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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鑫利纯债(004467)

民生鑫利纯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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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
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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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基金主代码
0044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029,078.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
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
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
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
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
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
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
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债券投
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邢颖 吴玉婷
联系电话
010-88566571 021-52629999-212052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xingying@msjyfund.com.cn 015289@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95561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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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23999800 021-6253582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7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380,747.16 - -
本期利润
17,159,137.16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2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2%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72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7,188,212.22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72 - -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
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④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20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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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1% 0.02% -1.15% 0.06% 2.16%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2% 0.02% -1.41% 0.05% 3.13% -0.03%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0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
本年度末,建仓期未结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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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0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自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
皇家银行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2008]1187号文批准,于2008年11月3日在深圳正式成立,2012年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人
民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53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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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
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
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
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成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吕军涛 本基金基 2017年7月
-
17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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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监助
理
20日 科毕业,自2000年
7月至2002年 4月在
北京恒城经济发展总
公司投资部担任投资
研究员职务;自
2002年5月至
2003年6月在财富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证券分析员职务;自
2003年7月至
2011年10月在嘉实基
金管理公司担任股票
交易员、组合控制员
职务;自2011 年9月
至2013年4月在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固收交易、权
益交易业务主管职务;
2013年5月加入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担任交易部副
总监职务,现担任固
定收益部总监助理、
基金经理。自 2016年
10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11月至今担任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7年
7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7年8月至今担
任民生加银鑫元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4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 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 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 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 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 的收益率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 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4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中国经济延续了2016年来的企稳态势,GDP 增长连续 7个季度稳定在6.7-6.9% 的 中高速区间;在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的工业经济逐步摆脱萧条,2017 年 PPI和 GDP平减 指数均出现大幅上扬,中国经济增速已从前几年“快速回落”的态势转向“缓中趋稳”的区间调 整格局。此外,2017年全年,外汇储备规模自1月降至29982亿美元后稳步回升,实现十一连 升,表明因美联储加息引发的资本外流对国内经济及金融系统构成的外在压力基本得到控制。中 国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创2014年以来新高;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 比增长10.2%,虽创2003年以来新低,但绝对增速仍大致平稳;全社会用电量63077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6.6%。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1%,为2011年以来最快增速,但至年 末时降速明显。 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央行延续了2016年底的操作思路,采取了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对 于年内的资金波动保持“削峰填谷”的操作,从严把控市场的流动性,避免出现资金供给过于宽 松的局面。上半年的流动性整体偏紧,导致资金价格不断上行,6月中旬以后央行加大公开市场 的货币投放力度,市场的恐慌气氛有所缓解,3季度货币市场保持了相对上半年略宽松的格局, 但在四季度后半段受银行系统MPA指标考核等重要监管指标的限制,银行对非银机构的融资渠道 受阻,导致非银的跨年资金价格大幅上行,进而间接推高银行存款和存单的价格,以三个月 shibor为代表的中期资金价格分别在6月中旬和年底摸高4.78%和4.91%,分别创下自2015年 4月份以来的新高。 债券市场方面,随着2017年的宏观经济增速企稳并有所反弹,PPI一度冲至高至7.8%、 CPI表现相对温和,在此背景下,受短期资金价格持续攀升、监管新规趋紧、美联储多次加息的 推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呈现震荡攀升的走势,多品种均创下近两年半以来的收益率新高。其中, 1年期国开债全年累计上行150BP,AAA短融各期限品种累计上行约130BP左右;3-5年的AA及 AA+企业债全年累计下行幅度也超过120BP,10年国开债全年累计上行114BP, 11月份一度触及 5%的整数关口。10国债全年累计上行87BP并一度上行至4%附近。 2017年基金鑫利的收益率表现非常稳健。在组合的建仓期内,基金规模保持稳定,申赎带 来的流动性风险很小。在配置上,组合的大类资产以短期存单、存款和逆回购为主,一方资产的 信用风险很低,另一方面也保持了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同类基金中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受债券市 场收益率持续上行的影响很小。组合净值保持了持续的上行趋势,合理的控制了因债券市场的收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4 页 益率上行而带来的净值回撤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健的收益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2%,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2018年的宏观经济仍能保持 6.5%以上的中等增速,但受房地产持续调控、强监管对社 融扩张的负面影响,整体经济的增长潜力较2017年有所不足,下半年经济面临一定的减速压力。 在进一步控风险、去杠杆、打击过度套利的思路下,预计央行中性偏紧、削峰填谷的政策取向和 操作思路在2018年上半年仍将延续。2018年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将多次加息,在美联储加息的 步伐停歇、我国的宏观经济明显减速之前,2018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仍有进一步上行的压力, 但由于绝对利率水平已经处于较高位置,利率持续向上的空间较前两年将明显收窄。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并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上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 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 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 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督察长、投资总监、运营管理部、交 易部、研究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 员。研究部参加人员应包含金融工程小组及相关行业研究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小组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4 页 组长。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可不进行 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4 页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123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民 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4 页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加银鑫利纯 债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4 页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 况可能导致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 ,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窦友明 王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3,053,994.93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4 页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8,755,0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48,755,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4,920,285.3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0,897,170.01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17,626,450.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8,699.97 - 应付托管费 86,233.31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304.74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0,000.00 - 负债合计 438,238.02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0,029,078.87 - 未分配利润 17,159,133.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7,188,212.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7,626,450.24 - 注:1.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29,078.87份,基金份额净值人 民币1.0172元;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4 页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7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9,382,750.15 - 1.利息收入 20,645,710.15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69,315.00 - 债券利息收入 10,024,714.1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351,681.01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350.0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1,35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221,610.00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2,223,612.99 - 1.管理人报酬 7.4.8.2.1 1,358,965.94 - 2.托管费 7.4.8.2.2 452,988.61 -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 4.交易费用 2,225.00 - 5.利息支出 306,019.4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06,019.49 - 6.其他费用 103,413.95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4 页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159,137.1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7,159,137.16 -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7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0,029,377.70 - 1,000,029,377.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7,159,137.16 17,159,137.1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98.83 -3.81 -302.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98.83 -3.81 -302.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0,029,078.87 17,159,133.35 1,017,188,212.2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 -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4 页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吴剑飞______














______朱永明______














____洪锐珠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 监许可 [2016] 2881号文) 核准,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发售,基金合同 于2017年7月2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000,029,377.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 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4 页 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以及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投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所缴纳的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 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自2017年7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17年7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4 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如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 利率进行后续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4 页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 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 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4 页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 / (损失) 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 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 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债券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 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4 页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a)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 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c)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 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 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4 页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 通知》的处理标准,本基金自2017年 12月25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 知》、财税 [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 125号文《关于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4 页 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 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 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内地上 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或发行债 券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7%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由内地上 市公司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该内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 再扣缴所得税。 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f)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g)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053,994.93 - 定期存款 140,000,000.00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4 页 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140,000,000.00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43,053,994.93 -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549,976,610.00 548,755,000.00 -1,221,610.00 债券 合计 549,976,610.00 548,755,000.00 -1,221,61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49,976,610.00 548,755,000.00 -1,221,610.00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 -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4 页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110,200,285.30 - 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204,720,000.00 - 合计 314,920,285.30 -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233.88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416,499.93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8,484,495.78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994,940.42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 - 合计 10,897,170.01 -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304.74 - 合计 3,304.74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4 页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40,000.00 - 预提审计费用 50,000.00 合计 90,000.00 -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00,029,377.70 1,000,029,377.70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98.83 -298.83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00,029,078.87 1,000,029,078.87 注:此处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8,380,747.16 -1,221,610.00 17,159,137.1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4.04 0.23 -3.81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4.04 0.23 -3.8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380,743.12 -1,221,609.77 17,159,133.35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4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8,481.79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095,249.92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583.29 - 其他 - - 合计 4,269,315.00 -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730,000,000.00 -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 额 725,637,670.00 - 减:应收利息总额 4,403,680.00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1,350.00 - 7.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利收益。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4 页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1,610.00 -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221,61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1,221,610.00 - 7.4.7.18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收入。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7月20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2,225.00 - 合计 2,225.00 -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7月20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 信息披露费 40,000.00 - 其他费用 500.00 - 银行费用 8,413.95 债券账户维护费 4,500.00 合计 103,413.95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4 页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投资者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自2017年7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应支付关联 方的佣金。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358,965.9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 =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0% / 当年天数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4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452,988.61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 =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 当年天数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7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3,053,994.93 168,481.79 - -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 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 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4 页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a)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 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48,755,000.0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余额。 (b)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 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将相应进行估值方法的变更。根据估值 方法的变更,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可观察与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 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2017年,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之 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4 页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48,755,000.00 53.92 其中:债券 548,755,000.00 53.9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4,920,285.30 30.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3,053,994.93 14.06 8 其他各项资产 10,897,170.01 1.07 9 合计 1,017,626,450.24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4 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00,000.00 4.9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00,000.00 4.9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98,755,000.00 49.03 9 其他 - - 10 合计 548,755,000.00 53.9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4 页 比例(%) 1 111790490 17包商银行 CD003 1,000,000 96,060,000.00 9.44 2 110254 11国开54 500,000 50,000,000.00 4.92 3 111770947 17江苏江南 农村商业银 行CD192 500,000 49,760,000.00 4.89 4 111780230 17锦州银行 CD178 500,000 49,740,000.00 4.89 5 111780248 17福建海峡 银行CD046 500,000 49,635,000.00 4.8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 与国债期货交易。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4 页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897,170.0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897,170.0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4 页 价值 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13 3,194,981.08 999,998,000.00 100.00% 31,078.87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4,942.05 0.001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7 月2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000,029,377.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4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98.8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029,078.87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3月3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张焕南为董事长,解聘万青元董事长职 务。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林海为副总经理(分管中后台),解聘 林海督察长职务。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宋永明为副总经理(分管市场)。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于善辉为副总经理(分管专户等部门)。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邢颖为督察长。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未发生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4 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5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 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1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44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791,500,000.00 100.00%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 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 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 评价表》;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44 页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 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交易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到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方面 的测试; viii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营部,由运营部通 知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ix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准 备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0日生效,根据以上标准,本期选择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 构 1 20170720~20171231 499,999,000.00 0.00 0.00 499,999,000.00 49.9984% 2 20170720~20171231 499,999,000.00 0.00 0.00 499,999,000.00 49.9984% - - - - - - - 个 人 - - - - - - - -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44 页 产品特有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则面临大额 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 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 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 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 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 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 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大额申购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