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康欣新材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 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所 持“ 康欣 新材 ” 估 值方 法调 整的 提示 性公 告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7]13 号)等 有关 规定, 天弘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自 2018 年4 月20 日起, 本公司 旗下基 金采用“指数 收 益 法 ” 对停牌股票康欣新材( 证券代码:600076) 进行估值,并采 用中基协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自上述股票复牌 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 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 如有 疑问 可登 陆 我公司 官方 网站 (www.thfund.com.cn )或 拨 打我公 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 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