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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惠金定开债(003024)

平安大华惠金定开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平 安大华 惠金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理 人: 平安 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平安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送 出 日期 :2018 年 3 月 29 日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 提示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 上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 ,并由董 事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 本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 容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 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31 日止 。 本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年度报告 正文,投 资者欲了 解详 细内容,应 阅读年度 报告正文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 简 介 2.1 基金 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惠 金定开债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3024 前端交易代 码 - 后端交易代 码 -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 定期开 放式。 本基金 以定期开 放的方式 运作,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 包括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或者 每 一 个开 放期结 束之 日次 日起( 包括 该日)3 个 月的 期 间 内, 本基金 采取 封闭 运作模 式。 每一个 封闭 期结 束 后 ,本 基金即 进入 开放 期,开 放期 的期限 为自 封闭 期 结 束之 日后第 一个 工作 日起( 含该 日)五 个工 作日 , 具体期间由 基金管理 人在封闭 期结束前 公告说明 。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6 年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53,903,691.57 份 基金合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 市的证券 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 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 格控制风 险,及谨 慎控制组 合净值波 动率的前 提 下, 本基金追 求基金产 品的长期 、持续增 值,并力 争 获得超越业 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 回报。 投资策略 封闭 期投资策 略:本基 金在资产 配置层面 主要通过 对 宏观经济变 量 (包 括 GDP 增 长率、CPI 走势 、M2 的绝 对水平和增 长率、 利 率水平 与走势 等) 、 债券市场 整体 收益 率曲线变 化、申购 赎回现金 流情况等 因素的综 合 分析 和判断。 在此基础 上,确定 资产在非 信用类固 定 收益 类证券( 现金、国 家债券、 中央银行 票据等) 和 信用 类固定收 益类证券 之间的配 置比例, 整体组合 的 久期 范围以及 杠杆率水 平。同时 ,本基金 将根据市 场 收益率曲线 的定位情 况和个券 的市场收 益率情况 , 综合 判断个券 的投资价 值,选择 风险收益 特征最匹 配 的品 种,构建 具体的个 券组合, 以期增强 基金资产 的 获利能力。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开放 期投资策 略:开放 期内,本 基金为保 持较高的 组 合流 动性,方 便投资人 安排投资 ,在遵守 本基金有 关 投资 限制与 投 资比例的 前提下, 将主要投 资于高流 动 性的 投资品种 ,防范流 动性风险 ,满足开 放期流动 性 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 准 中证全债指 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 金为债券 型基金, 预期收益 和预期风 险高于货 币 市场 基金,低 于混合型 基金、股 票型基金 ,属于中 等 风险/收益的 产品


2.3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陈特正 方琦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2160168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 载 基金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 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 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住所


§3 主要 财务 指标 、基 金 净值 表现 及利润 分 配情 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 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 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11 月2 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 -1,052,118.87 2,143,144.24 - 本期利润 8,328,576.15 -7,314,346.31 -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利润 0.0315 -0.0111 -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 2.74% -1.11%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利润 -0.0194 -0.0111 - 期末基金资 产净 值 54,765,522.11 652,323,270.48 -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0160 0.9889 -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 基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收 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本期利 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加 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 期末资产负债表 中未分配利 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 而非当期 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 括持有人认购或 交易基金的 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2% 0.05% -0.69% 0.05% 0.57% 0.00% 过去六个月 0.58% 0.05% -0.14% 0.05% 0.72% 0.00% 过去一年 2.74% 0.05% -0.34% 0.06% 3.08%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0% 0.06% -2.59% 0.09% 4.19% -0.03% 注:1 、 业绩比较 基准: 中证 全债指数 收益率。 中 证全 债指数从沪 深交易所 和银行间 市场挑选 国债、 金融债及企业债组成样本 券,最大限度地 涵盖了中国 固定收益市场可供投资的 产品,已成为广 受 投资者认可的投资中国固 定收益市场的基 准指标。因 此,该基准是衡量本基金 投资业绩的理想 基 准。 2、本基金对 业绩比较 基准采用 每日再平 衡的计 算方 法。 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 率变 动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1、本基金基 金合同 于 2016 年11 月02 日正式生 效, 截至报告期 末已满一 年; 2、 按照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规定 , 基金管 理人应当 自基 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六 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 定,截至报告期 末本基金已 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 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 符合合同约 定。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3.2.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 值增 长率 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比 较 1.本基金合 同于 2016 年11 月02 日正式 生效, 截止 报告期末已 满一年. 2.2016 年是 合同生效 当年, 按 实际续存 期计算, 不按 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 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6 年11 月 2 日正 式生效, 自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报告 期末 未进 行利润分 配。 §4 管理 人报 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 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 管理基金的 经验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平安 基金" ) 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 可 【2010 】1917 号 文批准设立 。平安基 金总部位 于深圳, 注册资本 金为 3 亿元人民币,是 目前中 国内地基 金业注册 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之 一。目前公司股东 为平安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 权 60.7% ;新 加坡 大华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持有 股权 25% ;三亚盈 湾旅 业有限公司 ,持有股 权 14.3% 。 平安基金秉 承 “规范、 诚 信、 专业、 创新” 企业 管理 理念, 致力于 通过持续 稳定的投 资业绩, 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 及服务内容,为 投资人提供 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 质的理财服务, 从 而实现“以 专业承载 信赖”的 品牌承诺 ,成为深 得投 资人信赖的 基金管理 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平 安基金共 管理 46 只公募基 金,资产 管理 总规模 1795 亿元。 4.1.2 基金 经理(或基 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 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WANG AO 平安大华 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11 月 2 日 - 5 WANG AO 先 生,CAIA 、 FRM ,CFA, 澳大利亚 莫 纳 什 大 学 商 学( 金融 学、经济学) 学士,曾 任职原深发展银行国 际业务部外汇政策管 理室。 2012 年9 月加 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担 任投资研 究 部固定收益 研究员。 现 任平安大华鼎信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平安 大华鑫享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平 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 华 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平安 大华添益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平 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1、 对基金的 首 任基金经 理, 其 “任职 日期 ” 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 “离 任日期 ” 为根据公 司决定 确 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 非首任基金经理 , “任职日 期 ” 和“离任日期 ”分别 指根据公司决定 确 认的聘任日 期和解聘 日期。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2、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证券 业从业 人员 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 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 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和《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 有关法律法 规及各项 实施准则、 《平 安大华惠 金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 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 益。基金 的投资范 围、投资 比例及投 资组 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 。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 交易情况的 专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制度和 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 根 据 《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 见》 , 本基金 管理人严 格遵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公平交 易管 理制度 》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异常 交 易监控及报 告制度》 , 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 及制度 要求 ,从以下五 个方面对 交易行为 进行严格 控制: 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 平台,合理设置 各类资产管 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 管理业务内部的 组 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 合投资决策相对 独立性的同 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 息、投资建议和 实 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 平的机会。二是 制定公平交 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 决策体系,加强 交 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 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 的实现。三是加 强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 核力度,建立有 效的异常 交 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 估制度,通过对 投 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 评估和信息披露 来加强对公 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四是明确报告 制 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 司内部要求,分 别于每季度 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合的投 资 业绩进行分 析、 评估, 形 成分析报 告, 由投 资组合经 理、 督察长、 总 经理签署 后, 妥善 保存备查, 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行为, 及时向公司 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 制和改进措施。 五 是 建立 投资组 合投 资信息 的管 理及保 密制 度, 不同投资 组合 经理之 间的 持仓和 交易 等重大 非公 开 投资信息相 互隔离。 4.3.2 公平 交易制度的 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 基金管理 人严格执 行 《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指导意 见》 , 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 统和人工等各种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 旗 下管理的所 有基金和 投资组合 。 本基金管理 人按日内、3 日内、5 日内 三个不 同的时间 窗口, 对本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 投资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组合在本报告期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内的交 易情况进行 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 投资组合交易过 程 中不存在显 著的交易 价差,不 存在不公 平交易的 情况 。 4.3.3 异常 交易行为的 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 报告期内 不存在异 常交易行 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 组合 参与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 的投资策略 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 期内基金投 资策略和运 作分析 2017 年,固 定收益市 场受到监 管政策的 冲击较为 明显 ,货币政策 也维持中 性偏紧贯 穿全年, 金融去杠杆 压力下, 市场出现 几次较大 幅度的调 整, 无风险利率 较 2016 年 底上行 约 110bp。 整体 债券市场缺乏有效地配置 盘力量,4 季度 以来的债券 收益率快速上升很大程度 上源于银行配置 需 求减弱。可转债市场表现 也出现较大的分 化,大部分 转债均录得负收益, 市场 估值明显收敛。 报 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配置 了中短久期的信 用债券,已 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并 且也使用了部分 仓 位,主动参 与了各类 债券的波 段机会。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 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基 金份额净 值为 1.0160 元; 本 报 告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为 2.74% , 业 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0.34% 。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 券市场及行 业走势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 , 本基金 管理人认 为目前债 券收益率 无论 是绝对收益 率还是相 对收益率 都已经回 升到历史高 位。 供 给侧改革 、 处置 僵尸企业 以及限制 地方政府的 融资冲动 背景下 , 投 资 、 房地产、 基建预计都将有不同幅度 的下行,基本面 因素并不支 持利率进一步走高。此外 ,高利率也会推 高 实体融资成本,加剧融资 需求的收缩,我 们有望看到 “去金融杠杆 ”取得阶段 性成果后货币政 策 的中性回归 。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基金 的监察稽核 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 基金管理 人坚持一 切从规 范运作、 防 范风险、 保护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出发 , 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 行业监管 规则, 在 进一 步梳理完善 内部控制 制度和业 务流程的 同时, 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 的落实。公司法 律合规监察 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通过合规评审 、 合规检视等各项 合规管理 措施以及实时监 控、定期检 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 基金的投资运作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 户服务和信息披 露等进行了 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 题及时提出改进 建 议, 并督促相 关部门进 行整改, 同时 定期向 董事会和 公司管理层 出具监察 稽核报告。 公 司重视 对 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 多次培训活动, 加强对员工 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 规意识。公司还 通 过网 站、邮件等多种形 式进行了投资者教 育工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运 作 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 严格履行,有效 保障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 管理人将继续以 风 险控制为核 心,提高 监察稽核 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 效 性,切实保 障基金安 全、合规 运作。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 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按 照企业会 计准则、 《 中国证 监会 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和基金 合同关于 估值的约 定, 对基金所持 有的资产 按照公允 价值进行 估值。 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法 律法规要 求履行估 值及净值 计算 的复核责任 。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 作组,由投研部、 运营部及 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 组成。估值工 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 策、程序及方法 的制定和修 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 值政策、程序及 方 法的科学 合理性,保证基 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估值 工作组的相关人员均具有 一定年限的专业 从 业经验,具 有良好的 专业能力 ,并能在 相关工作 中保 持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及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 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按约定提供 银行间同业 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按 约 定提供交易 所交易的 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 据和流通 受限 股票的折扣 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 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进 行利润分 配,符合 基金合同 的约 定。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 对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出现连续20 个工作 日基金 份额 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 基金资 产净值低 于5000 万的 情形。 §5 托管 人报 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信情 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 平安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 称 “本 托 管人” ) 在 对平安大 华惠金定 期开放债 券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称 “本基金 ” ) 的托管 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关 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 尽 责地履行了 应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运作 遵 规守信、 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进行 了必要的监 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 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 费用开支等方面 进行了认真 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 理人存在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本报告 期内未进 行利 润分配,符 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 。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信息等 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本托 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 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 :财务会计报告 中的“金融 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 在托管人复核范 围 内) 、投资组 合报告等 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6 审计 报告


6.1 审计 报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 否经过审 计 是 审计意见类 型 标准无保留 意见 审计报告编 号 普华永道中 天审字(2018) 第 22938 号


6.2 审计 报告 的基 本 内容 审计报告标 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 件人 平安大华惠 金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全体 基金 份额持有人 :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 后附的 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 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 在 财务报表附 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 协会(以下 简称 “ 中国基金业 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公允反映 了平安大华 惠金定开 债基金2017 年12 月31 日和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2017 年度和2016 年11 月2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 审计 工作。 审 计报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告的 “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 的责任” 部 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 们 在这些准则 下的责任。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 据是充分、 适 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 基础。 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 守则, 我们独立 于平安 大华惠金定 开 债基金,并 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 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 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 责任 平 安 大 华 惠金 定 开 债基 金 的基 金 管 理人 平 安大 华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简称 “ 基 金管 理 人 ”) 管 理 层负 责 按照 企 业会 计 准 则 和中 国证监会 、 中国基 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 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 务 操作编制财 务报表, 使 其实现公 允反映, 并 设计、 执 行和维护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不 存 在 由于 舞 弊或 错 误导 致 的 重 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 报表时 , 基金管 理人管理 层负责评 估平安 大华惠金定 开 债基金的持 续经营能 力, 披露与持 续经营 相关的事 项( 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 , 除非基 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 划清算 平安大华惠 金 定开债基金 、终止运 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 的选择 。 基 金 管 理 人治 理 层 负责 监 督平 安 大 华惠 金 定开 债 基金 的 财 务 报告 过程。 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是 对 财 务报 表 整体 是 否 不存 在 由于 舞 弊或 错 误 导 致的 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 证, 并出具包 含审计 意见的审 计 报告。 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 , 但并不 能保证按 照审 计准 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 一 重大错报存 在时总能 发现。 错报可 能由于 舞弊或错 误 导致, 如果合 理 预 期 错 报单 独 或 汇总 起 来可 能 影 响财 务 报表 使 用者 依 据 财 务报 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 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 审计工作 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 职 业判断, 并保 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 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 些风险, 并 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 证 据, 作为 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 础。 由 于舞弊 可能涉及 串 通、 伪造 、 故 意遗漏、 虚假陈 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 制之上, 未 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 致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 重大 错报的风险 。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 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 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 同时, 根据获取 的审计证 据, 就可能 导致对平 安大华 惠金 定开债 基 金 持 续 经 营能 力 产 生重 大 疑虑 的 事 项或 情 况是 否 存在 重 大 不 确定 性得出结论。 如 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 为存在 重大不确 定 性, 审计准则 要 求 我 们 在审 计 报 告中 提 请报 表 使 用者 注 意财 务 报表 中 的 相 关披 露; 如果披露 不充分, 我 们应当发 表非无保 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 基 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 息。 然 而未来的 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 致 平安大华惠 金定开债 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 构和内容(包括披 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 我们与基金 管理人治 理层就计 划的审计 范围、 时间安 排和重大审 计 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 , 包括 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 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 的 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 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注册会计师 的姓名 曹翠丽


边晓红 会计师 事务 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 区湖滨路202 号领 展企业广 场 2 座普 华永 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 期 2018 年3 月27 日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7 年度 财务 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平安大华 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止日 : 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779.70 24,710,133.62 结算备付金


3,119,679.96 9,588,316.77 存出保证金


24,974.41 38,944.91 交易性金融 资产


59,317,982.10 821,248,342.87 其中: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9,317,982.10 807,091,109.99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14,157,232.88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 产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 算款


276,062.64 3,674,024.30 应收利息


1,307,263.52 13,097,066.2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4,096,742.33 872,356,828.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9,140,000.00 219,530,239.27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 报酬


27,982.62 332,241.46 应付托管费


3,731.04 44,298.87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易费 用


7,533.85 11,664.18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027.29 115,114.4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债


156,000.00 - 负债合计


9,331,220.22 220,033,558.2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3,903,691.57 659,637,616.79 未分配利润


861,830.54 -7,314,346.31 所有者权益 合计


54,765,522.11 652,323,270.48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64,096,742.33 872,356,828.71 注: 1.报告截止 日 2017 年12 月31 日,基金 份额净 值 1.0160 元,基金 份额总 额 53,903,691.57 份。 2. 本财务报 表的实际 编制期间 为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和2016 年 11 月2 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 7.2 利润 表 会计 主体: 平安大华 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3,825,839.91 -5,626,073.13 1. 利息收入


17,530,487.37 4,344,256.22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109,371.67 106,341.83 债券利息收 入


16,650,662.89 3,782,972.60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346,086.38 94,885.3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424,366.43 360,056.44 其他利息收 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


-13,085,342.48 -512,838.80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 益


- - 债券投资收 益


-12,928,474.82 -512,838.80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156,867.66 - 贵金属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益


-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9,380,695.02 -9,457,490.55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5,497,263.76 1,688,273.18 1.管理人报 酬 7.4.7.2.1 1,637,311.71 634,879.41 2.托管费 7.4.7.2.2 218,308.18 84,650.60 3.销售服务 费 7.4.7.2.3 - - 4.交易费用


24,478.06 9,230.29 5.利息支出


3,329,745.47 959,112.88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3,329,745.47 959,112.88 6.其他费用


287,420.34 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8,328,576.15 -7,314,346.31 减:所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8,328,576.15 -7,314,346.31


7.3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平安大华 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初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659,637,616.79 -7,314,346.31 652,323,270.48 二 、 本期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基 金 净值 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8,328,576.15 8,328,576.15 三 、 本期 基 金份 额 交易 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 填列) -605,733,925.22 -152,399.30 -605,886,324.52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9,943,219.49 102,017.85 20,045,237.34 2. 基金赎回 款 -625,677,144.71 -254,417.15 -625,931,561.86 四 、 本期 向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 基金 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 -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号填列) 五 、 期末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53,903,691.57 861,830.54 54,765,522.1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初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659,637,616.79 - 659,637,616.79 二 、 本期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基 金 净值 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7,314,346.31 -7,314,346.31 三 、 本期 基 金份 额 交易 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 -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 本期 向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 基金 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末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659,637,616.79 -7,314,346.31 652,323,270.48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______ 罗春 风______














______ 林婉文______














____ 胡明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 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 ”) 证监许可[2016]1514 号 《关于准予平 安大华 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由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 金法》和《平安大华惠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 约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定,首 次设立募 集不包括 认购 资金利息共 募集人民 币 659,504,935.12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 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6) 第 1404 号验资 报告予以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验证。经向 中国证监 会备案, 《 平安大华 惠金定 期开 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正式生 效,基金 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 份额总 额为 659,637,616.79 份 基金份额 ,其中认 购 资金利息折 合 132,681.67 份基 金份额 。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平 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 基金 托管人为平 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 称 “ 平 安银 行 ”) 。 根据《平安大华惠金定期 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以定期开 放的方式运 作, 即 采用封 闭运作和 开放运作 交替循环 的方式。 自基金合 同生效 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 生 效日) 或 者每一 个开 放期结 束之 日次日 起( 包括该 日)3 个月的 期间 内,本 基金 采取封 闭运 作模 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 申请申购、赎回 本基金。本 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 起至 3 个月后的 对应日前 一日的期 间。下一 个封闭期 为首个开放 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至 3 个月后的 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以 此类推。本基金 封闭期内不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 不上市交易。每 一 个封闭期结 束后, 本基金 即进入开 放期 , 开放期 的期 限为自封闭 期结束之 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 起(含 该日) 五个工 作日。 开放期内 , 本基 金采取开 放运作模 式, 投资 人可办理 基金份额 申购、 赎回或其 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 《平安大 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投资 范围主要 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 的固定收 益类品种( 包括国债、 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 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资产支持证券 、 次级债、 可转 换债券( 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 、 同业存 单 、 债券回购、 银 行存款)、 国债期货、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 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 纳 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投资于 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 开放 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 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的 5%, 在封 闭期内, 本 基金不受上 述 5%的限 制, 但每个 交易日日 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本基金 的 业绩比较基 准为:中 证全债指 数收益率 7.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 基础 本基金的财 务报表按 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以后期间颁 布的《企 业会计准 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 体会计准 则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称 “ 企 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 监会颁布 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 报告和半 年度 报告>》 、 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 会(以下 简称 “中国基金 业协会 ”) 颁布的 《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 、 《平安 大华惠 金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和在 财务报表 附注 7.4.4 所 列示的中国 证监会、 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 布的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本财务报表 以持续经 营为基础 编制。 7.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年度和2016 年 11 月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财务报 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 的要求, 真实、完 整地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7 年度和2016 年11 月 2 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 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 信息。 7.4.4 会计 政策和会计 估计变更以 及差错更正的说 明 7.4.4.1 会计政策 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未发 生会计政 策变更。 7.4.4.2 会计估计 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未发 生会计估 计变更。 7.4.4.3 差错更正 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 报告期间 无须说明 的会计差 错更正。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 优惠政策的 通知》 、财 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 关问 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 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 策 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 融机 构同业往来 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 税 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 要税项列 示如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行 基金方式 募集资金 不属于营业 税征收范 围, 不 征收营业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买卖股 票、债券 的差 价收入免征 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税。对 证券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 收 入免征增值 税,对国 债、地方 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 业往 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 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 中取得的收入,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 的股息、红利 收入 ,债券 的利息收 入及其他 收入,暂 不征收企 业所 得税。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 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 基金从上 市公司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得,持 股期限 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 得额;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持 有的上市 公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按照 上述规定计 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 日起计算;解禁 前 取得的股息 、 红利 收入继 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 得额。 上 述所得统 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 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0.1% 的税 率缴纳股 票交易印 花税 ,买入股票 不征收股 票交易印 花税。 7.4.6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平安大 华 ”)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 记机构、 基金销售 机构 平安银行 基金托管人 ,基金 销 售机构 平安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 业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深圳平安大 华汇通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平安 证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的 子公司、 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最终控 股母公司 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最终控股 母公司的 联营公司、 基金销售 机构 注:下述关 联交易均 在正常业 务范围内 按一般商 业条 款订立。 7.4.7 本报 告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 的 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 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 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及 上年度可 比期间均 无通过关 联方 交易单元进 行股票交 易。 7.4.7.1.2 债券 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未 通过关联 方交 易单元进行 债券交易 。 7.4.7.1.3 债券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未 通过关联 方交 易单元进行 债券回购 交易。 7.4.7.1.4 权证 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未 通过关联 方交 易单元进行 权证交易 。 7.4.7.1.5 应支 付关联方的 佣金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本基金本报 告 期内及 上年度可 比期间均 无应支付 关联 方的佣金。 7.4.7.2 关联方报 酬 7.4.7.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 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637,311.71 634,879.41 其中: 支付销 售机构的 客 户维护费 602,542.26 213,314.1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60%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 底,按月 支付。其 计算 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 酬=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X0.60%/ 当 年天 数 7.4.7.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 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18,308.18 84,650.6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平安 银行的托管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08%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 公式为: 日托管费= 前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0.08%/ 当年天 数。 7.4.7.2.3 销售 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无 支付给关 联方 的销售服务 费。 7.4.7.3 与关联方 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 券( 含回 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及 上年度可 比期间均 未与关联 方进 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 债券(含回 购)交易 。 7.4.7.4 各关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7.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 金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 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 间基金管 理人均未 运用 固有资金投 资本基金 。 7.4.7.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 的其他关联方 投 资本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 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 间均无除 基金管理 人之 外的其他关 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 情况。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7.4.7.5 由关联方 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 期产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金 合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平安 银行 50,779.70 51,716.53 24,710,133.62 93,778.22 注:本基金 的银行存 款由基金 托管人平 安银 行保 管, 按银行同业 利率计息 。 7.4.7.6 本基金在 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 证券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及 上年度可 比期间均 未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的证 券。 7.4.7.7 其他关联 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均无 须作说明 的其 他关联交易 事项。 7.4.8 期末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 发/ 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 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 持有流 通受 限证券。 7.4.8.2 期末持有 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 票 本基金本 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7.4.8.3 期末债券 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 债券 7.4.8.3.1 银行 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本基金 未从 事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 回购交易 ,无质押 债券。 7.4.8.3.2 交易 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 从事 证券交易所 债券正回 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 余额 9,140,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2 日到期。该 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 转入质押 库的 债券,按证 券交易所 规定的比 例折算为 标准券后 ,不 低于债券回 购交易的 余额。 7.4.9 有助 于理解和分 析会计报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计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层次,由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 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第一层次: 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未经调 整的 报价。 第二层次: 除第一层 次输入值 外相关资 产或负债 直接 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 值。 第三层次: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 不可观察 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 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产 中属 于第一层次 的余额为106,180.00 元 , 属于第 二层次的 余额为 59,211,802.10 元 , 无属于 第三层次 的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 次 9,307,835.56 元,第二 层次 811,940,507.31 元,无属 于 第三层次的 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 次间的重 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 易所上市 的股票和 债券 , 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牌、 交 易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公开 发行等情 况, 本基金 不会于停 牌日至交易 恢复活跃 日期间、 交易 不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 和债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一 层次;并根据估值 调整中 采用的不可观察 输 入值对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程度 ,确定相 关股票和 债券 公允价值应 属第二层 次还是第 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 值余额和 本期变动 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 持续的 以公 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资 产(2016 年12 月31 日:同)。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 括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 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 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颁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明确 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 通知 》 的规定 , 资管产 品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 税纳税人 。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于2017 年 6 月30 日 颁布 的财税[2017]56 号 《 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 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暂 适 用简易计税 方法,按照 3% 的征收 率缴纳增 值税。对 资 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人以后月份 的 增值税 应纳税额 中抵减。 此外,财政 部、国家 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 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 《关于租 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 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对资管 产品 管理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运 营资管产 品提 供的贷款服 务、发生 的部分金 融商品转 让业务的 销售 额确定做出 规定。 上述税收政 策对本基 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 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无影响。 (3) 除公允价 值和增值 税外,截 至资产负 债表日 本基 金无需要说 明的其他 重要事项 。 §8 投资 组合 报告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 资 59,317,982.10 92.54 其中:债券 59,317,982.10 92.54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3,170,459.66 4.95 8 其他各项资 产 1,608,300.57 2.51 9 合计 64,096,742.33 100.00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8.2.1 报告 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境内 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 、燃气及 水生产和 供 应业 -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 业 - -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 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 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 业 - - N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 工作 - - R 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2.2 报 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 港股 通 投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无 港股通投 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4.2 累计 卖出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4.3 买入 股票的成本 总额及卖出 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59,500.00 0.2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160,856.10 11.25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6,160,856.10 11.25 4 企业债券 23,768,346.00 43.40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9,974,000.00 18.21 6 中期票据 18,953,900.00 34.61 7 可转债 (可 交换债) 301,380.00 0.5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9,317,982.10 108.31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101576002 15 义国资运 MTN001 50,000 5,008,500.00 9.15 2 011764116 17 大丰海港 SCP004 50,000 4,990,500.00 9.11 3 041752010 17 三环 CP001 50,000 4,983,500.00 9.10 4 101772010 17 九州通 MTN002 50,000 4,974,000.00 9.08 5 101774001 17 株国投 MTN001 50,000 4,929,000.00 9.00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8.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 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无贵 金属投资 。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证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 期国债期货投 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无 国债期货 投资。 8.11.2 报 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国债 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无 国债期货 投资。 8.11.3 本 期国债期货投 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无 国债期货 投资。 8.12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未 出现被监 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情 形。 8.12.2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12.3 期末 其他各项资 产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974.41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276,062.6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07,263.5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08,300.57


8.12.4 期末 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 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132006 16 皖新 EB 195,200.00 0.36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12.5 期末 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 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8.12.6 投资 组合报告附 注的其他文 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 入原因, 分项之和 与合计可 能有尾差 。 §9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 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33 124,488.90 19,895,872.34 36.91% 34,007,819.23 63.09%


9.2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 人员 持有本基金 20,062.29 0.0372%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总 量 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 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 (万份 ) 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基金 投资和 研究部 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 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放式 基金 0


§10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份 额总 额 659,637,616.79 本报告期期 初基金份 额总额 659,637,616.79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期基 金总申购 份额 19,943,219.49 减: 本报告期基 金总赎回 份额 625,677,144.71 本报告期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53,903,691.57


§11 重大 事件 揭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本基金报告 期内无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 事变 动 1 、经平安 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 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由付 强先生任 职 公司副总经 理,任职 日期为 2017 年1 月20 日。 2 、经平安 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 四次职 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 ,由李峥 女士接 替毛晴峰 为 第三届监事 会职工监 事,任职 日期为 2017 年 2 月 17 日。 3 、经平 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股东 会议审议通 过,由 李兆良先 生、 李娟娟 女士、刘 雪生先生 、潘汉 腾先生接 替曹勇先 生、刘 茂 山先生、 郑学定先 生、黄 士林先生 任职公司 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 任职日期 为 2017 年6 月 1 日。 4 、 经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2017 年 第三次股 东 会议审议通 过, 由巢傲文 先生接替 张云 平为第三届 监事会监 事,任职 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 日。 5 、经平安 大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 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过 ,同意选 举罗春 风先生为 第 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 ;同意聘 任肖宇鹏 先生为总 经理 ; 同意聘任付 强先生 、林婉文 女士、 汪涛先 生 为副总经理 ;同意聘 任陈特正 先生为督 察长兼董 事会 秘书,任职 日期为 2017 年7 月 13 日。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 业务 的诉 讼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无 涉及基金 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 金托管业务 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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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投资策略 未发生改 变。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 告期内聘 请普华永 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特 殊普通合 伙) ,报 告期内 应支付给 该事务所 的 报酬为 66,000.00 元 。该审计 机构第 1 年为该基 金提 供审计服务 。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托管人的 托管业务 部门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无 受稽核或 处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管理人及 其高级管 理人员无 受稽 核或处罚等 情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 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股票 投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 证券 2 - - - - - 开源 证券 2 - - - - - 广州 证券 2 - - - - 新增 财富 证券 1 - - - - 新增 中银 国际 1 - - - - - 川财 证券 1 - - - - 新增 方正 证券 2 - - - - - 大通 证券 2 - - - - - 华泰 证券 2 - - - - - 中泰 证券 1 - - - - - 兴业 证券 1 - - - - - 万联 证券 2 - - - - - 华福 证券 2 - - - - 新增 海通 证券 2 - - - -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恒泰 证券 4 - - - - - 国联 证券 2 - - - - - 华林 证券 2 - - - - - 英大 证券 1 - - - - - 银河 证券 2 - - - - - 民生 证券 1 - - - - - 东吴 证券 2 - - - - 新增 西南 证券 1 - - - - - 渤海 证券 1 - - - - - 安信 证券 2 - - - - - 光大 证券 2 - - - - - 东兴 证券 2 - - - - - 东方 证券 1 - - - - - 中信 建投 2 - - - - - 广发 证券 2 - - - - - 长江 证券 1 - - - - - 平安 证券 4 - - - - 新增 申万 宏源 2 - - - - - 天风 证券 2 - - - - - 华创 证券 2 - - - - - 联讯 证券 2 - - - - - 东北 证券 5 - - - - 新增 1、基金交易 单元的选 择标准如 下: (1 )研究实 力 (2 )业务服 务水平 (3 )综合类 研究服务 对投资业 绩贡献度 (4 )专题类 服务 2、 本基 金管理人 负责根据 上述选择 标准 , 考察后 与确 定选用交易 单元的券 商签订交 易单元租 用协 议。 3、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 停止租用 交易单元 :广发 证券 (深圳 1 个)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其他 证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 易 权证交易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 证券 747,031,022.54 100.00% 5,766,648,000.00 100.00% - - 开源 证券 - - - - - - 广州 证券 - - - - - - 财富 证券 - - - - - - 中银 国际 - - - - - - 川财 证券 - - - - - - 方正 证券 - - - - - - 大通 证券 - - - - - - 华泰 证券 - - - - - - 中泰 证券 - - - - - - 兴业 证券 - - - - - - 万联 证券 - - - - - - 华福 证券 - - - - - - 海通 证券 - - - - - - 恒泰 证券 - - - - - - 国联 证券 - - - - - - 华林 证券 - - - - - - 英大 证券 - - - - - - 银河 证券 - - - - - - 民生 证券 - - - - - - 东吴 证券 - - - - - - 西南 证券 - - - - - - 渤海 证券 - - - - - - 安信 证券 - - - - - - 光大 证券 - - - - - - 东兴 证券 - - - - - - 东方 证券 - - - - - - 中信 建投 - - - - - - 广发 证券 - - - - - - 长江 证券 - - - - - - 平安 证券 - - - - - - 申万 宏源 - - - - - - 天风 证券 - - - - - - 华创 证券 - - - - - - 平安 大华 惠金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联讯 证券 - - - - - - 东北 证券 - - - - - -


§1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 一 投资 者持 有基 金份 额比 例 达到 或超 过 20%的情 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 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1130-20171231 0.00 19,895,872.34 0.00 19,895,872.34 36.91%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出现单一份额 持有人持有 基金 份额占比超过 20%的情况。 当该基金份额 持有 人选择大比例赎回 时, 可能引 发巨额赎回。 若发生 巨额赎回而本基金 没有足够现金 时, 存在一 定 的流动性风险; 为 应对巨额赎 回而进行投资 标的变 现时, 可能存在仓 位调整困难 , 甚至对基金 份 额净值造成不利影 响。基金经 理 会对可能出现 的巨 额赎回情况进行充 分准备并做好 流动性管理 , 但当基金出现巨额 赎回并被全部 确认时, 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可能面临赎 回款项被延缓 支付的风险, 未 赎回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有 可能承担 短期内基金资产变 现冲击成本对 基金份额净值 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极端情况下, 当持有 基金份额占比 较高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量赎回 本基金时, 可能导 致在其赎 回后本基金资产规 模连续六十个 工作日低于5000 万元, 基金还可能面 临转换运作方 式、 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情 形。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