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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鑫安混合A(001664)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3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4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16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4,428,373.3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A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664 001665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20,712,897.82份 3,715,475.5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中充 分挖掘和利用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 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使用定 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 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 产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风险调 整后的收益。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 力争长期、稳定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 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A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 -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43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陈特正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10-66594896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66 传真 0755-23997878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12月11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2015年12月 31日 平安大华鑫 安混合A 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C 平安大华鑫 安混合A 平安大华鑫 安混合C 平安大华鑫 安混合A 平安大华鑫 安混合C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9,118,000.69 398,280.06 1,925,555.21 412,040.26 -5,604.72 -31,191.75 本期 利润 34,208,002.77 1,140,610.4 6 13,268.22 242,152.75 -5,604.72 -31,191.75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1378 0.0969 0.0001 0.0045 0.0000 -0.0002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13.91% 13.57% -0.10% -0.50% 0.00% 0.0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43 页 增长 率 3.1. 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0871 0.0792 -0.0014 -0.0045 0.0000 -0.0002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251,124,919.8 1 4,196,818.8 3 283,103,119.3 0 21,710,575.0 8 264,837,051.8 8 129,764,811.8 0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138 1.130 0.999 0.995 1.000 1.0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21% 0.50% 1.62% 0.33% 2.59% 0.17% 过去六个月 9.42% 0.42% 3.85% 0.28% 5.57% 0.14% 过去一年 13.91% 0.37% 8.11% 0.26% 5.80% 0.1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80% 0.27% 6.85% 0.45% 6.95% -0.18%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C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3 页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15% 0.50% 1.62% 0.33% 2.53% 0.17% 过去六个月 9.28% 0.42% 3.85% 0.28% 5.43% 0.14% 过去一年 13.57% 0.38% 8.11% 0.26% 5.46% 0.1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00% 0.28% 6.85% 0.45% 6.15% -0.17% 注: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的 成分股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是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 性强、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大的股票组合,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中证全债指数从沪 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挑选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组成样本券,最大限度地涵盖了中国固定收益 市场可供投资的产品,已成为广受投资者认可的投资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准指标。本基金为混 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3 页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3 页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两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合同约定。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3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3 页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两年; 2、2015年是合同生效当年, 按实际续存期计算,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1917号文批准设立。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 国内地基金业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之一。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 权60.7%;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25%;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14.3%。 平安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 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3 页 从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46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1795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黄维 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6年8月 18日 - 7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 电子学硕士,7年证券 从业经验,曾先后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广发证券资产管 理(广东)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2016 年5月加 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大华鼎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施旭 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6年 12月27日 - 7 施旭先生,哥伦比亚大 学金融数学硕士,曾任 职于西部证券、 Mockingbird Capital Management、 EquaMetrics Inc、国 信证券,于2015年加 入平安大华基金,任衍 生品投资中心量化研究 员,现任平安大华深证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 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 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 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大华股息 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转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3 页 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 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李黄海 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6年7月 20日 2017年9月13日 14 李黄海先生,美国南加 州大学博士,曾先后任 职于民生加银基金金融 工程与产品开发部执行 总监,易方达基金投资 发展部总监助理,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数量化 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5年9月加入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 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 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自2018年3月7日起黄维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该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 理变更手续。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3 页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 守《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异 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 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 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 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 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 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 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 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 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 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 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在本报告期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 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市场整体稳步上涨,在政府监管加强的环境下,市场风格逐步转变,价值投 资理念逐步被市场认同。食品饮料、家电为代表的白马蓝筹股出现了结构性的牛市行情,海外资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3 页 金、机构资金等都逐步的进入A股市场,为市场注入了流动性。并且在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下,大 盘蓝筹估值有所修复,中小板、创业板风险有一定释放。报告期内,本基金的运作,主要运用量 化多因子模型,根据对市场投资逻辑变化的理解,精选低估值具有安全边际和成长价值的蓝筹和 白马个股,将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估值、现金分红比例、波动特性、行业发展的空间纳入研究 范畴,构建具备稳健增长潜力的投资组合,取得一定收益。债券部分,2017年宏观经济稳中有 进,通胀水平相对温和,货币政策中性偏紧,资金利率中枢抬升,叠加金融监管加强,资管新规 陆续出台,债券收益率出现明显上升。本基金采取短久期策略,配置品种以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 基金净值保持稳步增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大华鑫安A基金份额净值为1.13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91%;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大华鑫安C基金份额净值为1.13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13.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18年,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韧性较强,预期部分行业盈利有望持续改善;短期来看, 市场还不具备进行全面的风格切换。站在中期角度,在目前政府防范金融风险的大前提下,市场 监管难以放松,中小股票外延式业绩扩张受到影响,同时在市场利率难以放松下行的大环境下, 预计市场流动性将进一步流向有确定性业绩和符合国家未来产业方向的核心优质个股,行业龙头 股将获得持续性的估值溢价。长期看,投资者结构也逐步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转变,企 业的盈利质量和治理水平将越发重要。在目前强监管及机构投资者主导市场的大环境下,我们认 为市场将延续结构性行情。 本基金认为2018年宏观经济将保持相对平稳,通胀在原油价格上涨的冲击下存在上行压力, 货币政策延续中性偏紧态势,债券收益率大概率处于高位震荡阶段,继续上行空间有限,但能否 大幅下行取决于后续经济基本面表现。本基金认为流动性较好的中短端信用债券仍有较高投资价 值,将保持高比例配置力度;对于利率债和转债品种,将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进行波段操作, 以增强基金整体收益率。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 时, 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3 页 评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改进建议, 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 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 公司还通过网 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 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 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 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 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工作组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 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的情形。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3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3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94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大华鑫安混 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大华鑫安混 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3 页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 能导致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3 页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曹翠丽 边晓红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604,434.16 26,320,896.95 结算备付金 4,432,493.30 1,012,001.62 存出保证金 29,318.35 68,715.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4,945,430.04 175,644,908.02 其中:股票投资 134,861,660.84 61,725,692.5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0,083,769.20 113,919,215.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965,687.33 2,236,626.6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176.59 3,196.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55,986,539.77 305,286,345.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3 页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7,385.06 994.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3,004.45 173,195.44 应付托管费 54,063.91 54,123.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52.27 7,560.24 应付交易费用 108,895.44 70,776.6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0,000.00 166,000.00 负债合计 664,801.13 472,650.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4,428,373.36 305,312,241.31 未分配利润 30,893,365.28 -498,54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321,738.64 304,813,69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5,986,539.77 305,286,345.2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224,428,373.36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 220,712,897.82份,C类基金份额3,715,475.54份。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138元,C类基 金份额净值1.130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0,254,444.14 4,092,972.63 1.利息收入 7,125,645.92 5,074,875.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8,254.57 642,454.56 债券利息收入 6,896,927.45 3,480,897.9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0,463.90 951,523.1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027,856.83 813,359.4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003,681.97 -913,861.71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3 页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49,797.82 1,692,290.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83,560.00 - 股利收益 2,557,532.68 34,930.5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5,832,332.48 -2,082,174.5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268,608.91 286,912.07 减:二、费用   4,905,830.91 3,837,551.66 1.管理人报酬 7.4.8.2.1 2,190,682.12 2,059,282.99 2.托管费 7.4.8.2.2 684,588.21 643,525.97 3.销售服务费 7.4.8.2.3 49,041.56 219,012.58 4.交易费用 1,406,165.44 506,987.33 5.利息支出 164,677.76 274.4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4,677.76 274.42 6.其他费用 410,675.82 408,468.3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5,348,613.23 255,420.9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5,348,613.23 255,420.9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5,312,241.31 -498,546.93 304,813,694.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35,348,613.23 35,348,613.2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80,883,867.95 -3,956,701.02 -84,840,568.97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3 页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9,918,283.30 1,301,143.74 101,219,427.04 2.基金赎回款 -180,802,151.25 -5,257,844.76 -186,059,996.0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24,428,373.36 30,893,365.28 255,321,738.6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94,638,660.15 -36,796.47 394,601,863.6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255,420.97 255,420.9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9,326,418.84 -717,171.43 -90,043,590.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0,909,871.22 825,703.49 191,735,574.71 2.基金赎回款 -280,236,290.06 -1,542,874.92 -281,779,164.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5,312,241.31 -498,546.93 304,813,694.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罗春风______














______林婉文______














____胡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3 页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76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 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94,571,226.8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3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94,638,660.1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7,433.26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包 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 益率×6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3 页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基金年报正文。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 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 引”),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2月25日起改为按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 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该估值技术变更使本基金2017年 12月31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及2017年度净损益增加,相关影响非重大。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 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 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3 页 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 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陆金所” ) 基金管理人最终控股母公司的联营公司、基金销 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3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 86,077,293.22 8.57% 50,872,895.04 13.78%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 11,982,813.43 6.96% - -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 - - 345,000,000.00 11.33% 7.4.8.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3 页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 80,163.68 9.74% 254.20 0.2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 47,377.93 14.87% 21,580.83 30.85%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190,682.12 2,059,282.9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558,855.98 835,099.6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8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684,588.21 643,525.9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3 页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A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C 合计 陆金所 - 12.06 12.06 平安证券 - 97.53 97.53 平安大华 - 497.59 497.59 平安银行 - 25,584.54 25,584.54 中国银行 - 21,968.43 21,968.43 合计 - 48,160.15 48,160.1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A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C 合计 陆金所 - 181.11 181.11 平安证券 - 2,550.07 2,550.07 平安大华 - 4,723.47 4,723.47 平安银行 - 79,752.27 79,752.27 中国银行 - 129,407.68 129,407.68 合计 - 216,614.60 216,614.60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平安大华,再由平安大华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 式为: C类基金日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0%/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3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4,604,434.16 124,426.48 26,320,896.95 620,938.0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300664 鹏鹞 环保 2017年 12月 28日 2018 年1月 5日 新股未 上市 8.88 8.88 3,640 32,323.20 32,323.20- 603161 科华 控股 2017年 12月 28日 2018 年1月 5日 新股未 上市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002923 润都 股份 2017年 12月 28日 2018 年1月 5日 新股未 上市 17.01 17.01 954 16,227.54 16,227.54- 603080 新疆 火炬 2017年 12月 25日 2018 年1月 3日 新股未 上市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002859 洁美 科技 2017年 4月7日 2018 年4月 7日 老股锁 定 11.93 33.80 16,665 198,780.12563,277.00- 002860 星帅 尔 2017年 4月 12日 2018 年4月 12日 老股锁 定 19.81 39.79 7,980 158,083.80317,524.2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3 页 注: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0332 白云山 2017年 10月 31日 重大 事项 32.14 2018年 1月 8日 30.15 43,600 1,173,684.001,401,304.00 - 000540 中天金 融 2017年 8月 21日 重大 事项 7.35 - - 167,300 1,175,665.001,229,655.00 - 601600 中国铝 业 2017年 9月 12日 重大 事项 6.67 2018年 2月 26日 7.28 124,500 979,815.00 830,415.00 - 300730 科创信 息 2017年 12月 25日 重大 事项 41.55 2018年 1月 2日 45.71 821 6,863.56 34,112.55 - 002919 名臣健 康 2017年 12月 28日 重大 事项 35.26 2018年 1月 2日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 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3 页 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32,135,827.4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12,809,602.60元,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61,628,315.42元,第二层次 114,016,592.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3 页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34,861,660.84 52.68 其中:股票 134,861,660.84 52.6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0,083,769.20 43.00 其中:债券 110,083,769.20 43.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036,927.46 3.53 8 其他各项资产 2,004,182.27 0.78 9 合计 255,986,539.7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144,394.00 1.62 C 制造业 77,329,972.33 30.29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3 页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3,675,505.10 1.44 E 建筑业 3,303,672.00 1.29 F 批发和零售业 7,854,205.20 3.0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83,350.76 2.1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7,572,872.15 2.97 J 金融业 10,883,803.50 4.26 K 房地产业 10,082,394.00 3.9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25,407.60 1.3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323.20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73,761.00 0.46 S 综合 - - 合计 134,861,660.84 52.82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93,600 5,188,248.00 2.03 2 000002 万


科A 150,000 4,659,000.00 1.82 3 000725 京东方A 788,700 4,566,573.00 1.79 4 000651 格力电器 94,000 4,107,800.00 1.61 5 000858 五 粮 液 45,400 3,626,552.00 1.42 6 600010 包钢股份 1,070,800 2,634,168.00 1.03 7 002415 海康威视 64,200 2,503,800.00 0.98 8 002594 比亚迪 37,900 2,465,395.00 0.97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3 页 9 002001 新 和 成 63,200 2,405,392.00 0.94 10 000338 潍柴动力 278,600 2,323,524.00 0.9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288 农业银行 7,230,227.00 2.37 2 601211 国泰君安 6,637,529.00 2.18 3 000776 广发证券 6,377,908.00 2.09 4 601328 交通银行 6,097,840.00 2.00 5 000002 万


科A 5,569,422.60 1.83 6 601668 中国建筑 5,499,266.00 1.80 7 600036 招商银行 5,139,709.00 1.69 8 601166 兴业银行 5,098,601.51 1.67 9 000725 京东方A 5,003,286.00 1.64 10 000651 格力电器 4,962,212.00 1.63 11 600900 长江电力 4,880,205.00 1.60 12 000157 中联重科 4,867,486.00 1.60 13 600028 中国石化 4,656,343.00 1.53 14 000333 美的集团 4,086,649.90 1.34 15 600309 万华化学 4,007,174.77 1.31 16 002142 宁波银行 3,974,446.35 1.30 17 601169 北京银行 3,861,646.86 1.27 18 000338 潍柴动力 3,858,203.80 1.27 19 000415 渤海金控 3,823,079.00 1.25 20 000876 新 希 望 3,652,414.00 1.20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3 页 1 601288 农业银行 7,800,329.00 2.56 2 601211 国泰君安 7,063,109.00 2.32 3 601328 交通银行 6,597,138.00 2.16 4 600036 招商银行 6,014,828.00 1.97 5 601668 中国建筑 5,840,308.99 1.92 6 601166 兴业银行 5,644,253.00 1.85 7 000776 广发证券 5,234,849.00 1.72 8 600309 万华化学 5,031,347.00 1.65 9 000157 中联重科 4,678,208.88 1.53 10 601169 北京银行 4,235,488.40 1.39 11 000002 万


科A 3,867,426.00 1.27 12 601398 工商银行 3,626,383.00 1.19 13 601901 方正证券 3,606,662.00 1.18 14 600837 海通证券 3,556,532.00 1.17 15 600028 中国石化 3,519,042.00 1.15 16 600900 长江电力 3,518,872.00 1.15 17 000423 东阿阿胶 3,426,041.21 1.12 18 600104 上汽集团 3,324,645.32 1.09 19 000415 渤海金控 3,262,604.00 1.07 20 000166 申万宏源 3,143,918.85 1.03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25,460,724.7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84,275,249.67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665,760.00 4.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665,760.00 4.57 4 企业债券 36,548,900.00 14.31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3 页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022,000.00 23.51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847,109.20 0.7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0,083,769.20 43.1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777002 17吉林高速 SCP001 100,000 10,057,000.00 3.94 2 041759020 17镇城投 CP001 100,000 10,008,000.00 3.92 3 011762049 17中建投租 SCP004 100,000 10,003,000.00 3.92 4 011793001 17三安 SCP005 100,000 10,001,000.00 3.92 5 011759075 17桐乡城投 SCP001 100,000 9,983,000.00 3.9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3 页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9,318.3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65,687.33 5 应收申购款 9,176.5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04,182.2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09 广汽转债 583,050.00 0.23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3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平安 大华 鑫安 混合A 318 694,065.72 188,902,330.20 85.59% 31,810,567.62 14.41% 平安 大华 鑫安 混合C 83 44,764.77 0.00 0.00% 3,715,475.54 100.00% 合计 391 573,985.61 188,902,330.20 84.17% 35,526,043.16 15.83% 1、上述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 A 0.00 0.0000% 平安大华 鑫安混合 C 0.00 0.0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0.00 0.000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3 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A 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A 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平安大华鑫安混 合A 平安大华鑫安混 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12 月11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64,842,656.60 129,796,003.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3,503,287.31 21,808,954.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9,724,751.77 193,531.5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62,515,141.26 18,287,009.9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0,712,897.82 3,715,475.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付强先生任职 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日期为2017年1 月20日。 2、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李峥女士接替毛晴峰为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日期为2017年2月17日。 3、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由李兆良先生、李娟 娟女士、刘雪生先生、潘汉腾先生接替曹勇先生、刘茂山先生、郑学定先生、黄士林先生任职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3 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日期为2017年6月1日。 4、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由巢傲文先生接替张 云平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日期为2017年6月1日。 5、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意选举罗春风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肖宇鹏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付强先生、林婉文女士、汪涛先 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特正先生为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日期为2017年7月13日。 6、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2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银河证券 2 176,410,087.06 17.57% 164,290.37 19.97% - 民生证券 2 132,063,870.11 13.16% 96,578.58 11.74% - 国信证券 2 130,895,062.53 13.04% 95,724.24 11.63% -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3 页 华泰证券 1 120,840,458.09 12.04% 85,953.67 10.45% - 兴业证券 2 114,316,175.69 11.39% 81,355.66 9.89% - 中信证券 2 102,436,493.59 10.20% 95,399.35 11.59% - 平安证券 2 86,077,293.22 8.57% 80,163.68 9.74% - 招商证券 2 86,010,353.34 8.57% 80,101.32 9.74% - 中银国际 1 11,442,262.56 1.14% 8,139.00 0.99% - 广发证券 1 10,809,027.43 1.08% 10,066.43 1.22% - 安信证券 2 8,140,595.86 0.81% 5,953.21 0.72% - 南京证券 1 5,292,076.53 0.53% 3,764.12 0.46% 新增 中泰证券 1 4,003,007.46 0.40% 2,847.33 0.35% - 华信证券 2 2,656,501.43 0.26% 1,889.56 0.23% 新增 西南证券 1 2,630,267.81 0.26% 1,870.97 0.23% - 申万证券 2 2,564,056.55 0.26% 2,387.94 0.29% - 国金证券 1 2,142,343.28 0.21% 1,995.18 0.24% - 方正证券 2 1,765,456.80 0.18% 1,644.17 0.20% - 东方证券 2 810,426.16 0.08% 592.71 0.07% - 中金公司 2 735,662.61 0.07% 685.12 0.08% - 长城证券 2 728,004.93 0.07% 517.84 0.06% - 中信建投 1 518,682.00 0.05% 379.34 0.05% - 国泰君安 2 430,761.13 0.04% 306.40 0.04% 新增 长江证券 1 180,423.51 0.02% 168.01 0.02% - 湘财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新增 西藏东方财富 2 - - - - 新增 1、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研究实力 (2)业务服务水平 (3)综合类研究服务对投资业绩贡献度 (4)专题类服务 2、本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上述选择标准,考察后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 协议。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43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8,825,893.80 5.15% 68,700,000.00 15.61% - - 民生证券 6,812,489.04 3.97%100,000,000.00 22.72% - - 国信证券 7,270,527.49 4.24% - - - - 华泰证券 7,236,490.94 4.22% 30,600,000.00 6.95% - - 兴业证券 30,396,285.07 17.72% 30,000,000.00 6.82% - - 中信证券 19,178,698.63 11.18% 14,000,000.00 3.18% - - 平安证券 11,982,813.43 6.99% - - - - 招商证券 18,024,832.05 10.51% 22,000,000.00 5.00% - - 中银国际 - - - - - - 广发证券 10,363,338.57 6.04% 23,100,000.00 5.25% - - 安信证券 - - 5,000,000.00 1.14% - - 南京证券 - - 22,000,000.00 5.00% - - 中泰证券 - - 5,000,000.00 1.14% - - 华信证券 10,121,232.88 5.90% 36,000,000.00 8.18% - - 西南证券 3,697,987.81 2.16% - - - - 申万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517,007.95 0.30% 10,000,000.00 2.27% - - 方正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11,994,880.41 6.99% 16,000,000.00 3.63% - - 中金公司 3,390,019.63 1.98% 5,000,000.00 1.14% - - 长城证券 3,067,639.02 1.79% - - - - 中信建投 3,087,082.19 1.80% 8,000,000.00 1.82% - - 国泰君安 4,787,264.54 2.79% 13,800,000.00 3.13% - - 长江证券 7,701,672.33 4.49% 6,000,000.00 1.36% - - 湘财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1,081,885.50 0.63% - - - - 西藏东方财富 1,991,000.00 1.16% 25,000,000.00 5.68% - -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43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0427 99,086,498.12 0.00 99,086,498.12 0.00 0.00% 2 20170101-20171231 90,089,089.09 0.00 0.00 90,089,089.09 40.14% 3 20170428-20171231 0.00 98,813,241.11 0.00 98,813,241.11 44.03%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大 比例赎回时,可能引发巨额赎回。若发生巨额赎回而本基金没有足够现金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为 应对巨额赎回而进行投资标的变现时,可能存在仓位调整困难,甚至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基金 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并被全部确认 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 承担短期内基金资产变现冲击成本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 金资产规模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5000 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情形。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