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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睿诚定开混合(003326)

招商睿诚定开混合:关于招商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第2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1 页 共 8 页 
 
 
 
 
关于招商 睿诚 定 期 开 放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第 一 个 运作 周期内第 2 个 期间开放期 开
放 申 购 赎 回及 转 换 业 务的 公 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8 年 4 月27 日 
 
 
 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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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招商睿诚 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招商睿诚 定 开混 合 
基金代 码 00332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定期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4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民 生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以 及 《 招商 睿诚 定期 开放 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 》 ( 以下简 称 “ 基金 合同 ”) 、 《 招 招商睿诚 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 明书 》 申购起 始日 2018 年 5 月 2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8 年 5 月 2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8 年 5 月 2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8 年 5 月 2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 注:1 、招 商睿 诚定 期开 放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 基金”) 为定 期 开放基 金, 根 据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 本 基 金以 36 个 月为 一个 运作 周 期, 每个 运作 周期 为自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包 括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或每 个 到期开 放期 结束 之日 次日 起 ( 包括 该日 ) 至36 个月 后的月 度对 日的 前一 日止。 在每 个运 作周 期中 ,本基 金设 立5 个期 间开 放期, 第 1 个期 间开 放期 的首日 为该 运作 周期 首日的6 个月 后的 月度 对 日, 第2 个 期间 开放 期的 首 日为该 运作 周期 首日 的12 个月后 的月 度对 日, 以此类 推, 第5 个期 间开 放期的 首日 为该 运作 周期 首日 的 30 个月 后的 月度 对 日。 本 基金 的每 个期 间开放 期 为1 至5 个 工作 日 。 2 、 本 次 为 第一 个运 作周 期 的第2 个期 间开 放期 , 开 放期时间为 2018 年5 月2 日 (含 ) 至2018 年5 月8 日 (含 ) , 开放 期 内本基 金接 受申 购、 赎回 及转换 申请 。


3 、本 基金 自第二 个 开放 期 结束之 日次 日( 包括 该日 )起至 该运 作周 期首 日 的18 个 月后 的月 度对日 的前 一日 止进 入封 闭期,即 2018 年 5 月 9 日 (含) 至2018 年10 月28 日 (含) , 封 闭期 内 本基金 不接 受申 购、 赎回 及转换 申请 。 2 日常 申购 、赎回 及转换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1 、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 投资人 在开 放日 可办 理基 金份额 的申 购和 赎回 ,具 体办理 时间 为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 的交 易时间 ,但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 的要求 或基 金合 同的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3 页 共 8 页 规定公 告暂 停申 购、 赎回 时除外 。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若 出现 新的证 券交 易市 场、 证券 交易所 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 他特殊 情况 ,基 金管理 人将 视情 况对 前述 开放日 及开 放时 间进 行相 应的调 整, 但应 在实 施日 前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公 告。 2 、申 购、 赎回 的开 始日 及 业务办 理时 间 除法律 法规 或《 基金 合同 》另有 约定 外, 本基 金每 个封闭 期结 束之 后第 一个 工作日 起( 包括 该日) 进入 开放 期, 开始 办理申 购和 赎回 等业 务。 本基金 的每 个期 间开 放期 为1 至5 个工 作日 , 具体期 间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每个期 间开 放期 前公 告说 明。如 封闭 期或 运作 周期 结束之 日后 第一 个工 作日因 不可 抗力 或其 他情 形 致使 基金 无法 按时 开放 申购与 赎回 业务 的, 开放 期自不 可抗 力或 其他 情形的 影响 因素 消除 之日 起的下 一个 工作 日开 始。 如开放 期内 因发 生不 可抗 力或其 他情 形致 使基 金无法 按时 开放 申购 与赎 回业务 ,或 依据 基金 合同 的约定 发生 基金 暂停 申购 与赎回 业务 的, 开放 期将按 暂停 申购 与赎 回的 期间相 应延 长。 前述 开放 期的具 体时 间以 基金 管理 人届时 公告 为准 。 2018 年5 月2 日( 含) 至2018 年5 月 8 日( 含) 为 本基金 开始 运作 以来 的 第 二个期间 开放 期。本 基金 将 于2018 年5 月2 日 (含 ) 至 2018 年5 月8 日 (含 ) 的 每个 工作 日内( 上海 证券 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交 易日 )办 理日 常申 购、赎 回、 转换 业务 (本 基金管 理人 公告 暂停 申购时 除外 ) 。 对于 具体 办 理时间 , 由于 各销 售机 构 系统及 业务 安排 等原 因 , 投资者 应以 各销 售机 构的规 定为 准。 自2018 年 5 月9 日 (含 ) 起 ,本 基金将 进入 下一 个封 闭期 。 基金管 理人 不得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和 时间 办理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 回或转 换。 投资 人在基 金合 同约 定之 外的 日期和 时间 提出 申购 、赎 回或转 换申 请且 登记 机构 确认接 受的 ,其 基金 份额申 购、 赎回 、转 换价 格为该 开放 期下 一开 放日 基金份 额申 购、 赎回 、转 换的价 格, 销售 机构 另有约 定的 从其 约定 。但 是,在 开放 期内 最后 一个 开放日 ,投 资者 在业 务办 理时间 结束 之后 提出 申购、 赎回 或转 换申 请的 ,视为 无效 申请 。 3 日常 申购 业务 3.1 申购 金额限 制


原则上 ,投 资者 通过 代销 网点每 笔申 购本 基金 的最 低金额 为 10 元 (含 申购 费 ) ;通 过本 基金 管理人 官网 交易 平台 申购 , 每 笔最 低金 额为10 元 ( 含申购 费) ; 通 过本 基金 管 理人直 销机 构申 购, 首次最 低申 购金 额 为50 万 元(含 申购 费) ,追 加申 购 单笔最 低金 额 为 10 元( 含 申购费 ) 。 实际 操 作中, 各销 售机 构在 符合 上述规 定的 前提 下, 可根 据情况 调高 首次 申购 和追 加申购 的最 低金 额, 具体以 销售 机构 公布 的为 准,投 资人 需遵 循销 售机 构的相 关规 定。 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4 页 共 8 页 投资人 将当 期分 配的 基金 收益再 投资 时, 不受 最低 申购金 额的 限制 。 3.2 申购 费率 本基金 申购 采用 金额 申购 方式, 申 购 费率 如下 表。 投资者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申 购, 费率 按单笔 分别 计算 。 投资者 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申购 费率 见下 表: 申购金 额(M ) 申购费 率 M <1000 万 1.5% M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投资 人承担 ,不 列入 基金 资产 ,用于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登记 等各 项费用 。 3.3 其他 与申购 相关 的事 项 1 、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率 或收 费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 媒体 上公 告。


2 、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不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基 金 促 销计划 ,针 对以 特定 交易 方式( 如网 上交 易、 电话 交易等 )等 进行 基金 交易 的投资 人定 期或 不定 期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 动。 在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按 相关监 管部 门要 求履 行必 要手续 后,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适当 调低 申购 费率 。 4 日常 赎回 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 制 通过各 销售 机构 网点 及本 基金管 理人 官网 交易 平台 及管理 人直 销机 构 赎 回的 , 每次 赎回 基金 份额不 得低 于1 份,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赎回 时或 赎回 后在销 售机 构网 点 或 本基 金管理 人官 网交 易平 台及管 理人 直销 机构 保留 的基金 份额 余额 不 足 1 份 的,在 赎回 时需 一次 全部 赎回。 实际 操作 中, 以各销 售机 构的 具体 规定 为准。 如遇巨 额赎 回等 情况 发生 而导致 延期 赎回 时, 赎回 办理和 款项 支付 的办 法将 参照基 金合 同有 关巨额 赎回 或连 续巨 额赎 回的条 款处 理。 4.2 赎回 费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按 基金 份额持 有期 限递 减, 费率 如下: 持有时 长(N ) 赎回费 率 N <1 年 1.5% 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5 页 共 8 页 1 年 ≤N <2 年 1.2% 2 年 ≤N <3 年 0.75% N ≥3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为730 天, 依此 类推 ) 赎回费 用的 计算 方法 :赎 回费用 =赎 回份 额× 赎回 受理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费 率 赎回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计 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第 2 位, 小数 点后 第3 位开 始舍 去, 舍去部 分归 基金 财产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额 时收 取, 对持续 持有 期少 于30 日 的投资 人, 赎回 费全 额计 入基金 财产 ;对 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3 个月 的投 资 人, 将 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75% 计入 基金 财产 ; 对 持 续持有 期长 于 3 个 月但 少 于6 个 月的 投资 人, 将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 财产 ;对 持续 持 有期长 于 6 个 月的 投资 人 ,应当 将不 低于 赎 回费总 额 的25% 计入 基金 财产, 未归 入基 金财 产的 部分用 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要 的手 续费 。 如法律 法规 对赎 回费 的强 制性规 定发 生变 动, 本基 金将依 新法 规进 行修 改, 不需召 开持 有人 大会。 4.3 其他 与赎回 相关 的事 项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的范 围内 调整 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并 最迟 应于 新的费 率或 收费 方式实 施日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体上 公告 。 5 日常 转换 业务 5.1 转换 费率 (1) 各基 金间 转换 的总 费 用包括 转出 基金 的赎 回费 和申购 补差 费两 部分 。 (2) 每笔 转换 申请 的转 出 基金端 , 收取 转出 基金 的 赎回费 , 赎回 费 根 据相 关 法律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招募 说明 书 的 规定 收取。 (3) 每 笔转 换申 请的 转入 基金端 , 从 申购 费率 ( 费 用) 低 向高 的基 金转 换时 , 收取 转入 基金 与转出 基金 的申 购费 用差 额;申 购补 差费 用按 照转 入基金 金额 所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费用 )档 次进 行补差 计算 。从 申购 费率 (费用 )高 向低 的基 金转 换时, 不收 取申 购补 差费 用。 (4) 基金 转换 采取 单笔 计 算法, 投资 者当 日多 次转 换的, 单笔 计算 转换 费用 。 5.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1 、转 换开 放日 : 本 基金 从 2018 年5 月2 日 开始 办 理日常 转换 业 务 。基 金办 理日常 转换 业务 的开放 日为 上海 、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交 易日 ( 基金 管 理人公 告暂 停申 购 、 赎 回 或转换 时除 外) 。 具体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6 页 共 8 页 业务办 理时 间以 销售 机构 公布时 间为 准。 2 、 份额 转换 : 基金 转换 分 为转换 转入 和转 换转 出 。 通过各 销售 机构 网点 转换 的, 转出 的基 金 份额不 得低 于1 份。 通过 本基金 管理 人官 网交 易平 台转换 的, 每次 转出 份额 不得低 于 1 份。 留存 份额不 足1 份的 , 只能 一 次性赎 回 , 不 能进 行转 换 。 实 际操 作中 , 以各 代销 机构的 具体 规定 为准 。 3 、转 换业 务规 则


(1) 基 金转 换只 适用 于在 同一销 售机 构购 买的 本基 金管理 人所 管理 的开 通了 转换业 务的 各 基 金品种 之间 。 (2) 本基 金管 理人 只在 转 出和转 入的 基金 均有 交易 的当日 ,方 可受 理投 资者 的转换 申请 。 (3)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基 金运作 的实 际情 况并 在不 影响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实质 利益的 前提 下 调 整上述 原则 。 6 基金 销售 机构 6.1 场外 销售机 构 6.1.1 直销机 构 : 招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商基 金客 户服 务中 心电 话:400-887-9555 (免 长途 话费) 招商基 金官 网交 易平 台 交易网 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 话:400-887-9555 ( 免长途 话费 )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陈 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 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 :莫 然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088 号 上海 招商 银行大 厦南 塔 15 楼 电话: (021 )38577388 联系人 :胡 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 厦 23 楼 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7 页 共 8 页 电话: (0755 )83190401 联系人 :任 虹虹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 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 :贾 晓航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088 号 上海 招商 银行大 厦南 塔 15 楼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 :伊 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 务联 系方式 地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苑 路科兴 科学 园 A3 单元 3 楼 招商基 金客 服中 心直 销柜 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 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冯 敏 6.1.2 场外代 销机 构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 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浙 江同 花顺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限 公司 、上 海基 煜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天 津万家 财富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6.2 场内 销售机 构 无。 7 基金 份额 净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自2018 年5 月2 日 起,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每个 开放 日的次 日, 通过 中国 证监 会指定 的信 息披 露媒体 、各 销售 机构 及指 定销售 营业 网点 、本 公司 客户服 务电 话和 网站 等媒 介,披 露开 放日 基金 份额所 对应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和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敬请投 资者 留意 。 8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1) 本公 告仅 对本 基金 开 放申购 、 赎回 及转 换事 项 予以说 明 。 投 资者 欲了 解 本基金 的详 细情 况,请 详细 阅读 刊登 在2017 年1 月 21 日的 《 中国 证券报 》 以 及本 基金 管理 人网站关于招商睿 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 第 2 个期间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8 页 共 8 页 (www.cmfchina.com )上 的《招商 睿诚 定 期开 放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的 招募说 明书》。 (2) 未 开设 销售 网点 地区 的投资 者, 及希 望了 解本 基 金的详 细情 况和 其它 有关 信息的 投资 者, 可以登 录本 基金 管理 人网 站(www.cmfchina.com ) 或拨打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热 线电话 查询 。招 商基 金客户 服务 中心 电话 :400-887-9555 (免 长途 费) 。 (3) 有关 本基 金开 放申 购 、 赎 回及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 投资业 务的 具体 规定 若有 变化 , 本 公司 将 另行公 告。 (4)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履 行相关 手续 后 , 在 基金 合 同约定 的范 围内 调整 申购 费率 、 调 低赎 回 费率或 调整 收费 方式 ,基 金管理 人依 照有 关规 定于 新的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在 指定 媒体 和基 金管理 人网 站上 公告 。 (5)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背法 律法 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情况 下根 据市 场情况 制定 基 金 促销计 划, 针 对 基金 投资 者定期 和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销 活动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期 间,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按中 国证 监会 要求 履行必 要手 续后 ,对 基金 投资者 适当 调低 基金 销售 费用, 并不 晚于 优惠 活动实 施日 公告 。 (6) 上述 业务 的解 释权 归 本基金 管理 人。 (7) 投资 人应 当充 分了 解 基金定 期定 额投 资和 零存 整取等 储蓄 方式 的区 别。 定期定 额投 资是 引导投 资人 进行 长期 投资 、平均 投资 成本 的一 种简 单易行 的投 资方 式。 但是 定期定 额投 资并 不能 规避基 金投 资所 固有 的风 险,不 能保 证投 资人 获得 收益, 也不 是替 代储 蓄的 等效理 财方 式。 本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以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者投 资于本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招募 说明书 及最 新的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敬 请投 资者 注意投 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