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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隆A(002717)

红塔红土盛隆: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7日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3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 2017年12月31日止。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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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7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3日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855,963.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17 0027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00,319,871.58份 536,091.6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
与组合保险技术相结合,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以确保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目的。
本基金的保本策略采用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保本策略。根据
固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
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风险资产
投资的比例,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
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根据
CPPI策略,在股票投资限额之下发挥基金管理人主动选股能力,控制股票资
产下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投资
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
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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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姓名 李凌
卿苗
联系电话
0755-33379079
020-28019512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liling@htamc.com.cn qingmiao@gr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916(免长途话
费)
95313
传真
0755-33379007 020-28019340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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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指标 2017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 红塔红土盛隆保 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 隆保本混合 C 红塔红土盛隆保 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 隆保本混合 C 红塔红 土盛隆 保本混 合A 红塔红 土盛隆 保本混 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019,095.65 38,555.23 4,440,622.48 12,982.42 - - 本期利润 10,531,902.23 36,261.81 1,191,584.73 1,811.06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526 0.0559 0.0060 0.0030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5.26% 5.77% 0.60% 0.50% - - 3.1.2


期末数据和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086 0.0126 0.0060 0.0045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2,033,854.64 542,865.11 201,259,976.96 601,009.02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 1.013 1.006 1.005 -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7% 0.09% 0.51% 0.01% -0.14% 0.08% 过去六个月 2.71% 0.11% 1.04% 0.01% 1.67% 0.10% 过去一年 5.26% 0.11% 2.07% 0.01% 3.19% 0.1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90% 0.11% 3.32% 0.01% 2.58% 0.1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3 页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5% 0.10% 0.51% 0.01% 0.34% 0.09% 过去六个月 3.30% 0.12% 1.04% 0.01% 2.26% 0.11% 过去一年 5.77% 0.12% 2.07% 0.01% 3.70% 0.1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30% 0.12% 3.32% 0.01% 2.98% 0.1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3 页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3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3 页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5000 10,015,977.60 - 10,015,977.60 注:- 2016 - - - - 注:- 合计 0.5000 10,015,977.60 - 10,015,977.60 注:-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5000 29,360.32 - 29,360.32 注:- 2016 - - - - 注:- 合计 0.5000 29,360.32 - 29,360.32 注:-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3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于2012年6月12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注册资本4.96亿元人民币。其中,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9.27%,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0.24%,深圳 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49%。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以专业服务 回馈社会,建立并不断完善投研一体化平台,坚持把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基金持 有人资产增值。同时,重视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预算 为基础,合法合规运作为前提,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投资运作的全过程,进而实现专业组合投 资。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有员工49人,其中33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17年 12月31日,公司管理9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赵耀 基金经理 2016年6月 3日 - 14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 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 学士,CFA(美国注册金融 分析师)。近14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历,历任诺安基 金交易员、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 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 职公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 罗薇 基金经理 2016年6月 3日 - 5 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 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士, 具有五年医药/传媒等行业 研究经验,2012年加入红塔 红土基金研究部,现任职于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3 页 投资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 注:1、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未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 合法合规。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确保交易的 公平执行,公司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公司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 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集中交易室集中统一完成。该公平交易管理方法 规范的范围涵盖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 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研究管理平台向所有投资部门人员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通过 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 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 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在公司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应根据不 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备选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 要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3 页 投资系统权限要严格分离。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由集中交易室通 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场外 网下交易,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 交易所大宗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到两个或以 上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 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监察稽核部通过投资 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 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定期 针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的同日同向、临近交易日同向、反向交易记录, 进行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 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除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需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中,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 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3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中国经济在上半年在海外经济复苏带动和国内库存周期的双重影响下呈现小幅反弹 走势,下半年库存周期进入被动补库存阶段,但经济仍然表现平稳,全年6.9的GDP增速高于政 策目标,使得全年经济政策主要以去杠杆调结构为主。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基本面向好,企业 盈利改善,而政策面偏紧,股票市场估值压缩,债券市场收益率上行。整个2017年,股票市场 的走势波动不大但分化非常明显,上证50指数上涨25.08%,沪深300指数上涨21.78%,创业板 指数下跌10.67%。债券市场方面,市场利率整体持续振荡向上,10年国债利率全年上行87个 bp。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基金以CPPI保本策略指导投资,由于监管机构对保本型产品风险资产比 例和无风险资产的认定有严格政策限制,保本基金股票仓位维持低位,以银行股等低估值的价值 股为主要投资标的,整体来看股票组合给保本基金带来了较为可观的正收益,在债券市场收益率 较为不理想的情况下,为保本基金提高收益率做出了较好的贡献;债券投资方面,基金主要投资 于AAA级债券和银行存单,债券行业主要分布在公用事业、交运、地产、商贸等现金流回笼情况 较好的行业。截止年末,基金债券组合平均修正久期在一年以内,组合久期较短,与保本期限基 本一致。盛隆保本基金在2017会计年度取得了较好的正收益和相对排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1.009元,C级基金份额净值1.013元。本报告期 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7%;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5.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07%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的中国经济,结合近两年的中国经济走势,我们可以很高兴的看到中国经济已 经探底启稳成功,目前处于L型的底部。但启稳成功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速会马上反弹,由于人口 等因素,中国经济长期潜在的增长速度是在下降的,因此从长期来看,未来经济增速肯定还是会 下行的,但启稳成功意味着我们的经济不会出现失速的断崖式下跌,而期间受库存周期和海外经 济波动影响还会呈现小幅反弹振荡,也就是说经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短周期弹性。并且我们的经 济启稳是在不断的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实现的,也就是说在这样的一个中高增速经济情况下,我 们经济的结构性问题是在改善的,因此我们看到了更多蓝天白云和清山绿水,也看到了企业盈利 质量的改善,整个经济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在下降,应对外围经济冲击的能力也在增强。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3 页 对于2018年的股票市场我们是谨慎乐观,指数可能是小幅正增长,但个股方面仍然会有较 大的分化,因为我们仍然处于金融去杠杆和全球货币政策收紧的大背景下,市场的整体估值仍然 处于收缩期,不具备大牛市的土壤,市场继续向业绩和价值回归,部份高估值的个股仍然会面临 估值收缩的压力,而部份估值合理,业绩有保证有增长的个股可以赚到企业盈利的收益。因此在 2018年我们对于股票市场要有合理的收益预期,要寻找业绩与估值相匹配,并且在基本面上有 改善的个股,赚企业业绩的钱。 债券市场也同样遵循慢既是快的规律,在金融去杠杆和全球货币政策收紧的大环境下,债券 市场也是个小年,可以获得较好的票息,却较难获得资本利得,因此通过短久期高评级的防守策 略是当前情况下较好的稳健策略。而货币市场基金全年因该都有较好的收益,仍然是非常好的现 金替代产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 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 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 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 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 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针对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启用特 殊估值流程,由基金估值小组确定相应证券的估值方法。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运营部门、法律、监察稽核部、研究部等相关人员。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公司启用特殊估值的流程,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运营部门、公司领导、研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3 页 究部相关人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3日对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0.50元 进行分红,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10,015,977.60元,并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对C级基金份额 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50元进行分红,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29,360.32元, 并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3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红塔红土盛隆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 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3 页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于 2018 年 3 月 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014670_H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以通 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3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8,370.04 1,961,623.83 结算备付金 778,966.26 91,094.55 存出保证金 42,521.34 34,125.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6,977,507.50 245,335,915.27 其中:股票投资 15,917,057.50 30,253,715.2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51,060,450.00 215,082,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69,704.76 219,261.03 应收利息 5,955,379.90 4,509,076.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74,992,449.80 252,151,097.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1,849,719.82 49,999,72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10,944.0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1,862.07 171,176.20 应付托管费 17,186.19 17,117.6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2.80 171.60 应付交易费用 37,359.86 19,978.02 应交税费 - -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3 页 应付利息 80,449.31 11,890.8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59,000.00 59,108.03 负债合计 72,415,730.05 50,290,111.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0,855,963.20 200,667,122.47 未分配利润 1,720,756.55 1,193,863.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576,719.75 201,860,985.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4,992,449.80 252,151,097.29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9元,A类基金份 额200,319,871.58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13元,C类基金份额536,091.62份,基金 份额总额合计为200,855,963.20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3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6,282,015.57 3,497,405.28 1.利息收入 11,828,067.59 5,747,765.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0,347.16 460,325.27 债券利息收入 11,783,819.47 5,221,333.3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900.96 66,107.0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35,935.67 1,009,228.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611,356.41 1,372,431.6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171,172.70 -363,203.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495,751.96 -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3 页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510,513.16 -3,260,209.1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99.15 620.27 减:二、费用 5,713,851.53 2,304,009.49 1.管理人报酬 2,070,845.92 1,166,398.30 2.托管费 207,084.58 116,639.83 3.销售服务费 2,214.26 1,167.44 4.交易费用 150,170.90 87,788.18 5.利息支出 2,996,335.87 764,915.7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996,335.87 764,915.74 6.其他费用 287,200.00 167,1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568,164.04 1,193,395.7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568,164.04 1,193,395.79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3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0,667,122.47 1,193,863.51 201,860,985.9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0,568,164.04 10,568,164.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88,840.73 4,066.92 192,907.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95,374.42 56,293.73 1,351,668.15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3 页 2.基金赎回款 -1,106,533.69 -52,226.81 -1,158,760.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0,045,337.92 -10,045,337.9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0,855,963.20 1,720,756.55 202,576,719.7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0,659,754.60 - 200,659,754.6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193,395.79 1,193,395.7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367.87 467.72 7,835.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2,143.05 2,043.36 174,186.41 2.基金赎回款 -164,775.18 -1,575.64 -166,350.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0,667,122.47 1,193,863.51 201,860,985.98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3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辉______














______许艺然______














____李志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3 页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12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758号《关于准予红塔红 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塔红土基金公司”)自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 61014670_H0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本基金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 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0,655,708.20元,折合200,655,708.20份基金 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4,046.40元,折合4,046.40份基金份额, 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0,659,754.60元,折合200,659,754.60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合同于2016年6月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红塔红土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8年3月 27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3 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 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 花税。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3 页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 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 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 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 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 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 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 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3 页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3 页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红塔证券 62,958,883.70 71.25% 43,008,932.99 67.69%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红塔证券 55,986,368.82 95.63% 1,969,388.34 90.15%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红塔证券 461,100,000.00 72.09% 7,800,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红塔证券 58,633.29 71.25% 16,675.25 53.05%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3 页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红塔证券 40,053.96 67.69% 11,503.65 98.51%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070,845.92 1,166,398.3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2,753.02 638.9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07,084.58 116,639.8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3 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 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 混合C 合计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 1,066.00 1,066.00 红塔证券 - 4.88 4.88 合计 - 1,070.88 1,070.88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 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 混合C 合计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 814.95 814.95 红塔证券 - - - 合计 - 814.95 814.95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 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3%。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3 页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 68,370.04 25,976.58 1,961,623.83 19,781.55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7.4.9 期末(2017年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300664 鹏鹞 环保 2017年 12月 28日 2018 年 1月 5日 新股未 上市 8.88 8.88 500 4,440.004,440.00 - 7.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23004 铁汉 转债 2017年 12月 21日 2018 年 1月 26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1,000.00 - 123005 万信 转债 2017年 12月 22日 2018 年 1月 30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1,000.00 - 123006 东财 转债 2017年 12月 25日 2018 年 1月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40 4,000.004,000.00 -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3 页 29日 128024 宁行 转债 2017年 12月 8日 2018 年 1月 12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1,000.00 - 128029 太阳 转债 2017年 12月 27日 2018 年 1月 16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1,000.00 - 128030 天康 转债 2017年 12月 27日 2018 年 1月 29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1,000.00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53,449,719.8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354006 13中南方 MTN003 2018年 1月4日 100.32 100,000 10,032,000.00 101558017 15川发展 MTN001 2018年 1月4日 100.06 100,000 10,006,000.00 111713099 17浙商银 行CD099 2018年 1月4日 96.36 100,000 9,636,000.00 111714141 17江苏银 行CD141 2018年 1月4日 95.34 100,000 9,534,000.00 111721124 17渤海银 行CD124 2018年 1月4日 97.59 100,000 9,759,000.00 111797313 17杭州银 行CD117 2018年 1月4日 95.34 50,000 4,767,000.00 合计 550,000 53,734,000.0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3 页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18,4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 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2)其他事项 (a)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 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5,912,617.50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51,064,890.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0,055,022.23元,划 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15,280,893.04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 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 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b)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3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5,917,057.50 5.79 其中:股票 15,917,057.50 5.79 2 固定收益投资 251,060,450.00 91.30 其中:债券 251,060,450.00 91.3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7,336.30 0.31 7 其他各项资产 7,167,606.00 2.61 8 合计 274,992,449.8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403,457.50 2.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380,060.00 0.68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6,029,000.00 2.98 K 房地产业 4,100,100.00 2.0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3 页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40.0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917,057.50 7.86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988 中国银行 700,000 2,779,000.00 1.37 2 601328 交通银行 400,000 2,484,000.00 1.23 3 600487 亨通光电 50,000 2,021,000.00 1.00 4 002146 荣盛发展 150,000 1,429,500.00 0.71 5 600048 保利地产 100,000 1,415,000.00 0.70 6 600340 华夏幸福 40,000 1,255,600.00 0.62 7 600068 葛洲坝 110,000 902,000.00 0.45 8 601288 农业银行 200,000 766,000.00 0.38 9 600104 上汽集团 20,000 640,800.00 0.32 10 300340 科恒股份 10,000 580,600.00 0.2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htamc.com.cn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146 荣盛发展 3,122,474.00 1.55 2 600048 保利地产 2,781,353.00 1.38 3 601939 建设银行 2,130,000.00 1.06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3 页 4 601328 交通银行 2,063,200.00 1.02 5 600068 葛洲坝 2,050,890.00 1.02 6 600340 华夏幸福 1,998,000.00 0.99 7 600487 亨通光电 1,935,300.00 0.96 8 601288 农业银行 1,900,000.00 0.94 9 601398 工商银行 1,857,000.00 0.92 10 601988 中国银行 1,656,000.00 0.82 11 300070 碧水源 1,037,902.00 0.51 12 601155 新城控股 999,577.00 0.50 13 600309 万华化学 999,220.00 0.50 14 002174 游族网络 984,273.00 0.49 15 600104 上汽集团 980,100.00 0.49 16 000826 启迪桑德 978,451.96 0.48 17 600388 龙净环保 856,640.00 0.42 18 002466 天齐锂业 745,831.00 0.37 19 300340 科恒股份 738,191.00 0.37 20 002456 欧菲科技 699,000.00 0.35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288 农业银行 11,628,240.00 5.76 2 601398 工商银行 11,554,183.88 5.72 3 601988 中国银行 7,978,850.00 3.95 4 601328 交通银行 5,792,050.00 2.87 5 601939 建设银行 2,172,000.00 1.08 6 600048 保利地产 2,024,001.00 1.00 7 002146 荣盛发展 1,314,900.00 0.65 8 601155 新城控股 1,295,613.23 0.64 9 600309 万华化学 1,295,424.43 0.64 10 300070 碧水源 1,122,386.08 0.56 11 000826 启迪桑德 1,038,908.28 0.51 12 002174 游族网络 830,134.34 0.41 13 600388 龙净环保 785,000.00 0.39 14 600068 葛洲坝 725,780.00 0.36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3 页 15 002456 欧菲科技 713,100.00 0.35 16 300136 信维通信 641,122.00 0.32 17 600340 华夏幸福 630,000.00 0.31 18 600499 科达洁能 607,500.00 0.30 19 601233 桐昆股份 503,059.00 0.25 20 600487 亨通光电 415,111.72 0.21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3,630,731.6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4,907,224.1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6,958,200.00 13.3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6,958,200.00 13.31 4 企业债券 47,087,250.00 23.2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0,451,000.00 49.5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9,000.00 0.00 8 同业存单 76,555,000.00 37.79 9 其他 - - 10 合计 251,060,450.00 123.9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6672 16京技投 200,000 19,676,000.00 9.71 2 1182277 11中铁建MTN1 100,000 10,088,000.00 4.98 3 1382046 13津港股MTN1 100,000 10,083,000.00 4.98 4 1382160 13北排水MTN11 100,000 10,052,000.00 4.96 5 1382213 13津地铁MTN1 100,000 10,051,000.00 4.96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3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3 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2,521.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69,704.7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955,379.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67,606.0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均不处于转股期。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3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红塔红 土盛隆 保本混 合A 51 3,927,840.62 200,003,000.00 99.84% 316,871.58 0.16% 红塔红 土盛隆 保本混 合C 177 3,028.77 0.00 0.00% 536,091.62 100.00% 合计 228 880,947.21 200,003,000.00 99.58% 852,963.20 0.42% 注:1、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 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红塔红土盛 隆保本混合 A 5,767.84 0.0029% 红塔红土盛 隆保本混合 C 40,395.97 7.5353%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合计 46,163.81 0.023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3 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 合A 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 合C 0~1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 合A 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 合C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1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3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盛隆保 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 本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6 月3 日)基金份 额总额 200,119,875.83 539,878.7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0,068,820.78 598,301.6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83,601.81 911,772.6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2,551.01 973,982.6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319,871.58 536,091.62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3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10月29日,徐骥任公司董事,原董事施安平不再任公司董事。 2017年10月29日,刘珍任公司监事,原监事徐骥不再任公司监事。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自2017年8月起,马宇阳先生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简历:马宇阳先生,工学硕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科技部副总经理、贸易融资部 经理,广州市信用合作联社公司业务部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公司金融部经理,北京门 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董事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北京业务部风险总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资 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花都支行副行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一级审 批人。2017年8月起,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50,000.00元。 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43 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红塔证券 162,958,883.70 71.25% 58,633.29 71.25% - 华创证券 113,376,244.68 15.14% 12,457.34 15.14% - 长城证券 212,026,235.72 13.61% 11,199.96 13.61% 新增 中金公司 2 - - - - 新增 华龙证券 1 - - - - 新增 注: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 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 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 方案。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红塔证券 55,986,368.82 95.63%461,100,000.00 72.09% - - 华创证券 1,188.21 0.00% - - - - 长城证券 2,556,546.40 4.37%178,500,000.00 27.91% - - 中金公司 - - - - - - 华龙证券 - - - - - - 注: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基金交易。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43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至 2017-12-31 200,003,000.00 - - 200,003,000.00 99.58% - - - - - - - 个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出现大额 赎回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投资者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201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017年1月10日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 及财政部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的通知,现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募基金及资管产品(以下简称“产 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含)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前述税款及附加税 费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 对产品收益水平有所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