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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聚利A(002805)

浙商汇金聚利: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36 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30日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过全部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财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 基金主代码 0028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8月01日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244,434.7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A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C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 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 结合经济周期、 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 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 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 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 置、期限结构配置、类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 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 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 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方斌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571-87901630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fangbin@stocke.com.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95566 传真 0571-87902581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stocke.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A 2017年 2016年08月01日-2016年 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28,356.40 1,185,993.85 本期利润 2,977,894.14-1,280,022.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80 -0.012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75% -1.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37 -0.0128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582,416.37 98,484,825.1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40 0.9870 3.1.3 期间数据和指标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C 2017年 2016年08月01日-2016年 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9,948.49 1,140,530.72 本期利润 2,663,984.37 -1,615,100.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72 -0.014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35% -1.40% 3.1.4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87 -0.01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149,370.91 110,009,235.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90 0.986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 期A)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9%0.04%-1.15%0.06%1.54% -0.02% 过去六个月 2.61%0.08%-1.30%0.05%3.91% 0.03% 过去一年 3.75% 0.08% -3.38% 0.06% 7.13%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6年08月01 日-2017年12月31日) 2.40% 0.09% -5.35% 0.08% 7.75% 0.01%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阶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 期C)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0% 0.05% -1.15% 0.06% 1.45% -0.01% 过去六个月 2.41%0.08%-1.30%0.05%3.71% 0.03% 过去一年 3.35%0.08%-3.38%0.06%6.73%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6年08月01 日-2017年12月31日) 1.90% 0.09% -5.35% 0.08% 7.25%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A 基金基准 2016-08-01 2016-10-18 2016-12-27 2017-03-14 2017-05-26 2017-08-08 2017-10-23 2017-12-31 2% 1% 0% -1% -2% -3% -4% -5%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C 基金基准 2016-08-01 2016-10-18 2016-12-27 2017-03-14 2017-05-26 2017-08-08 2017-10-23 2017-12-31 1% 0% -1% -2% -3% -4% -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1日,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A 基准 年 2016 年 2017 5% 4% 3% 2% 1% 0% -1% -2% -3% -4% -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7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C 基准 年 2016 年 2017 5% 4% 3% 2% 1% 0% -1% -2% -3% -4% -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1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生效以来,按照合同约定,无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8日,是原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 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31号)批准,由浙商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5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关 于核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857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涉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 汇金鼎盈定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欧阳丹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6年08月 01日 - 10年 硕士,历任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公司分析师,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信用研究员、固定收益 投资经理。2014年加入本 公司,现任浙商汇金聚利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上述表格内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证券从业的涵 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 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公平交易体系涵盖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 行、交易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各环节公平措施简要如下: 公司各投资组合共用研究平台、共享信息,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 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接受的外部研究报告、内部研究人员撰写的研究报告对 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做出投资决策,并负责投资决策的具体实施。投资 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同时,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 设置公平交易功能并严格执行,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 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以内,交易系统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 公司合规风控部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 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 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基本面来看,全年宏观经济表现超出市场预期,GDP增速达到6.8%,超过年初政 府设定的目标。从供给端来看,在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库存周期的影响,全年工 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6%,较上年明显提升。从需求侧来看,三驾马车表现各异。投资方 面,尽管制造业和房地产投资整体表现相对平稳,但受基建投资放缓的拖累,投资增速 有所下滑。消费方面整体仍然延续增长态势。出口方面,受海外经济体经济逐步回暖的 影响,出口增速较去年明显提升,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通货膨胀方面,CPI 整体维持低位,PPI亦由高位出现回落,全年通胀压力较小。基本面未对债券市场形成 拖累。 货币政策方面,在金融去杠杆大背景下,货币政策整体维持中性偏紧的基调,银行 间7天回购波动率显著大于上年,但关键时点央行亦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平 抑市场的流动性。 债券市场方面,强监管贯穿全年,由此带来的负债短缺成为影响市场的主要矛盾。 市场整体持续低迷,除6月中旬出现短暂下行外,其余时间各品种收益率曲线持续抬升, 10年期国债全年上行约78bp,中债总净价指数下跌4.84%。。从结构来看,短端资金面 的紧张叠加严监管以及对未来经济悲观预期,使得期限利差全年维持历史低位。 操作方面,主要考虑到8月为产品开放期,为应对产品流动性,上半年逐步降低杠 杆,卖出资产。同时,考虑到监管风险的不确定性,下半年开放期后,增加配置了中短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久期资产,同时通过逆回购适时参与了货币市场的投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24元,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 长率为3.7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01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 长率为3.3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的推出,中央去杠杆的目标已经初见成效,目前 市场收益率水平一定程度上已经包含了对于严监管的预期,中央也多次表态不会出现因 防风险而带来的风险,货币政策预计将继续保持中性,通过创新型工具平抑流动性。待 资管新规出台后,预计市场的焦点将再次转向基本面。从基本面来看,房地产限购政策 的持续、地方政府债务的清理等政策均将对基本面带来较大影响,整体来看有利于债券 市场收益率的下行。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及我司估值政策和程序,对基金所持 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 任。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 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 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 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 本报告期内未达到基金分配的标准,未进行利润分配。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A:本基金 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C: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 配。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一条 所述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 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 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 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 制的《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 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 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的利 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18]京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会兴审字第14020046号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3,327.85 1,472,329.11 结算备付金


36,363.64 386,110.21 存出保证金


5,637.51 11,747.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811,955.92 244,427,354.9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6,776,956.60 210,204,622.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034,999.32 34,222,732.19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985,135.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106,471.03 5,701,051.9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8,078,890.95 251,998,593.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599,762.80 42,959,755.0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626.24 123,938.31 应付托管费


11,321.78 35,410.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472,281.56 185,098.19 应付交易费用


6,412.94 14,109.6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7,698.35 16,221.4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0,000.00 170,000.00 负债合计


31,347,103.67 43,504,533.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5,244,434.76 211,389,183.07 未分配利润


1,487,352.52 -2,895,122.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731,787.28 208,494,060.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078,890.95 251,998,593.75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24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19元; 基金份额总额65,244,434.76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 A类基金份额总额50,376,286.42份, C类基金份额总额14,868,148.3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052,884.72 -1,409,414.49 1.利息收入


9,155,672.21 4,724,220.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2,440.32 170,350.56








债券利息收入


6,814,298.64 4,155,281.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1,245,862.20 204,849.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033,071.05 193,739.0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5,416,361.11 -911,987.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666,696.31 -911,987.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250,335.20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313,573.62 -5,221,647.4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2,411,006.21 1,485,708.40 1.管理人报酬


1,053,706.60 613,834.87 2.托管费


301,059.02 175,381.41 3.销售服务费


287,267.04 185,148.74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4.交易费用


33,404.20 33,919.95 5.利息支出


528,207.55 305,063.43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28,207.55 305,063.43 6.其他费用


207,361.80 172,36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5,641,878.51 -2,895,122.8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641,878.51 -2,895,122.8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11,389,183.07 -2,895,122. 89 208,494,060.1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5,641,878.5 1 5,641,878.51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46,144,748.31 -1,259,403. 10 -147,404,151.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852,975.08521,716.7535,374,691.83








2.基金赎回款 -180,997,723.39 -1,781,119. 85 -182,778,843.24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65,244,434.76 1,487,352.5 2 66,731,787.28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11,389,183.07 - 211,389,183.0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95,122. 89 -2,895,122.8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11,389,183.07 -2,895,122. 89 208,494,060.1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李雪峰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盛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建兰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980号 《关于准予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批准,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1,389,183.07份,其中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 99,764,847.60份,C类基金份额为111,624,335.47份。 相关募集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6]京会兴浙分验字第68000052号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浙江浙商证券资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规定而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资产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 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 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 资)按如下原则 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 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 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 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 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 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应给付管理人管理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7%÷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托管人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资产运作期间投资所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和赎回费、印花 税等有关税费,在收取时从基金资产中直接扣除,交易佣金的费率由管理人本着保护委 托人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本基金不设置最小佣金限制。 4.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基 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存续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会计师审计费和律师费、基金资 产终止时的清算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等,由托管人根据其他 相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资产费用。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 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 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 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 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 号《关于股息红利有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 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 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 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 内(含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于2015 年9 月8 日 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 月8 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 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 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 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母公司、本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本基金销售机构 注: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 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9,103.45 100.00% 675.15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1,634.64 100.00% 1,893.88 100.00%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 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 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7.4.8.1.4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45,329,448.40 100.00% 160,285,788.56 100.00%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61,600,000.00 100.00% 1,253,300,000.00 100.00%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1,053,706.60 613,834.8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301,059.02 175,381.4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A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C 合计 浙商证券 - 472,281.56 472,281.5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各关联方名称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A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C 合计 浙商证券 185,148.74 185,148.74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方法如下:H=E×0.4%÷当 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分 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A:无。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C: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 活期存款 133,327.85 42,024.61 1,472,329.11 73,674.86 中国光大银行 定期存款 - - - 87,791.6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为24,799,762.8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280266 12赣和 济债 2018-01-03 40.91 100,000 4,091,000.00 1280061 12海陵 债 2018-01-03 41.12 80,000 3,289,600.00 1380063 13德清 债 2018-01-03 60.73 85,000 5,162,050.00 1480500 14江苏 望涛债 2018-01-03 75.89 50,000 3,794,500.00 1480583 14芜湖 县建投 债 2018-01-03 80.46 50,000 4,023,000.00 合计


365,000 20,360,150.00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800,000.00元,于2018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回购 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比例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1,811,955.92 63.02 其中:债券 56,776,956.60 57.89








资产支持证券 5,034,999.32 5.13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985,135.00 35.6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9,691.49 0.17 7 其他各项资产 1,112,108.54 1.14 8 合计 98,078,890.9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122,606.60 6.1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7,725,350.00 56.5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4,000.00 14.99 6 中期票据 4,925,000.00 7.38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6,776,956.60 85.0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380063 13德清债 85,0005,162,050.00 7.74 2 1380354 13崇明债 100,0005,090,000.00 7.63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3 011771044 17宿迁经开 SCP003 50,0005,003,000.00 7.50 4 011764144 17湘黄金 SCP001 50,0005,001,000.00 7.49 5 101659022 16银建投资 MTN001 50,0004,925,000.00 7.3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46482 17阆燃05 50,000.005,034,999.32 7.5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本基金未投资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1 存出保证金 5,637.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06,471.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12,108.54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 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浙商汇 金聚利 一年定 211 238,750.17 34,479,802. 96 68.44% 15,896,483. 46 31.56%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期A 浙商汇 金聚利 一年定 期C 234 63,539.10 - - 14,868,148. 34 100.00 % 合计 445 146,616.71 34,479,802. 96 52.85% 30,764,631. 80 47.1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浙商汇金聚 利一年定期 A 19,986.34 0.03% 浙商汇金聚 利一年定期 C - - 合计 19,986.34 0.0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A 0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A 0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 定期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单位:份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 期A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 期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08月01日) 基金份额总额 99,764,847.60 111,624,335.4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9,764,847.60 111,624,335.47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4,600,749.56 252,225.5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3,989,310.74 97,008,412.65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376,286.42 14,868,148.3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11月,合规风控总监由高玮女士变更为方斌先 生。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5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浙商证券 2 - - 29,103.45 100.00% 华创证券 1 - - - - 注:a)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上海证 券市场只能使用母公司浙商证券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 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用事宜。报告期内,我司通过 一家证券公司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均未超过当年所有基金在深圳交易所交易 单元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本报告期内,交易单元无变更。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 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 力,能 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 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浙商证券 145,329,44 8.40 100.00% 661,600,00 0.00 100.00% - - 华创证券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年8月11 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0 14777 339.9 0 14777339. 9 22.65%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存在流动性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8年1月,增聘应洁茜为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