738.57 份 25,601,178.4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 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 积极投资,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 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唐涵颖 郭明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88 传真 021-63326981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市中山南路318号 2号楼 31 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月 31日;“本期”指2017年8月 25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 月 31 日。 2、东方红货币 A、东方红货币 B 与东方红货币 E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 3、本基金收益分配从为按日结转份额。 4、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 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货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8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 12 月31 日 东方红货币A 东方红货币B 东方红货币E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3,851.78 18,036,691.27 227,352.85 本期利润 273,851.78 18,036,691.27 227,352.85 本期净值收益率 1.3782% 1.4637% 1.43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942,137.48 899,338,738.57 25,601,178.4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累计净值收益率 1.3782% 1.4637% 1.4320%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096% 0.0013% 0.0882% 0.0000% 0.9214% 0.001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782% 0.0013% 0.1237% 0.0000% 1.2545% 0.0013% 东方红货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708% 0.0013% 0.0882% 0.0000% 0.9826% 0.001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637% 0.0013% 0.1237% 0.0000% 1.3400% 0.0013% 东方红货币 E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483% 0.0013% 0.0882% 0.0000% 0.9601% 0.001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320% 0.0013% 0.1237% 0.0000% 1.3083% 0.0013%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5日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 2017年8月25 日-2017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 。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 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100% *[t日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365]; 其中,t=1,2,3, ...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t =[∏Tt=(1+benchmarkt )]-1 其中,T=2,3,4,. . . ; ∏Tt=(1+benchmarkt)表示 t日至 T日的(1+benchmarkt)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 6 个月,即从 2017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25 日,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货币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260,027.37 5,595.79 8,228.62 273,851.78


合计 260,027.37 5,595.79 8,228.62 273,851.78


东方红货币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17,393,513.16 234,743.39 408,434.72 18,036,691.27


合计 17,393,513.16 234,743.39 408,434.72 18,036,691.27


东方红货币E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212,263.80 3,651.37 11,437.68 227,352.85


合计 212,263.80 3,651.37 11,437.68 227,352.8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 年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2017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货 币市场基金三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纪文静 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公募 固定收益 投资部副 总经理、 兼任东方 红领先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稳健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睿 逸定期开 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纯债债 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收 益增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战略 精选沪港 深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2017 年 8 月 25 日 - 11 年 硕士,曾任东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投资研究 经理、销售交易经 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债券投资 与交易部总经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副总监;现 任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公 募固定收益投资部 副总经理兼任东方 红领先精选混合、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 合、东方红睿逸定 期开放混合、东方 红纯债债券、东方 红收益增强债券、 东方红信用债债 券、东方红稳添利 纯债、东方红战略 精选混合、东方红 价值精选混合、东 方红益鑫纯债债 券、东方红智逸沪 港深定开混合、东 方红货币基金经 理。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中国国籍。


方红价值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益 鑫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智逸沪 港深定期 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 理。 徐觅 东方红策 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汇 阳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益鑫纯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 理。 2017 年 9 月 15 日 - 11 年 本科,曾任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基金事务部基金 会计、交易管理部 债券交易员,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债券交 易员,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基金经理助 理,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固定收益投资 部投资经理。现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公募 固定收益投资部基 金经理兼任东方红 策略精选混合、东 方红汇阳债券、东 方红汇利债券、东 方红益鑫纯债债 券、东方红货币基 金经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中国国 籍。


李燕 东方红货 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 理。 2017年10月 25 日 - 17 年 硕士,曾任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子商务部职员,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运营部基金会 计、基金会计主管、 总监助理、副总监,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研究部业务总 监,现任东方红货 币市场基金经理。 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国籍。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 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 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 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 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 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 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 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 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 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 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在央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指导下,资金面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并较上一年 度明显收紧。 存贷款基准利率维持不变, 但三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累计达25BP。 3个月 shibor 平均利率达到4.37%,较上年提高近 150BP,远高于贷款利率上行幅度。公开市场“削峰填谷”的 操作思路虽然平抑了整体波动,但特定时点不同类型机构之间结构性失衡现象仍然较为突出。 回顾全年操作,本基金在做好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对资金面的预判,灵活操作合理安 排,组合整体维持较短的剩余期限和较低的杠杆水平。考虑到严监管环境下金融领域去杠杆的推 进,入库资产在信用等级上维持了高资质的要求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东方红货币 A 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3782%,本报告期东方红货币 B 的基金份 额净值收益率为1.4637%,本报告期东方红货币 E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4320%,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0.12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货币政策仍将维持稳健中性,防风险、严监管的金融工作重点不变。货币政策 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下,各项金融监管政策将逐步落地,推动表外资产加快回表。在 监管进一步趋严的大背景下,预计货币政策进一步收紧的概率较低,流动性紧张程度将可能较 2017年有所缓和,货币市场利率总体可能将更为平稳。考虑到发达经济体宽松货币政策的逐步退 出,以及海外经济复苏对出口的提振效应,潜在的通胀预期重新抬头,国内货币政策宽松的空间 同样受限。 综上,2018年基金操作上依然将在做好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均衡有效的配置策略,把 握资产配置的有利时机,努力为持有人获取稳健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17年9月5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08〕38号)同时废止)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 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 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 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基金管理人对 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及技术保持一致性原则,为确保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持续使用性,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定期复核和审阅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审议基金估值业务,成员包括:公司总 经理、合规总监(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等。基金经理不参与基金日常估 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决策由估值决策 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 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本报告期内应分配收益 18,537,895.90元,实际分配收益 18,109,794.88元, 符合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托管人声明,本报告期内,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在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 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 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 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 竞、陈熹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5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 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22,832,303.76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025,889.21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49,025,889.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8,773,123.1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4,258,741.3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944,890,057.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0,281.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7,849.45 应付托管费 82,093.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350.28 应付交易费用 23,327.6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428,101.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9,000.00 负债合计 1,008,002.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43,882,054.54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3,882,054.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4,890,057.45 注:1. 报告截止日2017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总额943,882,054.54 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 额 18,942,137.48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B 类基金份额总额 899,338,738.57 份,基金份 额净值1.0000元;E类基金份额总额 25,601,178.49份,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年 8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 月 31日止期 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8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 8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 31日 一、收入 20,723,148.69 1.利息收入 20,631,004.3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560,816.43 债券利息收入 3,884,139.0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86,048.7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2,144.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92,144.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减:二、费用 2,185,252.79 1.管理人报酬 1,353,022.01 2.托管费 360,805.85 3.销售服务费 66,899.06 4.交易费用 80.46 5.利息支出 318,422.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8,422.36 6.其他费用 86,023.0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8,537,895.9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8,537,895.9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8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8 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318,025,863.23 - 1,318,025,863.2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 18,537,895.90 18,537,895.90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 润)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74,143,808.69 - -374,143,808.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71,077,395.59 - 1,671,077,395.59 2.基金赎回款 -2,045,221,204.28 - -2,045,221,204.2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18,537,895.90 -18,537,895.9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43,882,054.54 - 943,882,054.5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潘鑫军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635 号《关于准予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 共募集1,318,025,863.23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7]第 8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8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18,025,863.23份基金份额, 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 金根据销售方式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分设 A 类、B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三类基金份额 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高、信用风险低、价格波动小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 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 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规定执行,但须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方可纳入基金托管人投资监督范围。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为: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2 月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8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 12 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 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和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 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 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 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 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 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元。由于申购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 的 A、B、E 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 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 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每日以红利再投资方式支付累计收益。 7.4.4.11 分部报告 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 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 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 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 程中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资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1,107,300,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8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353,022.0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5,100.36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8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60,805.85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8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红货 币 A 东方红货币 B 东方红货 币 E 合计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1,726.64 44,156.87 5,330.39 51,213.90 工商银行 - - - - 东方证券 7,134.72 - - 7,134.72 合计 8,861.36 44,156.87 5,330.39 58,348.62 注:本基金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为 0.1%/年。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年,对于由 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年,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 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832,303.76 47,626.6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7 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49,025,889.21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49,025,889.21 26.36 其中:债券 249,025,889.21 26.3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8,773,123.17 28.4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2,832,303.76 44.75 4 其他各项资产 4,258,741.31 0.45 5 合计 944,890,057.45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9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比 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 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37.0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5.8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39.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6.7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99.66 -


8.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超过 240 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9,963,866.13 7.4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9,963,866.13 7.4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013,667.73 6.36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19,048,355.35 12.61 8 其他 - - 9 合计 249,025,889.21 26.3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203 17 国开 03 700,000 69,963,866.13 7.41 2 111710564 17兴业银 行CD564 500,000 49,756,223.97 5.27 3 071721011 17渤海证 券CP011 300,000 29,999,231.38 3.18 4 111709483 17浦发银 行CD483 300,000 29,739,880.24 3.15 5 111708317 17中信银 行CD317 200,000 19,788,484.61 2.10 6 111707303 17招商银 行CD303 200,000 19,763,766.53 2.09 7 011752057 17东航股 SCP008 100,000 10,016,100.78 1.06 8 071702002 17国泰君 安CP002 100,000 10,000,729.72 1.06 9 071702003 17国泰君 安CP003 100,000 9,997,605.85 1.06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8.9.2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 17 招商银行 CD303(代码:111707303)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因其批量转让个人贷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03 月 29 日对 公司 采取罚款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上述 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4,258,741.31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258,741.31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东方 红货 币A 1,554 12,189.28 2,528,945.60 13.35% 16,413,191.88 86.65% 东方 红货 币B 20 44,966,936.93 899,338,738.57 100.00% 0.00 0.00% 东方 红货 币E 958 26,723.57 0.00 0.00% 25,601,178.49 100.00% 合计 2,532 372,781.22 901,867,684.17 95.55% 42,014,370.37 4.45%


9.3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其他机构 152,827,833.79 16.19% 2 券商类机构 130,054,595.95 13.78% 3 基金类机构 100,333,380.32 10.63% 4 信托类机构 100,167,601.46 10.61% 5 基金类机构 72,244,241.02 7.65% 6 券商类机构 60,766,168.17 6.44% 7 券商类机构 50,400,883.49 5.34%


8 券商类机构 30,240,530.15 3.20% 9 基金类机构 30,182,709.40 3.20% 10 其他机构 27,117,826.19 2.8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东方红货币A 79,752.44 0.4210% 东方红货币B 0.00 0.0000% 东方红货币E 3,389,977.43 13.2414% 合计 3,469,729.87 0.3676% 注: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 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5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红货币A 0 东方红货币B 0 东方红货币E 50~100 合计 50~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东方红货币A 0 东方红货币B 0 东方红货币E 0~1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东方红货币A 东方红货币 B 东方红货币 E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8 月25 日)基金份额总额 18,161,374.56 1,293,000,000.00 6,864,488.6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 额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9,432,774.23 1,575,029,166.40 46,615,454.9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 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8,652,011.31 1,968,690,427.83 27,878,765.1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18,942,137.48 899,338,738.57 25,601,178.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披露日前,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发布公告,同意陈光明同志自 2018 年 3 月7日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潘鑫军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 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基金本年度应支付给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3万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6 年 8 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 2014 年以来的业务开展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上海局于本报告期内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监管要求已在 2017年5月22日向上海局提交了有关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 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825- 20171102


300,000,000.00


2,279,433.01 302,279,433.01


























-





0.00%


2 20171130- 20171205


100,000,000.00


190,766,168.17


230,000,000.00


60,766,168.17





6.44% 3 20171228


200,000,000.00


2,827,833.79


50,000,000.00


152,827,833.79








16.1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份额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可能存在巨额赎回的风险,增加基金 管理人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基金管理人应付赎回的变现行为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或者产生较大波动。本基金管理人后期将审慎评估大额申购对基金份额集中度的影响,同时将 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注:1、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上表列示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分级基金按总份额占 比计算。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