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大摩双利A(000024)

大摩双利: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1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4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61,855,436.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A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24 00002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75,342,456.84份 486,512,979.7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
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力争使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坚持稳健配置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使投资者获得
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以下策略,将固定收益类资产在信用
债、可转债和其他资产间进行配置。
首先,本基金分别对影响信用债市场的信贷水平、信用利差水平、信用债市
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进行分析;然后,对影响可转债市场的转股溢价率、隐含
波动率、对应正股的市场走势、可转债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
最后,本基金根据上述分析结论,预测和比较信用债、可转债两类资产未来
的收益率与风险,并结合二者的相关关系,确定并调整信用债、可转债两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收益与风险间寻求最佳平衡 。
本基金将以自上而下的在基准利率曲线分析和信用利差分析基础上相应实施
的投资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策略,作为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投资策
略。
基于行业分析、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债估值模型分析,本基金在一、二级
市场投资可转债,以达到控制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除信用债与可转债外,本基金还将在综合考虑组合收益、利率风险以及流动
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中证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
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41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锦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 88318883 (010) 67595096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m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8 (010) 67595096
传真
(0755) 82990384 (010) 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m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41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A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C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A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C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A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C 本期已实 现收益 34,201,654.36 9,677,656.32 40,139,167.85 24,602,195.66 19,241,970.16 12,373,611.56 本期利润 22,954,432.64 6,449,260.48 31,014,194.30 14,822,306.97 25,091,732.99 14,839,028.81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236 0.0190 0.0537 0.0393 0.1264 0.1423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2.01% 1.60% 4.03% 3.64% 11.54% 12.15%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756 0.0654 0.3143 0.3086 0.2425 0.2417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586,829,579.76 518,315,123.11 565,340,886.29 440,330,913.78 497,331,128.85 478,586,712.61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76 1.065 1.317 1.311 1.266 1.26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1 页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8% 0.04% -3.50% 0.21% 3.78% -0.17% 过去六个月 1.13% 0.04% -2.69% 0.22% 3.82% -0.18% 过去一年 2.01% 0.05% -5.03% 0.21% 7.04% -0.16% 过去三年 18.37% 0.12% -19.06% 0.74% 37.43% -0.6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4.35% 0.16% -5.46% 0.63% 39.81% -0.47%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09% 0.04% -3.50% 0.21% 3.59% -0.17% 过去六个月 0.95% 0.04% -2.69% 0.22% 3.64% -0.18% 过去一年 1.60% 0.05% -5.03% 0.21% 6.63% -0.16% 过去三年 18.09% 0.12% -19.06% 0.74% 37.15% -0.6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20% 0.16% -5.46% 0.63% 38.66% -0.47%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1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1 页 注:自2016年 1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的“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债企业债总 全价指数收益率×40%+中证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上述 事项已于2015年12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1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1 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3 月26 日正式生效,上述指标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 续期进行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2.6400 310,060,424.10 3,838,328.49 313,898,752.59 2016 - - - - 2015 - - - - 合计 2.6400 310,060,424.10 3,838,328.49 313,898,752.59 单位:人民币元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2.6400 62,691,716.57 7,223,493.86 69,915,210.43 2016 - - - - 2015 - - - - 合计 2.6400 62,691,716.57 7,223,493.86 69,915,210.43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1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 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深圳市招 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二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 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 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 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 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 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 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健 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中小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公 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张雪 固定收益 2014年 - 9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1 页 投资部副 总监、基 金经理 12月9日 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曾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交易部,历任交易员、投资 经理。2014年11月加入本公司, 2014年12月起担任本基金和摩 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 至2017年1月期间任摩根士丹 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 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 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 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订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异常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实施细 则》等内部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分析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公平交易管理涵盖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也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以及其他相关 系统实现了有效系统控制,通过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分析、公平交易的分析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1 页 与报告等方式实现了有效的人工控制,并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回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实 现公平交易管理控制目标。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 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 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 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42次,为量化投资基金因执行投资策略和其他组合 发生的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中国经济以6.9%的增长平稳收官。从全年来看,消费平稳,并对总需求起到了中流 砥柱的作用,投资、出口的贡献上升,是2017年经济超市场预期的主要贡献力量。本轮经济触 底后的弱复苏主要受益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叠加海外经济复苏。从全年来看,固定资产投资中基建 保持高增长,全年前高后低,后期主要受地方财政约束影响;地产投资显著超出预期,全年整体 同比增速7%,棚改货币化推动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主要贡献力量;受益于出口复苏及PPI高 位,企业盈利好转,工业企业利润增长明显,制造业投资小幅反弹。消费表现基本平稳,对 GDP起到了托底的作用。后地产时代消费升级现象明显,尤其是三四线的消费升级对龙头企业的 业绩有较好的推动作用。出口是今年中国经济中表现较为亮眼的一块,受到全球经济回暖影响, 全年出口复苏明显,对经济增长有明显上拉作用。物价方面,由于食品价格下滑明显,2017年 全年CPI整体处于低位。PPI和CPI的剪刀差现象较为明显。金融领域中,全年M2低速增长, 符合政府“控杠杆”的政策导向,央行对货币市场控制力加强,削峰填谷效果良好。全年资金价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1 页 格保持高位。 2017年贯穿金融市场全年的关键词仍然是“金融去杠杆”。在强监管疏导下,资管行业逐 渐回归本源,银行、证券、保险行业逐步回归本质业务。从四月份开始的三会联合监管确定了这 一年强监管的步伐,随着政策逐步落地,疯狂增长的资管行业已然结束,合规合法市场化的管理 是今后资管的大方向。受到经济超预期和政府强监管影响,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初3.10%附近 逐步上行,最高探触4.0%的关口,目前仍在高位震荡。债市从年初到年尾呈现持续下跌的态势, 为近十年来最长的一轮调整。 2017年全年本基金执行了轻杠杆短久期的策略。我们在具体操作中将持仓向高等级信用债 调整。保持高流动性,高配货币市场工具,整体仓位保持防御状态。 2017年全年权益市场波动较大,转债市场个券跟随正股波动,并在下半年伴随供给增加出 现了估值和正股的“双杀”,交易难度增加。本基金保持了不超过净资产8%的转债仓位,择机 进行波段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7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340元,C类份额净值为1.06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29元;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2.01%,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经济大概率呈现稳步下行趋势,下半年压力大于上半年。金融企业负债成本 仍处高位,资产端缺乏流动性使得金融体系缩表过程较为漫长,金融去杠杆可能会用时间换空间 的方式逐步实现。金融去杠杆、财政改革、企业去杠杆可能会交错进行。从基本面来看,目前的 债券市场可能处于超调阶段,伴随经济回落会有交易性机会。监管措施的落地可能仍然是影响 2018年债券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信用市场压力仍然较大,金融去杠杆后可能引发的实体去杠 杆带来的信用风险仍需警惕。 本基金将坚持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原则,保持组合流动性,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防范,在此 基础上择机把握大类资产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控、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检查内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1 页 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完成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投资研究交易、基金销售、基金估值、业务持续性 计划、自有资金投资及风险准备金、反洗钱业务、应用系统权限管理等方面。(2)做好日常监 控工作。规范基金投资、销售以及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通过监控基金投资运作、优化关键业务 流程、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监督后台运营业务等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控,保障公司和基金运作 合法合规。(3)通过制度定期回顾机制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时,适时解读监管政策 与要求,组织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基金流动性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反洗钱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要求,加强各项业务流程控制。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公司业务各个方面,更为全面、完善的内控 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合规、安全、高效运营。(4)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业 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并充实培训材料,进一步提升员工风控意识及合规意识。(5)有效地推 进投资风险管理系统等合规监控系统的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6)加强新 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管理。 2018年,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加强风 险控制,保障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应就采用的相关估值技 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助理总经理)以及 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 理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 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 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 终决策。 由于基金经理及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 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参加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的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 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1 页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度最多分配12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 利润分配金额A级313,898,752.59元,C级69,915,210.43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1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金额A级313,898,752.59元,C级69,915,210.43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1 页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1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955,963.12 3,984,893.94 结算备付金 2,403,048.04 2,994,793.75 存出保证金 15,224.62 17,423.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980,402,378.49 1,027,240,592.4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80,402,378.49 1,027,240,592.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75,221,142.83 136,200,444.3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976,712.74 应收利息 7.4.7.5 51,671,128.92 19,147,659.7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94,975.75 1,057,066.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216,063,861.77 1,196,619,586.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2,500,000.00 181,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669,572.11 6,013,697.72 应付赎回款 5,331,232.18 2,480,784.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72,055.30 708,675.59 应付托管费 392,548.07 188,980.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9,451.76 161,658.12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309.90 15,557.71 应交税费 275,600.00 275,600.0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1 页 应付利息 -44,028.63 3,422.4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19,418.21 99,410.62 负债合计 110,919,158.90 190,947,786.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961,855,436.60 765,314,263.32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3,289,266.27 240,357,536.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5,144,702.87 1,005,671,800.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6,063,861.77 1,196,619,586.9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76元,C类基金的份额净值 1.065元,基金份额总额1,961,855,436.60份,其中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1,475,342,456.84份, C类基金的份额总额486,512,979.7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 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5,959,611.73 61,723,034.61 1.利息收入 93,643,224.39 66,835,282.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44,628.76 399,576.53 债券利息收入 88,066,299.30 64,431,597.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332,296.33 2,004,108.6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3,721,459.98 13,253,443.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12,608.26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3,608,851.72 13,253,443.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14,475,617.56 -18,904,862.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1 页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513,464.88 539,170.63 减:二、费用 16,555,918.61 15,886,533.3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872,377.13 9,325,759.64 2.托管费 7.4.10.2.2 2,899,300.61 2,486,869.2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548,411.69 1,954,328.90 4.交易费用 7.4.7.19 114,707.65 35,854.62 5.利息支出 818,141.06 1,806,176.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18,141.06 1,806,176.36 6.其他费用 7.4.7.20 302,980.47 277,544.5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9,403,693.12 45,836,501.2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9,403,693.12 45,836,501.2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65,314,263.32 240,357,536.75 1,005,671,800.0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9,403,693.12 29,403,693.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196,541,173.28 257,341,999.42 1,453,883,172.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72,324,388.01 483,214,046.05 2,955,538,434.06 2.基金赎回款 -1,275,783,214.73 -225,872,046.63 -1,501,655,261.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 -383,813,963.02 -383,813,963.02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1 页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961,855,436.60 143,289,266.27 2,105,144,702.8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71,013,540.02 204,904,301.44 975,917,841.4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45,836,501.27 45,836,501.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699,276.70 -10,383,265.96 -16,082,542.6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82,644,325.64 567,500,473.60 2,450,144,799.24 2.基金赎回款 -1,888,343,602.34 -577,883,739.56 -2,466,227,341.9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65,314,263.32 240,357,536.75 1,005,671,800.0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华______














______张力______














____谢先斌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1684号《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1 页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3,967,741,507.6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 1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970,122,929.2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81,421.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与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 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债、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和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 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本基金通过 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认股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本基金所 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于2015年12月23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债 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中证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1 页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批 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 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1 页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 10月26日后)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 26日前)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1.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2007年12月26日,深圳中院依法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经过公开竞价,汉唐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股权最终由竞买人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7年9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后于2017年10月26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1 页 以核准并备案。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给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0,872,377.13 9,325,759.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2,072,530.23 1,603,306.1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7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899,300.61 2,486,869.2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1 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A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C 合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 145,129.57 145,129.57 中国建设银行 - 96,354.92 96,354.92 华鑫证券 - - - 合计 - 241,484.49 241,484.4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A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C 合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 735,924.77 735,924.77 中国建设银行 - 220,565.38 220,565.38 华鑫证券 - - - 合计 - 956,490.15 956,490.15 注:支付C类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 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 0.40 %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建设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建设银行 100,420,213.70 - - -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1 页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4,955,963.12 158,755.06 3,984,893.94 261,368.39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年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1 页 回购证券款余额102,5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14,998,639.8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865,403,738.66元,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2,195,000.00元,第二层次 1,015,045,592.40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 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1 页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2017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1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80,402,378.49 89.37 其中:债券 1,980,402,378.49 89.3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5,221,142.83 7.9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359,011.16 0.33 8 其他各项资产 53,081,329.29 2.40 9 合计 2,216,063,861.7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26,074,926.84 2.59 注:以上股票均为可转债转股,非直接买入。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1 页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25,962,318.58 2.58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6,074,926.8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5,962,318.58 注:“买入股票成本”按买入成交金额(换股价乘以换股数量)填列,“卖出股票收入”均按卖 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9,799,770.40 1.4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9,839,000.00 4.2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9,839,000.00 4.27 4 企业债券 589,714,524.96 28.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70,849,500.00 46.12 6 中期票据 121,361,000.00 5.7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9,534,583.13 7.10 8 同业存单 29,304,000.00 1.39 9 其他 - - 10 合计 1,980,402,378.49 94.0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759034 17中化工 SCP003 1,450,000 145,884,500.00 6.93 2 011758037 17西南水泥 1,000,000 100,620,000.00 4.78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1 页 SCP001 3 011754075 17杉杉 SCP001 900,000 90,549,000.00 4.30 4 011772009 17陕煤化 SCP003 700,000 70,441,000.00 3.35 5 011778002 17幸福基业 SCP001 700,000 70,385,000.00 3.3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1 页 8.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224.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1,671,128.92 5 应收申购款 1,394,975.7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081,329.2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1 航信转债 32,207,137.20 1.53 2 132004 15国盛EB 14,924,900.90 0.71 3 132003 15清控EB 13,785,590.50 0.65 4 110034 九州转债 5,465,500.00 0.26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1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大摩 双利 增强 债券 A 7,800 189,146.47 1,412,874,519.66 95.77% 62,467,937.18 4.23% 大摩 双利 增强 债券 C 45,787 10,625.57 - - 486,512,979.76 100.00% 合计 53,587 36,610.66 1,412,874,519.66 72.02% 548,980,916.94 27.9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大摩双利增强 债券A - - 大摩双利增强 债券C 177.61 0.0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177.61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A 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A 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1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A 大摩双利增强债 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3 月26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785,713,794.41 1,184,409,134.8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9,414,324.04 335,899,939.2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61,985,506.00 710,338,882.0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16,057,373.20 559,725,841.5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75,342,456.84 486,512,979.76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1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基金管理人原总经理高潮生先生因个人原因休假,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定,董事长于华 先生自2017年8月3日起兼任代总经理。2017年8月14日,高潮生先生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 总经理。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5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2017年9月28日起,督察长李锦女士兼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根据现行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督察长李锦女士在兼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其工作职责与原有职责保持一致,不得履 行与督察长独立性相冲突的职责。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30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变投资策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报酬为110,000.00元。目前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1 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长江证券 225,962,318.58 100.00% 24,178.56 100.00% - 川财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1 - - - - - 华鑫证券 2 - - - - - 九州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1 页 信达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中信证券 3 - - - - - 中信证券 (山东) 2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2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 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6)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服务。 2.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合作券商。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 《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报证券交易所办理交易单元相关租用手续。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增加了3家证券公司的3个专用交易单元,其中东北证券、九州证券、太 平洋证券各1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长江证券 105,962,407.40 17.77%1,621,500,000.00 32.95% -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1 页 川财证券 168,038,387.50 28.17%3,093,700,000.00 62.87%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32,308,828.50 5.42%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62,247,598.54 10.44% 128,500,000.00 2.61% - - 宏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华林证券 - - - - - - 华鑫证券 - - - - - - 九州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71,000,000.00 1.44%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35,889,323.38 6.02% 6,000,000.00 0.12% - - 信达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 191,976,408.35 32.19% - - - - 中信证券 (山东)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大摩双利增强债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1 页 长城证券 - - - -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