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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纯债债券(001906)

东方红纯债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 月29日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 12 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906 前端交易代码 0019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 10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143,593.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 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 种进行有效配置,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基本宏观 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对市场基本利 率、债券类产品收益率、货币类产品收益率等大类产 品收益率水平变化进行评估,并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 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投资 品种选择投资策略,以此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 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 益率+1.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张燕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55 传真 021-63326981 0755-83195201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 31 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10月 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5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441,609.66 27,283,129.38 1,924,736.84 本期利润 3,916,299.60 14,512,814.33 4,278,906.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8 0.0150 0.01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3% 1.48% 0.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89 -0.0122 0.004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0,745,565.42 996,703,319.49 514,534,848.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0 0.988 1.00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0% 0.06% 0.65% 0.01% -0.75% 0.05% 过去六个月 0.30% 0.06% 1.30% 0.01% -1.00% 0.05% 过去一年 2.23% 0.07% 2.62% 0.01% -0.39%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26% 0.08% 5.90% 0.01% -1.64% 0.07%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 2015年 10月 26日-2017 年12月 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 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 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100% *[(t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365] 其中,t=1,2,3, ...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t=∑Ttbenchmarkt 其中,T=2,3,4,. . . ;∑Ttbenchmarkt 表示 t日至T日的 benchmarkt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注:截止日期为2017年12 月 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10月26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3200 32,288,319.61 1,232.69 32,289,552.30


2015 - - - -


合计 0.3200 32,288,319.61 1,232.69 32,289,552.3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 年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2017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三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纪文静 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公募 固定收益 投资部副 总经理、 兼任东方 红领先精 2015年10月 26 日 - 11 年 硕士,曾任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投资研究经理、销售 交易经理,德邦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 与交易部总经理,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 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稳健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睿 逸定期开 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纯债债 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收 益增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战略 精选沪港 深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价值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益 鑫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 副总经理兼任东方红 领先精选混合、东方红 稳健精选混合、东方红 睿逸定期开放混合、东 方红纯债债券、东方红 收益增强债券、东方红 信用债债券、东方红稳 添利纯债、东方红战略 精选混合、东方红价值 精选混合、东方红益鑫 纯债债券、东方红智逸 沪港深定开混合、东方 红货币基金经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 籍。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红智逸沪 港深定期 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 理。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 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 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 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 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 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 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 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 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 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受基本面数据强劲、货币政策收紧以及金融监管等因素影响,债券市场出现了 大幅下跌,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初 3.1%最高上升至 3.7%附近,信用债也出现了 100BP 以上幅 度的调整。而 5 月中下旬开始,随着监管基调的缓和、央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改善流动性预期以 及美联储 6 月鸽派加息后央行未跟随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等因素影响,债券收益率高位企稳并 有所回落。上半年中债总财富指数下跌0.5%。本基金在债券配置上适时调仓,控制久期和杠杆, 寻求稳健配置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 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元, 份额累计净值为1.042元; 报告期内,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2%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整体宏观经济呈现企稳的格局。虽然制造业投资全年整体仍然低迷,但房地产投资和 基建投资均有所回升,带动经济出现企稳复苏。展望 2017 年,随着 2016 年国庆后房地产调控政 策的陆续出台,以及 2016 年底的利率水平上升,2017 年房地产周期将逐步进入下行阶段,对经 济构成负面拉动。基建投资预计仍会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对经济形成托底作用。而随着一些产 业逐渐进行了产能收缩的调整,16 年大幅下行的制造业投资 17 年有望逐渐见底。整体上看虽然 16年经济阶段复苏,但 17 年仍会面临一定的压力。另外 17年海外环境仍然复杂,欧洲政治形势 仍不明朗,而美国特朗普上台后的政策也会给中国经济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从债券市场来看,中国经济仍然处于转型期,在这种环境下,整体仍会维持一个相对低利率 的环境,债券市场仍然有机会。但随着信用风险的加速暴露,信用利差分化较大,因此在信用债 操作上,个券选择尤其重要。 从权益市场来看,在经济转型期虽然整体增速回落,但仍有一些竞争优势突出、符合经济转 型方向的公司能够获得稳定成长,其中一些估值合理的股票具备长期配置价值。未来主要关注以 下几类投资机会:第一,寻找制造业寡头的投资机遇。第二,寻找消费升级中的投资机遇。第三, 寻找进口替代中的投资机遇。第四,寻找创新和弯道超车的投资机遇。第五,混合所有制改革的 主题投资机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17年9月5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等相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 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 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 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基金管理人对 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及技术保持一致性原则,为确保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持续使用性,基金管理人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建立了定期复核和审阅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审议基金估值业务,成员包括:公司总 经理、合规总监(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等。基金经理不参与基金日常估 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决策由估值决策 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 陈熹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5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 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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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 225,609.57 61,408,399.42 结算备付金 998,856.74 - 存出保证金 4,961.41 1,015.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852,237.00 919,309,651.0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0,852,237.00 755,871,3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163,438,351.06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883,375.79 16,525,177.7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3,965,040.51 997,244,244.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5,121.58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475.42 253,537.26 应付托管费 5,158.47 84,512.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2,875.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6,280.38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0,000.00 200,000.00 负债合计 13,219,475.09 540,924.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0,143,593.77 1,009,029,692.76 未分配利润 601,971.65 -12,326,373.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745,565.42 996,703,31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965,040.51 997,244,244.1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1.010元,基金份额总额60,143,593.7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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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日至 2016 年12 月 31日 一、收入 4,840,943.66 18,649,118.46 1.利息收入 4,052,617.44 38,394,462.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1,554.31 351,210.30 债券利息收入 3,575,454.72 27,789,427.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279,523.28 8,961,748.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085.13 1,292,076.7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569,583.10 -6,975,829.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832,168.77 -6,862,972.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262,585.67 -112,85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9,357,909.26 -12,770,315.0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0.06 800.51 减:二、费用 924,644.06 4,136,304.13 1.管理人报酬 264,746.29 2,915,291.22 2.托管费 88,248.78 971,763.7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049.86 7,780.95 5.利息支出 344,598.29 16,570.8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44,598.29 16,570.89 6.其他费用 221,000.84 224,897.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916,299.60 14,512,814.3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3,916,299.60 14,512,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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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9,029,692.76 -12,326,373.27 996,703,319.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3,916,299.60 3,916,299.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948,886,098.99 9,012,045.32 -939,874,053.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9,999,000.00 - 49,999,000.00 2.基金赎回款 -998,885,098.99 9,012,045.32 -989,873,053.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0,143,593.77 601,971.65 60,745,565.4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12,066,741.88 2,468,106.58 514,534,848.4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4,512,814.33 14,512,814.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496,962,950.88 2,982,258.12 499,945,209.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97,067,239.84 2,982,645.28 500,049,885.12 2.基金赎回款 -104,288.96 -387.16 -104,676.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32,289,552.30 -32,289,552.30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9,029,692.76 -12,326,373.27 996,703,319.4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潘鑫军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2168 号《关于准予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10,217,687.88 元,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0,227,150.73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462.85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0,450.04 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 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益类资产的投资,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比例 范围为: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 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于2017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为60,745,565.42元,且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将于未来 12 个月内生效满三年,本基金 的管理人预计基金资产净值届时将高于人民币两亿元,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年5月 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资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453,658,166.34 97.80% 165,627,896.16 100.00%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1,759,100,000.00 100.00% 0.00 0.00%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64,746.29 2,915,291.2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本基金本 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8,248.78 971,763.76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月 31日 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 10月 26 日 ) 持有的基金份 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4 10,000,450.04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4 10,000,450.0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6.6300% 0.9900%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 方名 称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 - 998,834,757.76 98.9900%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225,609.57 163,557.08 61,408,399.42 340,315.5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7 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 月 31 日,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13,000,000.00 元, 于 2018年1月2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70,852,237.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 12 月31日: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第二层次755,871,300.00元,第三层次 163,438,351.06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2017年1月1日








163,438,351.06 购买








- 出售








-163,700,936.73 转入第三层级








- 转出第三层级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62,585.67 2017年12月 31 日








-


- 2017年12月31日扔持有的资 产计入 2017 年度损益的未实 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2016年1月1日








40,000,000.00 购买








161,789,224.66 出售








-38,238,016.44 转入第三层级








- 转出第三层级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2,857.16 2016年12月 31 日








163,438,351.06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2016年12月31日扔持有的资 产计入 2016 年度损益的未实 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2016年12月31日,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2016年12月 31 日 公允价值


估值 技术


名称


不可观察输入值 范围


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资产支持证券 163,438,351.06


市场 法


最近交 易价格


57.22-102.37


正相关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0,852,237.00 95.79 其中:债券 70,852,237.00 95.7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4,466.31 1.66 7 其他各项资产 1,888,337.20 2.55 8 合计 73,965,040.51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3.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3.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3.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355,296.00 5.5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728,850.00 50.5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398,000.00 31.93 4 企业债券 36,768,091.00 60.5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0,852,237.00 116.64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1 170206 17 国开 06 200,000 19,398,000.00 31.93 2 122864 11 外滩债 47,000 4,700,940.00 7.74 3 136544 16 联通 03 48,000 4,649,760.00 7.65 4 122259 13 中信 01 45,000 4,469,850.00 7.36 5 136501 16 天风 01 40,000 3,867,600.00 6.3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不参与权证投资。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期 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 行套期保值操作。 8.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8.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基金持有的 13 中信 01(代码:122259)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2017 年 05 月 25 日公告,因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融券 服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7 第 57 号) ,拟决定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61,655,849.78元, 并处以人民币308,279,248.90 元罚款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对 上述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0.2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961.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83,375.7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88,337.20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 15,035,898.44 59,999,450.04 99.76% 144,143.73 0.2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9.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450.04 16.63 10,000,450.04 16.63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450.04 16.63 10,000,450.04 16.63 3 年 注:截止日期2017年12月 31日。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0 月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10,227,150.7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9,029,692.7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9,999,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98,885,098.9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143,593.77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披露日前,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发布公告,同意陈光明同志自 2018 年 3 月7日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潘鑫军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告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该变 更事项已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签订审计 业务约定书,同时已在指定媒介公告该变更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 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7 年度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酬为8 万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管理人情况: 2016 年 8 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 2014 年以来的业务开展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上海局于本报告期内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监管要求已在 2017年5月22日向上海局提交了有关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 托管人情况: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 重大违规行;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 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交易单元。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 的资格;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 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新增方正证券深圳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452,726,425.41 97.80% 1,759,100,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宏信证券 10,191,906.21 2.20% - -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债券交易成交金额包含资产支持证券成交金额155,433,400.00 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401-20171231 - 49,999,000.00 - 49,999,000.00 83.13% 2 20170101-20170331 998,834,757.76 - 998,834,757.76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份额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可能存在巨额赎回的风险,增加基金管理人的流动性管 理压力;基金管理人应付赎回的变现行为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或者产生较大波动。本基金管理 人后期将审慎评估大额申购对基金份额集中度的影响,同时将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保护。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