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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辉3个月定开发起式(519632)

银河君辉3个月定开发起式: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5月)查看PDF公告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 银河君辉3 个月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 更新 摘要 ) 【重要提 示 】





银河君辉 3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基 金 ”)由 银河君辉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上述基金转型获中国证监 会《关于准予 银 河 君 辉 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 1464 号) ,并 经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 《银河 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原 《 银河君辉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同日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 《 银河君辉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 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流 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 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的特定 风险 、未知价风险及 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 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低风险/收益的品种,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 为准。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 本基金不向 个人 投资者销售。 法律法规 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 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 年6 月14 日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 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3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 。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 年至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工作, 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 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 年 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 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 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 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 中共党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厦门大学 会计学博士,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 持有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 证书。18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 年7 月至 2014 年1 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 年1 月至 2015 年1 月, 担任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上 海机电 (集团) 公司科 长、 处长、 总会计师, 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 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副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上海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 事会连任。 曾任职于湖南人造 板厂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广电总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深圳市 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 首 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 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 2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 中国银 河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4 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 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 年 2 月被 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 员、 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 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 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 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届 、 第三届、 第四届董事会 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 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 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 律师 。2015 年11 月被选举 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 国家经济 委员会外事局干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 日本野村证券 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 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 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 心主任。 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 银监会外聘专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独 立董事 。 历任 中国人 民银行 国家外汇 管理局 办公室 副主任、主 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 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 中共党 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 员,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 基金管理部总监、 基金经理、 金融工程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5 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 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 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 委书记、 总经理、 公司 纪检委员; 亚洲证券 ( 银河证券党委派任) 总 裁、 党委书 记; 银河保险经纪公 司总经理、 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监事赵斌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 银河证券 有限公司。 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 中共党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厦门大 学会计学博士,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 持有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 格证书。 18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1999 年7 月至 2014 年1 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 年1 月至 2015 年1 月, 担任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 年12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 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 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 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 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总 裁办公 室秘书处 副处长 、处长 、 (党委 办公室 )副主 任,中国银 河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总 裁办公室 (党委 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 工作) ,期间任北 京证券业 协会秘 书长( 兼),中 国银河 金融控 股有限责 任公司 战略发 展部执行总 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 证书, 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 财务、 资产 评估等工作。 2007 年加入 银河基 金 ,先后任 监察部 监察稽 核(内审)、财 务部总 监 、综合管理 部总监。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晶先生 ,中 共党员 , 经济学硕 士,16 年证 券从业经 历, 曾就职 于 中国民 族证券有限责 任 公 司 , 期 间 从 事 交 易 清 算 、 产 品 设 计 、 投 资 管 理 等 工 作 。2008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6 年6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经理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 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2011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11 月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4 年 7 月起 担任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起担 任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起担任银河 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起担任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3 月起担任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 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4 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 经理、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起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2 月起担任 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 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起担任银河鑫月 享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蒋磊 先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12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先后在星展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4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就职于固定收益部。2016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 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银信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起担任 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担任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 年4 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银 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起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银河君辉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 年2 月起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睿达灵活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7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 范永武先生,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 钱睿 南先生, 总经理助理 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 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固定 收益部 总监 韩晶先生 , 股票投资部 副总监张杨先生, 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 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 二节 基金 托管人 一、 基 本情 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 一。1987 年 重新组建 后的交 通银行 正式对外 营业, 成为中 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2017 年英国 《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较上 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7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 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382.54 亿元。2017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8 年 1-12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 702.23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下文简称 “ 托管中心” ) 。 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 专业分布合理, 职 业技能优良, 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 开拓创新、 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 事长、执行董事。2013 年11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11 月至2018 年2月任本 行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 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 2010年4月至2013 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 事、 总经理; 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 2004 年9月至2005 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 月至2004 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年至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 行长, 南宁分行行长, 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 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袁女士2015 年8月起任 本行资 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 月, 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 处长助理、 副 处长, 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 获得学士学 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 、基 金托管 业务 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35 只。此 外,交 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 产品、 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 养老保障 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 券投资资 产、RQFII 证 券投资资 产、QDII 证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9 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 金等产品。 四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 加强内部 管理, 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 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 评估、 监控, 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 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原则 (1 )合 法性原 则:托 管中心制 定的各 项制 度 符合国家 法律法 规及监 管机构 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 面性原 则:托 管中心建 立各二 级部自 我监控和 风险合 规部风 险管控 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 立性原 则:托 管中心独 立负责 受托基 金资产的 保管, 保证基 金资产 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 算,分账管理。 (4 )制 衡性原 则:托 管中心贯 彻适当 授权、 相互制约 的原则 ,从组 织结构 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 岗位权责分明、 相互牵制, 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 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 效性原 则:托 管中心在 岗位、 业务二 级部和风 险合规 部三级 内控管 理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通 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 执行。 (6 )效 益性原 则:托 管中心内 部控制 与基金 托管规模 、业务 范围和 业务运 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 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银行法》 等法律法规, 托管 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0 业务运行的规范、 安全、 高效, 包括 《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 《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 定》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 管理暂行办法》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 做到业务 分工合理, 技术系统规范管理, 业务管理制度化, 核心作业区实 行封闭管理, 有 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 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 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五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交通银行 作为基 金 托管人, 根据《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 公开募 集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行为, 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有权立即报 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六 、其 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1 第 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1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世 纪 大 道1568 号1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立 达 公 司 网 站 :www.galaxyasset.com ( 支 持 网 上 交 易 )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20-0860 直 销 业 务 电 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 真 交 易 电 话 :(021)38568985 联 系 人 : 赵 冉 、 郑 夫 桦 (2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西 街6 号A-F 座3 楼 ( 邮 编 :100045 ) 电 话 :(010)56086900 传 真 :(010) 56086939


联 系 人 : 孙 妍 (3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90-108 号 光 华 大 厦 西 座 三 楼( 邮编: 510620) 电 话 : (020 )37602205 传 真 : (020 )37602384 联 系 人 : 史 忠 民 (4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分 公 司 地 址 : 哈 尔 滨 市 南 岗 区 果 戈 里 大 街206 号三层 电 话 : (0451 )82812867 传 真 : (0451 )82812869 联 系 人 : 崔 勇 (5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分 公 司 地 址 : 南 京 市 江 东 中 路201 号3 楼 南 京 银 河 证 券 江 东 中 路 营 业 部 内 ( 邮 编 : 210019 )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2 电 话 : (025 )84671299 传 真 : (025 )84523725 联 系 人 : 李 晓 舟 (6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4001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大 厦6F ( 邮 编 :518046 ) 电 话 : (0755 )82707511 传 真 : (0755 )82707599 联 系 人 : 史 忠 民 2 、 代 销 机 构 (1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C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共 炎 电 话 : (010 )66568292 传 真 : (010 )66568990 联 系 人 : 邓 颜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888 网 址 :www.chinastock.com.cn (2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150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 峰 电 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 系 人 : 李 芳 芳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25 网 址 :www.ebscn.com


(3 )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二 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22 -24 层 法 人 代 表 : 雷 杰


电 话 :(010)57398059 传 真 :(010)57398058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3 联 系 人 : 程 博 怡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71 网 址 :www.foundersc.com (4 ) 南 京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南 京 市 江 东 中 路389 号 办 公 地 址 : 南 京 市 江 东 中 路389 号 法 人 代 表 : 步 国 旬 电 话 :(025)58519523 传 真 :(025)83369725 联 系 人 : 王 万 君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386 网 址 :www.njzq.com.cn ( 二) 基 金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1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明 电 话 :(010)50938839 传 真 :(010)50938907 联 系 人 : 朱 立 元 ( 三)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律 师 名 称 : 上 海 源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256 号 华 夏 银 行 大 厦1405 室 负 责 人 : 廖 海 电 话 :021-51150298 传 真 :021-51150398 经 办 律 师 : 廖 海 、 刘 佳 (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名 称 :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16 层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4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100 号 上 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5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毛 鞍 宁 经 办 会 计 师 : 蒋 燕 华 、 石 静 筠





电话:(021)22288888 第 四节 基金概况 及历史沿革 基金名称: 银河 君辉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 银河 君辉债券 基金类 型: 债券 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由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银河君 辉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经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许可[2016]2492 号文 准予注册, 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 法》 、 《 银 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 银河君辉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于2017 年 4 月20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9 月15 日, 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 内容包 括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名称、 基金的 类别、 运作方式、存 续要求、 申购赎回规定、 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信息披露等条款及相应修订基金 合同等文件。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 原 《 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失效, 《银 河君辉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生效。 第 五节 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 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 二 ) 投资范 围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5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 债、 资产支 持证券、 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本基金不 投资于股票、 权证, 也不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 )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 开始 前 1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 的期间 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 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三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结合封闭期和开放期 的设置,采用不同的投资 策略。 1、 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1 )债券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配置上将采取久期偏离、 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积极投 资策略 。 1)久期偏离策略


久期偏离是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 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增加组合久期, 以 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 减小组合久期, 以规 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 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主动地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 提高债 券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包括: 经济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 库存 周期、 企 业盈利水平、 居民收入等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指标, 银行信贷、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6 货币供应和公开市场操作等反映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指标, 以及居民消费物 价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反映通货膨胀变化情况的重要指标等。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分析判断, 形成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变 化的预期, 相应地选择子弹型、 哑铃型或梯形的短- 中- 长期债券品种 的组合期限 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包括: 收益率曲线、 历史期限结构、 新 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 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 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 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 种的投资比例, 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获取不同债券 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 )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债券资产久期、 期限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 据, 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的 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 流动性、 信用利差水平、 息票率、 税赋政策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 券品种进行投资。


1)利率 品种: 本基金 主要考虑 绝对收 益水平 和利率变 动趋势 ,配置 目标以 获取资本利得为主,在信用环境出现恶化及投资组合必须保持相当的流动性时, 作为次要防御目标。


2)信用 债券: 在风险 可控前提 下,本 基金将 主要配置 信用类 债券, 以获取 较高的息票收益和骑乘收益。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类债券需经国内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估。 为了防范和控制 基金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将依据公司建立的内部信用评价模型对外部评级结果进 行检验和修正 , 并基于公司对宏观和行业研究的优势, 深入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 发展前景、 竞争状况、 市场地位、 财务状况、 管理水平、 债务水平、 抵押物质量、 担保情况、 增信方式等因素, 评价债券发行人在预期投资期内的信用风险, 进一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7 步识别外部评级高估的信用债潜在风险,发掘外部评级低估的信用债投资机会, 做出可否投资、以何种收益率投资和投资量的决策; 本基金亦会考虑信用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差变动水平, 对投资组合内的个 券做出短 期获利 了结和 继续持有 的决策 。 如 果债券获 得主管 机构的 豁免评级, 本基金根据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分析, 决定是否将该债券纳入 基金的投资范 围。


(3 )动态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 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 采取 多种灵活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主要包括:


1)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 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 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 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 债券的收 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 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 获得资本利得收 益。


2)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通过正回购融资并买入债券的操作, 套取债券全价变动和融资 成本之间的利差。 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 就 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 利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 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 谨慎地实 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4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综合运用类 属资产配置、 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 个券选择等策略, 注 重信用风险和流动性, 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 下对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进行合理定价并投资 。 如今后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 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 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8 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2、开放期内的 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在遵守基金 合同中有关投资限制 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调整配置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 构等方式, 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 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 尽量减小基金 净值的波动。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 开 始 前 1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 上述比例限制 ; (2 )在 开放期 内, 本 基金持有 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 券投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 (5 )本 基金进 入全国 银行间同 业市场 进行债 券回购的 资金余 额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在 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 )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 (8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19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比 例 合 计 不 高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且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 (12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13 ) 在开放期内, 本 基金 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封闭期不受此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 ) 在开放期内, 本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 、 (10) 、 (13) 、 (14) 项以外 , 因证券市场 波动、 证券发行人 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 合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使基 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并相应修改 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0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但须提前公告。 ( 五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 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的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涵 盖主要交 易市场( 银行间 市场、 交易所市 场等) 、不同 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 等)和期限 (长期、 中期、 短期等 ) ,能够 很好地 反映中 国债券市 场总体 价格水 平和变动趋 势。 该指数合理、 透明、 公开, 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 可以较好的体现本基金 的投资特征与目标客户群的风险收益偏好。 为此, 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 收益率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 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发生 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 , 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六 ) 风险收 益特 征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 七) 基金管 理人 代表基 金行 使相关 权利 的处理 原则 及方法 1、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代表 基金独 立行使相 关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雇 员、授 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 在利 害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八)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截 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投资组 合报告 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51,461,200.00 97.90 其中:债券 651,461,200.00 97.90








资产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2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76,372.60 1.06 7 其他各项资产 6,899,084.71 1.04 8 合计 665,436,657.31 100.00


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港股通股票。 3 )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1 )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 )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3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3,965,200.00 3.9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841,000.00 4.94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29,841,000.00 4.9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99,785,000.00 66.12 6 中期票据 99,140,000.00 16.40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8,730,000.00 16.33 9 其他 - - 10 合计 651,461,200.00 107.74 5.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1718450 17 华夏银 行 CD450 1,000,000 98,730,000.00 16.33 2 041754018 17 沪城建 CP001 500,000 50,085,000.00 8.28 3 011759053 17 中建材 SCP010 500,000 50,045,000.00 8.28 4 011775005 17 招商局 SCP002 500,000 49,990,000.00 8.27 5 011751091 17 国电 SCP006 500,000 49,965,000.00 8.26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4


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 )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2 )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3 )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5 2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 的股 票。 3 ) 其 他资 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80.8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898,303.8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99,084.71


4 )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 差。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6 第 六节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有关业绩数据经 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转型前(银河君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阶段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自基 金合同生 效起至2017 年9 月20 日 1.31% 0.01% -0.61% 0.06% 1.92% -0.05%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7 注:1、本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转型为 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4 月 20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未满 一年。 3、根据 本基金 合同规 定,本基 金应自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六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 金持有 现金 或者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投资 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8 转型后(银河君辉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阶段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③ 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 (2017 年9 月21 日) 起至今 0.74% 0.02% -1.06% 0.06% 1.80%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9 注:1、本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转型为 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自转型日 (2017 年9 月21 日) 起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未满一年。 3、根据 本基金 合同规 定,本基 金应自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六个 月内使 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 第 七节 基金 的费用 ( 一 )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30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 二 )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 由基金托管人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执行支付,基金管理人不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 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 由基金托管人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执行支付,基金管理人不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31 ( 三 )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32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 君辉 3 个 月定期 开放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 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本 次更新 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 《银河 君辉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重要提示” 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8 年3 月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8 年 5 月 4 日前公告。 2、 “二、 释义” 部分根 据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基金合同 增加了条目释 义。 3、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4、 “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资料更新了的相关信息。 5、 “五、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 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 了 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6、“ 八、 基金份额的申 购、 赎回、 非交易过户 与转托管 ” 部分 根据 《 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基金合同 进行了更新,并调整了赎回费率结构。 7、“ 十、 基金的投资” 之 “ (二) 投资范围 ” 和 “ (四) 投资限制” 中根据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基金合同进行了更新, “( 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更新为 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 未经审计。 “ (九) 基金的业绩” 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 中部分 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基金合同 对“(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进行了更新。 9、“ 十 七、基 金的 信 息 披露 ”之 “ (五 )公开 披露的基 金信息 ”根据 《流动





























银河 君辉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33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基金合同 进行了更新。 10、“ 十八、风险揭示 ”部分完善了流动性风险的揭示。 1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中根据托管协议修订进行了更新。 12、 “二十 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 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