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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A(004708)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1号)查看PDF公告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红塔 红 土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国 工商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 【 重要 提示】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证监许 可【2017】519 号文注 册募集。 本 基金 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正式生 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 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申购) 基 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 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 再投资风险、 经营风险等市场风险, 此外, 还包括由 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 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 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面临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主 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 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 息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 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 审慎参与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品种,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 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地方政府债、 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 次级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包含但不限于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 定 期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还可以参与投资股票、 权证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3%; 开放期内, 本 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 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为 2018 年3 月1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 年3 月28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3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设立日期: 2012 年6 月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2】643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96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36855888 传





真:0755-33379033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27%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0.2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饶雄先生, 董事长。 工学博士, 中共党员;1992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投资总监、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4 公司董事长。 杜凤超先生,副董事长。工学硕士、MBA,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3 年参 加工作, 曾任 北方工业大学讲师,1997 年加入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现任北京市华 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 刘辉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士、 管理学博士, 经济师, 中共党员;1995 年参加 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分有 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 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 现任 红塔红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李凌先生, 董事。 研究生, 中共党员;1987 年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 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 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 董事。 工学硕士、 金融学博士, 中共党员;1990 年参加工作, 曾任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新技术 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骥女士, 董事。 管理 学硕士, 经济师, 中共 党员;2011 年参加工作 , 曾任北 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 、副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经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乐波先生, 独立董事。 本科学 历, 工学学士;1968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上海交 通大学教师、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明申公司、特能公司等多 家企业董事、 上海新华闻投资公司、 上海中泰信托投资公司任副总裁、 总经济师等; 现任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399)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5 独立董事,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 独立董事。 民商法学博士, 执业律师;1997 年参加工作, 曾任江苏三 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 易所)法律与监管部总 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世联行(002285)独立董事 、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晖先生, 独立董事。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1993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中南工业大 学(现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湖南先锋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董事长秘书兼总裁办副主任、 资产管理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兼北京地区总 经理等;现任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暨中国国际扶贫基金会理事会财务顾问,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刘珍女士, 监事, 大学本科学历, 法学学士;1983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中国民航 总局国际司法律官员、广东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研究与发展部总经理、深圳金威啤酒 有限公司董事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高级顾问、 TCL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平板项目 组负责人、深圳市海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总裁助理等;现 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 红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靖女士, 职工监事。 本科学历, 会计师;1996 年参加工作, 曾任西南证券深 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财务主管等, 现任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饶雄先生, 董事长。 工学博士, 中共党员;1992 年参加工作, 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6 投资总监;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刘辉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士、 管理学博士, 经济师, 中共党员;1995 年参加 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分有 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 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 现任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王园先生: 大学本科学历, 管理学学士, 经济师;1991 年参加工作, 曾任四川 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庆国投深圳证券部 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营业部 副总经理、西北证券广州营业部总 经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凌先生, 董事。 研究生, 中共党员;1987 年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 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 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董事,深圳市红塔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赵耀, 香港中文大学金 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 厦门大学经济学 学士,CFA (美 国 注册金融分析师) 。 近 14 年证券、 基金工作经历, 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 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赵耀先生具有多年证券行 业交易、研究、投资领域工作实战经历,是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证 券研究功底,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精通于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大 类资产配置、通过行为金融学对市场投资者行为的分析以及通过价值分析对个股的 挖掘。 罗薇,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会计硕士, 北京大学理学学士,CFAIII 级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7 候选人;2012 年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先后就职于研究部、交易部, 历任研究助理、 研究员、 交易员, 具有三年医药/ 传媒等行业研究经验。 现任职于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耀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长。 罗薇 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继 荣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文波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电话: 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 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 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8 基本养老保险 、 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 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 截至 2017 年末,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15 只。 自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 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 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 的5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 良的服务品质获得 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3、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30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4、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 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继 2005、 2007 、2009 、2010、2011 、2012、2013、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 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2015 年、2016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原 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 部 控 制 方 面 的 健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全 面 认 可, 也 证 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的 风 险 控 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ISAE3402 审阅已 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9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 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 门(内控合 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 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 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 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 合法性原则。 内控 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 完整性原则。 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 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 岗位和人员。 (3 ) 及时性原则。 托管 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 “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 审慎性原则。 各 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 证基金资产 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 有效性原则。 内控 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 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 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 独立性原则。 设立 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 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确的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0 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 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 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 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 立、 人员独立 、 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 高层检查。 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 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 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 能管理部门改进。 (3 )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 “互控 防线” 、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 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 念。 (4 ) 经营控制。 资产托 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 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 化目的。 (5 ) 内部风险管理。 资 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 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 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 密、 数据传 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于数 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 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 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 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 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1 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 完善组织结构, 实 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 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 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 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风 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岗位 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 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 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 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 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 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 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2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联系 人:黄镜然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客服电话:4001666916 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


2、 其他基金发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其他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座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联系人: 许艺然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3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 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 (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联系人:昌华 四 、基 金的名称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积极的主动管理,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上,投资于精选的优质债券和具备投资价值的优质个股,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4 七、 基 金的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债券回购、 银 行存款 (包含但不限于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 、 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还可以参与投资股票、权证等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资产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其中,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3% ; 开放期内,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该比例的限制。 八、 基 金的 投 资策 略 (一 )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投资比例上以固定收益产品为主,债券类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 同时通 过投资不超过 20% 的股票和定期开放减少对债券资产流动性 需求的方式来增强基金的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经济指标分析、经济周期分析、经济政策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大类资产 配置。 其中: 经济指标分析主要包括 PMI 指 标分析、 工业增加值分析、 发电量等指 标来分析经济运行趋势; 通过投资增速、 房地 产销售、 社会零售增速 、 进出口增速、 通货膨胀率等指标来分析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通过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 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分析以及政 府投资水平、政府转移支付水平和税率变动情况以 及房地产政策等财政政策分析来分析经济政策。通过对宏观分析来确定大类资产的 比重以及品类。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5 本基金在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确定各类别资产权重后,根据对投资组合中各类资 产短期收益率变化的预测,确定资产类别定价差异,实现从相对较高估值资产到相 对较低估值资产的再配置,即战术资产配置,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 )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 灵活的久期策略对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密切 关注货币信贷、 利率、汇率、PMI 指数等宏观 经济运行关键指标, 运用数量化工具 对宏观经济运行及货币财政政策变化跟踪与分析,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预 测,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


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通过跟踪分析货币信贷、 采购经理人指数等宏观经济先 行性经济指标,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进出口、消费以及投资等 指标,判断当前 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预期中央政府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取向。


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在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月度 CPI 、 PPI 等物价指数,货币 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预测未来利率的变动趋势。


3) 目标久期分析。 根据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与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结合当期 债券收益率估值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原则上,在利率上行通道中,通 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久期分享债券价 格上涨的收益。 4) 动态调整目标久期 。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 济数据、 金 融市场运行 、 货币政 策 以及国内债券市场运行跟踪分析,评估未来利率水平变化趋势,结合债券市场收益 率变动与基金投资目标,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


(2 )债券的类别配置策略


对不同类别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6 析,综合评估相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 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比较,确定组合的类别资产 配置。


(3 )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判断,在遵从目标久期管理相关策略的 前提下,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 ,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 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 值。


(4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考外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研究企业 债券信用。研究员将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分析企业的市场地位、管理水 平、发展趋势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最后综合评价出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评价债券 的信用级别,作为信用产品投资的研究支持基础。 本基金信用债券的投资遵循以下流程:


1)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等各种形式, “自上而下” 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 行业 (或产业) 经济前景, “自下而上” 地 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红塔红土基金的信用 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 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池。


2)信用债券投资


本基金构建和管理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时主要考虑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的估 值与利差水平,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变化。策略上购买 信用利差扩大后存在收窄趋势的信用债券,减持 信用利差缩小后存在放宽趋势的信 用债券。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7 (5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性和股性,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 进行分析与研究。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的分析:数量为主的价 值分析、债股性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力求选择债券价值有一定 支撑、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并且发行人成长性良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6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选择时,本基金将采用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对信用评 级进行持续跟踪,防范信用风险。在此基础上,本基金重点关注中小企业私募 债的 发行要素、担保机构等发行信息对债项进行增信。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 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格走 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通过精选优质成长股来取超额收益,着重关注企业 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质以及估值的合理性。 (1 )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质 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是决定企业长期价值的主要因素,盈利的增长是支持股票 价 格长期上涨的动力,而盈利增长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行业因素是影 响企业增长性的主要外部因素;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则是影响企业增长性 的主要内部因素。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行业分析和企业研究来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和 成长潜质。 ①


行业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发展阶段分析、行业竞争结构分析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评 价行业增长潜力: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8 A .行业发展阶段分析,主要包括: (A )行业当前所处的行业成长周期分析 (B )行业增长率、产 品集中度、企业地域分布分析; (C )发达国家行业发展状况及行业梯度转移趋势分析; (D )政府政策导向分析等。 B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主要包括: (A )行业价值链分析及行业内主导竞争作用力分析; (B )行业内主要竞争 者财务状况及其竞争策略分析; (C )行业需求供给分析 (D )行业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等。 C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主要包括: (A )行业未来需求趋势及行业演变规律分析; (B )行业内购并整合 的可能性分析等。 ② 企业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企业利润增长水平的定量分析和企业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的定性 分析,评价企业的增长潜力: A .利润增长水平分析,主要包括: (A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析; (B )企业净利润增长 率分析; (C )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分析; (D )企业资产负债水平分析 (E )企业当前的毛利率及净利率水平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9 (F )企业当前的创新 是否能提高企业的增长速度或盈利能力等。 B .企业创新能力分析 ,主要包括: (A )企业主营产品或新开发的产品是否符合产业升级趋势,是否顺应大众消 费潮流; (B )企业是否采取了 不易被模仿和不易受到竞争对手反击的创新,确保企业 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独享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并扩大市场占有率; (C )企业是否具有品牌优势、资源独占等核心竞争优势 (D )企业是否拥有核心技术或能力使得企 业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获得超额利 润并保证盈利能力不受竞争者影响 (E )企业创新的商业模式是否能解决当前的商业伦理、社会、经济问题 (F )企业创新的商业 模式是否有可预见的变现或盈利能力等。 C .企业管理水平分析,主要包括: (A )企业是否具有明确的发展战略; (B )企业是否具有较 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C )企业管理团队是否重视股东权益、是否存在代理人问题、管理层是否团 结稳定等。 (2 )估值分析 通过对企业估值的分析可以降低投资的风险,本基金通过相对价值法和贴现现 金流法的综合运用,在横向和纵向比较的基础上,客观评价 企业的估值水平,选择 价值被市场低估或者处于合理估值区间的股票,作为控制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主 要考察指标包括: ① 资产重置价格 ② 市盈率(P/E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0 ③ 市净率(P/B ) ④ 贴现现金流(DCF ) ⑤ 经济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 )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状况、收益实现情况合理分配收益层面和风险层面的权 重,做到可攻可守、进退有度,以期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财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 基金风险控制。 主要考 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 标的股票价格、 行权价 格、 行权时间 、 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根 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 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 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限制 1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 基金 对债 券的投 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的 80% , 投资 于 股票 、 权证 等 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2 ) 开放期内, 本基金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1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6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7 )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5% ; (8 )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40% ;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 期后不展期; (9 )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10 ) 本基金持有的全 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 )本基金持有的同 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3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 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 (15) 开放期内, 本基 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封闭期内,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 ;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应当符合基金合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2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 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九、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方式如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财富)*90%+沪深300 指数*10% 中国债券总指数(财富 )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 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3 交易所市场等) 、 不同 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 等) 和期限 (长期、 中 期、 短期等) , 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国债券总指数( 财富) 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 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 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总指数( 财富)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 成份股指数。沪深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 代表性。沪深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 的指数。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停止发布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 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 基 金的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十 一、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4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0 月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止。 (1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30,563,843.45 5.85 其中: 股票


30,563,843.45 5.85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75,741,500.00 91.13 其中: 债券


475,741,500.00 91.1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867,232.08 1.32 8 其他资 产


8,864,000.70 1.70 9 合计





522,036,576.23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390,200.00 0.40 C 制造业 12,924,643.45 3.74 D 电力、 热力、 燃气 及水 生产 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722,000.00 0.5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术 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7,916,000.00 2.29 K 房地产 业 6,611,000.00 1.91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5 合计 30,563,843.45 8.83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沪港通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沪港通投资股票。 (4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288 农业银 行 900,000 3,447,000.00 1.00 2 601328 交通银 行 400,000 2,484,000.00 0.72 3 600048 保利地 产 170,000 2,405,500.00 0.70 4 600019 宝钢股 份 240,000 2,073,600.00 0.60 5 601988 中国银 行 500,000 1,985,000.00 0.57 6 002236 大华股 份 80,000 1,847,200.00 0.53 7 600466 蓝光发 展 180,000 1,683,000.00 0.49 8 600600 青岛啤 酒 40,000 1,573,200.00 0.45 9 600340 华夏幸 福 50,000 1,569,500.00 0.45 10 300340 科恒股 份 25,500 1,480,530.00 0.43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98,754,500.00 86.3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9,823,000.00 25.96 6 中期票 据 49,154,000.00 14.21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8,000.00 0.00 8 同业存 单 38,002,000.00 10.98 9 其他 - - 10 合计 475,741,500.00 137.51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3185 17 湘财 01 300,000 29,556,000.00 8.54 2 122402 15 城建 01 300,000 29,094,000.00 8.41 3 112499 17 欧菲 01 250,000 24,840,000.00 7.18 4 112312 16 徐工 01 250,000 24,555,000.00 7.10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6 5 112203 14 北 农债 200,000 20,420,000.00 5.90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 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未开设国债期货交易单元,未进行国债期货操作。 未来一段时期,本基金没有进行国债期货操作的计划。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未开设国债期货交易单元,未进行国债期货操作。 未来一段时期,本基金没有进行国债期货操作的计划。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7,871.3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52,459.1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293,670.20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64,000.7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均不处于转股期。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有尾差。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8 十二 、 基金的 业绩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15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 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基金的净值表现 (1.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18% 0.05% -0.28% 0.10% 0.10% -0.05%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27% 0.05% -0.28% 0.10% 0.01% -0.05% (1.2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9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30 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9 月15 日生效,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未满1 年。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 年9 月15 日至2018 年3 月 15 日。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未完成建仓,报告期末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1 十 三、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 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2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 ×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3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或销售服务费 率。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十 四、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 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 重要提 示” 部分 (1 )更新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信息 (2 )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 止日期信息 2 、“ 三、基 金管 理人” 部分 (1 )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 、“ 四、基 金托 管人” 部分 (1 ) 对基金托管人 的 基本情况、 托管业务经 营情况、 主要人员情况 、 托管业 务 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2 )以截至2017 年年末数据,更新了基金托管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4 、“ 五、相 关服 务机构 ”部 分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 号) 4 (1 )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基本情况信息 (2 )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5 、 “ 六、 基金的 募集 ” 部分 (1 ) 补充了本基金的基金面值、 募集期及募集结果、 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下限、 持有期限下限 6 、 “ 八、 基金 合 同的生 效 ” 部分 (1 )补充了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 信息 7 、 “ 十、 基金的 投资” 部分 (1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8 、“ 十 一、 基金 的业绩 ”部 分 (1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业绩表现数据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9 、“ 二十 一 、基 金托管 协议 的 内容 摘要 “部分 (1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0 、 “二十 三、 其他应披 露事 项“部 分 (1 )更新了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 ) 更新了2017 年9 月15 日至2018 年3 月 15 日期间涉及本基金及基金管理 人的相关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