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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信价债A(000419)

大摩信价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 月29日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0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1.2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04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11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212,125.1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A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19 0004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0,273,301.21份 10,938,823.9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债、 利率债等固定收益品种,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等的综合判断, 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 态调整。 对于固定收益投资,本基金通过分析经济增长、通货膨胀、收益率曲线、信用 利差、提前偿付率等指标来发现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并根据 这些投资机会的相对投资价值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信用债投资中以具有最佳“信价比”的中等评级信用债投资为主,一般 情况下,在债券类投资产品中,信用债的收益率要高于国债、央行票据等其他 债券的收益率。投资中等评级的信用债是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 较高的收益,所以在个券的选择当中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 本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的策略, 通过评估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和国际环境等因素, 分析市场价格中隐含的对经济增长、通货膨胀、违约概率、提前偿付速度等因 素的预测,根据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的相对投资价值和相关风 险决定总体的投资策略及类属(政府、企业/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和期限(短 期、中期和长期)等部分的投资比例,并基于价值分析精选投资品种构建固定 收益投资组合。当各种投资机会预期的风险调整后收益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对 组合的策略和比例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组合的最优化配置。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 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指数 收益率×6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预期风险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锦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 88318883 (010) 67595096 电子邮箱 xxpl@m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8 (010) 67595096 传真 (0755) 82990384 (010) 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m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大摩优质信价纯 债 A 大摩优质信价 纯债 C 大摩优质信价纯 债 A 大摩优质信价 纯债 C 大摩优质信价纯 债 A 大摩优质信价 纯债 C 本期已实 现收益 5,909,633.32 671,202.79 24,816,469.25 3,488,851.72 18,156,244.48 5,801,265.87 本期利润 7,019,871.79 620,904.96 21,408,071.82 2,840,992.86 20,943,690.08 5,750,052.7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411 0.0292 0.0474 0.0442 0.0682 0.0514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3.44% 3.01% 3.84% 3.48% 8.86% 8.77%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1743 0.1628 0.1354 0.1292 0.0813 0.0786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06,010,841.08 12,720,153.03 340,235,711.45 26,497,591.53 130,166,649.80 43,248,544.34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74 1.163 1.135 1.129 1.093 1.09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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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5% 0.04% -1.34% 0.06% 2.29% -0.02% 过去六个月 1.65% 0.04% -2.67% 0.05% 4.32% -0.01% 过去一年 3.44% 0.04% -7.92% 0.08% 11.36% -0.04% 过去三年 16.93% 0.07% -10.42% 0.10% 27.35%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40% 0.06% -12.04% 0.10% 29.44% -0.04%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7% 0.04% -1.34% 0.06% 2.21% -0.02% 过去六个月 1.48% 0.04% -2.67% 0.05% 4.15% -0.01% 过去一年 3.01% 0.04% -7.92% 0.08% 10.93% -0.04% 过去三年 15.95% 0.06% -10.42% 0.10% 26.37%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30% 0.06% -12.04% 0.10% 28.34% -0.04%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0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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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 年 11 月 25 日正式生效。上述指标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 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无利润分配的情况。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 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深圳市招融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17年12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二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 业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 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 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 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 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 18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 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 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 华鑫睿成中小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 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雪 固定收益 2015 年 2 月 2017年 1月 17日 9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学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投资部副 总监、基 金经理 17日 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任职于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交易部, 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 2014 年 11月加入本公司, 2014 年 12月起担任摩根士 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摩根士丹 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3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 纯债稳定增值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年 9月起任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施同亮 基金经理 2017年1月9 日 - 7 清华大学数学系硕士。曾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债券分析师,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公司首席债券分析 师。2014 年 12月加入本公 司,历任信用分析师、基金 经理助理, 2017年 1月起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 施同亮 基金经理 助理 2015 年 8 月 20日 2017年 1月 8日 7 简历同上。 注:1、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离任日期均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 期; 2、基金经理任职、离任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变更;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订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异常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实施细则》 等内部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分析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公平交易管理涵盖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也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以及其他相关 系统实现了有效系统控制,通过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分析、公平交易的分析 与报告等方式实现了有效的人工控制,并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回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实 现公平交易管理控制目标。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 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 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 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42 次,为量化投资基金因执行投资策略和其他组合 发生的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中国经济增长基本平稳,全年 GDP 同比增长 6.9%,较 2016 年小幅回升。固定资产投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资走势前高后低,全年增长 7.2%,较去年小幅下降;其中房地产投资略超出预期,达到7%,相比 去年小幅增长。尽管受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销售维持低位,但地产库存较低,企业拿地和开发 仍在持续,地产投资保持稳定。PMI、企业利润等指标仍维持在较好水平:PMI 全年各月都保持在 51%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全年同比增长 21%,大幅修正了 2012 年以来的企业盈利下滑趋势。在地 产投资带动下,制造业投资增长 4.8%,较去年小幅增长。此外,进出口金额都大幅增长,反映了 内需和外需均出现好转,其中出口金额增长 7.9%,进口增长 15.9%,扭转去年进出口双双下行的 局面。2017年CPI增长 1.6%,较去年小幅下降。PPI增长 6.3%,结束连续五年下行态势。CPI维 持在低位徘徊,其原因主要在于食品价格低迷,但同时应关注非食品价格的上升势头。社会融资 规模全年大幅增长 19 万亿左右,较去年上升较多,反映了旺盛的社会融资需求。全年货币政策继 续保持稳健中性,央行通过 MLF 和逆回购维持银行间流动性紧平衡,季末出现阶段性的资金面紧 张。全年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在 3.1%-4.0%之间波动,收益率大幅上行。 2017年本基金以信用债投资为主,通过杠杆和久期的调整,坚持防守策略。全年本基金不断 下调久期,始终保持在中短水平。在具体操作中更加注重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偏重高等 级国企等信用债配置,并保持组合高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 A类份额净值为 1.17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174 元,C 类份额净值为 1.163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163 元;报告期内 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44%,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债券市场,债市面临的主要压力是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一是,目前金融监管严 格,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新规不断出台,但金融机构均已经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调整应对,预计 后续对市场冲击有限。二是,在金融和实体去杠杆的基础上,货币政策仍需保持中性,美欧日收 紧货币政策预期较强,可能会对国内货币政策构成影响。从目前债券的绝对收益水平来看,债券 已经表现出一定的配置价值,不宜对市场过度悲观。结合国内基本面来看,相比 2017年,未来经 济预计小幅下行,可能带来阶段性的债券上涨机会。结合目前经济走势和通胀水平来看,我们对 2018年债市走势不悲观。 本基金将坚持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原则,保持组合流动性和久期的灵活调整,并特别重视流动 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范。在此基础上择机把握大类资产的波段性机会。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控、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检查内控 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完成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投资研究交易、基金销售、基金估值、业务持续性计 划、自有资金投资及风险准备金、反洗钱业务、应用系统权限管理等方面。 (2)做好日常监控工 作。规范基金投资、销售以及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通过监控基金投资运作、优化关键业务流程、 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监督后台运营业务等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控,保障公司和基金运作合法合 规。 (3)通过制度定期回顾机制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时,适时解读监管政策与要求, 组织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基金流动性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反洗钱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加强各项业务流程控制。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公司业务各个方面,更为全面、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 保障公司合规、安全、高效运营。 (4)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环境的变化 不断修订并充实培训材料,进一步提升员工风控意识及合规意识。 (5)有效地推进投资风险管理 系统等合规监控系统的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6)加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 险管理。 2018年,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加强风险 控制,保障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 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助理总经理)以及 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 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 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 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 策。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由于基金经理及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 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参加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的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 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 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041,579.73 2,340,499.77 结算备付金


1,136,997.45 4,335,468.62 存出保证金


5,245.69 5,437.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1,597,540.00 324,822,311.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1,597,540.00 324,822,311.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7,750,146.63 29,450,164.18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8,805.48 1,000,000.00 应收利息 7.4.7.5 2,857,126.70 6,775,027.5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956.38 33,399.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25,590,398.06 368,762,308.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500,000.00 1,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95,176.55 601,611.57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631.99 267,298.13 应付托管费


19,101.87 71,279.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4,380.64 10,244.5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930.06 9,428.81 应交税费


-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应付利息


-2,853.43 20.1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69,036.27 69,122.51 负债合计


6,859,403.95 2,029,005.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01,212,125.11 323,122,574.1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7,518,869.00 43,610,728.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730,994.11 366,733,302.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5,590,398.06 368,762,308.12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的份额净值 1.174 元,C 类基金的份额净值 1.163 元,基金份额总额101,212,125.11份,其中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 90,273,301.21 份,C类基金的 份额总额10,938,823.9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 一、收入


10,534,553.78 30,991,521.77 1.利息收入


15,668,152.33 31,002,212.7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7,194.80 199,705.63 债券利息收入


14,719,234.13 30,273,803.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71,723.40 528,703.6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306,525.12 3,702,229.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306,525.12 3,702,229.9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1,059,940.64 -4,056,256.2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112,985.93 343,335.42 减:二、费用


2,893,777.03 6,742,457.0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659,939.12 4,366,386.62 2.托管费 7.4.10.2.2 442,650.47 1,164,369.8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98,430.86 288,931.89 4.交易费用 7.4.7.19 17,918.07 26,423.50 5.利息支出


451,686.60 668,602.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51,686.60 668,602.05 6.其他费用 7.4.7.20 223,151.91 227,743.2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7,640,776.75 24,249,064.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7,640,776.75 24,249,064.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23,122,574.19 43,610,728.79 366,733,302.9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7,640,776.75 7,640,776.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21,910,449.08 -33,732,636.54 -255,643,085.6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7,341,667.44 29,746,634.57 227,088,302.01 2.基金赎回款 -419,252,116.52 -63,479,271.11 -482,731,387.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1,212,125.11 17,518,869.00 118,730,994.1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8,704,463.63 14,710,730.51 173,415,194.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4,249,064.68 24,249,064.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64,418,110.56 4,650,933.60 169,069,044.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16,349,261.31 119,120,367.86 1,135,469,629.17 2.基金赎回款 -851,931,150.75 -114,469,434.26 -966,400,585.0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23,122,574.19 43,610,728.79 366,733,302.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华______














______张力______














____谢先斌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210 号《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 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集 1,061,223,253.13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4)第7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61,869,816.9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46,563.8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摩根士丹利华鑫优 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的,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 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 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券回购、次级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 购和新股增发,不参与可转债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国债总全 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批 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年5 月 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行”)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 26 日后)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6日前)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1.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2007 年 12 月 26 日,深圳中院依法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经过公开竞价,汉唐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股权最终由竞买人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7年9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后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 核准并备案。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659,939.12 4,366,386.6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34,755.91 476,527.5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442,650.47 1,164,369.8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A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 合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 25,019.15 25,019.15 中国建设银行 - 36,041.24 36,041.24 华鑫证券 - - - 合计 - 61,060.39 61,060.3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A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 合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 74,971.47 74,971.47 中国建设银行 - 100,595.89 100,595.89 华鑫证券 - - - 合计 - 175,567.36 175,567.36 注:支付 C 类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 0.40%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041,579.73 47,690.83 2,340,499.77 141,845.1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 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500,000.00 元,于 2018 年 1 月 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 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1,597,540.00元, 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24,822,311.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12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 2017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1,597,540.00 80.90 其中:债券 101,597,540.00 80.9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750,146.63 14.1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78,577.18 2.53 8 其他各项资产 3,064,134.25 2.44 9 合计 125,590,398.0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3,786,400.00 3.1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7,560,140.00 48.4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181,000.00 25.42 6 中期票据 10,070,000.00 8.4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1,597,540.00 85.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80036 13 贵州高速债 100,000 10,318,000.00 8.69 2 101452023 14 中 外 运 MTN001 100,000 10,070,000.00 8.48 3 011786005 17顾家SCP002 100,000 10,065,000.00 8.48 4 011759034 17 中 化 工 SCP003 100,000 10,061,000.00 8.47 5 011754074 17 鞍 钢 股 SCP001 100,000 10,055,000.00 8.4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245.6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8,805.4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857,126.70 5 应收申购款 12,956.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64,134.25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投资。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大摩优质 信价纯债 A 951 94,924.61 63,128,594.61 69.93% 27,144,706.60 30.07% 大摩优质 信价纯债 C 305 35,865.00 - - 10,938,823.90 100.00% 合计 1,256 80,582.90 63,128,594.61 62.37% 38,083,530.50 37.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 0.00 0.0000%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 0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 0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 0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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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大摩优质信价纯 债A 大摩优质信价纯 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1 月 25 日)基金 份额总额 780,771,513.23 281,098,303.7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9,656,412.05 23,466,162.1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2,606,398.58 24,735,268.8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81,989,509.42 37,262,607.1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273,301.21 10,938,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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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基金管理人原总经理高潮生先生因个人原因休假,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定,董事长于华先 生自2017年8月3日起兼任代总经理。2017年 8月14日,高潮生先生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总经 理。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5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督察长李锦女士兼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根据现行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督察长李锦女士在兼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其工作职责与原有职责保持一致,不得履行 与督察长独立性相冲突的职责。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30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9月1日,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 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变投资策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的报酬为 60,000.00元。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三年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安信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川财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1 - - - - - 华鑫证券 2 - - - - - 九州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证券 3 - - - -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中信证券 (山东) 2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 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6)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服务。 2.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合作券商。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 《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报证券交易所办理交易单元相关租用手续。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增加了 3 家证券公司的 3 个专用交易单元,其中东北证券、九州证券、太 平洋证券各1 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23,775,592.13 14.27% 450,200,000.00 13.76% - - 国信证券 - - - - -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海通证券 - - - - - - 宏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华林证券 - - - - - - 华鑫证券 - - - - - - 九州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 142,825,244.54 85.73% 2,821,900,000.00 86.24% - - 中信证券 (山 东)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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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7 年 8 月16 日 180,339,057.39 - 180,339,057.39 - - 2 2017 年 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11日至2017年6 月 13 日 44,522,707.03 - 24,000,000.00 20,522,707.03 20.27% 3 2017 年 8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22 日 34,858,771.93 - 34,858,771.93 - - 4 2017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 42,605,887.58 - 42,605,887.58 42.0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大的情形。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本基金存续期间,若上述投资者 集中大额赎回本基金,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本基金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1.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价格下跌时会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形,此时若出现巨额赎回可能会导 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此外,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因基金运作特点 导致的费用计提、计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以及基金持仓证券价格波动等因素,也可能会影响基金份额净值,极端情 况下可能会造成基金份额净值的大幅波动。 2.无法赎回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能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投资人将面临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 险。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0 页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