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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增利A(004126)

浦银增利A: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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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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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增利C
基金主代码
166401
交易代码
16640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0,937,559.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1月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LOF)A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增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26 1664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03,059,259.42份 37,878,300.14份
注:1、本基金由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2月16日转型而来,转型前
曾于2012年3月9日至2014年12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基金于2017年1月23日增加A类份额,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
《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
条款的公告》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
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
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
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
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
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
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投资目标。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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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顾佳 闻怡
联系电话
021-23212888 021-68475888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compliance@py-axa.com wenyi@bankofshanghai.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
8828-999
95594
传真
021-23212985 021-6847693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py-ax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浦银安盛稳健
增利债券
(LOF)A
浦银安盛稳
健增利债券
(LOF)C
浦银安
盛稳健
增利债
券
(LOF)
A
浦银安盛稳健
增利债券
(LOF)C
浦银安
盛稳健
增利债
券
(LOF)
A
浦银安盛稳
健增利债券
(LOF)C
本期已实
现收益
1,766,003.57 9,895,188.22 - 25,485,018.41 - 14,909,563.32
本期利润 26,067,701.19 14,437,248.66 - -38,046,407.90 - 10,265,457.56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116 0.0386 - -0.0398 - 0.0571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1.26% 1.37% - 3.43% - 2.91%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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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805 0.0772 - 0.0835 - 0.0750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835,863,056.30 39,367,832.47 - 4,848,444,686.40 - 68,092,991.22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41 1.039 - 1.025 - 1.02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本基金于2017年1月23日增加A类份额,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
《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
条款的公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6% 0.06% -0.69% 0.05% -0.07% 0.01% 过去六个月 0.39% 0.06% -0.14% 0.05% 0.53%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26% 0.06% -0.29% 0.06% 1.55% 0.00%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5% 0.07% -0.69% 0.05% -0.26% 0.02% 过去六个月 0.10% 0.06% -0.14% 0.05% 0.24% 0.01% 过去一年 1.37% 0.06% -0.34% 0.06% 1.71% 0.00% 过去三年 7.89% 0.27% 8.27% 0.08% -0.38% 0.1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46% 0.26% 9.68% 0.08% -2.22% 0.18%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9 页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9 页 注:本基金于2017年1月23日增加A 类份额,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 《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A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 款的公告》。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9 页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9 页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1.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2月16日转型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 本基金于2017年1月23日增加A类份额,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 《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A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 款的公告》。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3500 165,450,602.83 44,770.19 165,495,373.02 2015 - - - - 合计 0.3500 165,450,602.83 44,770.19 165,495,373.02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9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 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 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34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 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 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 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 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 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 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 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 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 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 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 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9 页 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 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 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 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 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 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 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章潇枫 公司旗下 浦银安盛 盛鑫债券 基金、浦 银安盛盛 泰债券基 金、浦银 安盛盛达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幸福聚益 18个月债 券基金、 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 债券基金 (LOF)、 浦银安盛 幸福回报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优化收益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盛元债券 基金以及 浦银安盛 2017年5月 15日 - 6 章潇枫先生,复旦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 科学历。加盟浦银安盛 基金前,曾任职于湘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金融工程研究员、报 价回购岗以及自营债券 投资岗。2016 年6月加 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 在固定收益投资部担任 基金经理助理岗位。 2017年5月15日起担 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 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 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幸福聚益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 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基 金经理。2017 年6月 8日起担任公司旗下浦 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9 页 盛勤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 安盛盛元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及浦银安盛盛勤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刘大巍 公司旗下 浦银安盛 6个月债 券基金、 浦银安盛 季季添利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 债券基金 (LOF)、 浦银安盛 月月盈债 券基金、 浦银安盛 幸福聚利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盛跃纯债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日日盈货 币市场基 金、浦银 安盛日日 丰货币市 场基金、 浦银安盛 盛通定期 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2016年8月 17日 - 7 刘大巍先生,上海财经 大学经济学博士。加盟 浦银安盛基金前,曾在 万家基金、泰信基金工 作,先后从事固定收益 研究、基金经理助 理、 债券投资经理等工作。 2014年4月加盟浦银安 盛基金公司,从 事固 定收益专户产品的投资 工作。2016年 8月转岗 至固定收益投资 部, 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浦银 安盛 6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及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4月起,担任公 司旗下浦银安盛月月盈 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 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 6月8日起,担任浦银 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1月1日起, 担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 币市场基金及浦银安盛 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2017 年12月 28日起,担任浦银安盛 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9 页 郑双超 公司旗下 固定收益 类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 2017年 12月14日 - 7 郑双超先生,清华大学 计算数学专业硕士。 2011年7月至 2017年 12月,先后就职于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量化分析、固定收 益分析、债券投资等工 作。2017年12月加盟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 薛铮 原本公司 固定收益 投资部总 监,原公 司旗下债 券基金基 金经理。 2011年 12月13日 2017年6月8日 11 薛铮先生,上海财经大 学数量经济学硕士。 2006年3月至 2009年 6月,先后就职于红顶 金融研究中心,上海证 券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 益研究工作。2009年 7月进入浦银安盛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 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 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 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投资部总监等职务。 薛铮于2017年6月 8日离职。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于2009年颁布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平 交易管理规定),并分别于2011年及 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现行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分为总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9 页 则、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公平交易监控与实施效果评估、公平交易的报告和信息披露、隔 离及保密、附则等六部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实施、监控与评估、 报告与披露等各个环节,预防和发现可能违反公平交易的异常情况,并予以及时纠正与改进。 管理人用于公平交易控制方法包括: -公司建立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 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相对所有组合建立并使用统一的、系统化的研究平台; -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三级授权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及其助理和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经理及其助理相互隔离,不得相互兼 任、互为备份;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执行投资交易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严格依照制度和程序规范 进行,并对该分配过程进行监控; -定期对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类似的投资组合的业绩表现进行分析、归因和评估; -对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 差进行分析。分析如发现有涉嫌不公平的交易,投资组合经理及交易主管对该情况需提供详细的 原因说明,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汇报。同时改进公平交易管理方法及流程。 -其他能够防范公平交易异常情况的有效方式。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 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 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 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 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 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 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 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9 页 时的报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 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 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经济基本面彰显韧性,平稳回落,狭义社融和新增信贷持续超预期,企业中长期贷 款需求旺盛,实体融资需求仍处高位。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削峰填谷,保持存贷款利率不变的同 时,跟随美国加息3次上调了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一行三会在2016年债灾过后,针对金融同业 空转、期限错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从资产端 管理更多转向负债端管理。 一季度,国内经济温和复苏,工业品价格同比保持高增速,企业主动补库存,基建开工旺盛, 房地产销售好于预期,周期行业景气度处于相对高位,工业企业利润持续改善。二季度受地产调 控、金融去杠杆对经济的影响,经济弱于一季度,基建有所放缓。但受益于消费升级,三、四线 城市需求强劲,同时外需继续改善也对经济形成支撑,总体来说经济下行的速度非常缓慢。 二季度,金融监管趋严,银监会接连发布制度直指“三套利、四不当”,银行需上报自查方 案。金融监管的趋严使得委外产品赎回或到期不续作的现象增多。5月中下旬,中央要求监管机 构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央行一季度政策执行报告指出要把握好去杠杆和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的平 衡,监管步调趋缓。 三季度,国内经济走势见顶回落,供给收缩的同时需求也在走弱,整个三季度GDP增速和平 减指数大概率均低于前值。债券市场以震荡为主,一方面经济数据有所滑坡,另一方面货币政策 中性偏紧而社会整体融资需求持续旺盛,配置力量难以主导出趋势性行情;市场仍处在收益率磨 顶的状态,整个三季度收益率水平小幅下行。 四季度,经济走势继续小幅走弱的趋势,融资需求和通胀有所回落,但市场受到周小川行长 GDP7.0%言论影响,叠加十九大推升经济向好预期,债券市场迅速下跌。11月大资管新规征求意 见稿的落地,进一步增加了市场对于银行表外资产收缩的担忧,债券市场经历了偏离基本面的下 跌。年末尽管财政支出力度加大,大行流动性宽松,但大行向股份制和非银的传导受阻,使得跨 年资金利率异常高企。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9 页 2017年度,本基金整体以票息策略为主,期间精选个券和利率债等进行波段操作,并把握 机会进行调仓,提高了组合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配置上保持可攻可守的状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A类净值增长率为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9%。C类净值增 长率为1.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经济基本面的目前韧性较强,预计将延续稳重有降的趋势。资管新规、大额 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严监管政策行将落地,在具体执行上可能会给予金融机构更长的调整时间, 边际上利好债市情绪,但监管大年的本质不变。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有望真正回归中性而不再偏 紧,但金融去杠杆大环境下金融机构负债难的问题仍在,债市拐点仍需等待实体融资需求出现回 落。 美联储点阵图和联邦利率期货显示18年加息次数在3次左右,同时上调了美国未来3年的 经济增长预期。美元贬值,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欧洲复苏态势良好,海外市场的通胀 预期抬头。 信用方面,随着对信托等大量对接非标产品的监管政策收紧,房企和平台公司的融资通道进 一步收窄,规模较小的民企和非核心平台公司信用资质将恶化,18年信用风险事件的规模和影 响预计将显著高于2017年。 经历了一年多金融去杠杆和严监管,债券市场收益率处于历史高位,3年期国开债收益率甚 至超过了同期限贷款利率,从1-2年的视角来看,当前AAA级信用债和证金债的配置价值很高。 12月下旬证金债破5%以来,成交明显清淡,对国债的隐含税率达到22%左右,为历史最高,反 映市场情绪基本见底。年初以来,尽管市场底部特征明显,但国内保险配债力度低于预期,叠加 外部市场通胀预期和债券收益率走高,以及监管集中出台力度甚严的政策,仅靠大行和外资相对 较为平稳的配置节奏不足以扭转收益率寻顶的趋势。经验来看,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开始明显 增持国债到市场开始反转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考虑当前形势不同往年,政策制定与执行高度 自信,市场见底时间可能拉长。去年12月开始,大行开始明显增持长期限国债,考虑在两会前 后监管政策逐步靴子落地和金融班子换届完成以后,18年下半年债市有望迎来反转。 本基金将继续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谨慎操作、严格风控,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策略上将维持组合的高流动性,继续上浮组合持仓资质,防范信用风 险,保持可攻可守的配置,在操作上将更多的围绕收益率曲线陡峭化机会做波段交易,力争获取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9 页 稳定的票息收入和一定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强化风险及合规管理,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 安全、规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管理层的支持和各部门的 密切配合下,合规风控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计划,以及公司的特点和现状,扎扎实实 地开展。2017年,合规风控工作内容涵盖了制度内控、法律合规、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绩效 评估、内部稽核及反洗钱等工作。合规法务方面,在部门同事和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合 规及信披记录良好,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各类仲裁程和违约债券法律处 置程序顺畅;风险管理方面,进一步开发并优化量化风险评估模型,利用数字化、专业化管理提 升风险评估、监测及预警效能,借助中债资信买方评级服务,信用风险管控能力大幅提升;稽核 内审方面,根据监管要求及行业热议风险点,针对性地开展了计划外专项稽核,及时查找和发现 的潜在风险,提出了完善制度流程及加强执行的有效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合规风控团队,提高团队的专业素养 2017年,随着公司管理投资组合的数量与规模大幅提升、业务类型的不断拓展,合规风控 团队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升,全面提高专业素质,鼓励和支持合规风控人员参与相关的专 业考试和学习。目前合规风控团队内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和业务研讨的氛围,团队成员各自发挥 自身优势,相互取长补短,专业素质得到均衡提升,在内部形成了互帮互学、互相协同、勤奋上 进的良好局面。 内部管理上,合规风控团队进一步健全合规风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 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自觉、客观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对外沟通上,持续与监管机构、交易所、自律协会、外部律师、外部会计师及双方股东对口 部门保持密切良好的沟通,同时与公司其他部门保持良好协作,配合和支持部门间需求接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 1、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 风险管理部牵头落实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规定》的要求建立或更新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了 交易对手和质押券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流动性相关指标的调整方面,风险管理部定期监控并提示, 督促投资部门对未达标的指标进行正向改善。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新增或修订的投资相关制度,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9 页 从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加强了公司内控建设。 此外,风险管理部组织牵头实施了BCP的Call Tree应急演练,组织风险偏好制度和偏好限 额制定,对五级风险热图进行更新,并对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调整等工作。 2、对投资组合进行定期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部进一步完善了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及提示机制。 在市场风险方面,从市场趋势和宏观政策方面,对我司产品的股票仓位、板块配置、行业配置、 债券组合久期、杠杆、VaR等进行提示;在信用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从中债资信的风险预警名 单、债券分层清单、负面信息清单和及时获取公司市场新闻入手,定期和不定期对组合持仓的信 用风险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提示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在流动性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针对不同 产品类型制定流动性监控方案,并根据市场情况或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 并提示基金经理,监督反馈及调整事宜。 3、建立健全业绩归因分析及评估模型,助力绩效考核及业绩持续改善 风险管理部至少每月会对公司旗下管理全部公募及专户产品的业绩表现、相对市场其他类似 产品的表现、主要收益来源及风险暴露情况进行分析,帮助基金经理明明白白赚钱,同时为绩效 考核委员会提供了量化绩效考核的数据支持。不断完善业绩归因模型,直观体现业绩和风险来源 及风险调整后收益,帮助投研部门回顾投资成功经验及有待改善之处。 4、对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和事后分析 风险管理部继续着力于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相关工作的提高,对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事后 分析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为了更加及时的发现疑似异常交易的情形,风险管理部提高了 异常交易分析的频率至每月一次,以进一步确保投资组合的投资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5、对公司新产品提供高效、有力的支持 2017年,公司新发行了16只专户产品,6只公募基金及开发中的产品20余只。风险管理部 与投资团队、产品团队、运营团队合作,就各产品的投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 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投资控制指标。 6、进一步完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017年,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业务部门的一线风险控制。子公司设金融机构部、另类投资部、投资管理部、财富管理部 (筹)、及运营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 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子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 责任;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9 页 子公司设独立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实施独立客观的风险管控、检查和评价; 管理层的控制。子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设立执行委员会,并在管理层下设项目评审及决策委 员会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采取集体决策制,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子公 司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执行董事及监事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执行董事及监事对各项业务和工 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议应予采纳。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基金公司及其董事会通过稽核检查、审阅报告、参与会议等方式监督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控制情况。2017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管 理规定》,对子公司实行风控合规垂直管理,明确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并建立了对子公 司的稽核评估机制,年内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子公司开展了两次审计工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 控管理主要以事后稽核及重大事件报告为主,力争在保持子公司独立性、实现母子公司风险隔离 的基础上,有效发挥母公司对子公司风险内控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 7、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了合规风控考核体系 2017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事件考核力度。公司继续按照《加强日 常风险考核管理办法》,依照不同等级风险事件,同时结合是否自动及时上报、是否受外界因素 影响等因素进行考核,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并根据中风险及以上事件对责任人员采取扣除部分 季度工资的惩处,有力地督促了相关人员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有效地推动了公司全体员工合规意 识的提高。 (三)稽核工作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及稽核计划,稽核团队有重点、分步骤、有针对性 地对公司的业务和合规运作,以及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核,并在稽核后督促整改和跟踪 检查。在有效控制公司的风险以及推动公司内控监管第二道和第三道防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稽核工作主要采取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相结合、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 稽核的结果主要体现在月度稽核报告及季度监察稽核报告中。不定期稽核主要是就定期稽核中发 现的问题,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帮助各部门及时完善和改进工作。不定期稽核的结果主要体现 在稽核报告及整改进展情况表中。 此外,稽核团队还负责协助接受外部检查、对股东审计团队的定期报告工作与负责公司内控 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和沟通,配合公司的业务开展。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9 页 2017年实施的专项稽核包括: 1、完成对上年度反洗钱工作的内部稽核工作; 2、完成了对子公司业务的两次专项审计工作; 3、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准备情况自查及2017年下半 年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工作; 4、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了子公司新规落实及自查评估工作; 5、根据行业内近期监管通报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 6、根据基金公司最新监管处罚问题进行了自查工作; 7、协助普华永道完成了公司信息技术审计专项工作; 8、完成了数次投资管理人员离任审查工作及协助外审完成高管离任审计工作; 9、完成其他自查工作包括子公司参与地方政府举债事项自查、“八项规定”自查、“三套 利”自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等内容; 另外稽核团队建立了根据监管部门历次通报问题、公司新制度等持续更新扩充监察稽核项目 表的长效机制,2017年监察稽核项目表共增加了108项检查点。 总体来说,2017年度由于稽核队伍得到进一步的扩充,稽核工作的深度及广度有了进一步 提高。2018年,公司监察稽核部将在公司预算内进一步完善人员配置,不断深化和提高稽核工 作的开展情况。 (四)实施合规性审核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以下材料进行了审核: 1、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公司宣传品、网站资料、客户服务资料、渠道用信息、以公司名 义对外发布的新闻等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力求公司对外材料的合法合规性; 2、2017年,与公司专业法律顾问一起,对公司发行的基金和专户产品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了全面审核; 3、对一级市场数百个证券的申购,从关联交易角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未出现在一级市 场投资与公司存在禁止关联交易的关联关系公司发行证券的情形; 4、参与公司增资及设立分公司相关三会程序及法律文件审核; 5、基金互认审核、互联网营销等创新业务合规论证。 (五)信息披露和文件报送 由于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设在监察稽核部,因此监察稽核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协调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督察长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工作包括拟定披露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9 页 的文件格式、收集相关部门填写的内容并进行统稿和审核、对定稿的信息披露文件排版、制作 成PDF文件向监管机关报备等。 信息披露工作是一项繁杂的事物性工作,需要信息披露负责人耐心、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 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不仅涉及到披露的格式,还涉及披露的内容,以及整理、审阅和报送等。该 项工作虽然占据了合规法务团队很多时间,但由于团队成员的工作认真、仔细,所有的披露均做 到了及时、准确,基本未出现重大迟披、漏披、延披、错披的情形。 2017年,按时按质完成基金及其他定期报告(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监察稽核报告) 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提示及合规审核工作,并协助业务部门对重大事件临时报告、临时公告进行 编制,及时进行合规审核,并安排公告的披露及上报事宜。2017年全年共审核并安排披露、上 报数百份公告及报告,未出现重大迟、漏等现象。 (六)法律事务 对公司签署的上千份协议、合同等进行了法律审核,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防范由合同产 生的违约风险及侵权风险,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等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协议模板进行了更新;参与起草、审阅并修改董事会、股东会会议通 知、决议等会议材料。此外,合规法务团队还负责与公司法律和基金产品律师联系和沟通,配合 公司的业务开展。年内,合规法务团队还协助进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 保险资金资格申请,进行员工劳动仲裁法律程序等。 全年的法务工作基本做到了有序而高效,积极协助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未发生重大 诉讼或仲裁现象,较好地控制了法律风险。 (七)组织开展合规培训 根据工作安排,合规法务团队负责公司的合规培训工作,合规培训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 内容包括新员工入司培训、重大新法规培训、从业人员投资限制培训、反洗钱培训、违法违规案 例通报等。现场培训前,合规法务团队会商量每次培训的议题和内容,并准备书面培训材料;培 训中,采取讲实例的互动培训方式;培训后,积极听取员工的建议,以期不断改进培训效果。 1、合规法务团队每日登陆各监管官网及报备平台,搜集新法律法规、监管动态及行业违规 案例,邮件发业务部门学习参考, 并向管理层、董事及股东方传达,持续进行合规教育。 2、公司2017年对新入职员工分两场进行了入职合规现场培训,内容包括道德规范、业务运 作、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市场营销、投资及交易行为、反洗钱等相关合规要求; 3、由于中国证券业协会每年会安排15小时左右的远程在线合规培训。为避免占用业务人员 过多工作时间以及培训内容过多重复,2017全年为业务人员提供了三场现场专项合规培训(投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9 页 资者适当性新规培训、合规管理新规培训、流动性新规培训); 4、公司2017年对反洗钱相关人员及公司其他员工开展了5场反洗钱合规培训(现场培训 4次,非现场培训1次),共计9.5个小时234人次。 2017年,公司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手册》进行了修订,作为员工合规培训 教育的一个有效方式,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合规培训教育体系,全方位推进公司合规水平的进 一步提高。 (八)督导和推动公司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督导和推动公司的制度建设和完善是合规团队的重要工作之一。合规法务团队全年推动公司 所有新订、修订制度、流程的工作。 (九)组织进行反洗钱工作 公司反洗钱工作由合规法务团队组织和牵头。全年开展的反洗钱工作包括:(1)完善反洗 钱相关制度;(2)客户识别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3)利用反洗钱监控系统从TA数据中心自 动抓取数据,对可疑交易进行适时监控;(4)向中国人民银行定期报送可疑交易;(5)定期或 不定期根据监管要求向贵局及人民银行报送报告报表等各项材料;(6)进行反洗钱合规培训; (7)进行反洗钱的专项审计及自评估。 (十)落实监管政策和要求,配合和协助监管机关的现场调研 与监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主要由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总体来说,在落实监管机关的监 管政策和要求方面的工作包括: 1、收发监管机关的所有文件,传达监管机关的政策,从收文和报送环节进行协调和督促; 2、组织、协调和督导公司的专项自查; 3、代表公司参与上海基金业同业公会的相关会议。 (十一)督导处理投资人的投诉 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人投诉的处理机制,合规法务团队负责指导、督促客服中心妥善处理投 资人的重大投诉,包括商量投诉处理的反馈内容、形式和解决方法等,避免了因投资人投诉致使 公司品牌和声誉受损的情形发生。 (十二)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情况。报告的形式包括: (1)书面报告:通过季度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的形式;(2)当面报告: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以及 合规与审计委员会会议汇报的形式;(3)电邮或电话:当董事想了解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或提 出一些问题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沟通和汇报。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9 页 (十三)与中介机构的协调 监察稽核部负责与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协调,包括: 1、与律师事务所:就重大制度修订事项、基金产品募集、专户产品审核、高管和董事的任 免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与审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内控评价工作建立了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日常沟通和协 调的机制。 回顾过去的2017年,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员工,对监察稽核部工作都比以前有了更多的重 视和理解、支持,监察稽核部与公司各部门的联系日益紧密和协调,这为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开 展进一步奠定了良好基石。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 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高管、金融工程 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产品估值部和注册登记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 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 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 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 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 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 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第三条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9 页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和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 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06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9 页 审计报告收件人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LOF)2017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浦银安盛稳健增 利债券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浦银安盛稳健增 利债券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9 页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LOF)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9 页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 罗佳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9,219.79 68,924,263.35 结算备付金 5,052,848.78 24,426,736.65 存出保证金 70,015.35 33,38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861,928,704.90 4,084,135,395.5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61,928,704.90 4,044,351,395.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39,784,000.00 贵金属投资 - -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9 页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9,950,616.33 657,501,709.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2,324,282.31 69,188,552.9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96.00 2,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09,620,683.46 4,904,212,038.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3,6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7,220.48 51,500,000.00 应付赎回款 - 67,61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2,748.35 2,949,386.48 应付托管费 74,249.44 842,681.8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772.54 57,861.92 应付交易费用 5,391.68 28,978.1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15,678.52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42,733.68 320,833.68 负债合计 134,389,794.69 55,767,352.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37,086,081.35 3,583,788,667.54 未分配利润 238,144,807.42 1,264,656,018.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5,230,888.77 4,848,444,686.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9,620,683.46 4,904,212,038.4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840,937,559.56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1.041元,基金份额总额为803,059,259.42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39元,基金份额总 额为37,878,300.1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9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8,488,359.21 -28,365,396.87 1.利息收入 133,130,053.94 35,865,127.2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96,736.08 910,542.67 债券利息收入 122,837,426.21 31,310,395.7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413,438.70 98,191.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382,452.95 3,545,997.1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3,486,497.16 -700,626.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6,763.56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3,142,823.11 -700,626.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276,916.69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006.2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8,843,758.06 -63,531,426.3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1,044.37 1,529.08 减:二、费用   17,983,409.36 9,681,011.03 1.管理人报酬 7.4.8.2.1 12,115,485.09 6,594,625.43 2.托管费 7.4.8.2.2 3,687,931.00 1,884,178.70 3.销售服务费 7.4.8.2.3 191,889.01 673,396.14 4.交易费用 50,045.67 24,485.72 5.利息支出 1,499,308.74 154,911.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99,308.74 154,911.81 6.其他费用 438,749.85 349,413.2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0,504,949.85 -38,046,407.9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0,504,949.85 -38,046,407.9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9 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583,788,667.54 1,264,656,018.86 4,848,444,686.4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40,504,949.85 40,504,949.8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946,702,586.19 -1,067,016,161.29 -4,013,718,747.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46,148,704.26 1,265,229,529.62 4,811,378,233.88 2.基金赎回款 -6,492,851,290.45 -2,332,245,690.91 -8,825,096,981.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37,086,081.35 238,144,807.42 875,230,888.7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346,542.93 17,746,448.29 68,092,991.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38,046,407.90 -38,046,407.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533,442,124.61 1,450,451,351.49 4,983,893,476.1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48,486,503.46 1,456,157,878.71 5,004,644,382.17 2.基金赎回款 -15,044,378.85 -5,706,527.22 -20,750,906.0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65,495,373.02 -165,495,373.02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9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583,788,667.54 1,264,656,018.86 4,848,444,686.4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钱琨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浦银安盛增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由原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来。


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04号文 《关于核准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含三年) 为基金封闭期,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 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 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905,197,332.55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951783_B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905,860,918.6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63,586.14份基金份额。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原基金通过基金资产及收益的不同分配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 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个类别,即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以下 简称“浦银增A”)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以下简称“浦银增 B”)。浦银增A的年目标收益率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25%,扣除浦银增A的应计收益后 的全部剩余收益归浦银增B享有,亏损以浦银增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浦银增B承担。基金发售结 束后,场外、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均按照7∶3的比例确认为浦银增A份额和浦银增B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所。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9 页 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采用“虚 拟清算”原则计算并公告浦银增A和浦银增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39号文审核同意,原基金于 2012年3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 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封闭期截止日 (2014年12月15日)后,原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于2014年 12月16日完成上述更名。


根据《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以2014年 12月15日作为份额转换日,于份额转换日日终根据浦银增A和浦银增A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原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浦银增A、浦银增B的场内及场外份额分别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本基 金的场内及场外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原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 转换后的本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不定。 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4]456号《终止上市同意书》,原基金于2014年12月15日终止上 市权利登记。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4]503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基金份额于2015年1月8日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以及更新的《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自2017年1月23日起,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通过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转换持有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系属于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9 页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 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 证券品种,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 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 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 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17日 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 款的公告》和修改后的《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自2015年9月17日起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2018年3月29日 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9 页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 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 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 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9 页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 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9 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2,115,485.09 6,594,625.4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02,432.28 146,953.17 注: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7年3 月19日,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事项的议案》 ,自2017年3月20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的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 为: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687,931.00 1,884,178.70 注: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7年3 月19日,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9 页 理费率、托管费率事项的议案》 ,自2017年3月20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的基金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 为: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 债券(LOF)A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 债券(LOF)C 合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175.99 45,175.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81,890.52 81,890.52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56,942.65 56,942.65 合计 - 184,009.16 184,009.16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 债券(LOF)A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 债券(LOF)C 合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187.19 60,187.1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106,592.16 106,592.16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494,765.44 494,765.44 合计 - 661,544.79 661,544.79 注: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自 2017 年 1 月 23 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区间。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9 页 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浦银安盛,再由浦银安盛计算并 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上海银行 289,219.79 414,989.95 68,924,263.35 745,052.8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承销期内均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9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133,600,000.00元,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0日先后到期。该类交 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861,928,704.9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 31日:第二层次4,084,135,395.5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9 页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61,928,704.90 85.37 其中:债券 861,928,704.90 85.37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9 页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9,950,616.33 11.8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342,068.57 0.53 8 其他各项资产 22,399,293.66 2.22 9 合计 1,009,620,683.4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241 歌尔股份 5,544,708.42 0.11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241 歌尔股份 5,467,944.86 0.11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49 页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544,708.4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467,944.86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卖出股票的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3,045,529.20 0.3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1,056,000.00 17.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1,056,000.00 17.26 4 企业债券 637,996,775.70 72.8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1,116,000.00 6.98 6 中期票据 8,714,400.00 1.0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61,928,704.90 98.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415 17农发15 850,000 81,311,000.00 9.29 2 143007 17东旭01 700,000 67,942,000.00 7.76 3 124952 14马高新 600,000 48,768,000.00 5.57 4 127390 16芙蓉债 500,000 47,835,000.00 5.47 5 1380190 13泰达建设债 700,000 42,938,000.00 4.9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49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0,015.3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324,282.31 5 应收申购款 4,996.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399,293.6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49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浦银安 盛稳健 增利债 券 (LOF) A 2 401,529,629.71 803,054,455.57 100.00% 4,803.85 0.00% 浦银安 盛稳健 增利债 券 (LOF) C 2,189 17,303.93 7,105,078.72 18.76% 30,773,221.42 81.24% 合计 2,191 383,814.50 810,159,534.29 96.34% 30,778,025.27 3.6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57,931.00 17.21% 2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145,425.00 17.02%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656,362.00 9.75% 4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00 6.84% 5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 390,217.00 5.80%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49 页 限公司 6 上海梵丝内挺服装有限公司 319,799.00 4.75% 7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87,924.00 2.79% 8 李义贵 183,570.00 2.73% 9 黄贤民 169,407.00 2.52% 10 北京德法利京彩科技有限公 司 162,219.00 2.41% 注:上述持有人皆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 债券 (LOF)A 0.00 0.00% 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 债券 (LOF)C 97.28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97.28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LOF)A 0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LOF)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LOF)A 0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LOF)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49 页 项目 浦银安盛稳健增 利债券(LOF)A 浦银安盛稳健增 利债券(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12 月13 日)基金 份额总额 - 905,860,918.6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4,728,284,133.4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678,903,890.42 1,413,502.2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875,844,631.00 4,691,819,335.5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3,059,259.42 37,878,300.14 注:1、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强制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强制调减份额。 2、本基金由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2月16日转型而来,转型生效日 基金份额总额为1,194,623,393.86 份。 3、本基金于2017年1月23日增加A类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7年2月17日至3月18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事项的议案》,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及其后续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7年4月26日,谢伟先生担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详见本公司于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49 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1,9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4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到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 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 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招商证券 1 5,467,944.86 100.00% 5,092.26 100.00% -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佣金费率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新增交易单元。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49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111,136,952.42 10.93% 222,300,000.00 2.20% - - 海通证券 905,874,566.52 89.07%9,905,100,000.00 97.8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 20171231 4,677,268,47 5.21 4,678,899,08 6.57 8,553,113,10 6.21 803,054,45 5.57 95.5 0% - - - - - - - 个 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注意:当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大额赎回操作时,基金管理人需通过对 基金持有证券的快速变现以支付赎回款,该等操作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产生冲击 成本的风险,并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同时,该等大额赎回将可能产生(1)单位净值尾差风 险;(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3)因引发基金本身的巨额赎回而导致中小投资者无法 及时赎回的风险;以及(4)因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从而影响投资目标实现或造成基金 终止等风险。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7年1月23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A类份额,详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49 页 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2017年2月17日至3月18日,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事项的议案》,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5日发布 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及其后续公告。 3、因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产 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成员,共 11 名董事。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 3月23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4、2017年4月26日,谢伟先生担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详见本公司于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